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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doc

上传人:暖洋洋 文档编号:1670343 上传时间:2018-08-16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6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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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一、背景2004 年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中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截至 2008 年底,全国 100%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6.9% 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2.2%的乡镇卫生院实现网络直报。全国传染病疫情监测敏感性逐年提高,2008 年全国共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 5,262,758 例,疫情报告质量不断提高。2009 年是我国传染病实现网络直报的第六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成绩,及时发现网络直报工作各环节尚存在的问题,使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我部拟于 2009 年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为了使本

2、次督导检查工作客观科学,2008 年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专家分别对东、中、西部分省份开展了预检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定本方案。二、目的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基层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报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三、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 年 5 月 9 日);(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 年 11 月 7 日卫生部第 37 号部长令);(四)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 年 6 月 2 日);(五)国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 年 1 月 1 日);(六)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 41 号部长令);(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 试行版)。四、检查对象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五、检查方式及范围(一)检查方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省内自查与卫生部组织抽查方式相结合。(二)检查范围。本次现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为 2009 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部分内容将涉及 2008 年工作。检查地区范围视省内自查及卫生部抽查有所不同。省内自查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开展,卫生部抽查范围包括全国 3

4、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检地区及单位按照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选定。每省(区)随机抽取 1 个地市,每个地市随机抽取 1 个城市区和1 个农村县,每个县随机抽取 1 个乡镇。对于直辖市,则取消地市级抽样单位,并按照县区级抽样单位的要求抽取检查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随机选择 2 个团场,按照县级抽样单位的要求抽取检查单位。各省(区、市)督导检查单位共包括 15 家,其中省级单位 4 家,分别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综合医院、省级或省会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地市级单位 3 家,分别为地市卫生局、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地市综合医院;县区级单位 6 家,分别为县区卫生局

5、2 家、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家、县区综合医院 2家;乡镇街道级单位 2 家,分别为乡镇卫生院 1 家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家。抽样框架详见图 1。图 1 全国 31 个省(区、市)、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检查单位抽样框架六、检查内容(一)卫生行政部门。1.本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2.是否为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条件。是否下拨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设备更新维护、传染病疫情报全国省级抽样单位省卫生厅 1 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家省级综合医院 1 家省级 / 省会 级 专科医院 1 家4 家 / 省区级抽样单位1 个区 / 地市区卫生

6、局 1 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家区级综合医院 1 家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家县级抽样单位1 个县 / 地市县卫生局 1 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家县级 综合医院 1 家乡镇卫生院 1 家地市级抽样单位1 个地市 / 省地 / 市卫生局 1 家地 /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家地市 综合医院 1 家直辖市抽样单位市卫生局 1 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家市 级综合医院 1 家市级 专科医院 1 家4 家 / 市新疆兵团单位兵团卫生局 1 家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家兵团 级综合医院 1 家兵团 专科医院 1 家4 家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3.

7、2008 年度是否组织开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的督导检查,有无表彰奖励及处罚(要求有方案、记录及总结)。4. 是否对辖区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登记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等登记项目统一设置及规范使用,发文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及现场督导检查记录)。5. 是否建立辖区传染病疫情定期发布制度。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 1-1。(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1.1 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动态监视本辖区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重点建立对

8、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包括快速对异常信息确认、处理应对等环节,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的检查核实报告为准。异常信息主要包括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以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他不明原因发病、死亡等。1.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1)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传染病零缺报情况、报告及时性、审核及时性、重复报告等质量进行检查核实与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文字资料为准)。(2)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指数率,以传染病直报系统最近一个月的评价数据为准。1.3 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与反馈(1)是否开展传染病监测资料日、周、月、年周期分析;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

9、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是否开展相关的流行病学分析或专题分析报告。(2)是否及时将常规各项分析报告向辖区报告单位进行反馈(以实际可查的反馈形式为准,如正式发文或网 络直报系统反馈)。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开展情况2008 年度是否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估,对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有方案、检查原始记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等总结文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开展二次督导检查,以文字资料为准。2008 年度是否开展与传染病网络直报有关的专题调研,要求有调研方案及总结等文档记录。2008年度是否对同级、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下级

10、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 技 术问题 及时给予解决或答复,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要求以电话或其他书面记录为准。3.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本年度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属地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求有相关资料和培训会议文档记录。请注重培训知识与内容的更新,要求及时将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培训落实。4. 网络直报设备配置网络直报专用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带无线上网卡)各 1 台、激光打印机、疫情专用电话。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 1-2。(三

11、)医疗机构。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根据卫生部1996 年印发的全国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有关规定,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 9 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 项基本内容。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

12、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影像部门(含放射科、B 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检验部门、影像部门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检查方法:查阅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 超室电子登 记系统),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3)医

13、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院内设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相关分析文档及反馈记录、相关的机制与流程。(4)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组成员(含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周期、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方面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检查方法:现场查阅有关自查记录、整改文档及总结(自查组成员签字)。(5)传染病报告设备医院传染病信息报

14、告管理部门应拥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直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2. 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注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培训、考核文档。3.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评价指标包括: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

15、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检查方法:查阅 2009 年度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记录,核实传染病报告情况;复印传染病报告卡,核实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与网络直报信息的一致性。要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中随机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 15 例(门诊病例 10 例,住院病例 5 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抽取 5 例。若该单位本年度相关记录中,未查到 1 例法定传染病,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病例分布应注意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抽查的相同病种不能超过 50%。病种:仅抽查急性传染病,应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

16、等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如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脑、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疟疾、乙脑、登革热等。不含肺结核、乙肝、梅毒、淋病、丙肝。 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复印 10 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从抽查的 15 例传染病中查找,不足则另行补充,对补充纸质卡片的要求同上。乡镇卫生院复印 5份。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分别记录于附表 1-3、附表 1-4。七、组织与实施(一)人员安排。本次督导检查分设 10 个组,每组 5 人,组长由卫生部及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司局级或处级干部担任,组员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成。(二)日程安

17、排。本次督导检查时间初步定于 2009 年 7-9 月份,督导组统一培训及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省(区、市)的行程安排如下表(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工作日 检查单位 工作内容第 1 天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综合医院,省级或省会级传染病专科医院1. 到达省会城市, 简要介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及日程安排,听取省级自查工作汇报;2. 到各单位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第 2-3 天 地市及县区级备查单位到各单位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第 4 天 据实际情况安排地点检查组对该省检查意见与建议集中反馈,由组长负责。(三)备查资料。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料清单本省(区、市)范围内

18、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自查评分结果。此外,备查资料如下:(1)本年度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培训、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专项经费的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2)本年度组织开展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正式文件、方案、表彰奖励及处罚记录。(3)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各种临床诊疗登记的相关文件及督导记录。(4)辖区部分传染病疫情发布原稿。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资料清单(1)对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实时监控记录及异常监测事件反应处理记录。(2)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记录、总结。(3)对下一级疾控机构及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培训的工作记录、总结。(4)各类

19、传染病监测数据质量评价及分析利用报告。3. 医疗机构检查(1)院内关于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不明原因肺炎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的文档及相关记录。(2)院内传染病疫情常规分析、通报有关记录。(3)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工作记录。(4)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技术培训考核等有关记录。(5)本年度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6)走访检验科、放射科等临床辅助科室,检查登记本及结果反馈流程。(7)抽查网络直报人员现场操作演示。附件 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及评分表表 1-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督导检查用表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省 级

20、地 市 级 县 区 级1. 县 级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 】 个 , 已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个 , 网 络 直 报 率 【 】 5分 实 际 率 *满 分1.2 乡 镇 卫 生 院 【 】 个 , 已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 个 ,网 络 直 报 率 【 】 10分 实 际 率 *满 分2.1 专 项 工 作 经 费 : 无 有 20分 否 : 0分 ; 是 : 满 分2. 如 有 , 专 项 经 费 总 额 : 【 】 万 元 , 占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经 费总 额 的 比 例 : 【 】 % 10分 5%以 下 : (实 际 比 例 /5)*满 分 ; 及

21、以 上 : 满 分3.1 检 查 方 案 : 无 有 6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3.2 参 与 检 查 : 无 有 6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3. 检 查 总 结 : 无 有 6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3.4 表 彰 和 奖 励 : 无 有 6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3.5 处 罚 : 无 有 6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4.1 制 定 下 发 正 式 文 件 : 否 是 10分 否 : 0分 ; 是 : 10分4.2 组 织 开 展 对 实 际 执 行 效 果 的 督 导 检 查 : 否 是 5分 否 : 0分 ; 是 : 5分5.1

22、 是 否 发 布 : 否 是 5分 否 : 0分 ; 是 : 5分5.2 发 布 周 期 : 每 年 发 布 每 月 、 年 发 布 5分 每 年 发 布 : 2分 ; 每 月 、 年 发布 : 5分得 分满 分单 位 名 称 : 省 地 市 县 /区 卫 生 厅 /局单 位 级 别 : 省 级 地 市 级 县 区 级检 查 内 容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范 围 评 分 原 则4. 统 一 规 范 辖 区 医 疗 机 构 门 诊 日志 、 出 入 院 登 记 簿 、 放 射 科 及 检验 科 登 记 簿 登 记 项 目 的 设 置 及 使用 ( 15分 )5. 传 染 病 疫 情 定 期 发

23、 布 ( 10分 )1. 传 染 病 网 络 报 告 系 统 建 设 运 行( 以 传 染 病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统 计 数据 为 准 ) ( 15分 )2. 09年 度 下 拨 用 于 法 定 传 染 病监 测 报 告 与 管 理 的 专 项 工 作 经 费( 要 有 拨 付 手 续 或 正 式 文 件 )( 30分 )3. 208年 度 组 织 开 展 传 染 病 报 告质 量 监 督 检 查 ( 30分 )表 1-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督导检查用表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省 级 地 市 级 县 区 级1. 报 告 卡 实 时 监 测 审 核 的 频 次 : 【 】

24、次 /天 10分 无 记 录 ( 含 审 核 、 查 重 浏 览 ) : 0分 ; 有 记 录 : 5分 ; 2次 /天 : 8分 ; 4次 /天 : 满 分1.2 异 常 信 息 的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与 流 程 : 无 有 5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1.3 异 常 信 息 实 际 快 速 处 理 工 作 记 录 : 无 有 5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4辖 区 按 月 开 展 传 染 病 报 告 质 量 评 价 ( 以 文 字 资 料 为 准 ) : 无 有 5分 否 : 0分 ; 是 : 满 分1.5 最 近 1个 月 的 传 染 病 报 告 质 量 综 合

25、指 数 【 】 5分 (10-综 合 指 数 )/10*满 分1.6 本 年 度 传 染 病 疫 情 监 测 资 料 按 照 日 周 月 年 分 析 ( 可 多选 ) ; 是 否 开 展 专 题 疫 情 分 析 : 否 是 5分 年 分 析 : 1分 ; 月 分 析 : 1分 ; 周 分 析 : 2分 ; 专 题 分 析 : 1分1.7 是 否 及 时 将 各 项 常 规 分 析 报 告 向 辖 区 报 告 单 位 进 行 反 馈 : 否 是 ; 如 是 , 正 式 文 件 : 无 有 ;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反 馈 : 无 有 5分 无 反 馈 : 0分 ; 正 式 发 文 : 3分 ;

26、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反 馈 : 2分2.1 208年 度 是 否 开 展 辖 区 内 传 染 病 报 告 管 理 督 导 检 查 : 否 是 ;如 是 , 检 查 方 案 : 无 有 ; 检 查 工 作 原 始 记 录 : 无 有 ; 检 查 工作 总 结 报 告 : 无 有 ; 通 报 奖 惩 : 无 有 ; 针 对 检 查 发 现 的 问 题是 否 进 行 二 次 督 导 检 查 : 否 是 15分 无 : 0分 ; 有 检 查 方 案 : 3分 ; 有 原 始 记 录 : 3分 ; 有 检 查 总结 : 4分 ; 有 通 报 奖 惩 : 4分 ; 针 对 发 现 问 题 开 展 二

27、 次 督 导 检 查 : 1分2. 208年 度 是 否 开 展 专 题 调 研 : 否 是 ; 如 是 , 调 研 方 案 : 无 有 ; 调 研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无 有 10分 无 : 0分 ; 有 调 研 方 案 : 5分 ; 有 调 研 总 结 : 5分2.3 208年 度 是 否 对 下 级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 否 是 ; 如 是 , 指 导 次数 : 【 】 , 每 次 是 否 有 指 导 记 录 : 无 有 5分 无 : 0分 ; 有 指 导 工 作 记 录 : 满 分3.1 208年 度 针 对 传 染 病 网 络 直 报 管 理 、 监 测 资 料 分 析

28、 利 用 、 网 络 直 报系 统 数 据 统 计 规 则 等 技 术 所 举 办 的 培 训 : 否 是 ; 如 是 , 培 训 次数 : 【 】 次 ; 接 收 培 训 的 人 次 数 为 : 【 】 ; 培 训 人 员 签 到表 : 无 有 ; 培 训 总 结 : 无 有 5分 无 : 0分 ; 有 培 训 人 员 签 到 表 : 3分 ; 有 培 训 总 结 : 2分3.2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报 告 信 息 管 理 规 范 卫 生部 近 年 下 发 的 部 分 传 染 病 诊 断 防 制 相 关 文 件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数 据 统 计规

29、 则 ( 可 多 选 ) 10分 有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2分 ; 有 传 染 病 报 告 信 息 管 理 规 范 : 5分 ; 有 卫生 部 近 年 下 发 的 部 分 传 染 病 诊 断 防 制 相 关 文 件 内 容 : 2分 ; 有 网 络 直报 系 统 数 据 统 计 规 则 : 1分3. 培 训 考 核 成 绩 : 无 有 5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4.1 专 用 台 式 计 算 机 : 无 有 2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4.2 专 用 笔 记 本 电 脑 : 无 有 2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3笔 记 本 电 脑 配 置 无 线 上 网

30、 卡 : 无 有 分 无 : 分 ; 有 : 满 分4. 疫 情 值 班 电 话 : 无 有 2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5激 光 打 印 机 : 无 有 分 无 : 分 ; 有 : 满 分3. 传 染 病 监 测 报 告 管 理 专业 技 术 培 训 ( 20分 )4. 网 络 直 报 设 备 ( 10分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项 目单 位 名 称 : 省 地 市 县 /区 卫 生 厅 /局 单 位 级 别 : 省 级 地 市 级 县 区 级2. 传 染 病 报 告 管 理 督 导 检查 与 评 估 ( 30分 )1. 辖 区 传 染 病 常 规 监 测 管理 相 关 工 作

31、( 40分 ) 满 分 评 分 原 则 得 分检 查 范 围附表 1-3 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督导检查用表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县 级 及以 上 医 乡 镇 卫生 院1. 门 诊 日 志 项 目 : 就 诊 日 期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业 、 现 住 址 、 病 名 ( 初 步 诊 断 ) 、 发 病 日 期 、 初 诊 或 复 诊 ; 出 入 院 登 记 簿 项 目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业 、 现 住 址 、 入院 日 期 、 入 院 诊 断 、 出 院 日 期 、 出 院 诊 断 、 转 归 情 况 ( 如 果 有 , 请 选 择 )

32、 6分 门 诊 日 志 、 出 入 院 登 记 簿 项 目 设 置 规 范 : 3分 ; 门 诊 日 志 、 出 入 院 登 记 簿 填 写 使 用 规 范 : 分1.2 检 验 部 门 登 记 项 目 : 送 检 科 室 病 人 姓 名 检 验 结 果 检 验 日 期 ; 与 传 染 病 诊 断 有 关 的 异 常检 验 结 果 的 反 馈 机 制 ( 以 反 馈 记 录 或 医 生 签 字 为 准 ) : 无 有 3分 登 记 规 范 : 1分 ; 对 异 常 结 果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反馈 : 2分1.3 影 像 部 门 登 记 项 目 : 开 单 科 室 病 人 姓 名 检 查

33、结 果 检 查 日 期 ; 与 传 染 病 诊 断 有 关 的 异 常检 验 结 果 的 反 馈 机 制 ( 以 反 馈 记 录 或 医 生 签 字 为 准 ) : 无 有 3分 登 记 规 范 : 1分 ; 对 异 常 结 果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反馈 : 2分1.4 设 专 门 部 门 及 专 人 负 责 本 院 传 染 病 报 告 数 据 的 常 规 分 析 : 否 是 ; 如 是 , 是 否 将 分 析 结 果 及 时在 院 内 通 报 : 否 是 ; 是 否 制 定 医 院 对 可 能 的 传 染 病 暴 发 事 件 、 聚 集 性 症 候 群 等 异 常 情 况 的 处 理 机

34、制 与 流 程 : 否 是 8分 无 疫 情 分 析 : 0分 ; 专 人 负 责 本 院 传 染 病 常 规分 析 : 2分 ; 分 析 结 果 院 内 及 时 通 报 : 3分 ; 院 内 制 定 针 对 异 常 情 况 的 处 理 机 制 与 流 程 : 分1.5 建 立 医 院 内 传 染 病 报 告 管 理 自 查 机 制 : 否 是 ; 如 是 , 分 管 院 长 或 临 床 科 室 主 任 参 与 自 查 : 否 是 ; 是 否 有 奖 惩 : 否 是 ; 针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是 否 提 出 针 对 性 处 理 及 整 改 措 施 : 否 是 8分 无 自 查 : 0分

35、; 有 自 查 机 制 : 2分 ; 分 管 院长 或 临 床 科 室 主 任 参 与 自 查 : 3分 ; 有 奖 惩 : 2分 ; 有 整 改 措 施 : 1分1.6 专 用 计 算 机 : 无 有 ; 杀 毒 软 件 : 无 有 ; 宽 带 上 网 : 无 有 ; 疫 情 专 用 电 话 : 无 有 2分 专 用 网 络 直 报 计 算 机 : 1分 ; 专 用 疫 情 电 话 :1分2.1 培 训 通 知 : 无 有 ; 参 加 培 训 人 员 签 到 表 : 无 有 ; 培 训 课 件 : 无 有 ; 培 训 总 结 : 无 有 5分 无 : 0分 ; 有 培 训 人 员 签 到 表

36、 : 2分 ; 有 培训 课 件 : 2分 有 培 训 总 结 : 1分 ;2.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报 告 信 息 管 理 规 范 卫 生 部 近 年 下 发 的 部 分 传 染 病 诊 断防 制 相 关 文 件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数 据 统 计 规 则 10分 有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2分 ; 有 传 染 病 报 告 信 息 管理 规 范 : 5分 ; 有 卫 生 部 近 年 下 发 的 部 分 传 染 病诊 断 防 制 相 关 文 件 内 容 : 2分 ; 有 网 络 直 报 系 统数 据 统 计 规 则 : 1分2.3 培 训

37、测 试 成 绩 : 无 有 5分 无 : 0分 ; 有 : 满 分3.1 报 告 率 : 查 出 传 染 病 【 】 例 ,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 例 , 报 告 率 【 】 %; 其 中 门 诊 : 查 出 传 染病 【 】 例 ,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 例 , 住 院 部 : 查 出 传 染 病 【 】 例 ,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 例 10分 实 际 率 *满 分3.2 及 时 报 告 率 : 查 出 传 染 病 【 】 例 ,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 例 , 及 时 报 告 数 【 】 例 , 及 时 报 告率 【 】 %; 其 中 门 诊 : 查

38、 出 传 染 病 【 】 例 ,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 例 , 及 时 报 告 数 【 】 例 ; 住院 部 : 查 出 传 染 病 【 】 例 , 进 行 网 络 直 报 【 】 例 , 及 时 报 告 数 【 】 例 10分 实 际 率 *满 分3. 纸 质 报 告 卡 填 写 完 整 率 【 】 % 10分 实 际 率 *满 分4纸 质 报 告 卡 填 写 准 确 率 【 】 分 实 际 率 满 分3.5 医 生 填 写 报 告 卡 片 与 网 上 录 入 卡 片 内 容 的 一 致 情 况 : 一 致 数 【 】 例 , 一 致 率 【 】 %; 不 一 致信 息 主 要 为

39、 【 】 10分 实 际 率 *满 分得 分满 分3. 传 染 病 报 告 质量 ( 50分 ) 查 阅 本 年 度 内 、 儿 、 感 染 等 科 的 门 诊 日 志 、 出 入 院 登 记 ( 查 看 相 应 住 院 病 案 ) , 查 出 数 15例 ( 门 诊 10例 , 住 院 5例 ) , 不 足 则 查 阅 全 部 登 记 ; 乡 镇 卫 生 院 查 阅 5例 即 可 。 复 印 10份 纸 质 传染 病 报 告 卡 , 从 抽 查 的 15例 传 染 病 中 查 找 , 不 足 则 另 行 补 充 。 乡 镇 卫 生 院 复 印 5份 。检 查 范 围检 查 内 容 检 查 项

40、 目单 位 名 称 : 省 地 市 县 /区 卫 生 厅 /局 单 位 级 别 : 省 级 地 市 级 县 区 级1. 院 内 传 染 病 报告 管 理 ( 30分 )2. 院 内 新 进 人 员、 全 员 传 染 病 报 告管 理 培 训 ( 20分 )评 分 原 则表 1-4 省 地市 县/区 乡镇 医院/ 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登记表序号科室类型(1)患者姓名(2)性别(3)年龄(4)职业(5)疾病名称(6)病例分类(7)发病日期(8)诊断日期 (9)是否录入(10)是否及时录入(11)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12)报告卡填写是否准确(13)报告卡信息与网络报告信息是否一致(14)备注(15)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注:科室 类型包括: 内科 门诊 儿科门诊 感染科门诊 急诊 腹泻病门诊 肝炎门诊 住院部内科 住院部儿科 住院部传染科 其它,请注明(如呼内、消化内科) 住院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的信息需查看患者住院病案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 1-5 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现场反馈表被督导单位: 省 地市 县/区 乡镇 医院/卫生院 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签字:督导日期: 年 月 日督导检查得分: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督导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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