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2-015 民丰特 种纸股份有限公 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 本公 司 董事 会 及全 体董 事 保 证本 公 告内 容 不存在 任 何 虚假 记 载、误 导性陈 述 或 者重 大 遗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 配比 例 A 股每 股现 金红 利 0.02 元 相关日 期 股份类 别 股权登 记日 最后交 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股 2022/5/23 2022/5/24 2022/5/24 差异化 分红 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
2、的股东 大会 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 润分 配方 案经 公 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 的 2021 年年度 股东 大会 审议 通过。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 度:2021 年年度 2.分派对 象:截 至 股 权登 记 日下 午 上海证 券 交 易所 收 市后,在中国 证 券 登记 结 算有 限 责任公 司 上 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 国结 算上海 分公 司”)登 记在 册 的本公 司全 体股 东。3.分配方 案:本次利 润分 配以 方案 实施 前的公 司总 股 本 351,300,000 股为 基数,每 股派 发现 金红 利 0.02元(含 税),共 计派 发现 金 红利 7,026,
3、000 元(含税)。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 别 股权登 记日 最后交 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股 2022/5/23 2022/5/24 2022/5/24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 法 无 限 售 条件 流 通股 的 红利委 托 中 国结 算 上海 分 公司通 过 其 资金 清 算系 统 向股权 登 记 日上海 证 券交 易 所收 市 后登 记在 册 并在 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各 会 员办 理 了指 定 交易 的股 东 派发。已办理 指 定交 易 的投 资 者可 于红 利 发放 日 在其 指 定的 证券 营 业部 领 取现 金 红利,未 办 理指 定 交易的股东 红利 暂
4、由 中国 结算 上海分 公司 保管,待 办理 指定交 易后 再进 行派 发。2.自行发 放对 象 公司股 东嘉 兴民 丰集 团有 限公司 的现 金红 利由 公司 直接发 放。3.扣税说 明(1)对于 自然 人股 东与 证 券投资 基金 股东,根据 关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 关于 上市 公司 股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得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 有关规 定,个人(包 括证 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 行和 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市 公司 股票,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 的,股息 红利
5、 所得暂 免征 收 个人所得 税,每 股实 际派 发 现金红 利人 民 币0.02 元;持股期 限 在 1 年 以内(含1 年)的,本次分红暂 不扣 缴个 人所 得税,每 股实 际派 发现 金红 利 人民 币0.02 元。待 个人(包括证 券投 资基金)在 股 权 登记 日 后转 让股 票 时,中 国结 算 上海 分公 司 根据 其 持股 期 限计 算应 纳 税额,由证券 公 司等 股 份托 管 机构 从个 人 资金 账 户中 扣 收并 划付 中 国结 算 上海 分 公司,中 国 结算 上 海分公司于 次 月 5 个 工作 日内 划付本 公司,本 公司 在收 到税款 当月 的法 定申 报期 内
6、向主 管税 务 机关申报 缴纳。具体实 际税 负为:股 东的 持股期 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 红 利所得 额全额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实 际税负 为 20%;持 股期 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 按50%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实 际税负 为 10%;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暂免 征收 个人所得税。(2)对 于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 资者(QFII)股 东,由本 公司根 据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09 年 1月 23 日 颁布 的 国家 税 务总局 关于 中国 居民 企业 向 QFII 支付 股息、红 利、
7、利息 代扣 代缴 企业所得 税有 关问 题的 通知(国 税函200947 号)的 规定,按 10%的 税率 统一 代扣代 缴企 业所得税,扣税 后每 股实 际派 发现金 红利 人民 币 0.018 元。如 其认 为取 得的 红利 收入需 要享 受 任何税收 协定(安 排)待遇 的,可 按照 规定 在取 得红 利后自 行向 主管 税务 机关 提出申 请。(3)对于 其他 机构 投资 者,本 公司 将不 代扣 代缴 企 业所得 税,由 纳税 人按 税 法规定 自行判断是 否应 在当 地缴 纳 企 业所得 税,税前 每股 实际 派发现 金红 利人 民 币0.02 元。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本次 权益 分派 如有 疑问,可按 以下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部 门:民丰 特种 纸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 会办 公室 联系电 话:0573-82812992 传真:0573-82812992 特此公 告。民丰特 种纸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