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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盛期西班牙犹太人对主体社会的经济参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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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世纪盛期西班牙犹太人对主体社会的经济参与 王玖玖 中山大学 摘 要: 中世纪盛期西班牙犹太人对基督徒主体社会的经济参与主要体现为双方在商业领域的合作与互动。作为少数族群的犹太人凭借对土地的大量占有及其广泛的职业分布, 全面而深入地渗透到主体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双方的合作与互动遍布零售业、制造业、国内外贸易、矿产开发和金融借贷等领域。对作为少数族群的西班牙犹太人而言, 与基督徒的商业合作与互动是其融入主体社会的重要途径。虽然竞争与矛盾在所难免, 但“需要、依赖、合作”是主导双方经济关系的主旋律。双方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的牢固经济关系, 也一定程度上成为犹太人在之后两个世纪所谓的“迫害年代”中处

2、境日益恶化的缓冲剂。关键词: 中世纪; 西班牙犹太人; 基督徒; 商业合作; 经济关系; 作者简介:王玖玖, 历史学博士,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珠海) 副研究员, 主要研究方向:西班牙史、地中海史、全球史。基金:2016 年度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桐山基金 (1709002-72120-54500002) 1031 年统一的后倭马亚王朝灭亡后, 伊比利亚半岛的北方基督教王国加速了“收复”南方失地的进程。1085 年托莱多陷落后, 南方穆斯林小国随即向北非的穆斯林政权求助, 阿尔摩哈维德王朝和阿尔摩哈德王朝相继入主安德鲁斯。他们在安德鲁斯强力推行排犹政策, 犹太人被迫北迁。约至 12 世纪

3、, 半岛上几乎所有的犹太人都生活在了北方基督教王国, 而大部分犹太人又集中在卡斯蒂利亚莱昂和阿拉贡王国。1在上述过程中, 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关系构成了北方基督教王国中最重要的族群关系之一。长期以来, 对中世纪西班牙犹太人与基督徒经济关系的研究从属于对两者族群关系的研究。传统研究以 1391 年大批残杀犹太人为界, 将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关系分为此前的“宽容年代”和此后的“迫害年代”。2然而这种以宗教信仰为主要标准的族群划分方式, 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基督徒和犹太人族群关系的研究不能将包括双方经济关系在内的各种复杂关系完备地呈现出来。中世纪犹太人“多为唯利是图的高利贷商人”这种粗略印象的形成即反映了对双方

4、经济关系研究的相对缺失。此外, 研究时段的分布也不均衡, 现存研究主要集中在 14、15 世纪的“迫害年代”, 对于 13 世纪以前两者关系的研究则寥寥无几。究其原因, 有学者认为“进入 14 世纪, 针对犹太人的排斥、隔离情绪日益高涨, 最终演变为 1492 年针对所有犹太人的驱逐, 而史学家似乎对暴力冲突时期双方的关系史更有兴趣;直到不久前, 有关中世纪早期和中世纪盛期犹太人与基督徒关系的史料还相对缺乏”3。一、西班牙犹太人的经济活动概述对土地的大量占有是西班牙犹太人在整个中世纪盛期广泛参与基督徒主体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 也是西班牙犹太人经济最显著的特征之一。4164 从早期有犹太拉比文献

5、记载的时代开始, 直至 1492 年排犹前夕, 犹太人在伊比利亚半岛都大量拥有房产、农场、果园、牧场等。犹太人种植大麦、小麦、玉米等谷类以及橄榄、葡萄等各类经济作物, 收获季节还会雇佣大量基督徒劳力。5他们也会饲养驴、骡子、牛等牲畜, 无论在卡斯蒂利亚莱昂、阿拉贡还是在纳瓦拉王国, 都是如此。据西班牙历史学家弗朗西斯科德博法鲁利伊桑斯 (Franciscode Bofarully Sans) 估算, 11、12 世纪巴塞罗那乡村土地的三分之一为犹太人所有。他的判断依据是这一时期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的土地买卖合同以及关于划定私人土地边界的官方记录文件。6而 13 世纪, 尤其在海梅一世统治时期,

6、阿拉贡王国境内犹太人在新征服地区更是获得了大量需缴纳贡税土地的使用权, 而这些土地原本都是归穆斯林所有。同一时期, 阿方索十世统治下的卡斯蒂利亚莱昂王国也大致实施了类似的政策, 13 世纪托莱多的阿布拉菲亚、伊本伊斯拉、伊本苏珊、伊本扎多克等多个犹太贵族在卡斯蒂利亚莱昂王国南部新征服地区拥有大量土地。7197犹太人对土地的占有也得到了国王的支持。因为耕种王室土地的犹太人要将农作物出卖后的部分收入缴纳给国王, 这意味着国王大量的赋税收入。因此 1113 世纪犹太人同基督徒贵族、教会之间的土地交易被严格限制, 或被禁止、或被征收重税。只是到了 13 世纪末期和 14 世纪初, 才大量出现了犹太人同

7、基督徒之间土地交易活动的记录。中世纪盛期各地犹太人都拥有大量土地, 也说明大批犹太人生活在乡村。甚至有历史学家认为, 13 世纪之前, 住在乡村的犹太人要比城市犹太人还要多一些。817 犹太人大量占有土地也是犹太人广泛参与城市经济的根基。在城市, 犹太人的职业和阶层分布十分广泛, 同基督徒主体社会无异。以下对西班牙犹太人职业分布情况的概述是根据对各类文献零星记载的汇总得来。根据卡斯蒂利亚莱昂王国各地的市政法典规定, 除了极少数职业以外, 犹太人可以任意从事任何职业。从社会阶层看, 上至宫廷官员、医生、教师, 下至小商贩和普通手工艺人, 可以说犹太社团的经济结构和基督徒城镇社会的经济结构本质上完

8、全一致。这反映了整个 1113 世纪, 犹太人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犹太人自由择业、自由交易的权利通常会首先以王室法令的形式下达给某一个犹太社团, 而后被广泛适用于整个省和王国。即使到了 1492 年排犹前夕, 这种情况也未发生太大改变:1442 年教皇尤金二世下达了针对犹太人的抵制政策, 1443 年卡斯蒂利亚莱昂的胡安二世认为“教皇并未禁止犹太人的交易或者从事其他有用的手工制造活动, 比如制衣商、银匠、木匠、理发师、鞋匠、裁缝、织布工人、制帽商、铜匠、缰绳制造商、马鞍制造商、绳索工人、制陶工人、制革匠、货币兑换商人, 以及其他所有类似需要体力劳动或手工技艺的职业”, 他进而下令“允许犹太人和基

9、督徒订立契约、交易任何食物或者任何其他商品”。4168犹太人的职业分布也会呈现出地域差异。在瓦伦西亚, 几乎没有犹太人从事农业生产。相反在卡拉奥拉 (Calaorra) 主教辖区, 农业是当地犹太社团的经济基础, 也是犹太人从事最多的职业, 其中以谷物、蔬菜种植为主, 更不用说葡萄种植。因为葡萄酒无论对于犹太人还是对于基督徒来说, 都是每日必饮品, 7208 在犹太食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939 大体说来, 在卡斯蒂利亚王国, 从事手工制造业的犹太人占到全部犹太人很大的比例。7203 以如今位于卡斯蒂利亚拉曼恰大区托莱多省附近的市镇塔拉韦拉德拉雷纳 (Talavera de la Reina

10、) 的犹太社团为例, 这个犹太社团在 13 世纪经历了稳步的发展。当地犹太人的职业有篮筐编织工、银匠、杂货店主、医生、包税人、铁匠、马具商人、裁缝、鞋匠等。共有 168 位纳税人, 其中有 13 人的财富达到30000 马拉维迪, 其中有 6 人从事的是篮筐编织业, 有 3 个银匠和 2 个鞋匠, 其余的是医生和包税商;37 人的财富在 1000030000 马拉维迪之间, 71 人的财富在 100010000 马拉维迪之间;其余犹太人的财富在 100500 马拉维迪之间。7202-203 从中我们可以大致窥探这一时期卡斯蒂利亚王国境内犹太社团的经济状况。整个中世纪盛期, 西班牙犹太人的职业分

11、布十分广泛, 没有哪个职业为犹太人所专属, 正如没有哪个职业为基督徒所垄断一样, 基督徒和犹太人社会阶层分布也没有区别。而对土地的大量占有是西班牙犹太人广泛参与主体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 也是犹太人参与城市经济的必要条件。城市犹太人职业和阶层的广泛分布又是保证犹太人与基督徒在众多商业领域能够合作和互动的前提。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讲, 从“职业和阶层”而非“宗教信仰”的视角探讨两个族群之间的商业互动与合作, 是我们了解双方经济关系的新维度。二、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商业互动与合作在犹太人从事的众多职业中, 商人占比很大。这一方面是犹太人长久以来优良商业传统的自然延续, 另一方面也是 11、12 世纪的西班牙

12、社会逐渐封建化、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整个 1113 世纪, 甚至 14、15 世纪, 无论在卡斯蒂利亚还是在阿拉贡王国, 犹太人可以同基督徒自由交易的权利都以王室法令的形式确定下来, 即使到了排犹前夕, 这种情况也并未发生太大改变。犹太人与基督徒杂居而处的存在状态以及双方自由交易的法令保障必然造成双方在商品与社会服务方面的频繁互动。其互动领域包括以商店和集市为主要载体的零售业, 也包括制造业、国际贸易、矿产开发等等。在众多犹太商人中, 从事零售业的商店店主和集市小商贩占了绝大部分。他们贩售着形形色色的商品, 925-41 而顾客中既有基督徒, 也有犹太人。上述活动不仅发生在城市, 农村亦是如此,

13、 而“集市”的出现为跨宗教和族群的商品交易提供了必要的空间。西班牙的“集市”出现于 11 世纪初, 随后成为一种常规性经济机制, 一般分为日市、周市和年市三种。“集市”所带来的另一后果是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与农村的关系, 城市的经济增长和农村的经济增长相互依赖, 尽管农民和市民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称的。10我们首先从现存市政法典中的有关规定窥看当时市场和集市的运营情况。昆卡的年市每年会持续 16 日:圣灵降临节的前八天和后八天。而在卡塞雷斯, 年市会持续一个月, 每年 4 月的后十五天和 5 月的前十五天, 期间来自莱昂、卡斯蒂利亚、阿拉贡、纳瓦拉以及葡萄牙的基督徒、犹太人和穆斯林都会聚集在此进行

14、商品交易。卡塞雷斯的市镇官员会日夜对集市进行巡逻, 维持市场秩序。市场和集市上的犹太人、穆斯林和基督徒地位相同, 违反规定后所受的处罚也相同。此外也有针对犹太人的限制性规定, 如犹太人在逾越节、圣诞节以及圣灵降临节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不许卖肉, 周五不许卖鱼, 如有违反, 将被罚款 1马拉维迪, 而买肉和买鱼的基督徒也会受到同样的处罚。11从上述对犹太人在集市上从事经济活动的相关规定可知, 除了出于某些宗教因素的考虑而对犹太人的售卖活动作出一定限制外, 犹太人可以同基督徒自由买卖。而对于交易的商品, 我们可以从上文中对犹太人从事职业的介绍中作出大致推断。以卡斯蒂利亚王国的阿维拉为例。中世纪的阿维拉

15、是个小城市, 至 1300 年时其人口约为 4000 人。在当时阿维拉的所有店铺中, 至少有 40 家为犹太人和穆斯林所经营。1240 年至 1360 年间, 34 个店铺主人和手工商店主人的交易活动被记录下来, 其中 29 人在阿维拉大主教堂的财产清单中被提及。而这些犹太商人中有水果商、锁匠、油漆匠、编织工等等。此外, 1297 年的一项交易记录也证明了阿维拉犹太人在染布行业亦十分活跃。12再以同一时期阿拉贡王国塔拉戈纳省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 (Santa Coloma de Queralt) 市镇犹太社团的经济活动为例。1277 年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的市场被包租给一个叫比达尔弗兰奇的犹太人,

16、 条件是比达尔需要在每年圣诞节时上交一英镑的蜡。之后, 要想进入市场经营货摊必须经过比达尔的同意, 1291 年他又伙同另一个犹太人迈尔塞缪尔共同打理市场。1398在制造业中, 纺织业是犹太人十分重要的一个行业, 尤其在阿拉贡王国。在阿拉贡王国, 从事服装制造与销售的手工业者和商人占到犹太人总数的比例很大, 尤其在萨拉戈萨、韦斯卡和卡拉塔尤德等规模较大的犹太社团更是如此。在卡拉塔尤德, 25%的犹太人是毛皮加工工人, 20%是鞋匠, 10%是编织工人;在萨拉戈萨的达罗卡, 50%的犹太人是毛皮加工工人;韦斯卡亦是如此。939 在阿拉贡王国, 从事衣物制造和出售的犹太人被认为是城市经济的奠基人之

17、一, 其在犹太社团中的地位也较高, 仅次于“宫廷犹太人”。一般而言, 犹太服装制造商人更倾向于在犹太区内完成衣物制造和销售的活动, 但基督徒市政官员却总是想尽办法让他们走出犹太区, 因为那样犹太人的服装制造和销售活动便可以由基督徒市政官员直接监管。7205 此外, 国际贸易商人、经纪人、货币兑换商、高利贷商人等等都是犹太人中十分常见的职业。除了国内的制造业外, 国际贸易也是大众消费商品的重要来源之一。犹太人中有专门的航海家群体, 他们专门从事将西班牙的商品出口到北非的贸易活动。他们有的是出售自己的产品, 有的是作为国内商人的代理或经纪人, 赚取商品25%的费用。相反, 西班牙之外的犹太人也会来

18、到西班牙, 在犹太人的监管下从事商贸活动。此外, 犹太人也从事将西班牙之外的货物进口到西班牙的活动, 海梅一世时期就给犹太人发放从事食物进口的许可证。萨拉戈萨的犹太人曾一度垄断了那里的小麦市场。4168 巴塞罗那犹太人在贩卖奴隶的过程中与基督徒也时常合作, 14巴塞罗那和马略卡岛从事国际贸易的犹太商人在跨越地中海与东方的贸易中也会与基督徒合作。他们甚至会到达亚历山大里亚、塞浦路斯、克里特以及北非等地, 通过姻亲关系和家族合作等将地中海两岸的人们联系起来。再以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市镇为例了解一下阿拉贡王国犹太人同法国进行商品贸易的情况。这里的犹太商人很多从事的是纺织品贸易, 其中 95%的贸易活动

19、是进口法国服装, 包括上文提到的比达尔及其父亲犹瑟在内的 17 个犹太人最为活跃。1298 年 2 月 5 日, 犹瑟、米拉 (犹瑟之妻) 、比达尔、阿斯特罗 (比达尔之妻) 和贝纳尔多索莱尔、多纳托德蒙塞拉特从蒙特弗兰克的佩德罗手中购入一批法国服装。五天后犹瑟和贝纳尔多索莱尔将其中一部分卖给了阿基罗镇的佩德罗费雷。至 1298 年 11 月, 比达尔也同贝纳尔多索莱尔建立了商业合作关系。而从犹太人手中购买衣物的客户中有大量的基督徒, 包括贵族、教会人员, 也有很多其他不同背景的普通基督徒。其中维尔戈的尼古拉斯、雷蒙德, 塞韦拉的贝尔纳多默克, 蒙特弗兰克的马特奥及其儿子等基督徒的名字频繁出现

20、在与上述犹太人的交易记录中。此外, 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的犹太人也积极从事谷物和牲畜的交易活动, 比达尔弗兰奇、蒙特弗兰克的伊萨克诺、摩西德卡尔卡松、阿施特鲁赫比韦斯等犹太人出售骡子和牛给基督徒, 犹太女性阿斯特鲁戈纳出售骡子和驴子给基督徒的交易记录也存留下来。除此之外, 食盐、篮筐、凉鞋、香料, 甚至奴隶等商品的交易记录也屡屡见诸于文献记载中。在 14 世纪之前的绝大部分时间中, 犹太人都可以自由同基督徒和穆斯林进行交易, 盈利性的商业伙伴关系也时常在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之间建立, 4181 其中甚至包括教会人员。在 1280 年的梅迪纳塞利, 一个叫亚伯拉罕的犹太人同当地锡古恩萨教堂的领班神父

21、签署了一项开发当地盐矿的契约。亚伯拉罕需要在特定时间内开发一定数量的盐矿。他向托拉宣誓会忠诚于自己的工作, 要满足基督和犹太市民的需要。提取出食盐之后, 亚伯拉罕只能留下一半, 另一半要交给领班神父。四年之后, 所有盐矿及其设备都要归还给教堂。亚伯拉罕从教会中得到一笔钱、一头驴子、一个助手以及靠近盐矿的一个房子供他居住。亚伯拉罕的儿子们保证在亚伯拉罕死后, 他们继续执行上述条款。此外在 13 世纪和 14 世纪初, 很多其他犹太人也被发现同样和当地基督徒合作开发盐矿。7200通过犹太人和基督徒在商品零售、制造业、国际贸易、矿产开发等领域的合作与互动可知, 在整个中世纪盛期的西班牙, 基督徒同犹

22、太人、基督徒同基督徒、犹太人同犹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充斥着西班牙城市与乡村的每个角落。一个基督徒身上穿的衣物、吃的食品、各种家用物品等等, 都可能来自犹太人之手。虽然像肥皂、衣帽、蜡烛、篮筐等数以百计的生活必需品的交易记录不可能以文献史料的方式留存至今, 但从对犹太人职业状况的分析来看, 犹太人已从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融入到基督徒主体社会之中, 对于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来说, 犹太人已不可或缺。虽然很多具体交易细节无法保存, 但从现存的只言片语的史料中仍可以窥探到当时经济活动的大致轮廓:13 世纪瓦伦西亚的一个基督屠夫说“犹太屠夫把基督徒客人都抢走了”。15这句简单的话说明, 一个好的屠夫, 即使他是

23、犹太人, 也总能招揽到很多基督徒客人。因为在商业交易这种最容易跨越宗教和族群界限的领域中, “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才是交易双方首要考虑, 卖方要招揽更多客人, 以获取更多利润, 而买方则会选择“物美价廉”的卖家。显然, 在犹太人同基督徒的商品交易中, 双方遵循的是一般的商业规则, 宗教和族群认同的考虑仅排在第二位, 甚至更靠后。在类似屠夫等普通行业中, 基督徒尚且表现出对犹太人的需要, 而在一些需要极高教育背景和科学知识的社会服务行业中更是如此。三、犹太人与基督徒间的借贷活动除了在实体经济中的合作与互动, 犹太人和基督徒间的经济关系还通常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形式出现。1113 世西班牙高利贷活动

24、的盛行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另一方面也是基督教王国因“再征服战争”而急需财力支持的需要。16188 而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中, 无论是基督教还是犹太教, 都严格禁止高利贷, 尤其是同宗教内部的高利贷活动。对中世纪基督教世界货币体系最有约束力的经济教条当属“钱不可以生钱”。房屋用于遮风避雨、土地出产庄稼、衣服抵御风寒, 但钱不可以生钱, 钱只能作为物品交易的媒介。这点不仅是经济领域约定俗称的教条, 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宗教教义。“高额利息是三倍的罪恶 (three fold offense) , 它违反自然过程、有害社会福利、违背上帝教导。”41921179 年 3 月第三次拉特兰公会所制定

25、 27 条教会法中的第 25 条即规定公开进行放贷者将被逐出教会, 死后其坟墓也不得埋进教会墓地。16186 与基督教略有不同, 犹太教禁止的是同族内部的有息借贷活动。犹太教对高利贷活动的禁止主要依据来自于圣经中上帝对摩西的教导:“如果你借钱给任何一个我的子民、与你同在的穷人, 都不要以高利贷的形式进行:你不应该强迫他向你付任何利息” (出埃及) 。17此外, 在利未记和申命记中也规定, 对于贫穷的人只能像帮助外乡人一样帮助他们, 而不能对其进行高利贷活动。但对于向其他宗教信仰的人们放贷, 犹太教是不予禁止的。16183 基督教对所有教徒禁止放贷的规定、犹太教对族内高利贷活动的禁止以及 11

26、世纪之后社会经济发展和“再征服运动”对高利贷的需要使得犹太人成为中世纪西班牙基督教世界放贷业的主角。但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 13 世纪的基督教会对高利贷的态度也逐渐开始转变。1245 年在第一次里昂宗教会议上规定, 特定情况下收取利息的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1274 年第二次里昂宗教会议规定借贷要建立在合理的价格之上, 即接受因公用需要而借贷的行为, 但利息不能过高。16186 随后基督徒也陆续开始从事高利贷活动, 但同一宗教信仰人们之间的高利贷活动依然被严格禁止, 犹太教亦是如此。总之, 无论根据基督教教义还是犹太教教义, 同一宗教信仰人们之间的有息贷款 (interest-bearing l

27、oans) 是不被允许的。因此, 借贷活动通常发生在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之间。14163一般来说, 债权人多为犹太人, 而借款一方多为基督徒。7207-208 在众多基督徒债务人中, 既有普通商人他们多为需要资金或有野心的生意人, 犹太人向其提供贷款以鼓励其商业冒险活动;同时也会有基督徒统治者 (这既包括教会人员也包括市政官员) , 借贷活动甚至成为双方在交往中争论的焦点问题。1857 当然, 犹太群体中的中产阶级向基督徒或者穆斯林贷款的情况也时常发生, 而且通常利率会很高, 但这种借贷活动不会出现在市政法典之中, 城市条例也不会提及。因此, 中世纪西班牙的借贷活动通常留给我们“犹太人总是债权人

28、、基督徒总是债务人”的单一印象。4195 但实际上, 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互相借贷的情况都是存在的, 只是随着基督教对基督徒从事高利贷活动的逐渐放开, 犹太人充当债权人的情况相对减少了。卡斯蒂利亚王国的法令规定高利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 3/4, 但实际执行时一般不超过 33.3%, 每笔借款必须在三年内还清, 也就是说所还利息不能超过本金。18195 在阿拉贡王国, 高利贷的年利率一般不得超过 20%。941 高利贷带来的高额利润使得犹太人争相投入, 高利贷行业也随之成为西班牙犹太人从事的第一大职业。这从 1264 年图德拉的一个犹太人给另外一个富人的建议中可见一斑:“你可以选择成为一个农夫, 或

29、者商人, 但是如果你有条件把钱借出去以赚取利润的话, 那一定要利用这个机会, 不要错过”, “把你的钱分成三份, 三分之一用于购置土地, 三分之一的现金拿在手里, 另外三分之一要找一个可靠的方法借出去”。7203-204同样以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市镇犹太社团为例。如今共有 6 份关于 12931299年间犹太人从事经济活动, 尤其是借贷活动的公证登记簿留存下来。在这 6 份记录中, 共有 64 位犹太人不同程度地从事了高利贷活动, 其中还有一些犹太女性。64 人中有 5 人从事的是大宗借贷活动, 他们分别是亚伯拉罕德卡尔卡松、阿施特鲁赫比韦斯、犹瑟弗兰奇以及摩西德卡尔卡松。另外, 有其他四位的高

30、利贷活动也具备一定规模:犹太人阿施特鲁赫的妻子阿斯特鲁戈、以撒苏亚萨波塔、亚希比达尔以及比达尔弗兰奇等。1334-37 上述高利贷活动的债务人大多来自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市镇及其周边市镇和村镇, 比如塞韦拉、蒙特弗兰克、维拉弗朗卡等, 此外也有来自巴塞罗那、卡拉塔尤德、韦斯卡等地的基督徒。在基督徒债务人中, 既有贵族、教会人员、市政机构, 也有一些普通商人, 但一般只有前三者的借款活动被记录下来。在现存史料中, 有当地的基督徒贵族伯纳多德卡尔卡松及其妻子频繁向摩西德卡尔卡松、犹瑟弗兰奇、比达尔、亚希比达尔等犹太人借款的记录。1351另外一个基督徒贵族罗密欧拉戈达向蒙特弗兰克的犹太人以撒科诺的借款

31、记录也留存下来。从记录来看, 罗密欧时常不能及时偿还债务, 因此他的犹太债权人经常需要更新他的欠款额。1297 年 12 月罗密欧的欠款第一次被更新, 随后欠款于 1298 年 8 月被偿还。但由于罗密欧未遵循最初的约定按期还款, 1299 年 2 月他又签署了一份承诺书, 双方约定在 8 月 15 日圣母升天节之前罗密欧向其债权人以撒科诺支付另外 177 苏埃尔多的利息。除了以撒科诺以外, 犹瑟弗兰奇、比达尔弗兰奇以及亚伯拉罕德卡尔卡松等犹太人也曾是罗密欧的债权人。1352除贵族以外, 教会人员和市政议会也时常向犹太放贷者借款。同理论上严格禁止高利贷活动相矛盾, 教会向犹太人借款的记录也屡屡

32、见之于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存留至今的文献记载中。在 20 个向犹太人借款的教会人员中, 14 人是圣科洛马德克拉尔特及其附近市镇的教会人员。而向上述教会人员提供贷款的犹太人大约有 12 个人的名字被记录下来, 其中最为重要的几个是阿施特鲁赫比韦斯、犹瑟弗兰奇、摩西德卡尔卡松, 等。13571293 年 12 月 10 日, 塔拉戈纳的吉阿蒙斯市镇的 16 名基督徒居民代表市镇向犹太人犹瑟弗兰奇借了两笔贷款, 第一笔的额度是 4000 苏埃尔多, 另一笔是 100 苏埃尔多, 两笔的利息是 1025 苏埃尔多, 双方约定要在第二年 8 月份的圣母升天节前偿还。在另外一则文献记录中, 1294 年

33、2 月 16 日, 6 位基督徒居民代表吉阿蒙斯市镇向犹瑟弗兰奇偿还了 120 苏埃尔多的借款, 其中 11 苏埃尔多是利息。同样是1294 年 2 月, 两位基督徒代表同另一个犹太人亚伯拉罕阿施特鲁赫签署了偿还 1165 苏埃尔多的协约, 而 102 苏埃尔多的利息可以在当年 8 月的圣母升天节之前偿还。1358尽管在中世纪西班牙的借贷业中, 以债权人身份出现的多为犹太人, 但债权人中的基督徒亦是存在的, 虽然这种情况与犹太人作为债权人的情况相比要少得多。在现存文献中, 除了一个叫摩西阿西姆的犹太穷人因生活所迫向基督徒借款以外, 其余的 25 或 26 个犹太人向基督徒借款都属于商业借款。1

34、340 与上述犹太人借款给基督徒的情况相比, 基督徒借款给犹太人所占的比重很小。1293 至 1295 年间, 共有 20 或 21 个基督徒向犹太人提供贷款被记录下来, 作为债权人的基督徒的人数虽然占到犹太债权人数的 38%, 但基督徒所借出的钱数总额仅占到犹太人借出款项额度的 2.5%。1340 由此可见, 虽然犹太人人数很少, 但在借贷业中, 基督徒对犹太人的资金依赖程度远远高出犹太人占总数的比重。其实, 这种现象存在于中世纪西班牙除借贷业之外的很多其他领域。除了高额的利润外, 犹太人活跃于借贷业也意味着犹太人对中世纪西班牙整个社会经济社会的全面参与, 因为借贷业常常同零售业、货币兑换业

35、、土地买卖、资源开发 (如对盐矿的开采) 、大宗的国内国际贸易联系起来, 甚至包括对基督教王国领土扩张等政治活动的涉足, 等等。4194四、结语纵观 1113 世纪西班牙犹太人的经济活动,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犹太人的职业分布极其广泛, 几乎没有一种职业是犹太人没有涉及的, 其阶层分布也同基督徒主体社会无异。在 14 世纪初西班牙出现社会经济危机之前, 犹太人对基督徒群体不构成威胁。虽然竞争与矛盾在所难免, 但“需要、依赖、合作”是主导双方经济关系的主旋律。对作为少数族群的西班牙犹太人而言, 与基督徒的商业合作与互动是其融入主体社会的重要途径。在 11 至 13 世纪的西班牙, 犹太人同基

36、督徒杂居而处, 广泛参与各种社会职业, 凭借自身优势为主体族群所需要。双方因共同经济利益而建立起来的商业纽带关系成为双方在 1113 世纪以共生的形式共存的经济基础。西班牙犹太人与基督徒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的牢固经济关系, 也一定程度上成为犹太人在之后两个世纪所谓的“迫害年代”中其处境日益恶化的缓冲剂。参考文献1Jeffrey Gorsky.Exiles in Sepharad:The Jewish Millennum in SpainM.Lincoln: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2015:70-71. 2Henry Charles Lea.Ferrand Ma

37、rtinez and the Massacres of 1391J.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1, No.2 (Jan., 1896) :209. 3Ezequiel Borgognoni.Los judos en la legislacin castellana medieval:Notas para su estudio (siglos X-XIII) J.Estudios de Historia de Espaa Vol.XIV, 2012:53-68. 4Abraham A.Neuman.The Jews in Spain:Their Social

38、, Political and Cultural Life During the Middle Ages, Vol.IIM.Philadelphia: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of America, 1942. 5Dwayne E.Carpenter.Alfonso X and the Jews:An Edition of and Commentary on Siete Partidas 7.24“De los judios”M.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6:85.

39、 6Franciscode Bofarully Sans.Los judos en el territorio de Barcelona (siglos X al XIII) , Reinado de Jaime I 1213-1276M.Barcelona:Imprenta de Francisco J.Alts, 1910:14. 7Yitzhak Baer.A History of the Jews in Christian Spain, Vol.IM.Jerusalem: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2. 8Joseph Perz.History

40、 of a Tragedy:The Expulsion of the Jews from SpainM.trans.Lysa Hochroth, 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2007:17. 9JosHinojosa Montalvo.Los judos en la Espa1a medieval:de la tolerancia a la expulsinM/en Los marginados en el mundo medieval y moderno.Almera:Instituto de Estudios Almerienses, 2000

41、. 10Pascual Martnez Sopena.El mercado en la Espa1a Cristiana de los siglos XI y XIIM/en Fundacin Santa Mara la Real Centro de Estudios del Romnico Monasterio de Santa Mara la Real, ed., La Pennsula Ibrica y el Mediterrneo entre los siglos XI y XII.Madrid:Ediciones Polifemo, 1998:122-142. 11Pilar Len

42、 Tello.Disposicines sobre judos en los fueros de Castilla y LenJ.Medievalia, 1989:8:229. 12Teofilo F.Ruiz.Trading with theOther:Economic Exchanges between Muslims, Jews, and Christians in Late Medieval Northern CastileM/Roger Collins and Anthony Goodman, eds., Medieval Spain Culture, Conflict, and C

43、oexistence Studies in Honour of Angus Mac Kay.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 2002:63-78. 13Yom Tov Assis.The Jews of Santa Coloma de Queralt:An Economic and Demographic Case Study of a Community at the End of the Thirteenth CenturyM.Jerusalem:The Magnes Press, 1988. 14Robert I.Burns, SJ., Interactive

44、Slave Operations:Muslim-Christian-Jewish Contracts in Thirteenth-Century BarcelonaJ.Medieval Encounters, 1999:5:139. 15Chris Lowney, A Vanished World, Medieval Spains Golden Age of EnlightenmentM.New York:Free Press, 2005:205. 16Macarena Crespolvarez, Judos, Prstamos y Usuras en la Castilla Medieval

45、 de Alfonso X a Enrique IIIJ.Edad Media.Revista de Historia, 2002:5. 17Mario Tedeschi.Polmica y convivencia de las tres religionesM.Madrid:Mapfre, 1992:31. 18Jonathan Ray.The Sephardic Frontier, The Reconquista and the Jewish Community in Medieval IberiaM.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6. 注释(

46、1) (1) 分别见 Abraham A.Neuman, The Jews in Spain, Their Social, Political and Cultural Life During The Middle Ages, Vol II.p.167;Chris Lowney, A Vanished World, Medieval Spains Golden Age of Enlightenment, p.204;Joseph Jacobs, “Notes on the MS.Sources of the History of the Jews in Spain”, The Jewish Q

47、uarterly Review, Vol.6, No.4 (Jul., 1894) , pp.597-632 等。 (1) (1) 如 1443 年卡斯蒂利亚莱昂王国的胡安二世下令允许犹太人同基督徒进行各种食物和商品的买卖交换, 允许他们同基督徒订立合约。见 Abraham A.Neuman, The Jews in Spain:Their Social, Political and Cultural Life During The Middle Ages, Vol.I, p.168。 (1) (1) 分别见 JosHinojosa Montalvo, “Los judos en la Espa1a Medieval:de la tolerancia a la expulsin, ”pp.25-41;Yom Tov As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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