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 码:600215 证券 简称:*ST 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0-067 长 春 经开(集团)股 份有 限 公司 股份回购 进 展公告 本 公司 董事会 及全体 董事 保证 公告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 其内容 的真 实 性、准确 性和完 整 性 承担个 别及 连带责 任。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6 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 公 司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以 集 中 竞 价
2、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 元/股。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0 年 7 月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2,780,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6.2 元/股,最 低 成 交 价 为 人 民 币 5.32 元/股,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131,432,225.4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