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J 1019 2019 地块土壤 和地下水 中 挥发性有 机物采样 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Site Soil and Groundwater Sampl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9-05-12 发布 2019-09-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i 目 次 前 言.1 适用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采样 前期 准备.1 5 土壤
2、 采样.3 6 地下 水采 样.4 7 质量 保证 和质 量控 制.7 8 废物 处置.8 9 健康 防护.8 附录 A(资料 性附 录)常 用钻探 方法 优缺 点及 对土 层的适 用性.9 附录 B(资料 性附 录)现 场钻探、样 品筛 查与 采集 记录表.10 附录 C(资料 性附 录)便 携式光 离子 化检 测仪 和火 焰离子 化检 测仪 的选 择.11 附录 D(资料 性附 录)地 下水 监 测井 井管 材质 的适 用性.13 附录 E(资料 性附 录)地 下水监 测井 基本 情况 表.14 附录 F(资料性 附录)地 下水采 样洗 井与 样品 采集 记录表.15 附录 G(资料 性附
3、 录)地 下水被 动式 扩散 采样 方法.16 ii 前 言 为贯彻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环境保 护法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水污 染防 治法 和 中华 人民共和国 土壤 污染 防治 法,保护 生态 环境,保 障人 体健康,加 强地块 环 境保 护监督 管理,规范 地块 土壤 和地 下水 中挥 发性有 机物 采样 技术,制 定本标 准。本标准 规定 了地块 土壤 和 地下水 中挥 发性 有机 物采 样的技 术要 求。本标准 的附 录A 附录G 为 资料性 附录。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本标准 由 生 态环 境部 生态 环境监 测司、法 规与 标准 司组织 制订。本标准 起草 单位:北 京市 环
4、 境保护 科学 研究 院、轻工 业 环境保 护研 究所、北 京师 范 大学、北京市 勘 察 设计 研究 院有 限公司、北 京华 测北 方检 测技术 有限 公司、南 方科 技大学 工程 技术创新中 心(北京)。本标准 生态 环境 部2019年5 月12日 批准。本标准 自2019年9 月1 日起 实施。本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解释。1 地 块土壤 和地下水 中挥发 性有机物 采样技 术导则 1 适用范 围 本标准 规定了 地块 土壤 和 地下水 中挥 发性 有机 物采 样的技 术要 求。本标准 适用 于地块 土 壤和 地下水 环境 调查 和 监 测中 挥发性 有机 物的 现场 采样。2 规范性
5、 引用 文件 本标准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或其 中的 条款。凡 是不 注日 期的引 用文 件,其有 效版 本适用 于本标准。GB 8978 污水 综合 排放标 准 HJ 25.1 场地 环境 调查 技 术导则 HJ 25.2 场地 环境 监测 技 术导则 HJ/T 164 地 下水 环境 监 测技术 规范 HJ/T 166 土 壤环 境监 测 技术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3.1 地块 site 在一定 范围 内的 土壤、地 下水、地表 水以 及 该 范围 内所有 构筑 物、设施 和 生 物的总 和。3.2 挥发性 有机 物 volatile organi
6、c compounds,VOCs 沸点低 于或 等 于 260,或 在 20 和 1 个 大气 压 下 饱 和蒸气 压超 过 133.322 Pa 的有机 化合物。3.3 初见水 位 initial water level 地下水 监测 井建 设过 程中,当钻 孔揭 露含 水层 时,初次发 现的 水位。3.4 稳定水 位 steady water level 地下水 监测 井钻 探时 的水 位经过 一定 时间 恢复 到天 然状态 后的 水位。3.5 成井洗 井 well development 地 下水 监测 井建 设完成 后,去除监 测井 中所有 污 染物 或钻井 产生 的岩 层破 坏以 及
7、来自 天然岩层 的细 小颗 粒,使得 筛管周 边地 下水 水力 特征 恢复的 过程。4 采样前 期准 备 2 4.1 采样计 划 采样计 划应 包括:采样 目 的、采 样点位、采样 项目、采样频 次、采样时 间、采样人 员及分工、采样 过程 的质量 保证 和质量 控制 措 施、采样 设备和 器具、现 场记 录表、需要 现场 监测的项目、安 全保障 等。4.2 采样设 备和 器具 4.2.1 土壤采 样设 备和 器具 4.2.1.1 土壤机 械钻 探设 备:冲击 式钻机、直 压式 钻机 或复 合式钻 机等。4.2.1.2 土壤手 工钻 探设 备:管钻 或管式 采样 器等。4.2.1.3 原状取
8、土器:薄 壁取 土器、对开 式取 土器 或直 压式 取土器等。4.2.1.4 非扰动 采样 器:普通 非扰 动采样 器、一次 性塑 料注 射 器或 不锈 钢专 用采 样器 等。4.2.1.5 自封袋:容 积约500 ml,聚乙烯 材质。4.2.1.6 土壤样 品瓶:具 聚四 氟乙 烯-硅胶衬垫 螺旋 盖的40 ml 棕色玻 璃瓶、60 ml 棕色广 口玻璃瓶(或 大于60 ml 其他 规格的 玻璃 瓶)。4.2.2 地下水 采样 设备 和器 具 4.2.2.1 监测井 钻 探设备:空 心钻 杆螺纹钻、直 接旋转 钻、钢丝绳套 管直 接旋转 钻、双壁反循环 钻 或 绳索 钻具 等。4.2.2.2
9、 成井洗 井设 备:潜水 泵、贝勒管 或惯 性泵 等。4.2.2.3 地下水 机 械采样 设备:气 囊泵 或专 用不 锈钢潜 水泵 等。配有 聚四 氟乙烯 材质 或具有聚四 氟乙 烯内 衬的 聚乙 烯材质 输水 管线,管 线的 内径 为0.51 cm。4.2.2.4 地下水人 工采样 设备:单 阀门贝勒 管 或 双阀门 贝勒 管。聚四 氟乙 烯、不 锈钢 或聚乙烯材 质,聚乙烯材质 的贝勒管 为一次性使用。贝勒管外 径应 小于井管内 径 的3/4。配流速调节阀。4.2.2.5 地下水 样品 瓶:具聚 四氟 乙烯-硅胶衬 垫螺 旋盖 的40 ml 棕色玻璃瓶。4.2.3 现场监 测仪 器 4.2
10、.3.1 便 携 式 有机 物 快速 测 定仪:便携式 光 离 子化 检 测 仪(PID)或 便 携式 火 焰离子 化检测仪(FID)等。4.2.3.2 油水界 面仪。4.2.3.3 水位仪:精 度 为1 cm。4.2.3.4 便携式 水质 测定 仪:便 携 式pH 计,精 度 为0.1,附有 温度补 偿装 置;便 携式 氧 化还原电位 测定 仪,精 度 为1 mV;便 携式 溶解 氧仪,精 度 为0.1 mg/L;便携式电 导 率 测定仪,精度 为0.01 S/cm,附 有温 度 补偿装 置;便 携式 水温计,精 度 为0.1;便 携式 浊 度 测定 仪,精度 为1 NTU;便携式 余氯 测
11、定仪,精 度 为0.001 mg/L。4.3 定位和 探测 采样前,可采用卷尺、GPS 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工具在现场 确定采样点 的 3 具体位 置和 地面 标高,并在 图中标 出。可 采用 金属 探测 器或探 地雷 达等 设备 探测 地下障 碍物,确保采 样位 置避 开地 下电 缆、管 线、沟、槽等 地下 障碍物。5 土壤采 样 5.1 钻探取 土 5.1.1 应结合地块 所 在地区 的地 层条件、钻探 的 作业 条件 和勘察的 方案 要求来 选择 经济有效的钻 探方法,防止 土壤 扰动、发热,减 少挥 发性 有机物 的挥 发损 失。应采用 冲击 钻探 法或直压式 钻探 法等 钻孔
12、 方式,不允 许 采 用空 气钻 探法 和回转 钻探 法。常用 钻探 方法优 缺点 及对土层的 适应 性参 见附 录A。5.1.2 表层土壤 和深 层土壤 的采 样 均应采 用钻 孔方式,可 根据土层 特征 选择合 适的 土壤机械钻探 设备(4.2.1.1)或 土壤手 工钻 探设 备(4.2.1.2)。5.1.3 土壤机 械钻 探设 备(4.2.1.1)应 配置 原状 取土 器(4.2.1.3),获 取完 整的 原状 土芯。5.1.4 钻孔过 程中 应使 用套 管,套管之 间的 螺纹 连接 处不 应使用 润滑 油。5.1.5 现场钻 探记 录内 容参 见附 录B。5.2 样品筛 查 5.2.1
13、 视 目标化 合物和 现 场条件选择 适当 的便携式 有机物快 速测定 仪(4.2.3.1)对土 壤中挥发性 有机 物进 行 初 步检 测 筛查。便 携式 有机 物快 速测定 仪的 选择 参考 附录C,若选 择便携式 光离 子化 检测 仪,应确 保仪器 的紫 外灯 电能 高于 目标化 合物 的电 离电 位。5.2.2 采用便 携式 有机 物快 速测 定仪(4.2.3.1)对土 壤样 品进行 筛查 时,操作 流程 如下:a)按照设 备说 明书 和设 计要 求 校准 仪器;b)将土壤 样品 装入 自封 袋(4.2.1.5)中 约1/31/2 体 积,封闭袋 口;c)适度揉 碎样 品,对已 冻结 的
14、样品,应 置于 室温 下解 冻后揉 碎;d)样品置 于自封 袋中 约10 min 后,摇晃 或振 动自封 袋约30 s,之后 静置 约2 min;e)将便携 式有 机物 快速 测定 仪 探头 伸至 自封 袋 约1/2 顶 空处,紧闭 自封 袋;f)在便携 式有 机物 快速 测定 仪 探头 伸入 自封 袋 后 的数 秒内,记录 仪器 的 最 高读 数。5.2.3 对 每 个 监 测 点 位,表 层 土 壤 和 深 层 土 壤 垂 直 方 向 层 次 的 划 分 执 行HJ 25.2 的 相 关 规定,采样 深度 的 具 体间 隔 须根据 便携 式 有 机物 快速 测定仪(4.2.3.1)读数 进
15、行 调整,一 般应选择读 数相 对较 高的 土壤 样品送 实验 室检 测分 析。5.2.4 现场样 品筛 查记 录参 见附 录B。5.3 样品采 集 5.3.1 在土壤样 品采 集 过程 中应 尽量减 少 对样 品的扰 动,禁止对样 品进 行均质 化处 理,不得采集 混合 样。5.3.2 当采集用 于测 定不同 类型 污染物的 土壤 样品时,应 优先采集 用于 测定 挥 发性 有机物的土壤 样品。4 5.3.3 使 用非扰 动采样器(4.2.1.4)采集 土壤样 品。若 使用一 次性塑 料注射器 采集 土壤 样品,针筒 部分的直径应能够伸入40 ml 土壤样 品瓶(4.2.1.6)的 颈部。针
16、筒末端的注射 器部分在采 样之 前应 切断。若 使用 不 锈钢 专用 采样 器,采样器 需配 有助 推器,可 将土壤 推入 样 品瓶 中。不应 使用 同一 非扰 动采样 器采 集不 同 采 样点 位或深 度的 土壤 样品。5.3.4 如直接 从 原 状取 土器(4.2.1.3)中 采集 土壤 样品,应 刮除原 状取 土器 中土 芯表面 约2 cm 的 土壤(直压 式取土器除 外),在 新露出的 土芯表 面采集样 品;如原 状取土 器中的土 芯已经转 移至 垫层,应 尽快 采集土 芯中 的 非 扰动 部分。5.3.5 在40 ml 土壤样 品瓶(4.2.1.6)中 预先 加入5 ml 或10 m
17、l 甲醇(农药 残留 分析 纯级),以能够 使土 壤样 品全 部浸 没于甲 醇中 的用 量为 准,称重(精确 到0.01 g)后,带到现 场。采集约5 g 土壤样 品,立即转 移至土壤 样品 瓶中。土壤 样品转 移至土壤 样品 瓶过 程中应 避免瓶中的甲 醇溅出,转至 土壤 样品瓶 后应 快速 清除 掉瓶 口螺纹 处黏 附的 土壤,拧 紧瓶盖,清除 土壤 样品 瓶外 表面 上黏 附的 土壤。5.3.6 用60 ml 土壤样 品 瓶(或大 于60 ml 其他规 格的 样品 瓶)(4.2.1.6)另外 采集 一份 土壤样品,用于 测定 土壤 中 干 物质 的 含量。5.3.7 现场样 品采 集记
18、录参 见附录B。5.4 样品保 存 与 流转 5.4.1 装有土 壤样 品的 样品 瓶 均 应单独 密封 在自封 袋(4.2.1.5)中,避免 交叉 污染。5.4.2 土壤样 品的 保存 和流 转执行HJ 25.1、HJ 25.2 和HJ/T 166 的 相关 规定,样 品保 存 时间执行相关 土 壤环 境监 测分 析方法 标准 的 规 定。6 地下水 采样 6.1 监测井 建设 6.1.1 地下水 采样 应建 地 下 水监 测井,监测 井的 建设 应符 合HJ 25.1、HJ 25.2 和HJ/T 164 的相关要 求。6.1.2 根 据水文 地质条件 选择合适 的监测 井钻探设 备(4.2
19、.2.1),避免 采用直 接空气旋 转钻。6.1.3 监测井的 井管 材质应 有一 定强度,耐腐 蚀,对 地下 水无污染。当 地下水 中含 有非水相液体 时,可参 照附 录D 选择合 适的 井管 材质。6.1.4 井管的 内径 以能 够满 足洗 井和取 水要 求的 口径 为准,一般 为510 cm,特殊 情 况下可依据实 际需 求适 当放 大。6.1.5 监测井井 管的 深度、筛管 的 长度和 位置 应根据 地块 所在区域 地下 水水位 历史 变化情况、含水 层厚 度以及 监测 目的等 进行 调整。对 于非 承压水 监测 井,井管 底部 不得穿 透潜 水 含水层下 的隔 水层 底板;对 于承压
20、 水监 测井,应 分层 止水。丰水 期时 一般 需要 有1 m 的筛管 位于地下 水面 以上,枯 水期 时 一般 需要 有1 m 的筛 管位 于地下 水面 以下,以 保证 监测井 中的 水量满足 采样 需求。当 地下 水中含 有非 水相 液体 时,筛管应 在以 下位 置:a)当地下 水中 含有 低密 度非 水相液 体时,筛 管中 间应 在 地下 水面 处;5 b)当地下 水中 含有 高密 度非 水相液 体时,筛 管下 端应 在 含水 层的 底板处。6.1.6 监测井 建设 完成 后,至少 稳定8 h 后 开始 成井 洗井。6.1.6.1 采 用成井 洗井设 备(4.2.2.2),通过超 量抽水
21、、汲取等 方式进 行洗井,不得 采用反冲、气洗 方式。6.1.6.2 至少洗 出约3倍 井体 积的 水 量,井体 积 用下 式 计 算:+=h d d h d V2c42b42c4 式 中:V 井体积,ml;d c 井管 直径,cm;h 井管 中的 水深,cm;d b 钻孔 直径,cm;填 料的 孔隙 度。6.1.6.3 成井洗 井应 满足HJ 25.2 的 相关要 求。使用 便携 式水 质测定 仪(4.2.3.4)对出 水进行测定,当 浊度 小于 或等 于10 NTU 时,可 结束 洗井;当浊 度大 于10 NTU 时,应每间 隔约1倍井体 积 的 洗井 水量 后对 出水进 行测 定,结束
22、洗井 应 同时 满足 以下 条件:a)浊度连 续三 次测 定 的 变化 在10%以内;b)电导率 连续 三次 测定 的 变 化在10%以内;c)pH 连续 三次 测定 的变化 在 0.1 以内。6.1.7 成井洗 井结 束后,监 测井 至少稳 定24 h 后 开始 采集 地下水 样品。6.1.8 地下水 监测 井现 场钻 探记 录参 见 附录B,地 下 水 监测 井基本 情况 记录 参见 附录E。6.2 样品采 集 6.2.1 采样方 法的 选择 6.2.1.1 应根据水 文地质 条件、井 管尺寸、现场 采样条 件等,选择 低 速采 样、贝 勒管 采样或 低渗 透性 含水 层采 样等 方法进
23、行地 下水 中挥 发性 有机物 采样。一 般情 况下,应 优先 选择 低速采样 方法,采 用地 下水 机械采 样 设 备(4.2.2.3)进行 采 样。6.2.1.2 水 位 浅 或 内 径 较 小 的 监 测 井 可 选 择 贝 勒 管 采 样 方 法,采 用 地 下 水 人 工 采 样 设 备(4.2.2.4)进 行 采样。单阀 门贝勒 管适 用于 采集 表层 地下水 样品,双 阀 门 贝勒 管适用 于采 集指定深 度地 下水 样品。6.2.1.3 当含水层 渗透性 低,导致 无法进行 低速 采样和 贝勒 管采样时,可 采用低 渗透 性含水层采 样方 法。6.2.1.4 可采用 油水 界面
24、 仪(4.2.3.2)或单 阀门 贝勒管(4.2.2.4)判断 地下 水中 是否 存在 非水相液 体。当地 下水 中存 在非水 相液 体时,执 行HJ 25.2相关 规 定。6.2.2 低速采 样方法 6.2.2.1 安 装水泵。缓慢 将地下 水机 械采样 设备(4.2.2.3)、输水管 线、电 缆等 放 入监 测井内,尽 量减 少 对水体 的 扰动,一 般应 放于筛 管中 部或偏 上位 置。尽量 减少 地面部 分管 线 的长 度,以 避免 周 边 环境 对 水样的 影响。在水 泵安 装 完成后,需采 用 水 位仪(4.2.3.3)测 量水位。6.2.2.2 样品采 集前,应 按照 以下 步骤
25、进 行采样 洗井:6 a)启动水 泵,选择 较低 速率 并缓慢 增加,直 至出 水;b)调整泵 的抽提 速 率至 水位 无明显 下降 或不 下降,流 速应控 制在100500 ml/min,水位降深 不超 过10 cm;c)在现 场使用便携式 水质测定仪(4.2.3.4),每 间隔约5 min 后 测定输水管线 出口 的出水水 质,直至 至少3 项检 测指标 连续 三次 测定 的变 化达到 表1 中的 稳定 标准;如洗井4 h 后出 水水 质未 能 达 到 稳定标准,可采 用 贝 勒管 采样方法 进 行采 样;d)现场采 样洗 井记 录参 见附 录F。表1 地下 水采 样洗 井出 水水质 的
26、稳 定标 准 检测指标 稳定标准 pH 0.1 以内 温度 0.5 以内 电导率 10%以内 氧化还原电位 10 mV 以内,或在 10%以内 溶解氧 0.3 mg/L 以内,或在 10%以内 浊度 10 NTU,或在 10%以内 6.2.2.3 水质指 标达 到稳 定后,开 始采集 样品,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地下水 样品 采集 应在 2 h 内完成,优 先采 集 用 于测 定 挥发 性有 机物 的地 下水 样品;按照相关 水质 环境 监 测分 析方法 标准 的规 定,预先 在地下 水样 品瓶(4.2.2.5)中添加盐酸 溶液 和抗 坏血 酸;b)控制出 水流 速 一 般不 超过100
27、ml/min;当 实际情况 不 满足前述 条 件时 可适 当增 加 出水流速,但 最高 不 得 超过500 ml/min;应当尽可 能 降 低出水 流速;c)从输水 管线 的出 口直 接采 集 水样,使水样 流入 地下水 样品 瓶(4.2.2.5)中,注意 避免冲击 产生 气泡;水样 应 在地下 水 样 品瓶 中过 量溢 出,形 成凸 面,拧紧 瓶盖,颠倒地下水 样品 瓶,观察 数秒,确保 瓶内 无气 泡,如有 气泡应 重新 采样;d)现场样 品采 集记 录参 见附 录F。6.2.3 贝勒管 采样 方法 6.2.3.1 样品采 集前,应 按照 以下 步骤进 行采样 洗井:a)将贝勒 管(4.2
28、.2.4)缓慢 放 入井内,直至 完全 浸入 水 体 中,之 后缓 慢、匀 速地 提出井管;b)将贝勒 管中 的水 样倒 入水 桶,估 算洗 井水 量,直至 达到3 倍井 体积 的水 量;c)在现场 使用 便携 式水 质测 定仪(4.2.3.4),每 间隔515 min 后测 定出 水水 质,直至至少3 项检 测指标 连续 三次 测定的 变化 达到 表1中 的稳 定标准;如 洗井 水量 在35 倍井体积之 间,水质指 标不 能达到稳 定标 准,应 继续 洗井;如 洗井 水量达 到5倍 井体积后水 质指 标仍 不能 达到 稳定标 准,可 结束洗 井,并根据 地下 水含 水层 特性、监 测井建设
29、过程 以及 建井 材料 性状等 实际 情况 判断 是否 进行样 品采 集;d)现场采 样洗 井记 录参 见附 录F。6.2.3.2 水质指 标达 到稳 定后,开始 采集 样品,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同6.2.2.3a);7 b)将用于 采样 洗井 的同一 贝 勒管(4.2.2.4)缓 慢、匀 速 地放入 筛管 附近 位置,待 充满水后,将贝 勒管 缓慢、匀 速地提 出井 管,避免 碰触 管壁;c)应 采 集 贝 勒 管 内 的 中 段 水 样,使 用 流 速 调 节 阀 使 水 样 缓 慢 流 入 地 下 水 样品 瓶(4.2.2.5)中,避免 冲击 产生气 泡,一般 不超 过100 ml
30、/min;将水样在 地下 水 样品瓶中过 量溢 出,形成 凸面,拧紧 瓶盖,颠 倒 地 下水 样品瓶,观 察数 秒,确保 瓶内无气泡,如有 气泡 应重 新采 样;d)现场样 品采 集记 录参 见附 录F。6.2.4 低渗透 性含 水层 采样 方法 6.2.4.1 当地下 水面 位于 筛管 上端 以上时,应 将潜 水泵 置于 筛管下端,缓慢 抽出 井内 积水,当水位 降至 筛管 上端 时,尽快完 成采 样。6.2.4.2 当地下 水面 位于 筛管 之间 时,应 将井 内积 水抽 干,在2 h 之后 且水 量恢 复至 满 足采样要求 时,尽快 完成 采样。6.2.4.3 可参照 附录G 采用 地下
31、 水 被动式 扩散 采样 方法,采 集 地下 水样 品。6.3 样品保 存 与 流转 6.3.1 装有地 下水 样品 的样 品瓶,均 应 单独 密封 在 自 封袋(4.2.1.5)中,避免 交叉 污染。6.3.2 地下水 样品 的保存 和 流转 执行HJ 25.1、HJ 25.2 和HJ/T 164 的相 关规 定,样 品 保 存时间执行 相关 水质 环境 监测 分析方 法标 准的 规定。7 质量保 证和 质量 控制 7.1 质量保 证 土壤和 地下 水采 样过 程的 质量保 证应 符 合 HJ 25.1、HJ 25.2、HJ/T 164 和 HJ/T 166 中的相关要 求。7.2 质量控制
32、 7.2.1 土壤平行 样和 地下水 平行 样的采集 分别 执行相 关土 壤和水质 环境 监测分 析方 法标准的规定。7.2.2 每 批 次 土 壤 或地 下 水 样品均 应 采集1 个全 程 序 空白 样。采 样 前 在实 验 室 将5 ml 或10 ml 甲 醇(土 壤样 品)或 将二 次 蒸 馏水 或 通过 纯 水设备 制 备 的水 作 为 空 白 试剂水(地 下水 样品)放入40 ml 土壤样品 瓶(4.2.1.6)或 地下 水样 品瓶(4.2.2.5)中 密封,将 其带 到现场。与采样的 样品 瓶同 时开 盖和 密封,随样 品运 回实 验室,按与样 品相 同的 分析 步骤 进行处 理
33、和 测定,用 于检 查样 品采 集到 分析全 过程 是否 受到 污染。7.2.3 每批次 土壤 或地 下水 样品 均应采集1 个运 输空 白样。采样前 在实 验室 将5 ml 或10 ml甲醇(土壤 样品)或 将二 次蒸馏 水或 通过 纯水 设备 制备的 水作 为 空 白试 剂水(地下 水样 品)放入40 ml 土壤样品 瓶(4.2.1.6)或 地下 水样 品瓶(4.2.2.5)中 密封,将 其带 到现 场。采 样时使 其瓶 盖一 直处 于密 封状 态,随样 品运 回实 验室,按 与样品 相同 的分 析步 骤进 行处理 和测 定,用于检 查样 品运 输过 程中 是否受 到污 染。8 7.2.4
34、 每批次 地下 水样 品应 采集1 个设备 空白 样。采 样前 从 实 验室将 二次 蒸馏 水或 通过 纯水设备制 备的 水作 为 空 白试 剂水带 到现 场,使 用适量 空 白试剂 水浸泡 清 洁后 的采 样设备、管线,尽快收集 浸泡 后 的水 样,放入地 下水 样品 瓶(4.2.2.5)中密 封,随 样品 运回 实 验室,按 与样品相同 的分 析步 骤进 行处 理和测 定,用于 检查 采样 设备 是 否受 到污 染。设备 空白样 一般 应在完成 潜 在污 染较 重的 监测 井 地下 水 采 样之 后采 集。8 废物处 置 土壤采 样过 程中 产生 的剩 余土壤 应回 填原 采样 处或 处置
35、场 所。地 下水 采样 过程 中 产生 的洗井及 设备 清洗 废水 应使 用固定 容器 进行 收集,不 允许任 意排 放,应执行GB 8978 的 相关 规定 或委 托有 资质 的单 位进 行处理。9 健康防 护 采样过 程中,现 场采 样人 员应按 要求 佩戴 防护 器具,减少 挥发 性有 机物 的吸 入和摄 入,并避免 皮肤 与污 染土 壤和 地下水 的直 接接 触。9 附录 A(资料 性附 录)常用钻 探方 法优 缺点 及对 土层的 适用 性 表A.1 常 用钻 探方 法 优 缺 点及对 土层 的适 用性 钻探方法 优点 缺点 适合土层 黏性土 粉土 砂土 碎石、卵砾石 岩石 手工钻探(
36、1)可用于地层校验和采集一 定深度的土壤样品。(2)适用 于松散的人工堆积层和第四纪 的粉 土、黏 性土地层,即不含 大块 碎石等障碍物的地层。(3)适用于机械难以进入的采样区域。(1)采用人工操作,最大钻探深度一般不超过 5 m,受地层的坚硬程度和人为因素影响较 大,当 有碎石等障碍物存在时,很难 继续钻进。(2)由于杂物可能掉进钻探孔中,易导致土壤样品交叉污染。(3)只能获得体积较小的土壤样品。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冲击钻探(1)钻探深度可达 30 m。(2)对人员健康安全和地面环境影响较小。(3)钻探过程无需添加 水或泥浆等冲洗介质。(4)适 用于采集多类型样品,包括污 染
37、物 分析 样品、土工试验样品,还 可用于地下水监测井建设。(1)对地层的感性认识不够直观。(2)需要处置从钻孔中钻探出来的多余土壤。适用 适用 适用 部分适用 不适用 直压式钻探(1)适用于均质地层,典型采 样深度为 67.5 m。(2)钻探过程无需添加水或泥浆等冲洗介质。(1)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较 高。(2)不可用于坚硬岩层、卵石层和流砂地层。(3)典型钻孔直径为 3.57.5 cm,对于建设监测井的钻孔需进行扩孔。适用 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0 附录 B(资料 性附 录)现场钻 探、样品 筛查 与采 集记录 表 表B.1 现 场钻 探、样品 筛查与 采集 记录 表 地块名称:钻孔/
38、监测井编号:地理位置:坐标和高程:点位描述:周边描述:钻探单位:记录人员、日期:钻探设备:起止时间: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使用情况:天气情况:钻探深度(m)外观描述(岩性、颜色、气味、密度、湿度、杂质等)采样 深度(m)筛查样品编号 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读数(体积分数,1 10-6)送检样品编号 初见水位/稳定水位(m)监测井信息(井管深度、筛管位置、沉淀管长度等)备注:11 附录 C(资料 性附 录)便携式 光离 子化 检测 仪和 火焰离 子化 检测 仪 的 选择 表C.1 便 携式 光离 子化 检测仪 和火 焰离 子化 检测 仪 的比较 仪器名称 便携式 光离子化检测仪(PID)便携式火
39、焰离子化检测仪(FID)离子化方式 使用紫外灯光离子化土壤中挥发出的VOCs 使用氢气燃烧产生的火焰离子化土壤中挥发出的VOCs 对目标化合物的检测灵敏度排序 芳烃 烯烃、酮类、醚类、胺类 酯类、醛类、醇类、脂肪烃 氯代脂肪烃、乙烷 甲烷(无响应)芳烃、长链烃 短链烃 卤代烃 检测范围(体积分数)5 10-91 10-2 1 10-65 10-2 样品湿度对读数的影响 湿度大易引起读数 轻微下降 基本无影响 惰性气体环境对读数 的影响 无影响或 引起读数轻微上升 氢气不能够燃烧 操作性 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单;一般需定期更换紫外灯和感应器。体积较大,较重,操作较复杂;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
40、求更高。12 表C.2 部 分挥 发性 有机 物的电 离电 位 序号 中文名称 CAS 编号 电离电位(eV)1 萘 91-20-3 8.12 2 苯乙烯 100-42-5 8.40 3 对二甲苯 106-42-3 8.44 4 间二甲苯 108-38-3 8.56 5 邻二甲苯 95-47-6 8.56 6 乙苯 100-41-4 8.76 7 甲苯 108-88-3 8.82 8 1,4-二氯苯 106-46-7 8.98 9 1,2-二氯苯 95-50-1 9.06 10 氯苯 108-90-7 9.07 11 苯 71-43-2 9.24 12 四氯乙烯 127-18-4 9.32 1
41、3 三氯乙烯 79-01-6 9.45 14 1,2-二溴乙烷 106-93-4 9.45 15 反-1,2-二氯乙烯 156-60-5 9.64 16 顺-1,2-二氯乙烯 156-59-2 9.65 17 氯乙烯 75-01-4 9.99 18 1,1-二氯乙烯 75-35-4 10.00 19 三溴甲烷(溴仿)75-25-2 10.48 20 二溴氯甲烷 124-48-1 10.59 21 一溴二氯甲烷 75-27-4 10.610.96 22 1,2-二氯丙烷 78-87-5 10.87 23 1,1,1-三氯乙烷 71-55-6 11.00 24 1,1,2-三氯乙烷 79-00-5
42、 11.00 25 1,2-二氯乙烷 107-06-2 11.05 26 1,1-二氯乙烷 75-34-3 11.06 27 1,1,2,2-四氯乙烷 79-34-5 11.10 28 氯甲烷 74-87-3 11.28 29 二氯甲烷 75-09-2 11.32 30 三氯甲烷(氯仿)67-66-3 11.42 31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11.1011.45 32 四氯化碳 56-23-5 11.47 13 附录 D(资料 性附 录)地下水 监测 井井 管材 质 的 适用性 表D.1 地 下水 监测 井井 管 材质 的 适用 性 井管材质 低密度非水相液体(石油烃)高
43、密度非水相液体(有机氯溶剂)不锈钢 非常适用 非常适用 高密度聚乙烯 不适用 非常适用 硬质聚氯乙烯 非常适用 不适用 丙乙烯-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 适用 不适用 聚四氟乙烯 非常适用 非常适用 14 附录 E(资料 性附 录)地下水 监测 井基 本情 况表 表E.1 地 下水 监测 井基 本 情况 表 监测井统一编号 原编号 地理位置 省(区/市)市 县(区)乡(镇)村 方向 m 地理坐标 经度:纬度:所属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流域 水文地质单元 地下水 类型 地面高程(m)测点高程(m)孔深(m)孔口直径(mm)孔底直径(mm)井管类型 含水层埋藏深度(m)水位埋深(m)监测手段 含水层地层
44、代号 含水介质类型 监测内容 矿化度(g/L)水化学 类型 监测频次 钻探施工单位 钻探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监测仪器安装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 月 日 15 附录 F(资料 性附 录)地下水 采样 洗井 与样 品采 集记录 表 表 F.1 地 下水 采样 洗井 与样品 采集 记录 表 地块名称:高程测量标识:监测井编号:筛管上端距标识距离(m):采样日期:筛管下端距标识距离(m):采样单位:采样设备(贝勒管或潜水 泵等):采样人员:泵进水口距标识距离(m):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 监测井口读数:是否发现非水相液体:时间 洗井 采样 水位埋深(cm)出水流速(ml
45、/min)累计洗井体积(ml)pH 温度()电导率(S/cm)氧化还原电位(mV)溶解氧(mg/L)浊度(NTU)稳定标准 0.1 0.5 10%10 mV 或 10%0.3 mg/L 或 10%10 NTU 或 10%备注:16 附录 G(资料 性附 录)地下水 被动 式扩 散采 样方法 G.1 适用 范围 地下水被 动式 扩散采 样方 法 适用于 苯、一溴二 氯甲 烷、三溴 甲烷(溴仿)、氯 苯、四 氯化碳、氯乙烷、三氯甲烷(氯仿)、氯甲烷、2-氯乙 基乙烯基醚、二溴氯甲烷、二溴甲烷、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二氯 二氟 甲烷、1,2-二氯 乙烷、1,1-二氯 乙烯、
46、顺-1,2-二氯乙 烯、反-1,2-二氯乙 烯、1,2-二氯丙烷、顺-二 氯丙烯、二 溴氯 甲烷、反-1,3-二氯丙烯、乙苯、萘、1,1,2,2-四氯 乙 烷、四 氯乙 烯、甲 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 乙 烷、三 氯乙 烯、三氯氟 甲烷、1,2,3-三氯丙 烷、氯乙 烯、总二 甲苯,不适用 于甲 基叔 丁基 醚、丙酮、苯 乙烯、甲基异 丁基 酮。地下水 被动 式扩 散采 样方 法 通常 适用 于高、低 渗透 性含水 层,应将 地下 水被 动式扩 散采样方法 与其 他 地 下水 采样 方法进 行比 较,确定 其适 用性。G.2 方法 原理 将装有去离子水或蒸 馏水 的低密度聚
47、 乙 烯 膜 或其 他类似材料制 成 的 半 透膜 被动 式 采 样袋 置于 相应 的筛 管位 置,筛 管周边 地下 水中 的挥 发性 有机物 通过 扩散 作用 穿过 半透膜 进入 去离子水 或蒸 馏水 中,一定 时间后 达到 平衡,收集 采 样袋 内 的去 离子 水或 蒸馏 水。G.3 样品 的采 集 G.3.1 放 置采 样袋 时,应 符合以 下要 求:a)现场核 对监 测井 钻探 记录 表,确 定井 管内 径、井口 至井底 深度、筛管 上端 深度、筛管下端 深度、井 口至 水面 深度;b)使用具 聚四 氟乙 烯涂 层的 不锈钢 绳(或 其他不 易拉 伸材质 的绳 子)将采 样袋(长 度约
48、为3060 cm,内径约 为3 cm)悬挂于固 定深 度,在 采样袋 底部 悬挂 适当 的不 锈钢材质重 物,以防 止 采 样袋 在地下 水中 上浮;c)将采样 袋放 置于监 测井 内 的指定 深度,若筛 管长 度 小于或 等于1.5 m,应将 采 样袋放置于 筛管 中部 附近;若 筛管长 度大于1.5 m 且小于 或等于3 m,可采 用串 联的 多个采样袋 进行 分层 采样,采 样袋间 隔约 为0.5 m;若 筛 管长度 大于3 m,一 般不 使 用采样袋进 行采 样;d)将悬挂 采样 袋的 绳子 固定 在管帽 处,盖紧 管帽;e)为使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中 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与筛 管周边地下
49、水 中 的 浓 度 尽量 一致,平 衡时 间至少 应 达到14 d;采样 袋在 平衡 时间 内,不应 受到 扰动;f)现场记 录见表G.1。G.3.2 取 出采 样袋 时,应 符合 以 下要 求:a)达到平 衡时 间后,尽 快取 出采样 袋;b)利用悬 挂绳 将采 样袋 从监 测井中 取出,采 样袋 不得 受热或 晃动;17 c)观察采 样袋 表面 状况,并 进行记 录;如采 样袋 存在 鼓胀、溶解、腐 蚀等 现象,不应收集采 样袋 中的 水样 进行 检测分 析;d)使用清 洁棉 布 将 采样 袋表 面擦拭 干净,以 避免 交叉 污染;e)剪开 采 样 袋 底 端,使 采 样 袋 中 的 水
50、样 缓 慢 流 入 采 样 瓶 中,流速一般不超过100 ml/min;f)现场记 录见表G.1。G.4 样品 的保 存 G.4.1 装 有水 样的 样品 瓶,均应 单独 密封 在自封 袋 中,避 免交 叉污 染。G.4.2 样 品的 保存 和流 转 执行HJ 25.1、HJ 25.2 和HJ/T 164 的相 关规 定,样品 保 存时间 执行相关水 质环 境监 测分 析方 法标准 的 规 定。G.5 质量 保证 和质量 控制 G.5.1 地 下水 采样 过程 的 质量保 证应 符合HJ 25.1、HJ 25.2 和HJ/T 164 中的 相 关要求。G.5.2 在 同一 采样 袋中 收集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