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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促进林业规模经营.doc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161213 上传时间:2018-03-2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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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促进林业规模经营 南平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精神, 南平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促进林业规模经营, 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做法是:一、激活各种经营主体, 发展林业规模经营2014 年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林业规模经营的意见,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合作互助为纽带, 在农民自愿和产权明晰的基础上, 发展现代职业林农、合作经济组织、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 (行业) 协会等“四大”经营主体, 开展互助合作, 推动林业生产要素向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聚集, 促进林业适度

2、规模经营, 提高林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一) 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一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林业技术培训, 培养现代职业林农和林业经营带头人才, 逐步发展一批有能力、愿奉献的林业致富“能人”、“大户”。二是大力发展林业合作组织, 引导和支持村组、林农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流转林地, 建立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开展联合合作经营。三是鼓励企业与林农、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合作, 推广“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合作经营模式, 将林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联结起来, 共同发展。近年来, 南平市积极推进基层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

3、建设, 2015 年下达林业合作组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60 万元, 全市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 109 个, 涉及农户 6175 户, 经营面积 11347hm。累计建立各类型林业经济组织达 933 个, 经营面积 10 万亩hm。(二) 加强典型示范建设。因地制宜, 选择运营规范、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作为典型示范, 对通过质量标准和认证、获得市级以上品牌及被评为市级以上林业示范社的, 在政策上给予扶持。特别是经营森林面积达 2 万亩以上的林业经营主体, 允许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采伐单列。2013 年以来, 林业专业合作社新增国家级示范社 4 家、省级示范社 18 家、

4、市级示范社 42 家。同时, 重点扶持了建瓯东阳雷竹、建阳华家山毛竹、顺昌富金竹木、光泽李坊鑫森林业、延平王台山茶油、茫荡百合花、浦城绿野苗木、政和有通蜂业等创建市级以上示范社, 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在造林、竹业、油茶、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不同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5 年, 全市竹业经济增长较快, 实现竹业产值260.89 亿元, 丰产竹林基地达 15.7 万 hm;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 1.08 万 hm, 同比增长 5.1%, “延平百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启用;林下经济产值达 138亿元, 同比增长 15.5%。(三) 规范合作组织运营。不断规范完善林业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机制, 按照

5、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建设的要求, 使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立规范的章程、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制度, 充分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同时, 由于山林合法规范的流转, 重新实现了林业的规模经营, 遏制了抢山造林、山林抛荒等现象, 提高了森林经营水平, 实现了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盗的统一管理, 增强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如邵武芹林竹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是由全村村民以股份入社合作经营林业, 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 并严格按照章程和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现在该社合作造林的林相整齐, 产生效益按股份分红, 确保人人得利, 一旦合作社的林子发生森林火警, 村民都能自发参加灭火行动。二、围绕资源

6、整合, 构建林业服务体系南平市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和技术力量, 推动“林权流转交易、森林资源评估、林权抵押担保、林业科技服务”等四大平台建设, 构建“评估、担保、收储、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服务体系, 为林业资源资本化、规模化提供便利条件。(一) 建立森林资源流转交易制度。目前, 全市 10 个县 (市、区) 全部成立林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 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机制, 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有序流转林地, 推动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根据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 加强林权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 积极推广使用林权流转规范合同。同时

7、, 积极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市政府出台政策支持由乡政府或村集体组织牵头, 通过土地流转收储中心, 流转农村林地33.3 hm (贫困村 20 hm) 以上, 流转时间 26 年以上的, 给予每亩 10 元的奖励, 市、县级财政按 1:2 比例分担。奖励资金由县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乡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村集体组织按 1:3:6 分配。2015 年全市通过林权流转平台完成林地林木流转变更 3104 宗地、1.16 万 hm, 完成林权交易 480 宗地、面积4373hm, 交易金额达 1.18 亿元。(二) 规范森林资源评估服务。南平市于 1994 年起就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2014 年,

8、明确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前置条件, 依托林业部门现有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成立市、县两级森林资源评估中介服务机构, 规范和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评估办法、评估程序和评估行为, 科学制定森林资源评估的最低保护价格, 有效维护流转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 全市已建立具备资质的森林资源评估服务平台 13 个, 其中甲级资质 1 个、乙级资质 4 个、丙级资质 8 个, 共拥有资产评估师 72 名。(三) 搭建林权抵押担保服务平台。2014 年以来, 依托县属国有林场、林业公司和营林投资公司等经济实体, 组建国有性质的林业收储 (担保) 机构, 在林农、林业合作组织、林

9、业龙头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 搭建投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林业收储中心作为第三方, 为森林资源已参加森林综合保险的林权抵押贷款人提供贷款担保, 承担连带责任, 消除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风险, 对林权抵押贷款中逾期后为清偿债务的抵押物依法予以收储。2014 年 2 月, 在邵武开展试点, 在全省率先成立林业收储中心, 整合规范各项林权抵押贷款流程, 从“信息、评估、办事、放贷”四个方面为林农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并及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邵武试点经验, 全面推进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工作。2015 年, 在邵武试点的基础上, 提出市本级和县 (市、区) 各成立 1 家林权贷款担保收储中心。全市现已成立林权

10、抵押担保收储服务平台 7 个, 取得一定成效, 并形成各自特色。其中顺昌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邵武富源林业收储中心入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 顺昌县在运行上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个标准执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模式。邵武市财政每年按年度担保额的 1%安排作为林业收储运营费用, 节余部分转抵森林资源担保风险补偿金。武夷山市林木收储中心结合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进行公开招投标, 已赎买山场 140 余 hm。建阳区鑫森林业担保有限公司对出险的 11 hm 林地, 以 30 万元资金进行收储。2015 年, 全市实现林权抵押 758 笔, 面积 2.25 万 hm, 抵押金额 6.

11、3 亿元, 其中通过林权贷款担保收储服务平台完成的林权抵押担保 375 宗地, 面积 6693 hm, 抵押贷款金额 1.43 亿元。(四) 完善林业综合服务体系。以现有林业科技机构为基础, 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和技术力量, 成立综合性的林业服务平台, 构建集技术服务、业务指导、法律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于一体的林业服务体系, 为林农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目前, 全市 10个县 (市、区) 都已设立了县级林业综合服务平台, 一些县 (市、区) 林业网络还扩展到重点乡镇, 通过数字林业网络把林政管理服务连接到乡镇林业站, 实行申请、设计、缴费、办证一条龙服务。对经营森林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经

12、营主体, 由平台负责组织专业队伍, 实行森林病虫害统防统治, 提供种苗、造林、绿化、采伐、防火等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此外, 南平市林业、法院、司法三个部门联合组建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 建立了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 整合诉前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实行联动联调, 形成工作合力, 全面开展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 把林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三、突出保护管理, 兼顾林业生态与民生(一) 深化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目前, 全市 10 个县 (市、区) 都已经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方案, 进一步完善了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 主要形成了联户管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等三种模式, 其中

13、联户管护面积约占 63%, 责任承包、专业管护占 35%。各地广泛成立村级护林队, 探索乡级护林队建设。政和县、建瓯市按照“乡聘、站管、村监督”的模式组建乡级护林队, 顺昌县、武夷山市也在积极推行。邵武市则探索采用“村聘、站管、镇监督”的模式, 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同时, 各地在公益林护林队伍监管、考核机制和工资补助等方面也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二) 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现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 9.33 万 hm。2013 年以来, 为解决保护生态和维护林农利益的矛盾, 在积极向上反映的同时, 也积极探索商品林的赎买工作, 邵武、顺昌等地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15 年, 省林业厅将武

14、夷山市纳入了全省首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县, 有效推动了该市的赎买工作。武夷山市政府决定每年筹集 2000 万元开展试点建设, 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成功签约林农15 户, 收储山场面积 141 hm。(三) 森林保险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经验推广。宣传推广光泽县的“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村经济联合社”三级投保机制, 从 3 个层面由上到下做好参保工作;延平区的“先单位、后乡镇”投保机制, 由国有林业单位先行参保, 再动员乡镇积极投保, 全面推进各县 (市、区) 森林参保工作。同时, 督促全市 18 个国有林场全部参加商品林综合保险, 优先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从政府层面积极鼓励

15、林农参加商品林综合保险。充分发挥基层乡镇林业站的前沿宣传作用, 结合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 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摆摊咨询”等多种手段, 多层次、多角度地普及宣传森林综合保险相关政策, 提高农村群众保险意识。三是强化协作配合。针对参保进展不平衡的情况, 与保险部门联合发布参保进度情况通报, 表扬先进, 督促后进。同时, 支持保险部门的防灾防损工作, 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和技术服务工作。2015 年全市森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再创新高, 商品林参保面积达 120.36 万 hm, 比 2013 年初的 100 万亩提高了 20.36%。今后, 南平市将认真认真落

16、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 力求在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生态林管护等方面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完善林地家庭承包关系的前提下, 进一步引导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林权规范有序流转, 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林业健康发展。2016 年争取全市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100 个, 持续完善“四大”林业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将服务进行优化整合并向乡 (镇) 延伸, 争取 10 个县 (市、区) 全部建立林权收储担保平台。二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抓紧将南平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南平市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提交市政府审定, 争取尽快出台文件。三是完善生态保护和管理机制。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武夷山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 扩大收储面积, 促进建阳区、顺昌县 2 个试点县完善收储方案, 加快试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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