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代號 股票代號股票代號股票代號 : : 00323) ) 選擇公司通訊之選擇公司通訊之選擇公司通訊之選擇公司通訊之 收取方式及收取方式及收取方式及收取方式及 語言版本語言版本語言版本語言版本 公 司 現 正 作 出 安 排 , 讓 股 東 選 擇 以 下 收 取 公 司 通 訊 之 方 式 : (i) 電 子 本 ( 於 公
2、 司 網 站.hk 登載並將繼續以英文及中文刊發 )或印刷本 ,及 (ii) 如股東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選擇 只收取英文本 、或只收取 中文本或 兩種 文本 。此安排乃為増加效率 、節省成本及保護環境 。 建議安排建議安排建議安排建議安排 根據 上市規則 第 2.07A 條及第 2.07B 條,公司 將作出 以下安排 : 1. 公司將於 2011 年 9 月 5 日寄發函件 ( 函件一函件一函件一函件一 ) 連同 載有供香港郵寄使用的郵寄標籤 回條( 回條回條回條回條 ) 予股東 。函件一及回條將以中 、英文編製 。股東可以使用回條選擇 以下收取公司通訊之方式 : (i) 電子本 (於
3、公司網站 .hk 登載 )或印刷本 ,及 (ii) 如股東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選擇只收取英文本 、或只收取 中文本或兩種文本 。於公司網站登載 的公司通訊將繼續以英文及中文刊發 。 函件一說明函件一說明函件一說明函件一說明 , ,倘若 倘若倘若倘若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於於於 於 2011 年年年 年 10 月月月 月 3 日日日 日或 或或 或之前 之前之前之前 尚尚尚 尚未收到股東 未收到股東未收到股東未收到股東 已已已 已適當 適當適當適當 地填妥並簽署地填妥並簽署地填妥並簽署地填妥並簽署 的的的 的回 回回 回條 條條 條( (或表示反對 或表示反對或表示反對或表示反對 以電子方
4、式以電子方式以電子方式以電子方式 於於於 於公司網站收取 公司網站收取公司網站收取公司網站收取 公司通訊公司通訊公司通訊公司通訊 的回覆的回覆的回覆的回覆 ),),),), 及直至及直至及直至及直至 股東股東股東股東 發出合理時間的書發出合理時間的書發出合理時間的書發出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面通知面通知面通知 予公司之予公司之予公司之予公司之 H 股股股 股證券登記處 證券登記處證券登記處證券登記處 ( (地址 地址地址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號合和中心號合和中心號合和中心 17M 樓樓樓 樓) ) )或 或或 或以
5、電郵方式發送至以電郵方式發送至以電郵方式發送至以電郵方式發送至 .hk 前前前 前, , , 則則則 則該股東 該股東該股東該股東 將被視爲已將被視爲已將被視爲已將被視爲已 選擇選擇選擇選擇 只透只透只透只透過公司過公司過公司過公司 網站網站網站網站 收取收取收取收取 所有所有所有所有 將來將來將來將來 的的的 的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公司通訊公司通訊 電子本電子本電子本電子本 以代替以代替以代替以代替 收取印刷收取印刷收取印刷收取印刷 本本本 本。 。 。 2. 倘若股東已透過回條 選擇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 ,公司將向股東寄送其 選定的公司通訊語言版本 , 除 非 並 直 至 該 股 東 以 書
6、面 通 知 公 司 之 H 股 證 券 登 記 處 ( 地 址 如 上 ) 或 電 郵 至 .hk,表示其擬收取公司通訊的其他 (或兩種 )語言版本 ,或透過公司網站以電子形式收取 。 3. 倘若股東已透過回條選擇 以電子方式 於公司網站收取 公司通訊 ,每當公司登載公司通訊於其網站時 ,公司 將會根據股東在回條 上所 提供的電郵地址 ,以電郵發出通知 。倘若 股東並 沒有在回條上 提供電郵地址或 因其沒有寄發回條而 被視為已選擇透過公司網 站以電 子形式收取公司通訊 ,公司將以郵寄方式向該股東於公司之 H 股證券登記處所存置的股東名冊上所示的地址,寄發有關公司通訊已登載於公司網站可供查閱的通
7、知信函 。 4. 每次 公司 按照上文第 2 段所述安排寄出公司通訊印刷本時 ,有關的 公司通訊將隨附或 在其中 列印一份 函件 ( 函件二函件二函件二函件二 ) 連同變更 申請表 ( 變更申請變更申請變更申請變更申請 表表表 表),該變更申請表載有供香港郵寄使用的郵寄標籤 。函件 二及變更申請表 將以中 、英文編製 。股東 可以透過 填妥及交回變更申請表予 公司 之 H 股證券登記處 ,選擇 (i)收 取 公 司 將 來 的 公 司 通 訊 之 印 刷 本 , 以 取 代於 公 司 網 站 登 載 的 電 子 本 (或 收 取 於 公 司 網 站 登 載 的 公 司 通 訊 電 子 本 ,
8、以 取 代 印 刷本)或 (ii)更改 所 收取 的 公司 通 訊印 刷 本的 語 言版 本 。 2 5. 股東 可以隨時 以合理時間的 書面 通知 公司之 H 股證券 登記處 (地址 如上 )或以電郵 方式發送至 .hk,選擇 (i) 收 取 公 司 將 來 的 公 司 通 訊 之 印 刷 本 , 以取 代 於 公 司 網 站 登 載 的 電 子 本 (或 收 取 於 公 司 網 站 登 載 的 公 司 通 訊 電 子 本 , 以 取 代 印刷 本 )或 (ii)更 改 所 收 取 的 公 司 通 訊 印 刷 本 的 語 言 版 本 。倘若任何股東 已選擇 (或被視為已選擇 )收取 於公司網
9、站登載的 公司通訊 電子本 ,惟因故 查閱公司通 訊上出現困難 ,公司 將於收到該股東要求後 寄上所要求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費用全免 。 6. 所有公司通訊的中 、英文版本將 繼續 以可 查閱格式於 公司 網站 .hk 登載 。公司將在向股東寄發公司通訊當日 (或按聯交所或 就遵守 上市規則 規定的其他日期 ),將公司通訊兩種語言版本的電子格式檔案送交聯交所存檔 及在聯交所網址 www.hkexnews.hk 上登載 。 7. 公司 現於辦公 時間內 (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 9 時正 至下午 6 時正 )提供電話熱線服務 (電話號碼 : (852) 2862 8688),
10、以便股東查詢上述安排 。 8. 函件一及函件二將 指出 公司通訊的兩種語言版本均可於 公司 網站查閱 ,以及 公司 已提供 上述電話熱線服務 。 釋義釋義釋義釋義 於本公告內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 ,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 公司 公司公司公司 指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 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在聯交所上市 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公司通訊公司通訊 指 公司向其 證券 持有人發出以供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 ,包括但不限於 年度和中期財務報告及其摘要報告 (及其中包含的所有報告及帳目 )、 會議通告 、上市文件 、通函及 委託代理人 表格 香港 香港香港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
11、政區 H 股股股 股證券登記處 證券登記處證券登記處證券登記處 指 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 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中國中國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股東 股東股東股東 指 公司在已發行股本中的 H 股股份持有者 聯交所 聯交所聯交所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會命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蘇鑒鋼蘇鑒鋼蘇鑒鋼蘇鑒鋼 2011 年 9 月 5 日 中國安徽省馬鞍山市 於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董事包括 : 執行董事 : 蘇鑒鋼 、錢海帆 、任天寶 非執行董事 : 趙建明 獨立非執行董事 : 秦同洲 、楊亞達 、胡達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