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建设工程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 海安县 高新区 ; ( 2) 招标范围: 路灯、基础、电缆、电缆配管、挖回填土、控制柜等 (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 年 03 月 21 日到 2018 年 05 月 05 日 ,
2、工期 : 45 日历天。 ( 4)质量要求:合格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编号 招标内容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509101569011001 路灯、基础、电缆、电缆配管、挖回填土、控制柜等 76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
3、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 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其他
4、报名条件: 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b.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 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c.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全部去掉: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
5、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8) 其他: ( 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 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9) 企业信用评价 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2014 年 7 日 31 日
6、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 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8 年 03 月 01 日到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4: 30 前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7、。 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 /标 段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8、人民币 15000 元 。 ( 2)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 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 2013) 4号文第 25 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叁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叁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3)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 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15240580971。 8. 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
9、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花园大道 66 号 地 址: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 建达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 联系人: 邓棋友 联系人: 王晓梅 ;卢玲 电 话: 0513-88162979 电 话: 15370985200 第 5 页 共 69 页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标段名称)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标段编号: HAX201509101569011001 招标人 :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10、盖单位章) 日 期 :2018 年 03 月 01 日 第 6 页 共 69 页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组长 ): 王晓梅 日 期: 2018 年 03 月 01 日 招标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2018 年 03 月 01 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备案 ) 第 7 页 共 69 页 目 录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发包价说明及预算文件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 8 页 共 69 页 招标文件前附表
11、 序号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 1.1 项目名称: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2 1.2 招标内容为: 太平南北中心路 路灯工程 施工 : 路灯、基础、电缆、电缆配管、挖回填土、控制柜等 3 1.3 工程地点: 海安县 高新区 4 1.4 施工时间: 2018 年 03 月 21 日到 2018 年 05 月 05 日; 工期: 45 日历天 5 1.5 质量目标:合格 6 1.6 资金来源: 自筹 7 1.7 招标控制价: 756982.82 元( 柒拾伍万陆仟玖佰捌拾贰元捌角贰分 ) 控制价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江苏省建
12、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江苏安装工程计价表( 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 2014 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 年版) ; 预算工资执行“苏建函价 2017 72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招标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造价文件规定等。 8 1.8 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标的标段数目: 1 个,可以中标的标段数目 1 个。 9 2.1 招标人名称: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棋友 电 话: 0513-88162979 10 2.2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晓梅、 卢玲 电话
13、: 15370985200 11 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自行踏勘。 12 4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不召开标前会议 13 6.2.1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 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 2013) 4 号文第 25 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叁份、含分析表的电子 文件叁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4 6.3 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
14、 第 9 页 共 69 页 15 6.8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6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的方式: 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户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账号:会员系统中相对应标段的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即保证金账号。 2、投标保证金递交程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汇款方式提交或者是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的银行保函,不接受 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人自身的名义且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汇款特别说明:
15、 ( 1)获取子账户:通过 CA 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管理 -保证金支付(海安) -选中已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然后点击获取保证金账户,在标段的最后一列会随机生成一个子账户号例如( 32001647136052516962-0008)。 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保证金指南” ( 2)缴纳流程: 投标单位通过所开的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支付 账户名:海安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账 号: 为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号 (如: 32001647136052516962-0008) ( 3)交易完成后打印回单,开标时随投标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
16、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本工程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投标保证金为 15000 元人民币。 17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三 楼) 18 8.2 开标时间: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三
17、楼) 19 9.2 评标方法:见评标定标细则 20 10.2 履约担保的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2%, 根据海公管办【 2014】 34 号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约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 第 10 页 共 69 页 21 其他要求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
18、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2014 年 7 日31 日起建筑业 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电脑显示时间为准。 第 11 页 共 69
19、页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项目概况 1 1 项目名称: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1 2 工程内容: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 路 灯、基础、电缆、电缆配管、挖回填土、控制柜等 。 招标内容: 1.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施工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路灯、基础、电缆、电缆配管、挖回填土、控制柜等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3 工程实施地点: 海安县 高新区 1 4 计划 施工 时间: 2018 年 03 月 21 日到 2018 年 05 月 05 日; 工期: 45 日历天 1 5 质量要求:合格 1 6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1.7 工程 招标控制价: 756982.82
20、元(柒拾伍万陆仟玖佰捌拾贰元捌角贰分) 控制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江苏安装工程计价表( 2014 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2014 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 年版);预算工资执行“苏建函价 2017 721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招标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程造价文件规定等。 1.8 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标的标段数目: 1 个,可以中标的标段数目: 1 个 。 2 1 本项目的招标人是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棋友 电 话:
21、 0513-88162979 2 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是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晓梅 、卢玲 电 话: 15370985200 3投标人 3 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 2 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第 12 页 共 69 页 (
2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8)被责令停业的; (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 5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答疑和修改
23、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价格全部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或对发包价格有异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投标单位专用 CA 证书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通过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邮箱 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答复,开标时间不变。招标人解答的内容报公管办备案,并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6投标文件 6 1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1)投标
24、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4)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 (5) 拟投入机械设备表 (6)资格后审材料 (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资格后审资料需将完整的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投 标人要对提供的原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2 投标文件的份数、包装及标志 6 2 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含正本 1 份、副本 0 份,本工程为全电子化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第 13 页 共 69 页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 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
25、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 2013) 4 号文第 25 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 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叁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中 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全套电子投标文件叁 份送至代理公司。 6 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6 4 招标人不接受带有选择性方案的投标文件。 6 5 招标人不接受带有一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6 6 投标文
26、件的签署 除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署外,其余均不做要求。 6 7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6 7 1 对投标文件进行少量涂改、插字或删除的 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名或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 7 2 投标开始后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允许更改或者撤回。 6 8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 60 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保持有效,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投标保证金 7 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户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27、安支行,账号:会员系统中相对应标段的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即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 程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汇款方式提交或者是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的银行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人自身的名义且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汇款特别说明: ( 1)获取子账户:通过 CA 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管理 -保证金支付(海安) -选中已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然后点击获取保证金账户,在标段的最后一列会随机生成一个子账户号例如( 32001647136052516962-0008)。 第 14 页 共 69 页 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
28、载”栏目中“保证金指南”。 ( 2)缴纳流程: 投标单位通过所开的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进行支付 账户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为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号 (如: 32001647136052516962-0008) ( 3)交易完成后打印回单,开标时随投标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本工程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投标保证金 为 15000 元人民币。 7 2 未中标单位
29、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无息 )。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无息 )。 7 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 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公管办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
30、投标、开标 8 1 投标人应派代表将投标文件按下列时间和地点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 399号三楼) 8 2 招标人将于 2018 年 03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交易中心举行 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3 开标会由招标人
31、(或招标代理)主持,邀请公管办监督主管部门对开标全过程第 15 页 共 69 页 进行监督。 8.4 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人确定的发包价承诺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8.5 招标人应对开标、评标过程中的无效标情况等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9评标 9 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 ,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公管办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三 人以上单数 (含 三 人 ),
32、其中技术经济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公管办监督主管部门的代表出席,并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9 2 评标工作内容包括对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编写评标报告,并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当场公布评审结果。详见第六章评标实施细则。 9 3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9.3.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9.3.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9.3.3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3、,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9.3.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9.3.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3.6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 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3.7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3.8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3.9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9.3.10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9.3.1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
34、价,但招标文件要第 16 页 共 69 页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3.12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9.3.13 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 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9.3.14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9.3.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9.3.1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3.1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9.3.18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9.3.19 投标
35、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9.3.20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3.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9.3.22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3.2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9.3.24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9 4 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将投标
36、人资格审查 、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三天。 1 0授予合同 10 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经中标,并告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有关问题。 10 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2%,根据海公管办【 2014】 34 号关于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约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第 17 页 共 69 页 金在缴纳履 约保证金后退还。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
37、票 10 3 合同协议书 (1)中标人应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发包人签订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发包人和、 承包人双 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必要时可请公证机构公证。 ( 3) 经协商,招标代理费 7000 元,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另行给付,投标人自行考虑该费用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各投标人自己考虑该风险并将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该费用应在定标后 3 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招标 代理单位)。 第 18 页 共 69 页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 工程采用
38、的计价规范 (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 2)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苏建定( 2003) 371 号 ) ( 3)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挃引 (苏建定 (2003)374 号 )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1、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其他规范和标准; 2、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 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01) 4、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5、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9-96) 6、国家
39、及地方现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和工程设计图纸。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 19 页 共 69 页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工程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20 页 共 69 页 目 录 一、 投标承诺书( )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三、 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 四、 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 ) 五、 拟投入机械设备表( ) 六、 资格后审材料( ) 第 21 页 共 69 页 一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
40、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 (大写 )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30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元) 的投标保证金已 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本投标书一起提交。 (五)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合同价 2%的履约保证金。 (六)我单位没有组织和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
41、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投标保证金。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盖法人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第 22 页 共 69 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法人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23 页 共 69 页 三 授权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 合法地
42、代表我单位,授权 (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 的 (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有权在 工程 (标段号) 标段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发包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被授权的代理人无转授的权力。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切活 动,并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此授权书。 第 24 页 共 69 页 四 、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 投标人: 标段: 1、申请单位人员总数 类别 技术人员 管理 人员 其他
43、人员 合计 备注 小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人数 2、拟投入本合同的人员总数 类别 技术人员 管理 人员 其他 人员 合计 备注 小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人数 3、为本合同段配备的人员情况 序号 在本合 同职务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类 似 工作年限 职务 1 2 3 4 5 6 7 8 第 25 页 共 69 页 五 、 拟投入机械设备表 序 号 机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 年 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MH) 备注 26 六 、资格后审资料 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 项目负责人 资质 证书, (4) 授权委托
44、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 、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 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 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 27 七 、投标人承诺书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人对海安县 公共资源交易
45、投标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范围和记分标准完全知晓。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行贿、串通,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3、不向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不向招标投标采购监管人员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表)签字: 本次投标项目: 年 月 日 28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
46、相关会员信息通过南通市投标人诚信信息数据库系统予以登记发布,上述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 ,并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凡我单位经南通市网上招标系统参与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等信息,我单位均事先在信息系统中对外披露,未批露的信息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2、我单位将对本次申报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无任 何伪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的业绩、获奖信息均为我单位拥有。若违反本条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自愿退出所有在南通市有形建设交易市场竞标的项目,并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给我单位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9
4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编号: 发包人(全称): 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海安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 海安县 高新区 ; 工程内容: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太平南北中心路路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