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 伪 条 形 码 :防 伪 编 号 :报 告 文 号 : 东 莞 和 惠 审 字 2017S68614号委 托 单 位 名 称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被 审 验 单 位 名 称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被 审 单 位 所 在 地 : 东 莞事 务 所 名 称 : 东 莞 市 和 惠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普 通 合 伙 ) 报 告 日 期 : 2017-03-24报 备 时 间 : 2017-03-24 16:10签 名 注 册 会 计 师 : 曹 红 涛 (电 话 : 15015403169)曾 凡 奇 (电 话 : 0769-82224338) 东 莞
2、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2016年 度 审 计 报 告 事 务 所 名 称 : 东 莞 市 和 惠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普 通 合 伙 ) 事 务 所 电 话 : 0769-83604136 传 真 : 0769-82224328 通 信 地 址 : 东 莞 市 黄 江 镇 田 美 村 长 盛 工 业 区 A8座 B101号 电 子 邮 件 : 事 务 所 网 址 : 如 对 上 述 报 备 资 料 有 疑 问 , 请 与 东 莞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联 系 。 防 伪 查 询 电 话 号 码 : 0769-22995506、 0769-22990059 防 伪 查 询
3、 网 址 : http:/审 计 报 告 东 莞 和 惠 审 字 2017S68614号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 以 下 简 称 “ 贵 单 位 ”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6年 12月 31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2016年 的 收 入 支 出 表 、 支 出 明 细 表 、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一 、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单 位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 这 种 责 任 包
4、 括 : ( 1) 按 照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小 学 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 2) 设 计 、 执 行 和 维 护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 中 国 注 册
5、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6、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 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 审 计 意 见我 们 认 为 , 贵 单 位 的 财 务
7、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会 计 准 则 中 小 学 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单 位 2016年 12月 31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6年 的 收 入 支 出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东 莞 市 和 惠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中 国 东 莞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二 一 七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附 件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2016年 12月 31日 编 制 单 位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单 位 : 元 资 产 行 次 期
8、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负 债 和 净 资 产 行 次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1 流 动 负 债 : 28 货 币 资 金 2 41,508.12 64,216.72 短 期 借 款 29 短 期 投 资 3 应 缴 税 费 30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4 应 缴 国 库 款 31 应 收 账 款 5 应 缴 财 政 专 户 款 32 其 他 应 收 款 6 269,651.45 262,707.6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3 存 货 7 应 付 账 款 34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 311,159.57 326,924.35 其 他 应 付 款 3
9、5 30,932,480.70 28,228,387.37 非 流 动 资 产 : 9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6 30,932,480.70 28,228,387.37 长 期 投 资 10 非 流 动 负 债 : 37 固 定 资 产 11 30,180,802.43 27,477,102.15 长 期 借 款 38 在 建 工 程12 长 期 应 付 款 39 无 形 资 产 13 代 管 款 项 40 待 处 置 资 产 损 溢 14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1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5 30,180,802.43 27,477,102.15 负 债 合 计 42 30,
10、932,480.70 28,228,387.37 16 净 资 产 : 4317 事 业 基 金 44 -32,375,274.68 -28,773,033.96 18 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45 31,934,755.98 28,348,673.09 19 专 用 基 金 4620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4721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4822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4923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5024 1.事 业 结 余 5125 2.经 营 结 余 5226 净 资 产 合 计 53 -440,518.70 -424,360.87 资 产 总 计 27 30,4
11、91,962.00 27,804,026.50 负 债 和 净 资 产 总 计 54 30,491,962.00 27,804,026.50 单 位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 人 : 制 表 人 :附 件 二 : 收 入 支 出 表2016年 编 制 单 位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收 入 支 出 结 转 结 余项 目 行 次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项 目 行 次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项 目 行 次 本 年 数 上 年 数一 、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1 445,837.00 799,450.00 一 、 事 业 支 出 ( 财 政 补 助 支 出 ) 12 44
12、5,837.00 799,450.00 本 期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结 余( 一 )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2 ( 一 ) 本 年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1( 二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3 445,837.00 799,450.00 ( 二 ) 本 年 财 政 补 助 结 转 2二 、 事 业 收 入 4 19,890,545.00 17,217,835.00 二 、 事 业 支 出 ( 非 财 政 补 助 支 出 ) 13 26,375,039.91 30,614,229.33 本 期 事 业 结 转 结 余 3 -3,602,594.91 -13,396,
13、394.33三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5 2,881,900.00 三 、 上 缴 上 级 支 出 14 ( 一 ) 本 年 事 业 结 转 4四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6 四 、 对 附 属 单 位 补 助 支 出 15 ( 二 ) 本 年 事 业 结 余 5 -3,602,594.91 -13,396,394.33五 、 其 他 收 入 7 五 、 其 他 支 出 16 6 其 中 : 食 堂 净 收 入 8 17 6小 计 9 23,218,282.00 18,017,285.00 小 计 18 26,820,876.91 31,413,679.33 9六 、 经 营
14、 收 入 10 六 、 经 营 支 出 19 本 期 经 营 结 余 11以 前 年 度 经 营 亏 损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经 营 亏 损 后 的 经 营 结 余 12收 入 总 计 11 23,218,282.00 18,017,285.00 支 出 总 计 20 26,820,876.91 31,413,679.33 本 期 结 转 结 余 13 -3,602,594.91 -13,396,394.33本 年 非 财 政 补 助 结 余 14 -3,602,594.91 -13,396,394.33减 : 应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15减 : 提 取 专 用 基 金 16本 年 转
15、 入 事 业 基 金 21单 位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制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制 表 人 :附 件 三 : 支 出 明 细 表2016年 编 制 单 位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单 位 :元项 目 行次 财 政 补 助 支 出 非 财 政 补 助 支 出 事 业 支 出小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小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合 计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一 、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1 120,577.00 120,577.00 9,411,921.81 9,411,921.81 9,
16、532,498.81 9,411,921.81 120,577.001.基 本 工 资 2 2,687,169.00 2,687,169.00 2,687,169.00 2,687,169.002.津 贴 补 贴 3 36,600.00 36,600.00 4,799,691.00 4,799,691.00 4,836,291.00 4,799,691.00 36,600.003.奖 金 4 83,977.00 83,977.00 83,977.00 83,977.004.社 会 保 障 缴 费 5 586,195.81 586,195.81 586,195.81 586,195.815.伙
17、食 补 助 费 6 1,338,866.00 1,338,866.00 1,338,866.00 1,338,866.006.绩 效 工 资 77.其 他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8二 、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9 325,260.00 325,260.00 10,933,006.98 10,933,006.98 11,258,266.98 10,933,006.98 325,260.001.办 公 费 10 265,112.72 265,112.72 265,112.72 265,112.722.印 刷 费 11 2,200.00 2,200.00 2,200.00 2,200.003
18、.咨 询 费 124.手 续 费 135.水 费 14 55,833.70 55,833.70 55,833.70 55,833.706.电 费 15 304,328.12 304,328.12 304,328.12 304,328.127.邮 电 费 16 6,000.00 6,000.00 13,521.98 13,521.98 19,521.98 13,521.98 6,000.008.取 暖 费 179.学 校 安 保 费 用 1810.校 园 保 洁 费 用 1911.校 园 绿 化 费 用 20 652,250.00 652,250.00 652,250.00 652,250.00
19、12.其 他 物 业 费 用 2113.差 旅 费 22 125,543.31 125,543.31 125,543.31 125,543.3114.出 国 考 察 费 用 2315.教 师 出 国 培 训 费 用 2416.维 修 (护 )费 25 2,494,742.40 2,494,742.40 2,494,742.40 2,494,742.4017.租 赁 费 26 1,342,987.20 1,342,987.20 1,342,987.20 1,342,987.2018.会 议 费 2719.教 师 培 训 费 用 28 242,206.00 242,206.00 242,206.0
20、0 242,206.0020.其 他 培 训 费 用 2921.公 务 接 待 费 3022.实 验 耗 材 费 用 3123.体 育 耗 材 费 用 3224.其 他 材 料 费 用 33 319,260.00 319,260.00 3,823,965.71 3,823,965.71 4,143,225.71 3,823,965.71 319,260.0025.劳 务 费 3426.委 托 业 务 费 3527.工 会 经 费 3628.福 利 费 37 319,378.10 319,378.10 319,378.10 319,378.1029.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3830.
21、其 他 交 通 费 用 3931.学 生 活 动 费 用 40 245,110.00 245,110.00 245,110.00 245,110.0032.学 校 财 产 、 责 任 保 险 费 用 41 14,600.00 14,600.00 14,600.00 14,600.0033.其 他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42 1,031,227.74 1,031,227.74 1,031,227.74 1,031,227.74三 、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补 助 支 出 43 150,657.12 150,657.12 150,657.12 150,657.121.离 休 费 442.退
22、 休 费 453.退 职 费 464.抚 恤 金 475.生 活 补 助 486.医 疗 费 49 110,307.12 110,307.12 110,307.12 110,307.127.助 学 金 费 用 50 35,550.00 35,550.00 35,550.00 35,550.008.学 生 营 养 餐 补 助 费 用 519.奖 励 金 5210.住 房 公 积 金 53 4,800.00 4,800.00 4,800.00 4,800.0011.提 租 补 贴 5412.购 房 补 贴 5513.其 他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补 助 支 出 56四 、 资 本 性 支 出 5
23、7 5,879,454.00 5,879,454.00 5,879,454.00 5,879,454.001.房 屋 建 筑 物 购 建 58 4,680,000.00 4,680,000.00 4,680,000.00 4,680,000.002.办 公 设 备 购 置 59 - 674,805.00 674,805.00 674,805.00 674,805.003.专 用 设 备 购 置 60 - 524,649.00 524,649.00 524,649.00 524,649.004.大 型 修 缮 615.信 息 网 络 及 软 件 购 置 更 新 626.其 他 资 本 性 支 出
24、 63合 计 64 445,837.00 445,837.00 26,375,039.91 26,375,039.91 26,820,876.91 26,375,039.91 445,837.00单 位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 人 : 制 表 人 :附 件 四 : 现 金 流 量 表2016年 编 制 单 位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单 位 :元项 目 行 次 上 年 金 额 本 年 金 额一 、 业 务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1 接 受 捐 赠 收 到 的 现 金 2 收 取 会 费 收 到 的 现 金 3 提 供 服 务 收
25、 到 的 现 金 4 18,017,285.00 19,890,545.00 销 售 商 品 收 到 的 现 金 5 政 府 补 助 收 到 的 现 金 6 3,327,737.00收 到 的 其 他 与 业 务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 12,846,352.37 2,704,093.33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 30,863,637.37 25,922,375.33 提 供 捐 赠 或 者 资 助 支 付 的 现 金 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0 6,962,219.57 9,411,921.81 购 买 商 品 、 接 受 服 务 支 付
26、 的 现 金 11 2,201,374.48 3,823,965.71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业 务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 6,042,655.56 6,829,742.41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 15,206,249.61 20,065,629.9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 15,657,387.76 5,856,745.40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15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6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27、长 期 资 产 而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值 18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1 15,616,528.42 5,879,454.00 对 外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3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 15,616,528.42 5,879,454.0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 -15,616,528.42 -5,879
28、,454.00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26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7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8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9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0偿 还 借 款 所 支 付 现 金 31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3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四 、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36五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29、 额 37 40,859.34 -22,708.60单 位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 人 : 制 表 人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 学 校 的 一 般 概 况1、 学 校 的 设 立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 以 下 简 称 “ 学 校 ” ) 于 2011年 1月 26日 经 东 莞 市 教 育 局 “ 教 民144190050002601号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学 校 办 学 许 可 证 批 准 , 由 郭 带 胜 出 资 120万 元 人 民 币在 东 莞 市 虎 门 镇 兴 办 。 学 校 于 2011年 5月 6日 登 记 注 册
30、, 取 得 东 莞 市 民 政 局 “ 粤 东 民 证 字 第 011165号” 民 办 非 企 业 学 校 登 记 证 书 , 2016年 11月 26日 变 更 了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登 记 证 书 , 统 一 社 会信 用 代 码 为 : 524419005744528158。2、 民 办 非 企 业 学 校 登 记 证 书 号 : 524419005744528158 3、 开 办 资 金 : 人 民 币 120.00 万 元 , 实 收 资 金 : 人 民 币 120.00 万 元 。 4、 有 效 期 限 : 2016年 11月 26日 至 2020年 11月 25日5、
31、 办 学 范 围 : 学 前 教 育 、 全 日 制 非 学 历 教 育 。 6、 办 学 地 址 : 东 莞 市 虎 门 镇 捷 滘 社 区 二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1、 学 校 执 行 的 会 计 制 度 : 学 校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小 学 校 会 计 制 度 。2、 会 计 期 间 : 学 校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一 月 一 日 起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3、 记 账 原 则 及 计 价 基 础 : 学 校 按 权 责 发 生 制 原 则 记 账 , 会 计 核 算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 以 实 际 成本 为 计
32、 价 基 础 。4、 外 币 折 算 方 法 : 本 学 校 涉 及 的 外 币 经 济 业 务 , 外 币 资 本 投 入 按 实 际 投 入 当 天 的 外 汇 市 场 价 换 算 贷 记实 收 资 本 帐 户 , 其 他 外 币 外 币 变 动 采 用 当 月 汇 率 折 合 为 记 帐 本 位 币 , 决 算 日 货 币 性项 目 中 的 外 币 余 额 按 年 末 外 汇 市 场 价 ( 中 间 价 ) 进 行 调 整 , 发 生 汇 兑 损 益 计 入 当 年损 益 。5、 存 货 计 价 方 法 : 购 进 各 项 财 产 物 资 以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发 生 存 货
33、的 成 本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算 确 定 。 低 值易 耗 品 的 摊 销 方 法 为 一 次 摊 销 法 。6、 坏 账 核 算 : ( 1) 坏 账 的 确 认 标 准 : 因 债 务 人 破 产 , 依 照 法 律 程 序 清 偿 后 , 确 定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款 项 ; 因 债 务 人 死 亡 , 既 无 遗 产 可 供 清 偿 , 又 无 义 务 承 担 人 , 确 定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款 项 ; 因 债 务 人 逾 期 未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 并 且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性 不 大 的 应 收 款
34、 项 。 ( 2) 坏 账 损 失 的 核 算 方 法 采 用 备 抵 法 。7、 固 定 资 产 及 折 旧 :a 、 固 定 资 产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b.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直 线 法 平 均 计 算 , 并 按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值 和 估 计 的 使 用 年 限 扣 除 残 值 (原值 的 5%)制 定 其 折 旧 率 , 分 类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房 屋 建 筑 物 50年 1.90%交 通 运 输 工 具 10年 9.50%教 保 专 用 设 备 8年 11.88%办 公 设 备 5
35、年 19.00%其 他 设 备 10年 9.50%8、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摊 销a.场 地 使 用 权 按 五 年 摊 销 b.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其 他 递 延 支 出 按 五 年 摊 销 9、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 7 销 售 商 品 的 收 入 , 在 下 列 条 件 均 能 满 足 时 予 以 确 认 :A、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B、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C、 与 交
36、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企 业 ;D、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劳 务 收 入 , 在 同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开 始 并 完 成 的 劳 务 , 在 完 成 劳 务 时 确 认 收 入 。 劳 务 的 开 始 和 完 成分 属 不 同 的 会 计 年 度 ,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完 工 百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 当 以 下 条 件 均 能 满 足 时 ,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地
37、 估 计 :A、 劳 务 总 收 入 和 总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B、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企 业 ;C、 劳 务 的 完 成 程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三 、 会 计 报 表 部 分 项 目 注 释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现 金 5,982.31 9,741.52银 行 存 款 58,234.41 31,766.60合 计 64,216.72 41,508.122、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比 例 ( %) 期 末 余 额 比 例 ( %)(1)关 联 方(2)非 关 联
38、 方 262,707.63 100.00% 269,651.45 100.00%合 计 262,707.63 100.00% 269,651.45 100.00%3、 固 定 资 产 及 累 计 折 旧(1)固 定 资 产固 定 资 产 类 别 年 初 数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数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4,100,954.50 4,680,000.00 18,780,954.50教 学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18,544,841.92 1,199,454.00 19,744,295.92合 计 32,645,796.42 5,879,454.00 38,52
39、5,250.42(2)累 计 折 旧固 定 资 产 类 别 年 初 数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数房 屋 及 建 筑 物 365,146.53 1,058,159.76 1,423,306.29教 学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4,803,547.74 2,117,593.96 6,921,141.70合 计 5,168,694.27 3,175,753.72 8,344,447.99净 值 27,477,102.15 5,879,454.00 3,175,753.72 30,180,802.43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8年 初 余 额 本 年 提 取 数 本
40、年 支 付 数 年 末 余 额9,411,921.81 9,411,921.815、 其 他 应 付 款合 计 期 初 余 额 比 例 ( %) 期 末 余 额 比 例 ( %)(1)关 联 方(2)非 关 联 方 28,228,387.37 100.00% 30,932,480.70 100.00%28,228,387.37 100.00% 30,932,480.70 100.00%6、 事 业 基 金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事 业 基 金 -28,773,033.96 -32,375,274.68合 计 -28,773,033.96 -32,375,274.687、 非 流
41、 动 资 产 基 金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非 流 动 资 产 基 金 28,348,673.09 31,934,755.98合 计 28,348,673.09 31,934,755.988、 收 入 、 支 出业 务 类 别 上 年 数 本 年 数(1) 收 入 非 限 定 性 限 定 性 非 限 定 性 限 定 性事 业 收 入 17,217,835.00 19,890,545.00财 政 补 助 收 入 799,450.00 445,837.00上 级 补 助 收 入 2,881,900.00收 入 合 计 18,017,285.00 23,218,282.00(2) 支
42、出 上 年 数 本 年 数非 限 定 性 限 定 性 非 限 定 性 限 定 性事 业 支 出 30,614,229.33 26,375,039.91财 政 补 助 支 出 799,450.00 445,837.00支 出 合 计 31,413,679.33 26,820,876.91(3)本 期 经 营 结 余 (4)本 期 结 转 结 余 -13,396,394.33 -3,602,594.91四 、 会 计 报 表 上 的 有 关 上 年 数 和 期 初 数 系 根 据 东 莞 市 和 惠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普 通 合 伙 )出 具 的 东 莞 和 惠 审字 2016S68604号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的 审 定 数 填 列 。五 、 审 计 报 告 发 出 后 , 如 本 学 校 出 现 目 前 无 法 预 知 的 对 该 年 度 数 据 调 整 事 项 , 将 根 据 对 调 整 事 项 的 性质 和 证 据 的 判 断 , 在 下 年 度 的 查 帐 验 证 中 予 以 反 映 。 东 莞 市 虎 门 捷 胜 小 学 2016年 12月 31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