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 长鹰信质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 监事 会、股东大会、经理办公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 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17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 业绩的基本评价 1 监事会成员 均参加了 现场召开的 监事 会会议 , 列
2、席了 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 2 各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并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 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后认为: 监事 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 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 监事 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3、了 7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 三 届监事会第 五 次会议于 2017年 4月 7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号 长鹰信质 股份有限公司 九 楼 五楼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6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开展 2017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
4、产品的议案、关于 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第 三 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议于 2017年 6月 26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号 长鹰信质 股份 有限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资产购买的议案 、 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3.公司第 三 届监事会第 七 次会议于 2017年 8月 16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号
5、长鹰信质 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 次会议于 2017年 9月 25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号 长鹰信质 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 关于修订 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的议案 、 关于对参股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 次会议于 2017年 10月 25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号 长鹰信
6、质 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 次会议于 2017年 11月 14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号 长鹰信质 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 的议案。 7.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 次会议于 2017年 12月 10日在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号 长鹰信质 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年,公司依照国家
7、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 监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规范合理;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3 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监事会表示肯定,并希望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今后的重大决策、经营管理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运作,防止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相关要求,建立了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
8、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7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出售资产的情况,因此不存在内幕交易、公司资产流失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情况的发生 。 2017年度,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方式以 40,766.31万元取得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其后再通过增资 5,000.00万元的方式取得天宇长鹰 51.89%的控股权。该项交易于 2016年 12月份停牌,直至2017年 6月复牌
9、,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其他有损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 公司不存在 募集资金 使用 的情况 。 6.对外担保情况 2017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 董 事 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10、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4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现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了泄密风险,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 2018年监事会的重点工作 2018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并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 监事 会的工作,忠实履行监督职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 4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