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借款合同书(合集15篇) 借款合同书1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接收方): 身份证号码:为确保本协议债权的顺利实现,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以房屋抵顶向乙方的借款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一、借款金额: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 ,(即¥ 元 )。二、抵顶财产情况:因甲方无现金偿还,甲方自愿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7号街坊4号楼1单元501室房屋壹处(建筑面积130m2)抵顶甲方下欠乙方的借款。房屋的具体位置及面积,以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登
2、记的为准。三、财产低顶价:经双方商定,房屋抵顶价款按 元/平方米计算,折合人民币共计 大写: 元,(即¥ 元 )。四、资产交付及手续变更日期: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协议抵顶的房屋、钥匙、水、电及天然卡等相关财产及手续移交给乙方。否则,甲方必须一次性还清所欠乙方的所有本金及利息。或乙方有权住入甲方所抵房中直至房产证变更为止。五、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资产再以转让、租赁、抵顶及承包等形式为其他第三方设定任何权利、义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六、甲方保证对本协议资产的权属享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处分权利。否则
3、,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七、税费的承担:本协议房屋交付前,因房屋产生的一切水、电、暖及物业等全部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本协议房屋交付后,因上述房屋手续变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按本协议房屋抵顶总款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2、如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甲方应按本协议房屋抵顶总价款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仍有权依据借条的约定,向甲方主张偿还借款本息的偿还责任。九、本协议涉及的房屋的相关手续及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产
4、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东胜区人民法院解决。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见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乙 方:见证人:年 月 日借款合同书2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因乙方资金紧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事项订立本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二、借款期限:XXXX年XX月XX日始至XXXX年XX月XX止。三、借款利息:月利息为%。四、借款用途:缓解资金紧张,用于资金周转。五、
5、借款汇入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帐号:六、逾期还款罚息:逾期还款的按照每日%的标准计算罚息。七、争议解决:如乙方到期未还款,甲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除还款付息之外,还应承担甲方追讨借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合同签订地:借款合同书3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 份 证 号:家 庭 住 址:电 话: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 号:家 庭 住 址:电 话: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乙方公司股份份额中,乙方自有股份份额作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双方
6、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借款合同条款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二、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乙方所需上述借款的用途为 。四、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五、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一)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二)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
7、害的。(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抵押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一、乙方借款人自愿以其在的所占(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三、股权抵押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六、抵押期间,
8、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其他条款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双方方签订后生效。二、本合同属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贷款人: (下称甲方)借款人: (下称乙方)鉴于: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 元整;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9、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1.3、利率: %年利率。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六条 乙方应
10、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8
11、.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第九条 违约责任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借款合同书4合同法的下列规定,可以适用于自然人间借款合同:1、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2、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
12、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3、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4、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5、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6、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7、合同法第211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
13、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甲方:_身份证号码:_住址:_乙方:_身份证号码:_住址:_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条款: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万元(¥_),乙方于_年_月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二、借款期限为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
14、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公司注册资本的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
15、院解决。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甲方:_ 乙方:_日期:_ 日期:_借款合同书5出资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借款方(乙方):营业执照号:企业法人:地址:投资管理方(丙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企业法人:电话号码:地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16、。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第三条 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第四条 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第六条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 ,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
17、、真实性进行调查;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
18、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4、乙方需配合丙
19、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
20、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 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
21、体违约行为等信息。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
22、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借款合同书6合同号:进出银(信合)字第_号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进出银(信合)字第_号)于_年_月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借款人:_(以合同号:()进出银(信合)字第_号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进出银(信合)字第_号)于_年_月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借款人:_(以下称“借款人”)法定代表人:_地址:_邮编:_电话:_基本开户行:_账号:_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_分行
23、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称“贷款人”)法定代表人:羊子林地址:_邮编:_电话:_传真:_“借款人”为实施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合同(合同号: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借款人”为实施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合同(合同号: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24、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第一章贷款金额、用途及期限第一条“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_人民币(大写)_万元人民币)$_美元(大写)_万美元)(以下称“贷款”)。第二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日卖方信贷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专项用于“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需要。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第三条本合同贷款期限为_个月,自提款计划约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年_月_日止(以下称“贷款期限”)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
25、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款计划如下:_年_月_日_万元特殊约定:_第二章贷款利率和利息计收第五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合同所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满一年确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为百分之_(_%)。从首次提款日起,每满一年后执行的年利率,应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本合同美元“贷款”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执行,按_个月浮动,本合同第一计息期的利率为百分之_(_%)。以后每个计息期执行的利率,由“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第六条“贷款人”按季计收人民币“贷款”利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账户,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
26、以前将利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贷款期限”内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贷款人”按季计收美元“贷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将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计收罚息。第七条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第三章贷款的提取第八条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请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第九条“借款人”提取本“贷款”,应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确定的提款通知
27、书及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文件、材料,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十条“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6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所有“贷款”直至终止合同。第十一条第一笔提款以后各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3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相应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未办理提款手续,“贷款人”有权取消该笔“贷款”直至全部未用“款”。第十二条未经“贷款人”同意,提款计划不得更改。第四章借款人的声明与承诺第十三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
28、的法人地位。(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三)“借款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四)“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五)“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权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六)“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七)“借款人”未隐瞒下列任何事件:1.“借款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被
29、索赔事件或发生了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2.“借款人”在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3.“借款人”承担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4.与“借款人”有关的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6.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第十四条“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并保证,“借款人”应完成下列事项:(一)“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贷款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借款人”应按“贷
30、款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每季度向“贷款人”报送一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项目”的执行和“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三)“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配合。(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于上述“项目合同”资金收付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均应
31、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1.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2.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3.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4.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5.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六)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债务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七)在法定期限内或“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借款人”应及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登记手续,并向“贷款人”提供登记文件复印件。(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指定的
32、银行办理。(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或“项目合同”有关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汇票等)存放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处。(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任何情形,则“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十一)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在得知该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时3日内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对所发生的违约事件采取合理、及时的补救措施。第五章代理行的参与第十五条为了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贷款人”委托_银行作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代理行(以下称“代理行”)。“贷
33、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进出银(信代)字第_号)。经“贷款人”总行授权,“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进出银(信代)字第_号)。“借款人”除应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外,还应受“委托代理协议”的约束如“委托代理协议”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为准。第十六条“贷款人”将委托“代理行”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拨付、监督“贷款”的使用和“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将“借款人”的出口结汇资金及时划付至专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人”的“贷款”。第六章贷款的偿还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在
34、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严格按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_年_月_日_万元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况外,“借款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_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第十九条对于任何提前偿还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应确保“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应专项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项目合同”项下的货款,应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第二条如“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两个月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展期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同意该“贷款”展期的证明文件)。经“
35、贷款人”审查后,如“贷款人”批准“贷款”展期,“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定“贷款”展期协议。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在还款时应按“贷款人”要求填写汇款单据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第七章担保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如下担保方式由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由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由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第八章保险第二十三条“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有关的设备、建设工程、出口货物货物运输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
36、应将或安排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保人索赔。由于没有及时通知或及时索赔或未履行保险单项下义务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第二十五条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情况决定保险赔款是否可以继续用于“贷款”支持的“项目”或贸易;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欠
37、“贷款”本息不构成对“借款人”应偿付债务的免除。第九章违约事件与处理第二十六条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提取“贷款”。(四)“借款人”违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对“借款人”的有关规定。(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六)“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了在本合同或有关担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七)“借款人”自筹资金未及时到位。(八)“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九
38、)“项目”产品质量被认定为不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标准。(十)“借款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严重违约。(十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十二)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或质物贬值、毁损或灭失。(十三)“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十四)“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十五)“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1.其“项目合同”的重大变更;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3.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
39、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贷款人”看来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能力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十六)“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第二十七条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人”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三)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货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贷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费用;(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五)从“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银行境内外的分支机构
40、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六)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一)对所有逾期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二)对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第十章合同变更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贷款人”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按约定条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第三十条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司法原因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响。届时双方当事人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有关条款。第三十一条_第十一章抵消、转让和权利放弃当支付的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第三十二条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第三十三条“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宽容、宽限、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