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任课教师须知为了更好地保证我院教学质量,增强任课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请详细阅读本“须知” 。一、教师教学纪律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增减课时;不得随意找人代课;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停课、调课的,应事先办理调停课相关手续,其中专业课程教师到所在系教学办办理,公共基础课、院选课教师到教务部办理,以便于学院的教学监督管理。二、课程大纲和进度表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和教学进度表(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是学院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位任课教师应在学院教务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目中
2、下载文件包“课程大纲及进度表” (内含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学进度表、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 ,任课教师填写内容、步骤及完成时间详见“课程大纲及进度表填报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三、考试工作1考试时间:学院教务部负责公共基础课、院选课考试时间的安排,各系教学办负责专业课考试时间的安排。课程的考试时间根据教学进度表的教学进度确定,原则上安排在课程结束的下一周或考试周进行,考试时间确定后通知任课教师,若有特殊情况,可与相应教学管理部门协商。考表一般在每学期的期中安排完毕。2试卷印刷: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 10 天出好期末试卷和备用卷(须按照我院试卷模版出卷,期末试卷和备用卷的雷同率不能超过 15%) ,填
3、写 “试卷印刷单” (一式三份,须注明专业、印刷数量、领卷时间、是否装订、是否另加空白答卷纸及所需张数) ,经系主任或教务部主任审核签字后,送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部印刷,考试时由任课教师将试卷带到考场。3考试时,任课教师应提前 20 分钟到达考场,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4考试结束后的五天内,任课教师应在学院教务网站上录入学生成绩,经审核后,打印输出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连同试卷分析表、学生试卷、空白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起上交。其中专业课交所在系教学办,院选课交学院教务部。任课教师及成绩审核人需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5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期末考试环节规范” (可在学院教务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四、因教学需要须用到教学软件的教师,请于开学第一周内向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提供相应的安装软件,并配合安装、调试。五、在教学中,教师如出现教学事故,将按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学事故实施细则作出相应处理。六、其它:(1)学院教务网站网址:http:/210.34.52.11(2)学院教教务部联系电话:83775659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