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 波 市 林 业 局2016 年 度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年 度 报 告引 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宁波市林业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 概 述 、主 动 公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依 申 请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收费 及 减 免 情 况 、因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和 提 起 行 政 诉讼 情 况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及 改 进 措 施 、
2、其 它需 要 报 告 的 事 项 等 七 个 部 分 组 成 ,并 附 相 关 数 据 统 计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月 31 日。本报告可在“ 中国宁波” 政府 门户网站(网址:)或宁波林业网(网址:)的政务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4-87186185;电子邮件:一 、 概 述 2016 年,宁波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办法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组织保障有力 市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林业
3、局局长许义平同志专门就如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分管局领导和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多次协调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林业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宁波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文件,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规范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市林业局还配备了 3 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同志。一年来,相关人员多次集中沟通协调, 4 月 27 日,全市林业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在宁海召开,来自各县(市、区)农林局的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
4、还专门讨论如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为适应依法行政新形势,市林业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把关,代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起草或者协助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产生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二)重点工作到位 2016 年,全市林业机关结合林业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林业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按时有序公开相关财政信息。市林业局在“宁波林业网” 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先后公布了 2016 年部门预算和“三公” 经费预 算信息、 2015 年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农林局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和 2016 年度各类管理费
5、收支情况公开工作。 2、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相关工作。主动公开市林业局部门责任清单和相关政策,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添加便民服务信息。二 、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我局对照条例、 暂行办法和规定精神,结合林业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强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2016 年,我局通过各类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2876 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492 条,其中法规公文类信息 13 条,占比 2.64%;人事信息类信息 10条,占比 2.03%
6、;工作信息类信息 415 条,占比 84.35%;政府决策类信息 20 条,占比 4.07%;财政信息类信息 14 条,占比2.85%;其它信息 20 条,占比 4.07%。另外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86 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2 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96 条。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浙江政务服务网、信访平台等回应热点问题 283 次。主动公开内容广泛,贴近民生,涉及林业重点工作、人员招录、林业行政审批、法规公文、执法信息、政府决策、财政预决算、 “三公” 经费 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行业政府信息的方方面面。(二)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动
7、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以下三种:1、我局政府信息主要在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和宁波林业网(网址:http:/)政府信息公开 专栏上公开。2、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和各行政审批点放置宣传资料。3、以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网络论坛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辅助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 、 依 申 请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利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宁波林业网、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互联网手段大大提升了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许多申请得到及时回应,2016 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公开 22 件,与去年同期上升 29%。其中网络申请 2
8、件,占比 9.09%;信函申请 20 件,占比 90.91%。全部按时办结,17 件同意公开,2 件属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 件信息不存在。四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收 费 及 减 免 情 况2016 年,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五 、 因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和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情 况 2016 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3 起,1 起复议受理机关维持我局决定、1 起自行撤销、1 起不予受理。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六 、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及 改
9、 进 措 施(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领域公开,如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公开力度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丰富。(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领导和办事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认真做好制度规范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三是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便民服务。七 、 其 它 需 要 报 告 的 事 项本 年 度 无 其 他 需 要 报 告 的 事 项 。附 件 :2016年 度 市 林 业 局 信 息 公
10、开 工 作 情 况 统 计 表附 件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情 况 统 计 表( 2016 年 度 )填 报 单 位 (盖 章 ):宁 波 市 林 业 局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 计 数一 、主 动 公 开 情 况 (一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公 开 相 同 信 息 计 1 条 ) 条 2876其 中 :主 动 公 开 规 范 性 文 件 数 条 1制 发 规 范 性 文 件 总 数 件 0(二 )通 过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的 情 况 1.政 府 公 报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条 02.政 府 网 站 公 开
11、 政 府 信 息 数 条 25223.政 务 微 博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条 1864.政 务 微 信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条 1025.其 他 方 式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数 条 66二 、回 应 解 读 情 况 (一 )回 应 公 众 关 注 热 点 或 重 大 舆 情 数(不 同 方 式 回 应 同 一 热 点 或 舆 情 计 1 次 ) 次 283(二 )通 过 不 同 渠 道 和 方 式 回 应 解 读 的 情 况 1.参 加 或 举 办 新 闻 发 布 会 总 次 数 次 1其 中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新 闻 发 布 会 次 数 次 02.政 府
12、网 站 在 线 访 谈 次 数 次 0其 中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参 加 政 府 网 站 在 线 访 谈 次 数 次 03.政 策 解 读 稿 件 发 布 数 篇 174.微 博 微 信 回 应 事 件 数 次 835.其 他 方 式 回 应 事 件 数 次 182三 、依 申 请 公 开 情 况 (一 )收 到 申 请 数 件 221.当 面 申 请 数 件2.传 真 申 请 数 件3.网 络 申 请 数 件 24.信 函 申 请 数 件 20(二 )申 请 办 结 数 件 221.按 时 办 结 数 件 222.延 期 办 结 数 件(三 )申 请 答 复 数 件 171.属 于 已
13、 主 动 公 开 范 围 数 件2.同 意 公 开 答 复 数 件 173.同 意 部 分 公 开 答 复 数 件4.不 同 意 公 开 答 复 数 件 2其 中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件涉 及 商 业 秘 密 件涉 及 个 人 隐 私 件危 及 国 家 安 全 、公 共 安 全 、经 济 安 全 和 社 会 稳 定 件不 是 条 例 所 指 政 府 信 息 件 2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件5.不 属 于 本 行 政 机 关 公 开 数 件6.申 请 信 息 不 存 在 数 件 37.告 知 作 出 更 改 补 充 数 件8.告 知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办 理 数
14、件四 、行 政 复 议 数 量 件 3(一 )维 持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数 件 1(二 )被 依 法 纠 错 数 件(三 )其 他 情 形 数 件 2五 、行 政 诉 讼 数 量 件 2(一 )维 持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或 者 驳 回 原 告 诉 讼 请 求 数 件(二 )被 依 法 纠 错 数 件(三 )其 他 情 形 数 件六 、举 报 投 诉 数 量 件 23七 、依 申 请 公 开 信 息 收 取 的 费 用 万 元八 、机 构 建 设 和 保 障 经 费 情 况 (一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专 门 机 构 数 个 1(二 )设 置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查
15、阅 点 数 个(三 )从 事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人 员 数 人 31.专 职 人 员 数 (不 包 括 政 府 公 报 及 政 府 网 站 工 作 人 员 数 ) 人2.兼 职 人 员 数 人 3(四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专 项 经 费 (不 包 括 用 于 政 府 公 报 编 辑 管 理 及政 府 网 站 建 设 维 护 等 方 面 的 经 费 ) 万 元 1九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会 议 和 培 训 情 况 (一 )召 开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会 议 或 专 题 会 议 数 次(二 )举 办 各 类 培 训 班 数 次(三 )接 受 培 训 人 员 数 人 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