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甲乙双方就 系 同学走读事项,经过协商,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1、走读学生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系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2、走读学生在校外应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学校形象。3、走读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校外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负责。4、上学、放学路上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5、放学后迅速离校,不在校内外逗留按时回家。如有事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及时告知家长,抓紧处理,及早离校。6、请家长严格要求学生不进网吧、游戏厅等不利学生发展的场所;不结交社会不良青年;严禁帮助、带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7.
2、家长有责任督促学生准时上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需提前告知班主任,给学生请假。走读生不上早、晚自习。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有权利取消相关学生的走读资格,并要求学生限期搬回校内住宿:(1)在申请走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2)有其它违纪行为,不适宜走读者,(3)父母不能陪同居住,且学生未年满 18 周岁者。9. 走读手续的有效期限为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10、作息时间:时间日期 上午 下午5 月 1 日- 9 月 30日 8:0012:00 14:0018:0011 月 1 日4 月 30日 8:0012:00 13:3017:30甲方: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乙方:学生家长签字(系盖章) (代) 年 月 日 注:协议书一式三份,经系部审批盖章后,系部留存一份,学生及家长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