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示例,仅供参考)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示 例)建 设 单 位: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监 制(示例,仅供参考)说 明一、为 倡 导 全 寿 命 期 的 住 宅 安 全 使 用 理 念,增 强 住 宅 安 全 使 用 意 识,正 确 指 导 住宅 业 主 和 管 理 单 位 的 安 全 使 用 行 为,落 实 住 宅 建 设 单 位 质 量 责 任,依 据 黑 龙 江 省 地 方标 准 住 宅 安 全 使 用 说 明 书 编 制 标 准 D B 2 3/T 2 6 4 0-2 0 2 0,编 制 本 说 明 书。二、本 说 明 书 在 房 屋 交 付 业 主 时 随 商
2、品 住 宅 质 量 保 证 书、物 业 服 务 手 册 等一 并 提 供。三、本 说 明 书 应 长 期 妥 善 保 存,并 在 二 手 房 买 卖 或 出 租 时 作 为 买 卖 合 同 或 租 赁 合同 的 附 件,由 出 卖 人 向 买 受 人 或 由 出 租 人 向 承 租 人 同 时 提 供。(示例,仅供参考)住 宅 安 全 使 用 说 明 书尊 敬 的 业 主:您 好!欢 迎 您 入 住 我 公 司 建 设 的 金 域 小 区 1#楼/栋 一 单 元 1 7 0 1 室 房 屋,祝 您乔 迁 之 喜、安 居 乐 业、生 活 美 满、万 事 如 意。为 使 您 对 房 屋 的 布 局
3、 和 功 能 有 所 了 解,减 少 居 住 与 使 用 中 的 烦 恼,降 低 使 用 安 全隐 患,希 望 您 仔 细 阅 读 本 说 明 书,它 将 为 您 提 供 居 住 和 使 用 方 面 的 指 引。您 可 以 在 使 用 时 对 照 查 阅 本 说 明 书。如 果 您 对 房 屋 的 居 住 和 使 用 方 面 仍 有 疑 问,欢 迎 来 电 垂 询。咨 询 电 话:4 0 0-8 0 0-0 0 0 2物 业 服 务:4 0 0-9 5 1-5 1 5 1(示例,仅供参考)目 录一、居 住 区 信 息.11.地 理 位 置.12.消 防 救 援 与 避 险 疏 散.23.水、暖
4、、电、气 设 施.34.门 禁、安 防 设 置.35.垃 圾 分 类 收 集 设 置.46.其 他 公 共 设 施.6二、住 宅 楼 栋 信 息.71.五 方 单 位 信 息.72.工 程 概 况.73.平 面、立 面、剖 面 简 图.74.墙 体、楼 板 与 屋 面.105.设 备 设 施 情 况.11三、住 宅 套 内 信 息.1 41.户 型 平 面 示 意 图.142.厨 房 与 卫 生 间.143.阳 台、露 台 及 临 空 防 护.154.入 户 门、户 内 门 与 窗.165.承 重 结 构 与 分 隔 墙.166.给 水 与 排 水.187.采 暖 系 统、通 风 系 统.20
5、8.太 阳 能 系 统.219.新 风 系 统.211 0.空 调 系 统.211 1.电 气 及 智 能 化 系 统.211 2.燃 气 系 统.27索 引.3 3(示例,仅供参考)第 1 页|共 3 3 页一、居 住 区 信 息1.地 理 位 置本 小 区 地 处 哈 尔 滨 市 香 坊 区 军 立 街/路 8 8 8 号;北 临 市 政 规 划 路;东 临 拥 军 路;南 临 军 立 街;西 临 市 政 规 划 路。人 行 主 入 口 位 于 小 区 东 侧 鲸 鱼 悦 府 公 园 附 近;车 行 主 入 口 位 于 小 区 西 侧 市 政 规 划 路 附 近。(如 根 据 政 府 或
6、其 他 有 关 单 位 要 求 变 动,另 见 物 业 公 示)(示例,仅供参考)第 2 页|共 3 3 页2.消 防 救 援 与 避 险 疏 散本 小 区 消 防 车 道、消 防 救 援 登 高 场 地、紧 急 疏 散 通 道 详 见 下 图。(如 根 据 政 府 或 其 他 有 关 单 位 要 求 变 动,另 见 物 业 公 示)注 意 事 项:消 防 车 道、消 防 登 高 场 地 及 紧 急 疏 散 通 道 是 火 灾 发 生 时 消 防 人 员 和设 备 进 入 救 援 区 域,实 施 消 防 灭 火、救 助 被 困 人 员,及 相 关 人 员 避 险 逃 生 的“生 命通 道”,严
7、 禁 违 规 占 用 和 人 为 破 坏。(示例,仅供参考)第 3 页|共 3 3 页3.水、暖、电、气 设 施小 区 给 水:本 小 区 地 下 室 设 有 生 活 水 箱,生 活 给 水 采 用 二 次 泵 送,生 活 水 箱 由物 业 定 期 清 洗 消 毒。水 源 地 为 磨 盘 山 水 源 地,供 水 单 位 为 哈 尔 滨 供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公 司,电 话:0 4 5 1-8 8 8 1 2 3 1 9。小 区 供 暖:本 小 区 设 有 集 中 供 暖 换 热 站。供 暖 单 位 为 哈 尔 滨 热 电 供 热 有 限 责 任公 司,电 话:0 4 5 1-5 3 9
8、 3 8 7 1 5。小 区 排 水:小 区 分 散 设 有 1 3 处 化 粪 池,由 物 业 定 期 清 理 维 护。小 区 电 力:小 区 内 设 有 开 闭 所 及 箱 式 变 压 器。供 电 单 位 为 国 网 黑 龙 江 省 电 力 有限 公 司 哈 尔 滨 供 电 公 司,电 话:9 5 5 9 8。充 电 设 施:本 小 区 已 预 留 充 电 桩 电 容 量,业 主 可 咨 询 物 业 了 解 及 现 场 查 勘,报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通 过 后,按 相 关 要 求 安 装。小 区 燃 气:本 小 区 内 设 有 燃 气 调 压 柜。燃 气 单 位 为 哈 尔 滨
9、 中 庆 燃 气 有 限 责 任 公司,电 话:9 6 3 7 7。(以 上 如 根 据 政 府 或 其 他 有 关 单 位 要 求 变 动,另 见 物 业 公 示)注 意 事 项:上 述 水、暖、电、气 设 施 是 保 障 住 户 健 康、安 全 使 用 和 居 住 的 重 要基 础 设 施,如 您 生 活 和 使 用 中 发 现 有 任 何 泄 漏、管 线 断 裂、设 施 损 坏 等 现 象,请 第一 时 间 致 电 相 应 单 位 报 警,并 告 知 物 业 及 时 采 取 相 关 应 对 措 施。4.门 禁、安 防 设 置本 小 区 人 行 入 口 处 设 有 刷 卡 与 人 脸 识
10、别 门 禁 系 统;本 小 区 车 行 入 口 处 设 有 车 牌 号 识 别 门 禁 系 统;本 小 区 四 周 及 主 要 街 路 设 有 安 全 防 范 摄 像 装 置。注 意 事 项:门 禁 卡 申 领、挂 失、补 卡 等 请 携 有 效 证 件 到 物 业 办 理;车 牌 号 申 请、变 更 等 请 携 有 效 证 件 到 物 业 办 理;如 需 调 看 监 控 视 频 请 联 系 物 业,并 按 相 关 程 序 申报 通 过 后 调 看;如 遇 门 禁、安 防 等 设 备 故 障,请 联 系 物 业。(示例,仅供参考)第 4 页|共 3 3 页5.垃 圾 分 类 收 集 设 置本
11、小 区 实 施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在 园 区 各 主 出 入 口 及 单 元 出 入 口 处 设 有 生活 垃 圾 集 中 分 类 回 收 装 置,具 体 分 类 见 下 表。可 回 收 物 R e c y c l a b l e 适 宜 回 收 利 用 的 生 活 垃 圾纸 类宜 回 收 利 用 的 各 类 废 书 籍、报 纸、纸 板 箱、纸 塑 铝复 合 包 装 等 纸 制 品。塑 料适 宜 回 收 利 用 的 各 类 废 塑 料 瓶、塑 料 桶、塑 料 餐 盒等 塑 料 制 品。金 属适 宜 回 收 利 用 的 各 类 废 金 属 易 拉 罐、金 属 瓶、金 属工 具 等
12、金 属 制 品。玻 璃适 宜 回 收 利 用 的 各 类 废 玻 璃 杯、玻 璃 瓶、镜 子 等 玻璃 制 品.织 物适 宜 回 收 利 用 的 各 类 废 旧 衣 物、穿 戴 用 品、床 上 用品、布 艺 用 品 等 纺 织 物.有 害 垃 圾 H a z a r d o u s w a s t e 含 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生 活 垃 圾灯 管日 常 生 活 中 产 生 的 废 含 汞 荧 光 灯 管、废 含 汞 温 度计、废 含 汞 血 压 计 等。家 用 化 学 品日 常 生 活 中 产 生 的 废 药 品 及 其 包 装 物、废 杀 虫 剂 和消 毒 剂 及 其 包 装 物
13、、废 油 漆 和 溶 剂 及 其 包 装 物、废矿 物 油 及 其 包 装 物、废 胶 片 及 废 相 纸、废 化 妆 品 及其 包 装 物 等。电 池日 常 生 活 中 产 生 的 废 镍 镉 电 池、氧 化 汞 电 池、铅 酸蓄 电 池 等。厨 余 垃 圾 F o o d w a s t e 易 腐 烂 的、含 有 机 质 的 生 活 垃 圾。家 庭 厨 余 垃 圾居 民 家 庭 日 常 生 活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菜 帮 菜 叶、瓜 果 皮壳、剩 菜 剩 饭、废 弃 食 物 等 易 腐 垃 圾。餐 厨 垃 圾相 关 企 业 和 公 共 机 构 在 食 品 加 工、饮 食 服 务、单
14、位供 餐 等 活 动 中,产 生 的 食 物 残 渣、食 品 加 工 废 料 和废 弃 食 用 油 脂 等。其 他 厨 余 垃 圾农 贸 市 场、农 产 品 批 发 市 场 产 生 的 蔬 菜 瓜 果 垃 圾、腐 肉、肉 碎 骨、水 产 品、禽 畜 物 内 脏 等。其 他 垃 圾 R e s i d u a l w a s t e 除 可 回 收 物、有 害 垃 圾、厨 余 垃 圾 外 的 生 活 垃 圾。除 上 述 三 种 以 外的 所 有 生 活 垃 圾使 用 过 的 餐 盒、纸 巾、卫 生 间 用 纸、塑 料 袋、食 品包 装 袋、一 次 性 杯 子、被 污 染 的 纸 张、书 籍、烟
15、蒂等。(示例,仅供参考)第 5 页|共 3 3 页注 意 事 项:除 上 述 四 大 类 外,大 件 垃 圾 和 装 修 垃 圾 请 勿 投 入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容 器。大 件 垃 圾主 要 包 括:废 旧 家 具,如 沙 发、床 垫、桌 椅、床 架、衣 橱、书 柜 等;家 用 电 器 和 电子 产 品,如 电 视 机、电 冰 箱、洗 衣 机、空 调 等;其 他 大 件 物 品,如 自 行 车、整 体 厨具、卫 生 洁 具、大 件 陶 瓷 制 品、装 饰 板 等。装 修 垃 圾 主 要 包 括:废 弃 的 混 凝 土、砂浆、砖 瓦、陶 瓷、石 材、石 膏、金 属、木 材、玻 璃 和 塑
16、 料 等,须 用 不 易 散 落 的 袋、箱 等 收 纳 后 单 独 投 放。以 上 垃 圾 投 放 前 请 向 物 业 征 询 投 地 点,由 物 业 单 独 分 类 收 集、(示例,仅供参考)第 6 页|共 3 3 页运 输 和 处 置。6.其 他 公 共 设 施本 小 区 为 业 主 提 供 中 老 年 及 儿 童 活 动 场 地 和 设 施。(如 根 据 政 府 或 其 他 有 关 单 位 要 求 变 动,另 见 物 业 公 示)注 意 事 项:爱 护 公 共 设 施,人 人 有 责。(示例,仅供参考)第 7 页|共 3 3 页二、住 宅 楼 栋 信 息1.五 方 单 位 信 息单 位
17、 名 称 负 责 人建 设 单 位 哈 尔 滨 万 晟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沈 某 某勘 察 单 位 黑 龙 江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苗 某 某设 计 单 位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刁 某 某施 工 单 位 吉 林 苏 通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邵 某 某监 理 单 位 黑 龙 江 润 龙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程 某 某2.工 程 概 况楼 栋 编 号 1#楼 主 体 结 构 钢 筋 混 凝 土 剪 力 墙地 下 层 数 1 层 地 基 基 础 灌 注 桩 承 台地 上 层 数 1 7 层 屋 面 坡 度 平
18、屋 面单 元 组 合 2 单 元 楼(屋)盖 结 构 钢 筋 混 凝 土 板总 住 户 数 8 5 户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7 度开 工 日 期 2 0 2 0 年 4 月 2 7 日 竣 工 日 期 2 0 2 2 年 6 月 1 5 日注 意 事 项:地 下 室 的 防 水 不 得 私 自 开 凿、钻 孔,未 经 审 批 不 得 私 挖 地 下 室。3.平 面、立 面、剖 面 简 图首 层 平 面 简 图(红 色 为 火 灾 逃 生 路 线)(示例,仅供参考)第 8 页|共 3 3 页标 准 层 平 面 简 图(红 色 为 火 灾 逃 生 路 线)连 廊 层 平 面 简 图(红 色 为
19、 火 灾 逃 生 路 线)注 意 事 项:住 户 不 得 私 自 占 用 消 防 连 廊,当 您 所 在 单 元 发 生 火 灾 无 法 通 过 本 单元 疏 散 楼 梯 逃 生 时,可 通 过 消 防 连 廊 借 用 隔 壁 单 元 疏 散 楼 梯 实 现 避 险 逃 生。(示例,仅供参考)第 9 页|共 3 3 页屋 面 层 平 面 简 图(红 色 为 火 灾 逃 生 路 线)注 意 事 项:屋 面 作 为 连 通 多 个 单 元 的 重 要 疏 散 通 道,发 生 火 灾 时,可 通 过 屋 面借 用 其 他 单 元 疏 散 楼 梯 实 现 避 险 逃 生,日 常 使 用 期 间 不 得
20、 私 自 占 用。立 面 简 图 剖 面 简 图(示例,仅供参考)第 1 0 页|共 3 3 页4.墙 体、楼 板 与 屋 面4.1 本 楼 栋 外 墙 均 采 用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外 墙;户 内 承 重 墙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墙,户 内非 承 重 分 隔 墙 采 用 灰 渣 预 制 隔 墙 板;外 墙 保 温 构 造 详 见 下 图。1 基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墙 体;2 E P S 板 保 温 层;3 聚 合 物 砂 浆 内 衬 耐 碱 玻 纤 网 格 布 防 裂 层;4 外 墙 涂 料 饰 面 层。注 意 事 项:不 得 私 自 在 外 墙 面 钻 孔 破 坏 立
21、面 保 温 和 装 饰 层,未 经 专 业 核 算,不得 在 外 墙 外 表 面 吊 挂 荷 载 和 设 备,遇 有 破 损 须 及 时 组 织 修 复。4.2 各 层 楼 板 均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板,屋 面 板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板,屋 面 设 有 S B S 改 性 沥青 卷 材 防 水 层 和 X P S 板 保 温 层;屋 面 构 造 见 下 图;屋 面 为 不 上 人 屋 面(已 考 虑 疏 散与 检 修 活 荷 载),日 常 使 用 期 间 不 得 私 自 占 用。1 室 内 棚 面 装 饰;2 钢 筋 混 凝 土 屋 面 板;3 聚 氨 酯 隔 汽 层;4 X P
22、S 保 温 层;5 水 泥 珍 珠 岩 找 坡 层;6 水 泥 砂 浆 找 平;7 S B S 防 水 卷 材;8 S B S 防 水 卷 材 自 带 板 岩 保 护 层。注 意 事 项:房 屋 楼 板、屋 面 板、承 重 墙 体 及 外 墙 均 为 建 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其产 权 归 本 栋 全 体 业 主 共 有,受 法 律 保 护,严 禁 使 用 过 程 中 私 自 拆 改。未 经 允 许,严禁 在 屋 面 私 自 增 加 建(构)筑 物 和 设 施 设 备。4.3 节 能 相 关 信 息本 房 屋 居 住 部 分 节 能 按 严 寒 和 寒 冷 地 区 居 住 建 筑 节
23、 能 设 计 标 准 J G J 2 6 2 0 1 8及 黑 龙 江 省 居 住 建 筑 6 5%节 能 设 计 标 准 D B 2 3/1 2 7 0 2 0 1 8 执 行。(示例,仅供参考)第 1 1 页|共 3 3 页本 房 屋 体 形 系 数 为 0.2 9;屋 面 平 均 传 热 系 数 为 0.2 5 W/m K;外 墙 平 均 传 热 系数 0.4 3 W/m K。节 能 措 施:女 儿 墙、挑 檐、雨 棚 等 外 露 构 件 均 采 用 X P S 隔 断 冷 桥 设 计。注 意 事 项:使 用 中 应 避 免 打 孔、吊 挂 重 物、碰 撞 等 造 成 保 温 层 及 保
24、 护 层 破 损。5.设 备 设 施 情 况5.1 电 梯:本 楼 栋 设 有 通 力 K O N E Z 型 电 梯,限 乘 8 人,限 重 6 3 0 k g。使 用 中 须注 意:1)候 梯 时,请 根 据 上 行 或 下 行 需 求,轻 轻 点 触“上”或“下”方 向 按 钮。2)电 梯 门 开 启 后 进 入 轿 厢 前,请 务 必 核 实 轿 厢 的 停 靠 位 置,以 防 坠 落 事 故。3)进 入 轿 厢 后,请 根 据 您 所 需 要 到 达 的 楼 层 轻 触 数 字 按 钮;若 须 提 前 关 门 可 按关 门 按 钮,关 门 过 程 中 如 有 乘 客 需 要 进 入,
25、可 按 开 门 按 钮 重 新 开 启,请 勿 用 身 体 或物 品 阻 挡 电 梯 门 的 正 常 关 闭;严 禁 用 尖 锐 物 刮 擦、撬 动 按 键,严 禁 徒 手 强 行 扒 开 电梯 门。4)进 出 电 梯 应 迅 速 通 过 门 口,电 梯 门 打 开 时 不 应 跨 步 停 留 在 电 梯 门 内 外,预 防不 测 事 故 发 生;乘 梯 时 请 勿 依 靠 电 梯 门,请 勿 在 轿 厢 内 打 闹、蹦 跳、推 搡。5)电 梯 轿 厢 内 禁 止 吸 烟,遇 到 火 灾、地 震 或 其 他 灾 害 时,请 不 要 使 用 电 梯;乘梯 不 得 装 运 易 燃、易 爆 等 危
26、险 品 乘 梯。6)当 所 乘 电 梯 被 困 时,请 勿 惊 慌,请 按 下 轿 厢 内“紧 急 呼 叫 按 钮”告 知 监 控 人员,或 拨 打 维 修 电 话,请 耐 心 等 待 救 援 人 员 到 来,等 待 过 程 中 请 勿 砸、撬 电 梯 门,以 免 出 现 意 外 伤 害。7)禁 止 在 电 梯 厅 门 前、梯 门 处、轿 厢 内 丢 弃 杂 物 或 倾 倒 液 体,禁 止 用 雨 伞 尖 等尖 锐 硬 物 伸 进 电 梯 门 及 周 围 缝 隙。8)乘 坐 电 梯 并 运 载 货 物 时,荷 重 应 尽 可 能 均 衡 分 布 于 轿 厢 内,应 注 意 限 载 提 示,不
27、应 超 载。(示例,仅供参考)第 1 2 页|共 3 3 页5.2 给 水 系 统:本 楼 栋 各 层 管 井 内 设 有 水 表 及 开 关 阀 门,分 为 低 区 和 高 区,1 9层 为 低 区,1 0 1 7 层 为 高 区,供 水 出 水 压 力 为 0.1 0.2 M P a。注 意 事 项:单 元 给 水 总 阀 位 于 首 层 管 井 内。紧 急 情 况 下 应 向 物 业 求 助,关 断 对应 管 路。5.3 排 水 系 统: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设 置 在 公 共 楼 梯 间 内,各 户 内 排 水 管 立 管 设 在厨 房 或 卫 生 间 一 角。5.4 供 暖
28、 系 统:本 楼 栋 热 源 来 自 地 下 车 库 内 换 热 站,分 为 低 区 和 高 区,1 9 层 为低 区,1 0 1 7 层 为 高 区。注 意 事 项:在 地 库 单 元 入 口 管 井 内 设 有 总 阀 门,紧 急 情 况 下 应 向 物 业 求 助,关断 对 应 管 路。5.5 燃 气 系 统:燃 气 管 道 由 外 墙 直 接 接 入 户 内。5.6 防 雷 接 地 系 统:本 楼 栋 为 第 三 类 防 雷 建 筑,屋 面 四 周 及 突 出 屋 面 构 筑 物 均 设有 接 闪 器,引 下 线 与 接 闪 器 和 接 地 体 焊 接 形 成 电 气 通 路。本 工
29、程 设 总 等 电 位 联 结。注 意 事 项:阴 雨 天 气 禁 止 在 屋 面 滞 留。雷 雨 天 气 与 室 外 防 雷 测 试 盒(一 般 设 于建 筑 物 四 角)或 明 装 引 下 线 须 保 持 适 当 的 安 全 距 离。5.7 消 防 与 疏 散:1)在 各 层 分 区 出 入 口 两 侧 设 置 火 灾 声 光 报 警 装 置,楼 梯 间 及 前 室 等 公 共 部 位 设有 感 烟 设 施,单 元 出 入 口 设 有 火 灾 手 动 报 警 按 钮。公 共 区 域 设 有 正 压 送 风 系 统,地库 设 有 防 排 烟 系 统。2)楼 梯 间、走 廊 等 公 共 场 所
30、 设 有 应 急 照 明,采 用 A 型 消 防 应 急 灯 具。A 型 集 中电 源 应 保 持 主 电 源 输 出,待 接 收 到 其 主 电 源 断 电 信 号 后,自 动 转 入 蓄 电 池 电 源 输 出。3)每 层 均 设 置 灭 火 器 及 消 火 栓。4)本 楼 栋 1 4 层 设 有 室 外 消 防 连 廊,屋 面 楼 梯 直 通 室 外,紧 急 情 况 下 可 从 消 防 连廊 或 屋 面 向 另 一 单 元 疏 散 并 撤 离。(示例,仅供参考)第 1 3 页|共 3 3 页注 意 事 项:请 勿 在 公 共 区 域 吸 烟,非 紧 急 情 况 请 勿 触 碰 手 动 报
31、 警 按 钮,不 得 破坏 消 防 设 施。逃 生 路 线 见 各 层 平 面 简 图。5.8 无 障 碍 设 施:地 上 及 地 下 单 元 出 口 均 采 用 无 障 碍 设 计,设 有 无 障 碍 坡 道 和 扶手,见 首 层 平 面 图。(示例,仅供参考)第 1 4 页|共 3 3 页三、住 宅 套 内 信 息1.户 型 平 面 示 意 图2.厨 房 与 卫 生 间本 户 厨 房 与 卫 生 间 地 面 设 有 聚 合 物 水 泥 防 水 涂 料 防 水 层,棚 面 设 有 聚 合 物 水 泥防 水 涂 料 防 潮 层。注 意 事 项:本 住 宅 为 精 装 修 入 户,如 您 更 换
32、 厨 房、卫 生 间 的 地 面 装 修 或 在 地 面安 装 设 备 时,须 保 证 防 水 层 的 完 整 性,以 免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出 现 渗 漏。厨 卫 间 地 面 构 造 如 下 所 示。1 基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楼 板;2 X P S 板 表 面 带 铝 箔;3 细 石 混 凝 土 地 热 埋 管 层;4 J S 防 水 涂 料;5 防 滑 地 砖。(示例,仅供参考)第 1 5 页|共 3 3 页卫 生 间 平 面 图 厨 房 平 面 图注 意 事 项:1)厨 房 卫 生 间 设 有 排 气 道,为 公 用 设 施,住 户 不 得 私 自 拆 改。在 接 入 设 备
33、 管 道时,应 在 排 气 道 预 留 的 接 口 处 安 装 并 符 合 操 作 规 程 要 求,保 证 排 气 道 畅 通。2)卫 生 间 地 面 与 墙 面,穿 过 楼 板 的 下 水 管 周 边 均 采 取 了 防 水 措 施。在 装 修 时 应采 取 保 护 性 技 术 措 施,不 得 随 意 打 凿 开 孔,以 免 破 坏 防 水 系 统 导 致 渗 漏,造 成 财 产损 失。如 确 有 需 要,须 事 先 经 过 物 业 服 务 公 司 同 意,采 取 补 做 防 水 技 术 措 施 后 方 可施 工,同 时 承 担 自 行 处 理 部 位 的 保 修 责 任。卫 生 间 装 修
34、 时 需 二 次 涂 刷 防 水 层,淋 浴区 侧 墙 防 水 需 涂 刷 至 1.8 米 高。3.阳 台、露 台 及 临 空 防 护(本 户 无 阳 台、露 台,本 户 不 涉 及 临 空 防 护)注 意 事 项:1)在 任 何 情 况 下,均 不 得 破 坏、拆 除 已 安 装 的 露 台 栏 杆、栏 板 等 构 件。露 台 上(示例,仅供参考)第 1 6 页|共 3 3 页设 有 防 水 层,不 得 随 意 破 坏,以 免 发 生 渗 漏。露 台 二 层 装 修 时 应 采 用 轻 质 装 修 材 料。2)使 用 过 程 中 不 应 在 露 台 堆 放 杂 物、重 物,以 免 大 风 吹
35、 落 伤 人 或 超 载。3)严 禁 私 自 将 阳 台 封 闭,或 在 露 台 搭 建 有 顶 盖 的 雨 棚、花 架 等 构 筑 物,以 免 影响 建 筑 外 观、增 加 荷 载,并 触 犯 有 关 违 法 搭 建 的 规 定。4.入 户 门、户 内 门 与 窗本 户 采 用 钢 制 入 户 门(兼 乙 级 防 火 门);户 内 门 均 为 实 木 复 合 门;外 窗 采 用 三 玻两 腔 塑 钢 平 开 窗。(本 房 屋 不 设 避 难 间)注 意 事 项:1)如 更 换 户 门,应 选 用 不 低 于 乙 级 防 火 门 类 户 门。2)不 得 改 变 外 窗 的 设 计 风 格、样
36、式 和 开 启 方 向,如 需 安 装 防 护 设 施,应 采 用 物业 服 务 公 司 确 定 的 统 一 样 式 和 材 料,且 安 装 时 需 保 证 建 筑 外 观 不 受 破 坏。3)外 窗 口 造 型 为 粘 贴 造 型,不 得 踩 踏。安 装 室 外 设 备、擦 拭 门 窗 时 请 小 心 站 位,以 免 坠 落 受 伤。5.承 重 结 构 与 分 隔 墙外 墙 均 采 用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外 墙;户 内 承 重 墙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墙,户 内 非 承 重 分隔 墙 采 用 灰 渣 预 制 隔 墙 板。(示例,仅供参考)第 1 7 页|共 3 3 页图 中 实
37、 心 填 充 部 分 均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承 重 墙卫 生 间、厨 房 的 楼 面 使 用 荷 载 限 值 为 2 5 0 公 斤/平 方 米,卧 室、起 居 室、餐 厅 的楼 面 使 用 荷 载 限 值 为 2 0 0 公 斤/平 方 米,日 常 使 用 中 不 得 超 过 上 述 荷 载 值,不 得 对 楼板 进 行 开 槽、开 洞 或 拆 除。注 意 事 项:建 筑 主 体 结 构 的 任 何 损 伤 都 可 能 带 来 严 重 的 结 构 安 全 隐 患,其 产 权 为 全 楼 共 有,均 不 得 破 坏。室 内 进 行 装 饰 装 修 活 动 时,禁 止 下 列 行 为:1)
38、未 经 原 设 计 单 位 或 者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设 计 单 位 同 意,并 提 出 技 术 方 案 和图 纸,私 自 决 定 拆 改 建 筑 主 体 和 承 重 结 构;2)在 楼 板 上 下 表 面 或 墙 体 表 面 上 剔 凿 线 槽、后 置 预 埋 管 线,降 低 结 构 的 安 全 性;(示例,仅供参考)第 1 8 页|共 3 3 页3)扩 大 承 重 墙 上 原 有 的 门 窗 尺 寸,拆 除 连 接 阳 台 范 围 内 的 各 种 墙 体;4)将 没 有 防 水 构 造 的 房 间 或 阳 台 改 为 卫 生 间、厨 房;5)其 他 影 响 建 筑 结 构
39、 和 使 用 安 全 的 行 为。知 识 点 普 及:建 筑 主 体 指 建 筑 实 体 的 结 构 构 造,包 括 屋 盖、楼 盖、梁、柱、支 撑、墙 体、连 接 接 点 和 基 础 等。承 重 结 构 指 直 接 将 本 身 自 重 与 各 种 外 加 作 用 力 系 统 地 传 递 给 基 础 地 基 的 主要 结 构 构 件 和 其 连 接 接 点,包 括 承 重 墙 体、立 杆、柱、框 架 柱、支 墩、楼 板、梁、屋 架、悬 索 等。6.给 水 与 排 水厨 房 及 卫 生 间 设 置 给 水 点 位,排 水 立 管 设 置 通 气 管 至 屋 面。给 水 管 道:给 水 立 管 和
40、 水 表 设 置 在 楼 梯 间 水 暖 井 内。干 管 和 立 管 采 用 钢 塑 复 合管;入 户 支 管 采 用 P P-R 管,管 径 D e 2 5-D e 3 2;水 表 为 I C 卡 远 传 式 水 表,给 水 阀 型 号、规 格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给 出。排 水 管 道:立 管 采 用 P V C-U 螺 旋 消 音 排 水 塑 料 管,管 径 D e 1 1 0;坐 便 下 方 水 平管 采 用 P V C-U 管,管 径 D e 1 1 0;其 他 排 水 口 水 平 管 用 P V C-U 管,管 径 D e 5 0;排 水管 采 用 承 插 式 连 接;检 查
41、口 设 在 各 层 厨 卫 间 立 管 中 部,卫 生 洁 具 应 根 据 坐 便 坑 距 选购。(示例,仅供参考)第 1 9 页|共 3 3 页排 水 示 意 图 给 水 示 意 图给 水 系 统 安 全 使 用 说 明:厨 卫 洁 具 同 时 供 冷 热 水 时 洁 具 左 侧 配 管 为 热 水,右 侧配 管 为 冷 水,使 用 时 要 注 意 区 分,以 免 烫 伤;家 中 长 时 间 无 人 居 住,宜 关 闭 供 水 总阀 门;中 水 管 道 与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互 接,卫 生 间 如 设 置 中 水,管 道 上 应 设 置 绿 色 标 记,专 供 抽 水 马 桶 使 用。
42、给 水 系 统 装 修 注 意 事 项:给 水 立 管 不 应 改 动 位 置 和 随 意 替 换;不 应 随 意 放 大 和缩 小 原 有 给 水 管 径;装 修 过 程 中 应 避 免 给 水 管 道 跑 冒 滴 漏 现 象。排 水 系 统 安 全 使 用 说 明:避 免 将 剩 饭 剩 菜、橡 胶 产 品、骨 头、鱼 刺、尿 布、卫生 巾、湿 巾、头 发、棉 签、棉 球、毛 巾、衣 物 等 排 入 下 水 管 道,造 成 管 道 堵 塞。卫生 间 返 味 的 处 理 方 法 有:设 计 有 反 水 弯 的 地 漏 保 持 水 封,及 时 补 水 防 止 干 涸;无 反水 弯 的 地 漏
43、采 用 自 封 地 漏;手 盆 下 水 管 采 用 防 臭 S 弯;下 水 软 管 和 下 水 管 道 连 接 处严 格 密 封。排 水 系 统 装 修 注 意 事 项:不 应 改 动 排 水 立 管 位 置;不 允 许 将 排 水 立 管 暗 设 墙 内;(示例,仅供参考)第 2 0 页|共 3 3 页排 水 检 查 口 位 置 不 应 遮 挡;不 得 在 排 水 横 管 上 悬 挂 重 物,不 得 将 排 水 管 检 查 口 封 死;注 意 避 免 砂 石、砖 块、木 头、垃 圾 等 大 块 物 体 进 入 排 水 管 道;雨 水 污 水 管 道 不 得 混接。7.采 暖 系 统、通 风
44、系 统户 内 采 用 地 面 辐 射 供 暖,设 置 分 集 水 器 调 节 流 量,卫 生 间 设 置 通 风 口,供 暖 管采 用 直 径 D e 4 0 的 P P-R 管 道,地 暖 管 采 用 直 径 D N 2 5 的 P E-R T 管 道。分 集 水 器 设 于 厨 房 灶 台 下 方供 暖 系 统 安 全 使 用 说 明:供 暖 管 道 中 的 水 含 有 特 殊 化 学 物 质,不 能 引 用 和 盥 洗使 用;散 热 器 采 暖 不 热 或 传 热 不 均 匀,可 利 用 排 气 阀 放 气 进 行 调 整;集 分 水 器 前 的过 滤 器 里 杂 质 过 多 时 要 及
45、 时 清 理,通 常 一 年 至 少 清 洗 一 次 过 滤 器;发 生 地 热 管 泄 露时 应 向 物 业 求 助。(示例,仅供参考)第 2 1 页|共 3 3 页供 暖 系 统 装 修 注 意 事 项:不 应 改 动 供 暖 立 管 位 置;采 用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的 系 统 在装 修 中 不 应 对 地 面 进 行 破 坏;禁 止 私 自 增 加 散 热 器、加 设 循 环 泵 等 破 坏 系 统 热 平 衡的 行 为。8.太 阳 能 系 统 本 户 交 付 时 未 配 置 太 阳 能 系 统。设 置 太 阳 能 系 统 注 意 事 项:太 阳 能 热 水 系 统 由 物 业
46、统 一 管 理,如 使 用 过 程 中有 任 何 问 题,请 联 系 物 业 工 作 人 员,不 得 私 自 修 改。9.新 风 系 统 本 户 交 付 时 未 配 置 新 风 系 统。设 置 新 风 系 统 注 意 事 项:集 中 式 新 风 空 调 系 统 的 风 口 位 置 已 为 您 预 留,使 用过 程 中 应 避 免 遮 挡。如 使 用 过 程 中 有 任 何 问 题,请 联 系 物 业 工 作 人 员,不 得 私 自 修改。1 0.空 调 系 统 本 户 交 付 时 未 配 置 空 调 系 统。设 置 空 调 系 统 注 意 事 项:1)建 筑 室 内 预 留 了 空 调 插 座
47、,请 根 据 已 设 置 位 置 安 装 使 用 空 调。空 调 外 机 应 安装 在 室 外 空 调 板 上。2)如 建 筑 外 墙 未 设 置 空 调 板 且 采 用 外 保 温 技 术 时,如 选 用 外 挂 式 安 装 方 法,须确 保 连 接 构 件 穿 过 保 温 层 锚 固 在 内 部 结 构 层 上。构 件 的 安 装 须 由 专 业 人 员 完 成。3)空 调 冷 凝 水 管 不 得 沿 外 墙 敷 设,以 免 水 滴 浸 入 墙 体,造 成 保 温 系 统 功 能 受 损。冷 凝 管 须 采 用 固 定 支 架,在 适 当 位 置 悬 空 放 置,保 证 水 滴 滴 低 落
48、 至 地 面,且 不 应 影响 其 他 人。1 1.电 气 及 智 能 化 系 统1)住 宅 户 内 设 有 强、弱 电 系 统 及 相 关 设 备,请 遵 照 有 关 规 定 使 用。您 在 装 修 过(示例,仅供参考)第 2 2 页|共 3 3 页程 中,应 当 确 认 供 配 电、通 讯 等 各 类 预 埋 管 线 的 准 确 位 置,以 免 损 伤 管 线,影 响 您及 其 他 业 主 的 正 常 使 用。电 气 工 程 装 修 时 需 有 资 格 证 的 专 业 人 员 施 工。我 们 提 供 主要 设 备 及 管 线 布 置 图 示 意 图,您 如 仍 不 清 楚,可 向 物 业
49、服 务 部 门 咨 询。2)住 宅 套 内 设 有 家 居 配 电 箱,我 们 已 对 配 电 箱 及 配 电 回 路 进 行 实 物 标 识,配 电回 路 具 体 供 电 部 位 详 见 配 电 箱 内 标 识。注 意 事 项:住 户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情 况 下,可 对 配 电 箱 及 配 电 开 关 进 行 简 单 的 分 合闸 操 作,如 需 其 他 操 作 需 要 专 业 人 员 完 成。3)本 套 住 宅 总 设 计 用 电 负 荷 8 K W,进 户 线 为 B V-3 1 6 m m2铜 芯 绝 缘 导 线、进户 开 关 型 号 为 N D B 1-6 3 C 5 0 A
50、/2 P 微 型 断 路 器,详 见 家 居 配 电 箱 系 统 图。注 意 事 项:严 禁 超 负 荷 使 用,严 禁 自 行 对 进 线 开 关 和 进 线 线 缆 进 行 更 换。4)住 宅 套 内 分 回 路 供 电,照 明 回 路 设 计 负 荷 小 于 1.5 K W,插 座 回 路 设 计 负 荷 小于 3 K W,各 配 电 回 路 线 缆 及 开 关 型 号 详 见 家 居 配 电 箱 系 统 图,配 电 回 路 敷 设 路 径 示意 详 见 套 内 照 明 平 面 示 意 图、套 内 插 座 平 面 示 意 图(注:配 电 线 路 仅 为 示 意,由 于各 户 情 况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