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流程图承办处室:政策法制处(行政审批中心) 服务电话:87116483 87116400 监督电话:87117817申请人将审批结果通知受理处室受理:接收材料,受理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承办:政策法制处(行政审批中心)审核同意后转交相关业务处室审核:相关业务处室根据业务管理提出意见( 5 个工作日)审批:局领导作出审批决定(10 个工作日)办结:办理法律文书及相关许可证件( 5 个工作日)局监察室监督提交初审材料受理后 20 工作日内告知审批结果接收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受理及原因局监察室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