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 江 广 厦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第 十 届 董事会 第 五 次 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 公 司章 程 等有 关规 定,作为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 第 十届 董事会 第五 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 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 于公 司第 十 届董 事会 提前 换届 的意 见 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 拟提前 进行换届。此次提前 换届有利于 保护 股东 利益、完善 公司 治理 结构、保障 公司 有效 决策 和平 稳发展,同意将该议案
2、并提交 公司 股东 大 会 审议。二、关于 公司 第十 一届 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一)第 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独立董事 候选人 均由 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提名。经审 核,提名 人资 格、董事 候选 人的 提名 方式、提 名程 序符 合 公 司章 程指导意见的规定。(二)经对被提名的九位董事候选人 蒋旭峰、赵云池、吴翔、张康乐、娄松、陈艳、陈高才、武鑫、刘俐君(其中:陈高才、武鑫、刘俐君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审核,上述九位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 和条 件,能够 胜任 所聘 岗位 的职 责要 求,未发 现有 公司 法 规定 的禁 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3、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 中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综上,同意提名 蒋旭 峰、赵云 池、吴翔、张康 乐、娄松、陈 艳、陈高 才、武鑫、刘俐 君(其 中:陈高 才、武鑫、刘俐 君为 独立 董事 候选 人)为公司第 十一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三、关 于公 司第 十 一 届董事会董事津 贴的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 非独立 董事、独立 董事 的津 贴标 准结 合了 辖区 平均 水平 与公 司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以下无 正文,为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独 立 董 事:赵 敏 李学尧 李 勤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二 一年 七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