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金属、塑料桶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4个省、直辖市87家企业生产的106种危险化学品包装(金属、塑料桶罐)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325.1-2008、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实验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GB/T 4857.3-2008、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4部分:采用压力试验机进行的抗压和堆码试验方法GB/T 4857.4-2008等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金属、塑料桶罐)产品的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提梁(环)强度、罐口外径、罐口内径、罐口接触高度、焊缝补涂完整性、变形压力、爆破压力、铝质罐内涂层致密度、泄漏试验、尺寸、气雾阀通道畅通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液压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罐口接触高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