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投电力公司(试行)[1].pdf

上传人:妞妞的小饭馆 文档编号:1558910 上传时间:2018-08-04 格式:PDF 页数:27 大小:305.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投电力公司(试行)[1].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投电力公司(试行)[1].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投电力公司(试行)[1].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投电力公司(试行)[1].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投电力公司(试行)[1].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附件2: 国 投 电 力 公 司 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规范对发电生产过程中人身、设备事故的 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 ,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结合国投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电企业特点制定。 第三条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 未落实不

2、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投电力公司控股及委托管理的控股投资企业,参股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事故定义和级别 第六条 人身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发电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一)员工从事与发电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 (二)员工从事与发电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三)在发电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发电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

3、发生本企业负以下责任之一的人身伤亡: 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资质要求; 2.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没有完整的记录; 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 的安全措施(含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未指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与协调。 第七条 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 (一 ) 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

4、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三) 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1至2人(包括多人事故时的轻伤和重伤)的事故。 第八条 设备事故 (一)发电生产设备、设施、大型机械、运输工具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数额的定为发电生产设 备事故。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 1特大设备事故为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 币2000万元以上的; 2重大设备事故为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的; 3一般设备事故为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 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二)装机容量400MW以上的发电企业,一次事故造成2台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三)发电企业发生有

5、下列情形的事故,未构成重大设备事故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1发电厂2台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的; 2发电厂升压变电所110kV 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母线全停的; 3发电厂200MW及以上机组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的; 4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损坏的。 5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一般设备事故者。 第九条 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 设备一类障碍 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 。 (一)发电生产设备、设施、大型机械、运输工具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不

6、满50万元的; (二)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 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强迫停运,停运时间超过8小时;200MW 以下的发电机组强迫停运,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 (三)发电机组和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非计划停运,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虽提前提出申请并得到电网调度批准, 但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168小时,或输变电设备停运时间 超过72小时; 2没有按电网调度规定的时间恢复送电或备用。 (四)3kV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 (五)发电机组、3kV以上变电设备因以下原因使主设备强迫停运。 1电气误操作: (1)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 (2)错误执行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

7、方式、错误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投、停命令;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工保护、自动保护)的误整定、误(漏)接线(含连接片)、误(漏)投或误停。 2. 热机误操作:误停机组、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投(停)辅机等。 3. 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 4人员误动、误碰设备。 (六)发电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未 构成一般设备事故的: 1.由于炉膛爆燃引起炉墙或炉管损坏的; 2.锅炉受热面腐蚀或烧坏,需要更换该部件(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预热器)管子或波纹板达该部件管子或波纹板总重量的5以上; 3.锅炉运行中的压力超过工作安全门动作压力的 3

8、;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 倍以上;水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紧急关导叶或下闸的转速; 4.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破; 5.主机汽轮机大轴弯曲,需要进行直轴处理; 6.主机汽轮机叶片折断或通流部分损坏; 7.主机汽轮机发生水击,造成非计划停运或叶片断裂; 8.汽轮发电机组、水轮机烧损轴瓦; 9.发电机绝缘损坏; 10.120MVA 及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11.220kV 及以上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 (七)主要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规程规定的紧急停止运行条件而未停止运行。 (八) 其他经公司认定为一类障碍者。 第十一条 设备二类障碍标准由投资企业自行制

9、定。 第三章 事故责任划分 第十二条 事故(含障碍)归属 (一)投资企业发生的人身、 设备事故统计为该企业的事故。 (二)投资企业管理的多种经营企业, 以及由该多种经营企业管理的公司,从事与发电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 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定为该发电企业的事故。 (三)投资企业在外承包工程中,造成本企业人身事故,按所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确定事故责任。 (四)任何企业承包投资企业的工作中,造成投资企业的设备事故均定为投资企业的事故。 第十三条 一次事故涉及几个单位时事故的归属 (一)一次事故中如同时发生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应分别各定为一次事故。 (二)电网发生事故,由于本单位的过失又造成事故扩大,本单位定

10、为一次事故。 第十四条 由于同一原因而引起多次事故的认定 (一)由于本单位原因,一条线路在4小时 内因同一原因发生2次及以上跳闸停运时,定为一次事故。 (二)同一发电企业的几条线路,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原因,发生 2条及以上线路停电时,定为一次事故。 (三)发电企业由于燃煤(油)质量、煤湿等原因,在8小时内,发生2次灭火停炉、机组解列,定为一次一 类障碍;发生3次及以上灭火停炉、机组解列,定为一次事故。 第四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即时报告 (一)投资企业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水电垮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的事故,应立即以电话方

11、式汇报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至企业所在 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及电监会, 报告公司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6 小时,并在 24 小时之内以 “事故快报” (见附件 2)形式报告事故简况。 (二)投资企业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火 灾事故和重伤事故后,应及时以电话方式汇报公司,最迟不得超过 12 小时,并在 24 小时之内以“事故快报” (见附件 2)形式报告事故简况。 (三)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和对电网停电影响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正在采取的紧急措

12、施。 第十六条 人身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二)重伤、轻伤事故由发电企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事故报告由企业安监部门或车间填写。 第十七条 设备事故 (一)特大设备事故、火灾事 故的组织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大设备事故报电监会组织调查,公司人员参加。 (三)一般设备事故由发电企业组织调 查,根据情况公司派人员参加。 (四)设备一类障碍由发生事故的企业组织调查。 (五)对于涉及电网、发电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的一般事故,在事故联合调查时发生争议,有一方提出 申请的,由电监局组织调查。 第十八条 调查程序 (一)保护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

13、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 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 3.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变动现场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领导和安监部门同意, 并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二)收集原始资料 1.事故发生后,企业安监部门或其指定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 班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安监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2.事故调查组成立后,

14、安监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运行、检修、试验、验收的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故障录波图 、计算机打印记录、现场监控录像等, 及时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3.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 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 (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 ,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三)调查事故情况 1. 设备事故应查明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查明事故发生前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

15、。 人身事故应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2.查明设备事故发生经过、扩大及处理情况。 人身事故应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监护、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 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 3.查明设备事故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故障录波器、调整装置、遥测、遥讯、遥控、录音装 置和计算机等记录和动作情况。 人身事故应查明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违纪情况等。 4 .调查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大小修记录等)情况以及规划、设计、制造、施

16、工安装、调试、 运行、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人身事故应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 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 5.查明设备损坏程度、经济损 失、损失电量、减供负荷等情况。 6.了解现场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规程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 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事故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分析原因责任 1.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

17、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 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2.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3.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 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 4.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2)规程制度不健全; 3)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 4)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 5)反事

18、故措施不落实; 6)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违章指挥。 (五)提出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提出人员处理意见 1.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责任确定后,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由有关单位和 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2.对下列情况应从严处理: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 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3)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 在事故处理中积极恢复设备运行和抢救、安置伤员;在事故调查中主动反映

19、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 行的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可酌情从宽处理。 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报告书 (一)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以及公司认定的事故,事故调查组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报送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经事故调查的 组织单位同意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二)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收到事故调查组写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立即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报上 级单位或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批复单位批复后,应将批复文件送各参加调查的单位或部门。 (三)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有: 1.人身伤亡事故报告(附件6 )、设备事故报告(

20、附件7); 2.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3.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 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 12.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 第五章 统计报告 第二十条 应由事故调查组填写的事故调查报告书 (一)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填写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3)。

21、 (二) 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填写 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4) 。 (三) 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填写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5) 。 (四)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及影响程度指定填写的。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 查的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45天内报送出。由政府部门或电监会组织进行调查的事故应自收到“调查报告书”之日起一周内报送公司。 第二十二条 月度报告、报表 (一)所有事故和一类障碍均应分别填写以下报告、报表: 1.人身伤亡事故报告(见附件6); 2.设备事故报告(见附件7); 3.设备一类障碍报告(见附件8)。 (二)投资企业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电生产事故月(年)综

22、合统计报表(见附件1)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如有本条(一)中所列不安全事件发生,应将相关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三)人身伤亡事故报告中,一次事故多人伤亡,按一人一张填报,每张事故报告中的事故编号应相同。 (四) 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事故, 事故单位应先将简要情况填写“事故快报”,并按规定期限报出,待事故调查结束做出结论后5天内,再将原报告作出修正并报出。其他原因需要补报或对原报告作出修正的,随下月报告同时报出。 第二十三条 年度报表 投资企业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发电生产事故月(年)综合统计报表(见附件1) 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公司。 第六章 安全考核 第二十四条 发电企业考核项目:特

23、大、重大事故,死亡、重伤人数;中断安全记录的设备事故次数,安全周期个数。 第二十五条 安全记录为连续无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达到100天为一个安全周期。所有特、重大事故和 除以下情况外的一般事故,无论原因和责任归属,均应中断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记录: (一)人身轻伤事故。 (二)新投产发电设备一年以内,发生由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集中检修等单位主要责任造成的事故。 (四)事先经过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科学技术实验项目,由于非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事故。 (五)发供电设备因覆冰、暴风、雷击、洪水、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事故。 (六)不可预见或无法事先防止的外力

24、破坏事故。 (七)用户过失引起的直配线路的跳闸事故,并且发电企业没有事故责任。 (八)无法采取预防措施的户外小动物引起的事故。 (九)为了抢救人员生命而紧急停止设备运行构成的事故。 (十)由于电网原因造成自动 装置正确动作,使机组被迫停运。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用于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 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解释。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 发电生产事故 月 (年 )统计报表 填报公司(章): 人身事故 事故伤亡 人数(人) 事故次数 (次) 类 别 当月 当年 当月 当年 事

25、 故 原 因 死亡 重伤 轻伤 设备事故、一类障碍及机组非计划停运(次) 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 一类障碍 机组非计划停 设备 类型 当月 当年 当月 当年 当月 当年 当月 当年 当月 当年 合计 锅炉 汽、水轮机 电气 热控 其它 设备事故、一类障碍及机组非计划停运全月(年)少发电量: 万 kWh 火灾事故(次) 当月 当年 当月 当年 当月 当年 特大 火灾 重大 火灾 一般 火灾 全年安全天数: 天 年内百日无事故个数: 公司负责人: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事故快报 填报公司(章) : 人身伤亡事故 人员情况 伤害类别 伤害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 岗

26、位 及工 作时 间 触 电 高空坠落 机械损伤交通事故高温烫伤其它死亡重伤轻伤 事件起止时间 事故过程 设备事故、一类障碍及机组非计划停运 事故时设备状态 事故结果 设备 名称 运行 检修 备 用 事件起止时间最近一次检修时间及性质 报废 停役 检修 其它 事 故 过 程 公司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1、事故简称: 2、企业详细名称: 业别: 3、企业隶属关系: 上级直接管理单位: 产权控股单位: 4、企业经济类型: 5、企业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6、企业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所有制性质: 执照情

27、况: 经营范围: 7、 事故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8、 事故发生地点: 9、 事故现场紧急救护情况: 10、 事故发生时气象及自然灾害情况: 气温: 其他(晴、阴) 11、事故归属: 12、安全记录是否中断: 是( ) 否( ) 13、事故等级(事故性质): 14、事故类别: 15、本次事故伤亡情况: 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 16、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情况: 直接 (万元),间接 (万元) 17、危险作业分类: 18、事故发生时不安全状态: 19、事故发生时不安全行为: 20、触电类别: 21、事故经过(包括事故发生过程描述、主要违章事实和事故后果等): 22

28、、事故报告、抢救和搜救情况: 23、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扩大原因): 24、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包括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 下顺序排列:移送司法机关的、给予党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责任者): 25、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执行措施的负 责人、完成期限,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人(还包括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以及对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法规规章及标准等方面提出的建议): 26、调查

29、组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所在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事故调查中 担任职务 签名 27、本次事故伤亡人员具体情况: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龄本工种 工龄 主管工作工种1工种2受过何种 安全教育 伤害 情况 伤害 程度 伤残 等级 附 注 28、附件 1 清单(包括:事故现场平面图纸及有关事故照片、资料、原始记录、笔录、录像、事故发生时的气象地质资料、有关部门 出具的诊断书、鉴定结论或技术报告、试验和分析计算资料、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 、成立事故调查组的有关文件、事故处理报告书、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处分决定和受处分单位及责任人的检查材料等): 29、附件 2: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

30、复印件 事故单位负责人: 填 报 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 1、事故简称: 2、企业详细名称: 业别: 3、企业隶属关系: 上级直接管理单位: 产权控股单位: 4、企业经济类型: 5、企业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6、企业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所有制性质: 执照情况: 经营范围: 7、 事故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8、 事故发生地点: 9、 事故发生时气象及自然灾害情况: 气温: 其他(晴) 10、事故归属: 11、安全记录是否中断: 是( ) 否( ) 12、事故等级(事故性质): 13、

31、事故类别: 14、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5、事故前工况: 16、事故主设备情况(设备规范、制造厂、投产日期、最近一次大修日期等): 17、事故经过(包括事故发生过程、扩大过程 、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和处理情况等): 18、事故报告、抢救和搜救情况: 19、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扩大原因): 20、事故暴露问题: 21、事故损失及影响情况(事故后果,少发电 量、减供负荷、损坏设备、对重要用户影响等): 22、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包括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 下顺序排列:移送司法

32、机关的、给予党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责任者): 23、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执行措施的负 责人、完成期限,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人(还包括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以及对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法规、规章及标准等方面提出的建议): 24、调查组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所在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事故调查中 担任职务 签名 25、附件清单(包括事故现场平面图纸及事故照片、资料、原始记录、笔录、录像、事故发生时的气象地质资料、有关部门出具的鉴 定结论或技术报告

33、、试验和分析计算资料、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成立事故调查组 的有关文件、事故处理报告书、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处分决定和受处分单位及责任人的检查材料等): 事故调查组组长、副组长签名: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主持事故调查单位盖章: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书 1、事故简称: 2、企业详细名称: 业别: 3、企业隶属关系: 上级直接管理单位: 产权控股单位: 4、企业经济类型: 5、企业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6、企业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 所有制性质: 执照情况: 经营范围: 7、 事故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34、月 日 时 分 8、 事故发生地点: 9、 事故发生时气象及自然灾害情况: 气温: 其他(晴) 10、 事故归属: 11、安全记录是否中断: 是( ) 否( ) 12、事故等级(事故性质): 13、事故类别: 14、本次事故直接、间接财产损失情况: 15、事故经过(包括事故发生过程、扩大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及影响和处理情况等): 16、事故报告、抢救和搜救情况: 17、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扩大原因): 18、事故暴露问题: 19、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包括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下顺序排列:移送司法机关的、给

35、予党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责任者): 20、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执行措施的负责人、完成期限,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人(还包括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以及对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法规、规章及标准等方面提出的建议): 21、调查组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所在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事故调查中 担任职务 签名 22、附件 1 清单(包括事故现场平面图纸及事故照片、资料、原始记录、笔录、录像、事故发生时的气象地质资料、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技术报告、试验和分

36、析计算资料、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成立事故调查组的有关文件、事故处理报告书、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处分决定和受处分单位及责任人的检查材料等): 23、附件 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复印件 事故单位负责人: 填 报 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人身伤亡事故报告 填报单位(章): 事故简题 本表共 ,第 页 上级单位 名 称 事故单位 隶属关系 经济类型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等级事故类别伤害情况 事故归属安全记录姓名 性别 年龄 工龄年 月 日 时 分用工 类别 工种1 紧急救护(现场) 伤害程度 受伤部位 起因物 危险作业分类 触电 类别 气象条件及 自然伤害 本工种工 龄 工种2 有无职

37、业禁忌 直接经济损失 致害物触电 电压 气温 千元 1. 2. 3. 4.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 事故直接原因 责任分类 事故间接原因 责任分类 有无附件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故经过: 事故暴露问题、防止对策、执行人及完成期限: 单位领导: 安监审核人: 填报人: 公司领导批复 签名: 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批复 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设备事故报告 填报单位(章): 事故简题 本表共 ,第 页 上级单位 名 称 事故单位 事故起止时间 设备停运时间 设备分

38、类 事故分类事故等级事故责任 单 位 气象条件及自然灾害 安全记录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h min 气温 主设备规范 事故损失 设备编号 容量 (t/h;MW;MV.A) 压力 (MPa;kV) 主汽温度 型号 制造厂 制造年月 投产年月 大修年月 少发电量 (万kW.h)少送电量 (万kW.h)直接经济损失(千元)年 月 年 月 年 月事 故 原 因 及 责 任 损 坏 设 备 设备分类 部件分类 零部件名 技术分类 型号 制造厂 原因1 责任1 原因2 责任2 设备分类 部件分类 损坏程度 设备分类 部件分类 损坏程度 不正确动作(或停用 )的保护情况 不正确动作(或停用

39、)的安全自动装置 有无附图保护名称 电压等级 (kV) 技术分类 错误类型 保护名称电压等级(kV) 技术分类 错误类型 装置名称电压等级(kV) 技术分类 原 因 事故经过: 事故暴露问题、防止对策、执行人及完成期限: 单位领导: 安监审核人: 填报人: 公司领导批复 签名: 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批复 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设备一类障碍报告 填报单位(章): 障碍简题 本表共 ,第 页 上级单位 名 称 障碍单位 障碍起止时间 设备停运时间 设备分类障碍分类障碍责任 单 位 气象条件及自然灾害 安全记录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h min 气温 主 设 备 规 范

40、 障碍损失 设备编号 容量 (t/h;MW;MV.A) 压力 (MPa;kV) 主汽温度 型号 制造厂 制造年月 投产年月 大修年月 少发电量 (万kW.h)少送电量 (万kW.h)直接经济损失(千元)年 月 年 月 年 月障 碍 原 因 及 责 任 损 坏 设 备 设备分类 部件分类 零部件名 技术分类 型号 制造厂 原因1 责任1 原因2 责任2 设备分类 部件分类 损坏程度 设备分类 部件分类 损坏程度 不正确动作(或停用 )的保护情况 不正确动作(或停用 )的安全自动装置 有无附图保护名称 电压等级 (kV) 技术分类 错误类型 保护名称电压等级(kV) 技术分类 错误类型 装置名称电压等级(kV) 技术分类 原 因 1. 障碍经过、扩大、处理情况: 2. 暴露问题: 3. 责任人姓名、职务: 4. 防止对策、执行人、完成期限: 5. 厂(公司)领导(总工程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标准 >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