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 庆 水 利 电 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瑜伽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瑜伽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本社团全名是“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瑜伽协会”,以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为基地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和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接受包括指导老师的全方面的指导。第三条协会目的:丰富校园文娱活动形式,给既有热爱瑜伽的同学提供交流平台;继续宣传和发扬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文艺爱好,培养更多的瑜伽爱好者!第四条协会宗旨:“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升本校素质教育层次”第五条协会口号:“我们的选择,受益的是一生。”第二章 成员第六条成员资格:凡是重
2、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对瑜伽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守则和本协会章程。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1)获取参加本协会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2)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接受本协会管理。(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安排。(3)积极对外宣传协会的和谐精神,为协会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远的发展。(4)会员中途退出,需向有关负责人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会员退出自由。第八条 会员证(一) 凡协会认可的会
3、员均发给会员证。(二) 会员由协会会长签发,加盖本协会公章后方能生效。(三) 退会或毕业离校的会员,其会员证由理事会注明废止日期,不予收回。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另设干事 4-8 名,设立专门策划小组,专门财务负责人共同组成理事会机构。第十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一) 理事会的权利与义务1各理事有对本协会发展与规划的建议权和共同决策权2共同商讨和解决协会内部的各项重要事宜。(二) 会长是本协会的核心代表,对外代表协会,对内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内部人力资源,适当调动。(三) 常务理事协助会长管理内部日常事务,维持协会正常发展,并在协会
4、会议重大决定上拥有投票权。(四) 财务部主要负责协会金费的预算与收支,管理协会资金运作和财务发放。第十一条 理事产生办法:1、 由协会全体会员自愿报名,思想品德端正,做事认真负责,对本协会拥有足够的热情。2、召开全体大会,后选人做才艺展示或自由演讲,由会员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3、常务理事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将理事会成员名单上报社团部,经同意后登记方可任职。4、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会长空缺的,有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有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5、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1、 组织的活动违背协会章程2、 在协会内部拉结派,造成协会内部不团结的。3、 将协会经费作不当使用的。4、 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5、 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6、 以协会名义谋一己之利的。第四章 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初期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并作瑜伽交流;畅谈心中梦想;会长发言,布置近期协会的一些工作要求;发放会员证。期末全体成员大会;理事会做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罢免和选举产生理事会,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第五章 活动内容协会按照章程在团委的领导下,开办瑜伽的培训班;展现自己的柔软,完美自己的身材,丰富大家的课余活动。第十五条协会要树立独特的创新意识,以和谐为精神参加学院的社团评级活动,力创优秀社团。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归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瑜伽协会。第十七条 协会章程不当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修改。第十八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瑜伽协会200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