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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546409 上传时间:2018-08-0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7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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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前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的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评选办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1.建设单位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招标单位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2.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1)概算已经批准。(2)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列人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4)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

2、料。(5)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6)已经得到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的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人施工招标范围。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下列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二)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工程。(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设计或施工。(6)停建

3、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9)法律、法规、规帝规定的其他情形4.建设工程招标人的招标资质主要由以下两方面标准确定:(1)招标人是否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数量和级别的技术、经济等专业技术人员;(2)招标人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活动的能力。若招标人不具备上述条件,无相应的招标资质,就不容许自行组织招标,而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

4、服务机构,由该中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的一种制度。这里,代替他人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称为招标代理人。6.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合格市场主体的形成。(2)通过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真正显示企业的实际消耗和工作效率,使实力强、素质高、经营好的承包商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2(3)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4)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

5、完善。 (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涉及计划、价格、物资供应、劳动工资等各个方面,客观上要求有与其相匹配的体制。对不适应招标投标的内容必须进行配套改革,从而有利于加快市场体制发展的步伐。 )(5)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7. 工程项目招标的分类(一) 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分类:工程项目开发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和施下招标(二) 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分类:(1) 项目总承包招标。 (这种招标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招标;一种是工程项目全过程招标。 )(2)专项工程承包招标。(三) 按行业类别分类:土木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招标、货物设备采购招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生产

6、工艺技术转让招标、咨询服务( 工程咨询) 招标。(四)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构成分类:全部工程招标投标、单项工程招标投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分部工程招标投标、分项工程招标投标(五) 按照工程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分类:国内工程招标投标和国际工程招标投标8. 、工程项目招标方式(一)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并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有意的投标人接受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二) 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这种方式不

7、发布公告,招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向具备承接该项工程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三个以上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参加投标。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项目: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其潜在招标人数少2)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经济效益相比不经济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三) 协议招标(又称为非竞争性招标、指定性招标、议标、谈判招标,是招标人邀请不少于两家(含两家) 的承包商,通过直接协商谈判,选择承包商的招标方式。 )议标方式严格限制在紧急工程,有保密性要求的工程,价格很小的工程,零星的

8、维修工程,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四) 综合性招标指招标人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进行公开招标,开标后,按照一定的标准,淘汰其中不合格的投标人,选出若干家合格的投标人,再进行邀请招标。通过对被邀请投标人投标书的评价,最后决定中标人。 )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中可分别或组合进行。综合性招标有时相当于传统招标方法的两阶段招标法。综合性招标适合于以下三种情况:1)公开招标时尚不能决定工程内容的工程,招标人缺乏经验的新项目,大型项目 2)公开招标后,投标报价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规模大,工期长的工程项目(五) 两阶段招标所谓两阶段招标,是指在工程招标投标时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

9、阶段评选,先评技术标,被选中技术标的单位,才有权参加商务标的竞争。两阶段招标不是一种独立的招标方式,两阶段招标既可用在公开招标中,也可用在邀请招标中。9. 施工招标程序3规定的招标投标的程序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订立合同六个程序。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1)招标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建立专门的招标工作机构。(2)招标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前 5 天,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准备招标文件和标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6)招标单位审查申

10、请投标单位的资格,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9)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10)召开开标会,当场开标。(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收回发给未中标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1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10.资格预审: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前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合格后的潜在投标人,得以参加投标。 (一般来说,对于大中型建设项目、 “交钥匙”项目和技术复杂的项目,资格预审程序

11、是必不可少的。 )资格预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程序:一是资格预审公告;二是编制、发出资格预审文件;三是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确定合格者名单。资格预审的评审方法: 一般采用评分法。将预审应该考虑的各种因素分类(1.组织及计划 2.人员 3.主要施工设施及设备 4.经验 5.财务状况),确定它们在评审中应占的比分。11. 勘察现场主要涉及如下内容:(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地形和地貌。(3)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4) 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5)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6) 工程在

12、施工现场的位置与布置。(7)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12. 标前会议主要议程如下:(1)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主要人员(2) 介绍问题解答人。(3)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4)通知有关事项。13.评标方法4施工项目投标1 投标程序:2. 投标,是指承建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单位拟定的招标文件参与竞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投标函并争取中标,以图与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对于业主来说,招标就是择优。由于工程的性质和业主的评价标准不同,择优可能有不同的侧重面,5但一般包含如下四个方面:(1)较低的价格。 (2)优良的质量。 (3)较短的工期。 (4)先

13、进的技术。3. 承包商的投标班子人才组成:(1)经营管理类人才。 (2)专业技术类人才。(3)商务金融类人才。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应当编制的投标文件“ 正本”仅一份, “副本”则按招标文件前附表所述的份数提供,同时要在标书封面标明“ 投标文件正本” 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各种投标文件的填写字迹都要清晰、端正,补充设计图纸要整洁、美观。(4)所有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

14、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5)填报投标文件应反复校核,保证分项和汇总计算均无错误。 (6)如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某百分比时,开投标保函不要太早,以防泄漏己方报价。(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封上标明“ 技术标 ”和“商务标”。标书包封的封口处都必须加贴封条,封条贴缝应全部加盖密封章或法人章。(8)投标文件的打印应力求整洁、悦目,避免评标专家产生反感。投标文件的装订也要力求精美,使评标专家从侧面产生对投标人企业实力的认可(二) 技术标编制的要求技术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组织设计, (虽然二者在内容

15、上是一致的,但在编制要求上却有一定差别。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一般注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规定和要求的理解和掌握。而技术标则要求能让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现标书的价值和独到之处,从而给予较高的评价。 )编制技术标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针对性。(2)全面性。(3)先进性。(4)可行性。(5)经济性。5. 工程报价的依据主要有下列几项:(1)设计图纸;(2) 工程量清单; (3)合同条件,尤其是有关工期、支付条件、外汇比例的规定(4)有关法规;(5)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6)施工规范和施工说明书;(7)工程材料、设备的价格及运费;(8)劳务工资标准(9)当地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16、(还应考虑各种有关间接费用)6. 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1)本施工企业主管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2)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3)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而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4)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誊、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竟争对手的项目。7. 投标类型:1.按性质分类:有风险标和保险标。2.按效益分类:盈利标、保本标和亏损标68. 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要因素(一) 企业内部因素 1.技术方面的实力 2.经济方面的实力 3.管理方面的实力 4.信誉方面的实力(二) 企业外部因素:(1)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2) 竟争对手和竟争形势。(3) 法

17、律、法规的情况。(4)风险问题。9.常见投标策略把握形势,以长胜短,掌握主动,随机应变”(1)靠经营管理水平高取胜。(2)靠改进设计取胜。(3)靠缩短建设工期取胜。(4)低利政策。(5)虽报低价,却着眼于施工索赔,从而得到高额利润。(6)着眼发展,为争取将来的优势,而宁愿目前少赚钱。10.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其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代理,表现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进行经济活动时,它所产生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代理活动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18、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思。(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代理权发生的依据不同,代理的种类有:1.委托代理:又称授权代理,是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2.法定代理:指代理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3.指定代理: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关系。代理权的终止1.)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况(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代理关系依照委托合同或委托书自然终止。(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

19、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代理人一旦死亡,代理权和代理关系随之消灭,不能继承和转让。被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产生新的委托代理关系。(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况(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监护关系消灭。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对被代理人有重大不利的经济活动,致使被代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一种无效代理行为。代理权的滥用有以下几种: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代理

20、。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经济行为11. 发包人有义务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7(1)开展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

21、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

22、进度统计报表。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提供计划、报表的具体名称和时间。(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具体的工作位置和要求。(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设施名称、要求和完成时间。(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

23、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2.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延误而应当顺延工期的情况包括: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

24、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工程不能进行;(4)设计变更使工程量增加;(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6) 不可抗力;(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3. 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应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并修改合同竣工日

25、期。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要求提前的时间;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等)814. 工程变更 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发包人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人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发包人的意图,或设计错误,导致图纸修改。(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4)由于新技术的应用,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发包人指令及发包人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人施工方案的改变。(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

26、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变化、城市规划变动等(6) 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变更涉及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中某些单项工作的工程量的改变 ;(2)合同中单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 (3)工程某部分的标高、位置或尺寸的改变;(4)必须由承包商来做的某项工作的删减;(5) 对原永久工程增加任何必要的工作、永久设备、材料,包括各类检验、钻孔和勘探工作;(6)工程实施的顺序和时间安排的变动。 (根据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标准等其他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其中设计变更包括: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

27、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程变更程序: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予工程师审查并批准;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发包人协商或经发包人审查并批准;由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设计修改的应该与设计单位协商,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监理方发出工程变更的权力,一般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在发出变更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批准。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两种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指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书面认可。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根据工程变更的具体情况可以分析

28、确定工程变更的责任和费用补偿。 )(1) 由于发包人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计修改,应该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索赔。(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的修改,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3)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给发包人带来好处。变更价款的确定:(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9、(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的,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4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条款处理。(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15. 工程分包:建筑法明确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禁止发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

30、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关于工程分包的规定: (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工程,并与发包人签订分包合同。(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人完成。包括在承包人投标书内的分包计划,发包人通过接受投标书已表示厂认可,如果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又提出分包要求,则需要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16. 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有关索赔的要求及

31、程序如下:(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9(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17.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应按下列条款规定处理:(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

32、持施工的连续性保护好已完工程: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18.索赔: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狭义的建设工程索赔,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索赔或施工索赔。广义的建设工程索赔,是指建设工程承包商由

33、于合同对方的原因或合同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索赔的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2)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3) 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索赔发生的原因 :1.施工延期 2.合同变更 3.合同中存在矛盾和缺陷 4.恶劣的现场自然条件 5.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索赔的作用(索赔与项目合同同时存在, )(1)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索赔是当事人一种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责、权

34、、利关系的手段,也是合同双方风险分担的又一次合理再分配,离开了索赔,合同责任就不能全面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难以平衡。(3)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证。(4)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索赔的分类按索赔的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按索赔当事人分类(1)承包商与发包人间索赔。(2)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索赔。(3)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索赔按索赔的原因分类(1)工程延误索赔。(2)工程范围变更索赔。(3)施工加速索赔。(4) 不利现场条件索赔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1)合同内索赔。(2)合同外索赔。(3) 道义索赔。 (接受该种索赔的条件:1)若另找承包商,费用会更大。

35、2)树立自己的形象 3)出于对承包商的同情与信任,4)谋求与承包商更理解或更长久的合作)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1)单项索赔。(2)综合索赔,即一揽子索赔:承包商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进行综合考虑,提出一份综合索赔报告,由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来解决问题索赔技巧(索赔技巧是为索赔的战略和策略目标服务的。在确定了索赔的战略和策略目标之后,索赔技巧就显得格外重要,它是索赔策略的具体体现。索赔技巧应因人、因客观环境条件而异。 )一般索赔技巧包括以下几方面:1.及早发现索赔机会 2.商签好合同协议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5.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 6.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7.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8.坚10持采用“ 清理账目法”9. 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10.注意同工程师搞好关系反索赔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成功的反索赔能防止或减少经济损失。(2)成功的反索赔能增长管理人员的士气,促进工作的开展。(3)成功的反索赔必然促进有效的索赔。反索赔的种类:(一)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二) 工期拖延反索赔(三)经济担保反索赔四)其他损失反索赔(当发包人在受到其他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发包人仍可提出反索赔要求)索赔的程序:索赔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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