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办公住宿楼的管理,维护员工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宿舍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报矿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宿舍管理值班人员安排住宿,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住。二、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严禁擅自调房换床位,违者处以 100 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三、公寓楼内每四人一间,每间宿舍配置床、窗帘、桌子、椅子被褥、床单、被套、枕头、枕巾、扫帚、搓箕、垃圾桶个 1 套,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四、保持楼内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扔垃圾、纸屑、果皮,禁止在墙上乱贴乱画,违者
2、处以 50 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室内卫生,凡不执行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五、严禁从宿舍内往窗外扔啤酒瓶及垃圾,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造成人员伤害的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及误工费用,并罚款 1000 元,情节严重者做离矿处理。六、为维护矿及员工的形象,要求员工衣着整洁,严禁在公共场合衣着不整,因个人行为影响公共秩序的罚款 500 元。七、综合办公室及保卫科负责公寓楼的管理,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卫生好的宿舍将进行 100 元奖励,对卫生差的宿舍处以 200 元罚款。八、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乱接电等浪费现象,严禁在室内起火做饭及使用电炉、电热器等高能用具,不得乱拉乱扯电线,
3、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并处以 500 元罚款。九、禁止宿舍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凡赌博者除没收赌具及赌资外,每人处以 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置并予以除名。十、严禁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处以 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十一、严禁男女混居一室,不得擅自把矿外人员领入宿舍,更不许留宿,违者处以 600 元罚款。十二、严禁在室内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十三、提高警惕,搞好防火、用电、防盗等工作,宿舍内发生被盗保护好现场,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保卫科,对于人为造成火灾事故,经核实责任人承担后果,并予 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十四、除工作需要外,夜间应于 24 时前返回宿舍入睡,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个人负责,矿不负任何责任。十五、员工离职时,应交清单位所配备的物品并与当日搬离宿舍,不得无故拖延,不得误拿别人财务,违者必究。员工如有违反本制度,将按本规定给予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