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门市 2011 年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和通知(食安办【2011】32 号)和省政府 2011 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11】448 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重视举报投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周密安排部署,结合
2、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食品监督局通过多种形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的危害及惩处措施,开展案例警示,强化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病死畜禽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有效保护举报人。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的新闻线索,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二、强化部门沟通,严格信息报送。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农业、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信
3、息;对其他部门通报的信息线索,立即组织查处。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强化采购管理,严防非法流入。市食品监督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并建立采购记录台账。要求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
4、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部署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市食品监督局组织专班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2011 年以来食品监督局出动执法人员 324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108 车次,检查餐馆、快餐、小吃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 1734 户,对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口头提出警告。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识到位、部署3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督促到位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总之,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我们要在巩固前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确保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