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转发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优秀)教师的通知各学校: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72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58 号)转发给 你们,并就做好我县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厅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以及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指标见附件二),全国模范教师每校可推荐 1 人。推荐上报为全国模范教师候选人的既全国优秀教师候选人,在全国模范教师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未被确定为全国模范教师的
2、,作为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继续参与差额评选。同时,我市将在上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中确定 1 名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候选人。此次个人推荐的范围为全国模范教师,其他类别的不推荐。二、材料上报:1、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审批表和征求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 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和推荐对象汇总表一式 6 份,先进事迹要求 2000 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同时提供200 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材料须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3、各校务必将汇总表电子档于 6 月 29 日上午 9:
3、00 前上报至局人事股邮箱,同时做好其他申报表格材料准备。联系人:郭建伟,联系电话:18959582765,邮箱:。附件一:全国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附件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呈报汇总表附件三: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闽教人201458 号)附件四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五 :有关问题解释仙游县教育局2014 年 6 月 26 日3附件一:全国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行政职 务工作单位地域分布学段简要
4、事迹(200 字以内)曾获市级及以上主要奖励( 时 间 / 称 号 / 授 予 单 位 )备注此表格务必于 6 月 29 日上午 9:00 前发送至局从事股邮箱:4附件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呈报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序号 学校名称 地域分布 学校类别 学校简介(200 字以内) 曾获市级及以上主要奖励( 时 间 / 称 号 / 授 予 单 位 ) 备注此表格务必于 6 月 29 日上午 9:00 前发送至局从事股邮箱:5附件三:福 建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58 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
5、省直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有关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评选 2014 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教人2014 2 号),结 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原则上从曾获厅级及以上级别表彰的先进个人中推荐。按教育部的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领导、高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优秀教师。具体评选条
6、件详见附件 1。二、推荐名额教育部分配我省推荐全国优秀教师 50 名,全国优秀工作6者 6 名。同时,将从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四类先进个人中,评选表彰一批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分配我省推荐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6 名、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 3 名、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 3 名、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 1 名、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 名、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 名。为确保我省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并符合规定结构比例要求,我省推荐名额差额分配,由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后进行集中评选。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
7、者的名额分配见附件 1,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2。 三、推荐办法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四类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统筹开展、同步表彰。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统筹四类先进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优先保证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人选,并按分配名额确保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人选(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应同时推荐为全国模范教师等四类先进个人)。各地、各校推荐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人选,未被我省确定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
8、,可作为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继续参与相应表彰项目的全省差额评选。7我省基础教育的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人选,分别由各设区市和省教育厅负责推荐。福州、泉州、漳州应推荐至少 3 名、其他设区市至少 2 名、平潭推荐 1 名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或教育工作者);此外,其他设区市应各再推荐 1 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推荐 1 名优秀教师参评,省教育厅择优遴选 1 名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人选,由省教育厅负责推荐。推荐人选从各设区市、省属高校和中职学校
9、申报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评选产生。各设区市、省属高校和中职学校申报推荐办法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闽人发 号文,另发)。四、推荐程序和要求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程序和要求与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一致。各地、各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要按照闽人发 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人社部、教育部规定的评选程序及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把人选质量关,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拟推荐对象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
10、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8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五、奖励办法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部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章和证书;对同时表彰的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由教育部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联系人:许四清,联系电话:0591-87091281,87846921(传真
11、),电子邮箱: 。附件:1.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含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2.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3.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福 建 省 教 育 厅2014 年 6 月 20 日9附件 1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含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一)全国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
12、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10(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13、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三)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除须满足全国优秀教
14、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教学工作 10 年以上,担任班主任 5 年以上,在学校年终考核中连续 3 年成绩优秀。(2)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11(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注重
15、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2、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评选条件(1)热爱中小学德育课教学工作,从事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课、初中思想品德课、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 10 年以上。(2)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不断探索改进德育教学方法,积极参与德育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果。(3)善于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善于结合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重大事件,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开展德育教学,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教育教学效果显著。(4)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科
16、学研究,有国家级或省级德育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3、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条件(1)热爱本职工作,在第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 10 年以上(共青团干部、少先队专职辅导员可适当放宽年限),成绩突出。(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12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等
17、,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4、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 3 年以上,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不断丰富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知识储备,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18、(3)能够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5、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条件13(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2)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学识魅力、人格魅力强,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3)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位工作 10 年以上,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教学工作虽不
19、满 10 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6、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注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独立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注重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能够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3)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为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突出贡献。14附件 2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基础教育(
20、43 名) 中职教育(4 名) 高等教育(9 名)表彰项目 及评选名额推荐单位 教师(39 名) 工作者(4 名) 教师(3 名)工作者(1 名) 教师(8 名) 工作者(1 名)福州市 5 1厦门市 4莆田市 3 1三明市 3 1泉州市 6漳州市 4 1南平市 3 1龙岩市 3 1宁德市 3 1平潭 1省属 1小计 21 71.各设区市可推荐 1 名中职学校教师(教育工作者);2.省属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可推荐 1 名教师(教育工作者)1. 各设区市可推荐 1 名高校教师(教育工作者);2. 省(部)属高校可推荐 1名教师(教育工作者)。备注:高等教育和中职教育的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
21、选,与全国模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合并申报、统筹评选。15附件 3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地 区 (单位)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福州市 1 1 厦门市 1莆田市 1三明市 1泉州市 1 1漳州市 1 1南平市 1龙岩市 1宁德市 1平潭高校 1 1 1合计 6 3 3 1 1 1注: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人选,应从各地、各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中产生;未下达名额的设区市也可以推荐。1
22、6附件:四福 建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福 建 省 教 育 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设区市公务员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有关学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 201489 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教育系 统实际,现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成立福建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1,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
23、简称“ 省评选办” ),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切实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二、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原则上从曾获厅级及以上级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17进个人中推荐。根据教育部人事司评选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领导、高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参加申报全国模范教师。评选推荐范围和评选推荐条件详见人社部函2014 89 号文件 。三、推荐名额及办法我省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 2,各地要在推荐的名额
24、范围内进行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办法如下:(一)基础教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办法基础教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参评人选,分别由各设区市和省教育厅负责推荐。各设区市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中,应至少有 1 个县镇以下(含县镇)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及 1 名乡村中小学(不含县镇)教师,平潭限推荐义务教育学校及乡村教师。省教育厅负责推荐省属中小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推荐 1 所民办幼儿园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二)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办法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参评人选,由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分别推荐。省人社厅负责
25、推荐 1所技工学校和 1 名技工学校教师参加全省集中评选。各设区18市可分别推荐 1 个高校内设二级机构和 1 名高校教师(或教育工作者)、1 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 1 名中职学校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省(部)属高校可推荐 1 个内设二级机构和 1 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省属高职院校可推荐 1 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省属的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选择申报先进集体或推荐 1 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由省教育厅负责从高校申报人选中遴选 6 个二级机构、7 名教师和 1 名先进工作者,从中职学校申报人选中遴选 4 所学校和 3 名教师,参加全省集中评选推荐。四、程序和要求评选推荐工作
26、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 89 号)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及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把人选质量关,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拟推荐对象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推荐对象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五、报送材料19(一)推荐初审材料各单位请于 7 月 5 日前向省评选办报送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先进集体
27、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和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先进事迹材料应当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字数在 2000 字以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审批表和征求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 省评选办将正式推荐对 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推荐材料。正式上报材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 201489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请按人社部函2014 89 号文要求 执行。联系人:许
28、四清,联系电话:0591-87091281,87846921(传真),电子邮箱:。20附件:1.福建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 建 省 教 育 厅2014 年 6 月 23 日(此件主动公开)21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教 育 部 关 于 评 选 全 国 教育 系 统 先 进 集 体 和 全 国 模 范 教 师 全 国 教 育 系统 先 进 工 作 者 的 通 知人社部函2014 8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9、、教育厅(局、教委 ),解放军总政治部:近年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为指 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于 2014 年联合表彰一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0、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全国教育系 统先进集体” 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等。2.“全国模范教 师” 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3.“全国教育系 统先进工作者” 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22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 5 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二)表彰和推荐名额1.表彰名额:“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00 个、“ 全国模范教师”720 名和 “全国教育系 统先进工作者 ”80 名。2.推荐名额:按照差额 20%比例确定推荐名 额
31、,共推荐“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600 个,“ 全国模范教 师”864 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96 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2。二、评选条件(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 5 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
32、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3.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23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二)全国模范教
33、师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34、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24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35、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三、评选程序和要求(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 三公示” 制度,即 实行初审和复 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省级和全国范围内
36、进行公示。1.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2.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各省级评选机构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推荐工作报告25等推荐材料报送至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3.领导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正式推荐
37、对象后,反馈各省级评选机构。省级评选机构在本地区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领导小组报送推荐材料。4.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教师表彰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参照上述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申报。(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
38、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为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附件 5)。(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倾斜,向农村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1.推荐的基础教育领域先进集体,县镇以下( 含县镇)的农26村学校应占本地区推荐名额 6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应占本地区推荐名额 70%
39、以上。各自治区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中至少包含 1 所民族学校。2.推荐的先进个人,县镇以下(不含 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 35%以上(京津沪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 15%左右)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 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 8%以上。3.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高等职业院校重点推荐设计和实践“做中教 ”教学理念的骨干 带头教师 。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4.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
40、育机构中担任副厅( 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 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 20%以内。(四)坚持统筹兼顾。各省(区、市)应 按照名额分配表中下达的名额分别进行推荐。推荐先进集体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均衡性;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的代表性。推荐时要统筹兼顾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学校、教育机构及人员,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民族学校、技工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
41、督检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27导小组在各地推荐评审过程中,将根据情况安排实地调研,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省(区、市)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省级评选机构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1.初审材料。请各省级评选机构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之前报送。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
42、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其中,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须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档;先进个人有关材料须登录“全国优秀教 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 奖励申报评审系统” 提交,网址为:http:/。2.正式推荐材料。请于 2014 年 8 月 10 日之前报送。主要包括:正式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 3)、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 4)、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附件 5)、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 6)。请将纸质正式
43、推荐材料一式 5 份报送教育部人事司,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档,同时登录“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提交相关信息。3.请各省(区、市)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时,择优遴选 1 个先进28集体和 2 个先进个人作为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 2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4.以上所用表格可到教育部门户网站相关通知下载,网址为:http:/。四、奖励办法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模范教师” 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 工作者” 荣誉称号, 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
44、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五、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组成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人事司,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联合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审推荐工作。为保证表彰奖励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前将本地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在做好全国性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以
45、热烈、简朴、务实的方式,积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 65 周年和第 30 个教师节活动,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教育、支持教育,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教育事业改29革发展服务。六、联系方式教育部人事司联 系 人:潘永君 张杨联系电话:(010)66097610传 真:(010)66096465电子邮箱:邮 编:100816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 35 号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电 话:(010)84233475传 真:(010)84233475邮 编:10001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3 号(附件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 育 部 2014 年 5 月 3
46、0 日30附件 1福建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组 长:鞠维强 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怀榕 省 人 社 厅 党 组 副 书 记 、副 厅 长 (正 厅 长 级 )、省 公 务 员 局 局 长成 员:王志敏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陈明庆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刘启焱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陈晓风 省 教 育 厅 (省 委 教 育 工 委 )办 公 室 主 任陈祥祯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庄伟廉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王 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潘福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成员如下:办公室主任:陈明庆(兼)王志敏(兼)办公室成员:陈丽英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占金洪 省 公 务 员 局 考 核 奖 励 处 主 任 科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