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柯公节20143 号关于表彰首批柯桥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通报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深化节能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的绍兴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县事务局20136 号文件精神,全区公共机构积极参与、踊跃申报,经抽查验收,确认下列五家单位符合柯桥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并在创建过程中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现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如下:区滨海开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绍兴第二医院鲁迅中学柯桥校区希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确保我区“ 十二五” 公共机构 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开创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4 年 5 月 21 日主题词:节约 公共机构 表彰抄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丁生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节能办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 2014 年 5 月 2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