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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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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 (西交研【2014】25 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序进行,现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 考核原则:科学、合理、公开、公正。二、 考核时间:中期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考核时间在全日制博士生入学第四学期、长学制研究生转为博士生培养后的第三学期进行。三、 考核内容:人文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1、学位课成绩;2、 中期进展报告评价;3、研究报告评价;4、科研成果成绩;5、社会工作评价。四、评定方法:中期考核综合成绩课程学习成绩20%中期进展报告评

2、价成绩20%研究报告20%+科研成果成绩40%+社会工作附加分(1) 课程学习成绩指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全部学位课程的成绩,不计算选修课成绩。(2) 研究报告为研究生就某一个学术问题所做的研究,不少于 5000 字。由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阅打分。(3) 中期进展报告由学科点组织答辩,评委打分。(4) 科研成果计算方法和分值如下表:(4)社会工作附加分1、院团工委书记,院团工委副书记,任期满一年加 1 分;2、校研究生会主席、人文之光网站主要负责人,任期满一年加 1 分;3、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年加 1分;4、研究生主要社团负责人、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3、校研究生会部长,任期满一年加分项目 级别 唯一作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权威期刊 8 7 5 4学术文章CSSCI 收录 5 4 3 2一等奖 6 5 4 3二等奖 5 4 3 2国家级挑战杯参加奖 4 3 2 1一等奖 5 4 3 2二等奖 4 3 2 1省级挑战杯参加奖 3 2 1 0一等奖 4 3 2 1二等奖 3 2 1 0校级挑战杯参加奖 2 1 0 0一等奖 3 2 1 0二等奖 2 1 0 0院级三立杯参加奖 1 0 0 0非常优秀(占当年学生总数的 20%) 3学术活动学科点学术活动 优秀(占当年学生总数的 40%) 1备注: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独立作者另

4、加 3 分,第一作者另加2 分,第二作者另加 1 分,其他转载一概不重复计算;国家、省、校级挑战杯分值计算取最高值只计算 1 次;学科点学术活动指每个学科点定期、不定期举办的学术活动,如社会调查、国际会议、工作坊等,具体活动内容及评价由各学科点组织所有博士生导师协商决定。加 1 分;5、院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任期满一年加 1 分;6、兼任以上数项社会工作,不重复计分;7、具有勤工助学性质的任职,不能加分;8、不在以上项目任职的社会工作,不能加分。五、特别说明1、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仅限发表在权威期刊或 CSSCI 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会议综述不算)。2、因本次只对 2013 级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故公开发表文章的时间为 2013年 9 月至今,且以原件为准。3、权威期刊依照人文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确定。4、凡在国外杂志公开发表的英文论文或成果,加分标准同权威期刊。5、本人导师为发表论文第一作者的,本人视为第一作者,其他类推。6、学院举报信箱:;电话:82665292。7、本细则由人文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2015 年 7 月 1 日附:人文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委员会名单主任:边燕杰副主任:李黎明成员:马晓彬、李建群、张再林秘书:常龄方、于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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