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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新兴税源、新的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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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辟新兴税源、新的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 关于高校学生公寓税收征管的思考 高校学生公寓是我国高校发展与扩招的必然产物,这一新生事物具有不可遏制的生命力,必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经历它的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而带动房地产的开发、物业管理的进驻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国家创造可观的税收。 一、高校学生公寓的发展现状 为保证新世纪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从1999年12月至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4次召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推动改革工作。在国务院的推动下,经过各地、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 学生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的建设,采取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的新

2、机制,取得了历史性进展。据统计,自1999年至2021年年底,4年内全国新建、改造大学生公寓共计480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学生食堂共计630万平方米。几年新建的学生公寓,超过了1999年以前50年建设量的总和。河北省和浙江省最近三年来建设的学生公寓,分别超过了各自前50年建设总量的3倍和5倍。 (一)湖南高校学生公寓的发展状况 按照扩招的要求,“十五”期间,湖南高校每年需要新建学生公寓70万平方米,其建设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2021年政府继续由省财政提供专项经费3000万元,对改革的进展情况继续进行督查,而且要每半个月督查一次。领导小组一年里先后8次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

3、的问题。如岳麓山大学城居民拆迁安置工作,周伯华省长曾两次出面协调、现场办公,促使长沙市政府投资4.4亿元整治和改善了大学城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还组织出台了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以鼓励各学校加大引资力度,鼓励有实力的公司投资高校后勤工作。2021年引进社会资金6亿元,新建学生公寓53万平方米。 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高校学生公寓确实取得了很大的发展,逐步解决了学生的住宿问题,改善了学生的居住环境,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 (1)中南大学学生公寓成长势态良好 我们在中南大学了解到学校学生公寓的建造和管理呈现出一派良好的势头,学教两方双赢。该校在校学生人数3万多,已入住学生7800人,

4、每个学生每学年的住宿费是1200元;按已入住公寓的学生人数计算,该校每年收取学生住宿费936万,如果3万多人全部入住公寓,那么中南大学每年将收取学生住宿费3600多万元,如果对这一收入开征营业税的话,税率是5.6%,那么该校一年要缴税200多万。 该校学生公寓的建造和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招标的建筑公司是省教委下属的一个注册公司。 据该校税收专管员介绍。如果就学生公寓建造一块开征税收的话,房产税和营业税两项相加税率是17.6%,那么每年可征收200多万元。 (2)湖南大学学生公寓比较分散 拥有25000多学生的湖南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学生公寓分别由天马村、龙王港及凯利公司建造和管

5、理,现已入住学生14590人,湖大代收住宿管理费,然后全数分别交给上面三个单位。通过“学校”这个中间环节逃避了税收的管理,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税收流失。政府对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优惠政策没有真正体现在教育层面。 (3)湖南商学院学生公寓基本照旧 湖南商学院现有学生10000人,学生公寓由学生处宿管科管理,每名学生每年交管理费1000元,包括住宿和水电。据该校后勤人员介绍:学校尝试过引进社会资本建造和管理学生公寓,但是建造学生公寓成本回收期长,管理和维修也是问题,所以该校学生公寓的发展举步维艰。 (二)外省高校学生公寓的发展状况 高校扩招带来巨大商机,学生公寓成为房市新亮点。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6、,现代大学生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高了,传统8人一间的老宿舍要被4人一间、带卫浴设施的新公寓所代替,大多数高校在自身无法解决新生“安居”的情况下,必然要将“商机”转移给社会,从而直接带动房产的开发,那么大学生公寓无疑将会成为未来几年内房产开发的新亮点。 (1)北京大学生公寓三年增长60% 经过几年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北京高校后勤已经全部与学校行政系统分离。为缓解扩招后学生住宿紧张的矛盾,北京市在城市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在中关村等地段为高校规划建设大学生公寓约160万平方米。据市教委后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到2021年,争取使高校学生公寓总面积比2021年增长两倍,学生食宿条

7、件得到根本改善,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高校校园环境更加优美,成为首都城市建设和“绿色奥运、人文奥运”建设的重要标志和亮点。 (2)广州启用规模最大的高校学生公寓 五山大学生公寓总占地面积达231 亩,是广东省内规模最大的高校学生公寓,已有近1000名来自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的学生入住。像五山学生公寓这类不同学校学生共享生活资源、统一管理的模式在广东还是第一次,这也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最新成果。199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关于禁止继续利用校园内土地资源兴建学生宿舍的政策,而广东省高校的持续扩招又使学生住宿问题日益突出。到2021年,广州地区在校大学生将达60万人,按照教育部的“4

8、21”标准(即人均8-10平方米,实现本专科4人一间,硕士生2人一间,博士生1人一间),需增学生宿舍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为此,由省教育厅牵头,广东省跨校大型学生公寓建设全面展开。在五山地区,华南农业大学无偿提供231亩土地,广东华盛建设有限公司投资2.2亿元建设首个跨校学生公寓,主要供周边华工、华农、华师、广工大五山校区、广州体育学院以及一些成人高校的学生使用。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按照“421标准”可入住学生5000多人,从这里骑自行车到华农只要5分钟、到华师需15分钟左右,学校有穿梭车,现在又添了公交车,学习和生活都不成问题。这里的住宿费是每人每学年1500元,与在校内引入社会资金建

9、设的学生公寓价格相同。 广州市的其它两个同类学生公寓都在筹建选址阶段。其一在河南,以中山大学和广东商学院为中心,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其二在广州城西部,以广州大学和广东中医药大学等学校为中心,由广州市教委负责规划建设。 (3)厦门大学学子首享国际标准服务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日前通过iso9001认证,成为我国首家获得这一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单位。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位于厦大校区3公里外的曾厝桉村,总建筑面积67000多平方米,入住学生5000人。学生宿舍上床下桌,配有家具、热水器、宽带网、有线电视等设备。室内宽敞明亮,本科生每间4人,硕士生每间两人,博士生则一人一间。 为

10、了给入住公寓的学生提供更加科学、标准、周到的服务,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公室和厦门东部建设开发公司及当地派出所联合签署协议,决定全面导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公寓管理进行规范。如今,公寓有了自己的警务室、自行车维修点、理发店、书店、配镜店等社区服务点,学生们普遍觉得生活在这里既安全又方便。 二、利用国家减免税政策,积极扶植高校学生公寓的建设和发展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税收政策 2021年2月28日财税字202125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对从原高校后勤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以下简称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

11、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高校后勤实体及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其他经济实体,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

12、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由于政府对学生公寓的开发和建设给予鼓励政策,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征地、贷款和税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吸引了更多的开发商参与学生公寓的开发建设。湖南、辽宁、重庆、山东、河南、浙江、天津、北京都纷纷制订优惠政策,对学生公寓建设特事特办,加快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伐。 我国高等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经过几年的积极推进,如今已有了突破性进展,2021年和2021年全国完成新建学生公寓1900多万平方米,改造450万平方米;完成新建学生食堂260万平方米,改造81万平方米,从而基本解决200多万名学生

13、的食宿问题,大大改善学校的后勤保障条件。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确保实现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目标,进一步支持高校学生公寓等后勤服务设施建设,2021年5月23日湘政办发202123号文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州要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本地区综合改革之中,将后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要抓紧组织具有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高校校园建设规划和学生公寓区建设规划,同时对高校校园内现有学生宿舍和教师住宅情况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校园规划的,应考虑分期分批调整用地和建设使用性质。今后,高校需增建的学生宿

14、舍和教师住宅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原则上不再建在校园内,应本着方便师生、方便管理的原 则,在校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开发建设,保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发展所需用地。各市、州计划、建设、财政等部门在安排市政、公用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时,应优先考虑高校后勤服务设施项目的配套工程,统一规划建设好学生公寓区外的水、电、路、排污等公用设施。 ()、对经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另征土地的,按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免征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按标准的70%执行。 ()、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比照经济适用房收取工程建设有关费用。 ()、对由社会企业投资兴建并经营的学生公寓、

15、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后勤设施在为高校提供后勤服务中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和服务性收入的税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2125号文件中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规定执行。 ()、高校学生公寓(学生宿舍)用电按居民照明电价执行,后勤服务设施用电按非居民照明电价执行。 ()、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由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或社会企业开发建设的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项目,各金融部门可采取以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等方式,提供贷款支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或社会企业建设的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只能面向高校提供服务,不得面向社会出租、出售或改作其他用途

16、,否则,取消已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并追缴有关费用。 ()、各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物价、税务等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及时为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政策性强,牵涉到方方面面,政府的统筹主导作用非常关键,政府不动,改革难动。湖南省政府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为了改善岳麓山大学城的基础设施,长沙市政府投资1.8亿元完成了潇湘大道拓改工程,并投资2.6亿元,开始治理拓改连接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大的麓山路和麓山南路。在湖南,对校外大学生公

17、寓和教职工住宅开发建设项目,是按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同时实行比经济适用房更加优惠的税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了成本,减轻了高校师生的经济负担。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我国高等学校办学模式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2021年10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21147号文件,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建设、经营的高校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学生公寓),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

18、对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向高校学生出租学生公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与高校学生签定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所涉及的营业税,按照财税字202125号文件通知的政策执行。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或将学生公寓挪作他用的,应按现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已享受免税优惠免征的税款应予以补缴。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此前未征税款不再补缴,已征税

19、款不再退还。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1年7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21152号文件: 为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国办发20211号)的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2125号)规定的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到2021年底。 三、制定税收政策,运用税收杠杆使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改革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以高校学生公寓为主的大学城房产开发成了精明的开发商眼中诱人的“经济蛋糕”。 在大学生、研究生扩招的同时,一个迫在眉睫的难题也困扰着各高校,那就是如何解决新生的“安居”问题

20、。一方面,各高校多年来已习惯了循序渐进增加招生数量的做法,宿舍“扩容”速度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学生对居住条件的要求高了,传统8人一间的老宿舍要被4人一间、带卫浴设施的新公寓代替。大多数高校在自身无法解决新生“安居”的情况下,必然要将“商机”转移给社会,大学生公寓无疑将会成为未来几年内房产开发的新亮点。 对于房产开发中的这个“大蛋糕”,精明的开发商已经看到,在房产开发已进入微利时代的现状下,大学生公寓建设只要上规模,同样可以有很大的利益。特别是这些公寓属于“量身定做”不愁销售, 而且在用地、税费以及银行贷款方面享受很多优惠政策,经营的风险较小。谁能把握这一新“商机”,谁就会获得长远、

21、可观的收益。 于是同几年前各地大建开发区的现象如出一辙,如今大学城的建设风起云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大学城已有50多个,而且争先恐后做“大”文章。大学城,被一些业内人士称为“教育地产”与知识经济时代的黄金组合。在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改革背景下,各地对兴建大学城热情高涨。据调查,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在兴建或拟建大学城项目,少则一两个,多则八九个,而且是集教育、商贸、房地产、娱乐等于一体。 目前大学城的开发建设,已经脱离了税收政策进行优惠倾斜的初衷,成了诱人的“经济蛋糕”。在不少房地产商的眼中,开发大学城房地产的利润空间大、卖点多,什么“中央智力区”“高等教育文化圈”,这无疑是业界升级的新捷径

22、。 有关专家认为,对于大学城问题应理性看待,既不要全部封杀,也不要夸成一朵花。他们认为,真正的大学城需要有许多的配套设施,需要更多的文化底蕴。简单地圈地扩建,对于大学城来说,是支离破碎的,对于学生来说,接受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建设一个大学城不仅要为一个城市服务,而且是为一个区域甚至全国服务的。大学城规模应严格实行规划用地,其核心功能在于教育,尽量淡出企业主导大学城的模式,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目前,欧美的大学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波士顿,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大学城,它们都经过百年以上的历史自然形成;另一种是依靠政府的力量建设起来的,如美国规模数万人的州立大学、日本的筑波大学,这又与当地

23、政府的财力密切相关。 (二)对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采取与社会房产开发同样的税收政策 (1)目前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可以免征四种税收项目: 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地产税;对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向高校学生出租学生公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及社会性投资者经营学生公寓,获得租金所涉及的营业税也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不进行单独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或将学生公寓挪作他用的

24、,应按现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已享受免税优惠免征的税款应予以补缴。 这项税收政策实施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止,对于在这之前未征税款的不再补缴,已征税款的不再退还。 (2)分清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学生公寓应征、免征营业税的概念 1.学校出地,企业(个人)出资共同开发学生公寓,学校自公寓建成验收之日起享有所有权,出资者享有2030年不等的收取学生住宿费的权利,对出资者按照县(含)以上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生住宿费,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47号)第四条的规定,给予免征营业税。 2.对学校出地、出资者出资共同开发学生公寓

25、,学校取得学生公寓所有权,出资者取得一定年限的收取学生住宿费权利的行为,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征税。对学校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对出资者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二者的营业税计税依据均应根据出资者建设学生公寓的投资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核定。 (三)运用法律手段抓紧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开征物业税 运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建立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目前开征的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过低,不足以遏制乱占滥用土地之风。从目前看,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提高税额。从长远看,可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在完善土地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改革有关税制,如

26、实行物业税,以加大占用者的土地保有成本,促使其自觉建立合理用地、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 (1)专家学者主张征收物业税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最重要的投资,不断地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已经造成了4,000多万的农民失去土地。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框架下,农民仅仅得到5%到10%的土地收益,村一级可以得到25%到30%,而各级政府则可以得到60%到70%的收益。从1987年到2021年,全国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3,300多万亩,近70%是政府用行政方式征占的土地,如果每亩地的最终使用价格为100,000元,农民分得10%计算,那么,近20年来全国农民最少丧失了3万亿元的土地增

27、值收益。 地方政府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土地经营。这是因为,在中央政府控制了税收的主要来源,并且紧缩银根之后,地方政府除了土地之外再没有其它的资金供给渠道。他们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不得不千方百计地炒作房地产,通过拉高房价带动本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且从中获取财政收入。这是一种竭泽而渔的经营模式,它将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作为赌注,进行经济上的大赌博。所以,控制中国经济过热的问题,首先就是要解决地方政府在土地资源利用上的不受节制问题。 当前,中央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千方百计地制止地方政府乱占耕地行为。从短期来看,中央政府的政策和行政命令会发挥一定的效用,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利益上的冲突并没有解决,所以还会出现

28、直接的或者变相的乱占耕地问题 。在北方一些城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地价不断攀升,已经直接影响了当地投资的成本。所以,如果没有和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土地控制制度,那么,土地泡沫破灭之日,就是中国的经济灾难到来之时。 抑制土地价格增长过快的问题,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经济手段加大土地的供给,保证市场源源不断的土地需要。这种手段在我国根本行不通。二是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土地批租的速度,防止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的开发。由于地方利益决定了地方政府不可能不打折扣地执行中央的行政命令,所以行政手段作用十分有限。三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制定合理的税收和财产分配制度,保证利益的各方都能获得理性的预期收入。 现在看来

29、,征收物业税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首先,征收物业税可以从消费环节抑制需求。在中国的城市发展中,已经出现了房地产投资热的现象,一些城市居民购买房产并不是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进行投资。浙江温州炒房团的出现,从一个侧面说明房地产市场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以消费型为主的购房行为已经逐渐地被投资性的购房行为所替代。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的一系列制度都应该调整。具体到税收制度方面,国家应该对占用土地资源而进行的房产投资活动征收特别的资源税。其次,征收物业税可以有效地遏制开发商的投资冲动。当商品房交易市场趋于理性化的时候,开发商必定会对商品房的建设规模有一个合理的计算。他们不会轻易接受地方政府提出的开

30、发项目,将自己的资本集中投入到城市房地产开发中去。第三,征收物业税还有利于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财产分配不公的问题,从根本上控制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需求。征收物业税可以有效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资源税的重新划分,保证地方政府运行所必需的财政资金,防止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地截留国家收入。 征收物业税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国家的立法部门必须首先确定合理的征收范围。对那些以消费为目的而购买的房屋,不应该征收物业税,对那些投资性购买的房屋,应该征收物业税。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科学的资产申报体系,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许多问题。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确定房屋业主购买的目的,在税收制度设计

31、上,可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物业实行普遍征收原则,然后再通过补贴的方式,对那些城市的贫困者进行合理的补偿。在此基础上,国家大力推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并且通过廉租房的方式保证城市贫困人口拥有必要的住房条件。 当然,物业税的征收还面临着其它许多问题,譬如,在征收的过程中,如何防止不法商人与政府勾结逃避或者变相逃避国家的税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加快民主改革步伐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因为只有在政府时刻受到公众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才能避免。 笔者非常反对那种以缺乏经验为由而阻挠税收制度改革的观点。因为经验的欠缺不能成为延缓推行某一项制度的理由。在征收物业税方面,有关部

32、门固然没有经验,但是,只要有利于维护公众的利益,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我们就应该加快前进的步伐。 (2)中国税收改革已“箭在弦上”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这是新一轮税改的基本原则乃至主要内容。根据国税总局的安排,“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2021年将“模拟房地合一按评估值征税的工作,推进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广东有可能在2021年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据了解,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公路、

33、地铁通车后,沿线的土地价格就会提高,而每年应缴的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 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的说法,从物业税的角度看,实际上涉及到两种不同的城市管理方式:一种是城市土地采用批租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政府必然希望土地能够卖出较好的初始价钱,以便于政府改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另外一种是,土地的供应和交易基本上没有限制,但是土地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征收财产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据称,开征物业税的做法有利于承租人的优化资源配置。 业内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是目前房地产税费改革的信号。试行物业税改革,将对未来中国城市土地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其实,物业

34、税,国外早已有之,中国在1986年也设立了类似的“房产税”。房产税也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第三大来源,但是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的调控作用。 根据财政部财科所的一份研究报告:现行房产税的主要弊端有四:一是房产税征收范围过窄。例如,“把行政机关、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入免税范畴。”而随着近些年来住房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个人购房比例逐渐提高,其中大部分属于中、高收入阶层。高收入者购房本质上是一种财富形态的转换。“免除房产税等于是国家放弃了调整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二是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合理。现行的规定是按“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计税。这种规定带有“静态考虑问题的色彩”,导致税基不能随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正

35、常增长,也使政府损失了相当一部分收入。比较科学的办法是按照房产现值计税。三是房地产税费过于混乱对房产税增长的抑制。不仅税种繁多,而且费大于税的情况在房地产业远比其它行业突出。在北京市房价构成中,收费已占20%左右,还有一个弊端是“内外两套税制”。 正因为如此,新一轮税改要提“统一规范物业税”。这种 改革设想还有另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让“物业税”成为地市级政府的主要税源。“现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依靠增值税。为了筹集税源,地方政府可能比较偏向于上加工行业,比如现在比较热门的汽车、钢铁。”可以看得出,在这两个领域也已经出现了“泡沫”。周小川认为,这对于处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对保证中央的宏观调控

36、的有效性都会产生积极作用。 事实上,从1994年的增值税分享到2021年的所得税分享(以前,企业所得税是地税收入),地方政府的收入空间有进一步缩减的趋势,这虽然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但是相对也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支付能力的下降,长此以往,地方政府自然会有抵触情绪。以此观之,”物业税”改革的提出似乎有“照顾”地方政府“情绪”的味道。而这次税改的另一项内容也与此相关,“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回到“物业税”本身。普通居民可能关心。我自用的住房将来也要征“物业税”吗。按照国外的做法,会有一个免征额,把中低收入者尤其是低收入者排除在外。但像现在这样,不管个人拥有多少住房

37、,不管是豪宅,还是普通住宅,都不征税的做法肯定不行。从复杂性上来讲,“物业税”的改革可能超过了其它任何一个这次税改中涉及的税种。 (2)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 开征物业税不但能够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均衡税负,而且还能降低消费者购房“门槛”,增强百姓改善住房的机会和能力。但是,物业税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对一些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处理,亦应引起思考。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实行物业税方式,而大批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开始采用这种做法。所谓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据了解,虽然目前征收不动产物业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还未出台,但基本框架已明确。即,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据权威人士透露,目前物业税的税赋水平虽尚未确定,但基本原则是科学测算现行的房地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令物业税与之基本相当。 业内人士分析,从试点到全国统一实施,物业税真正面向普通市民,可能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但无论是与国际接轨,还是完善我国城镇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开征物业税都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第 21 页 共 2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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