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评选 2004 年“十大教学标兵”的通知各院系: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 十大教学 标兵” 的评选活动,以鼓励在教学工作中表 现突出的教师。 现将评选办法及有关材料发给你单位。望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 十大教学 标兵” 评选办法认真 进行评选。并注意以下事项:1、评选过程公正、公开,做好标兵评选的宣传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到每一位教师。2、院系推荐标兵候选人名额以 50 名在编教师人数为单位,50 名以内,可推荐 1 人, 51100 人可推荐 2 人,依此类推。3、学校督导室可推荐 2-3 名候选人。4、学校督导室推荐的候选人及自荐的候选人直接
2、到教务处教研科领取候选人登记表。5、为按时完成全校的评选工作,务必在 9 月 22 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候选人本学期课表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6、为奖励在标兵评选过程中组织工作做得较好的单位,本次评选设组织奖 4 个, 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教务处2004 年 9 月 6 日附:1. 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 标兵” 评选办法2. 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 标兵” 候选人登记 表3. “十大教学 标兵” 候 选人候选人本学期课表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在我校教学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的在编教师均可参加“十大教学 标兵” 的评选 。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执行中
3、国人民大学教师职责规定。2、教学效果好,近两个学期每学期学生评估总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学生评估分以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总册为准。3、近三学年内,教学工作考核合格。4、2003 年科研工作考核合格,近一学年内完成一定的教学研究和科研任务,有一定的科研成果。5、近三学年内,未出现过任何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二、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评选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评选办法、标兵人选的审定工作。 “十大教学标兵” 评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2、由各学科有教学经验的教授组成“十大教学标兵” 评选专家组,负责到候选人课堂随堂听课,
4、按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 候选人课堂教学评分表评分。评分结果提交“十大教学标兵” 评选委员会。三、评选办法1、“十大教学标兵”候选人的产生可采取院系推荐、自荐、校督导员推荐三种方式。(1)院系推荐根据各院系在编教师人数确定推荐名额。每 50 人及以下产生一名候选人, 50-100 人为二名候选人,以此类 推。院系以 20032004 学年两个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估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 根据推荐名额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推荐到学校参加“十大教学标兵”的评选。(2)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自荐参加“十大教学标兵” 的评选。(3)校督导室推荐学校督导室组织校督导员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
5、师若干名参加“十大教学标 兵” 的评选 。2、由教务处将所有候选人名单汇总,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过 期不予受理。对候选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教务处,由教 务处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提交“ 十大教学标兵”评审委员会,由评审 委员会作出是否继续参加评选的决定。3、专家组到候选人授课课堂随堂听课,并按中国人民大学“ 十大教学标兵”候 选人课堂教学 评分表评分。4、根据专家组评分,以前十名候选人为“十大教学 标兵”人选,提交评选委员会审定,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四、奖励形式获“十大教学 标兵” 称号的教 师, 给予如下奖励和待遇:1、颁发证书, 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发给相应数额的奖金。
6、2、张榜公布,通 报表彰。3、工资晋升、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虑。五、评选时间1、9 月 9 日9 月 22 日为院系推荐、督导室推荐、自荐时间。2、10 月 8 日12 月 10 日为学校评审时间。备注: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考核按中国人民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业绩酬金办法。附件二: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候选人登记表姓 名 性 别 出 生年 月 教 龄职 称 评 定时 间 到校工作时间 学 历主要教学/教学研究业绩 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近一学年科研业绩应填写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教材及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情况。院系推荐意见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 评选 委员 会意 见 年 月 日附件三:十大教学标兵候选人本学期课表单位:姓 名 课 程 名 称 上 课 时 间 学生班级 上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