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讨论稿) 关于修改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说明 因车辆修理费、汽油费上涨等因素,我院原2021年制定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当前实际情况已不相符。经调查,2021年油价为93#5.16元,97#5.42元;2021年93#7.45元,97#7.90元,涨幅45%左右。如:公汽公司租车按台班计算,一个台班收费为:黄石1000元,大冶1200元,阳新1500元,且不包括用车过程中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费。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讨论稿)对医院2021年制定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以下六个方面的修订: 1、在第一点“使用原则”内容中,增加了第3条,“交通车是医院接送职工上下班专用
2、车,原则上只能在黄石辖区内使用。”增加了“第10条、省外地区原则上不予派车。” 2、修改了第6条,把“原则上职能科室三名科长以上外出方可派车(特殊情况例外)。”改为“原则上职能科室三个科室共同在本市公务外出方可派车。” 3、将原来的私事用车及收费内容编入了使用原则内容。 4、增加了第三点“审批程序”条款,明确规定了科室用车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5、根据当前情况,修改了第四点收费标准,按行驶路程公里数收取往返费用。 6、增加了第五点“驾驶员管理”条款,明确规定了驾驶员的职责。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
3、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小车、面包车隶属院办管理,由院办调派。“120”救护车隶属急诊科管理,由医务科、急诊科调派使用。院办负责审核管理医院用车各项费用支出。 2、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3、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购置油卡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
4、辆用途以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 3、交通车是医院接送职工上下班专用车,原则上只能在黄石辖区内使用。 4、“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5、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6、原则上职能科室三个科室共同在本市公务外出方可派车。 7、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费用计入科室成本,多个科室参加的,按人数平均分摊。各科用车费用由院办汇总报经管科。 8、医院职工本人因特殊情况需用车,应提前12天向院办申请,在不与医院工作用车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以调派。 9、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职工用车将现金交经管科,凭医院交费单调派出车。 10、省外地区原则上不予派车。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科室主任申请签署同意意见,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收费标准 1、以医院为中心辐射区域进行划分,行驶路程在15公里含15公里以内的区域往返收取150元费用;行驶路程在15公里50公里以内的黄石辖区往返收取300元费用;行驶路程在
6、50公里100公里以内的区域往返收取400元费用;行驶路程在100公里150公里以内的区域往返收取500元费用;行驶路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区域按台班费收取600元/天。 2、按每趟计算,行驶路程在150公里以内的区域含油费及过桥过路费,行驶路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区域不含油费及过桥过路费。 3、“120”救护车收费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 4 页 共 4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