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清远市乐排河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 O 一一年 月 日- 2 -目 录第 1 篇 资格预审须知 3第 2 篇 投标人招标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 8第 3 篇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1资 格 预 审 申 请 书 12联合体协议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14承诺书 15第 4 篇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评审方法 .16第 5 篇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6- 3 -第 1 篇 资格预审须知- 4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根据清发改资【2009】87 号立项批准,清远市乐排河整治
2、工程项目指挥部现对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一、工程名称: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二、招标单位:清远市乐排河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18602003999三、建设地点:清远市。四、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成 1 个标段,乐排河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建设,建议采用“鼓风曝气氧化沟除磷脱氮”工艺。本次招标为第一期,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量 2 万 m3/日。五、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由独立施工企业或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条件:(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为具备投
3、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成员单位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含乙临/甲临);(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为 2 家公司组成,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人,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一个成员或全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牵头人在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得小于 70%) ;(5)无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指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诉讼或仲裁记录及其它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投标单位应出具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
4、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参加报名。六、本工程不接受下列企业的报名:(1)企业资质或范围不符合工程要求的;(2)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被主管部门取消经营权有效期内的;(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5 -(4)联合体一方以与不同联合体成员组成一个以上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5)申请人所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通过年审。执照与资质证书如遇换证或年检,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凭证或证明。(6)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人没有合法的身份
5、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权代表预审申请人的。七、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11 年 8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5 日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1 年 8 月 10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三楼工程交易中心 302 室)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 的“招标投标”栏下载查看。九、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按照清远市房屋建
6、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办法和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定(清府【2005】168 号文)等文件执行,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十、本招标报名须知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广东建设报及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本招标报名须知的修改、补充,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公布为准。招标单位:清远市乐排河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1 日- 6 -资格预审须知1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经清远市人民政府立项批准。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实施,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负责落实、投入,待项目建成
7、后,中标人享有本污水处理厂 25年的特许经营权;项目设计、建设、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清远市乐排河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本项目操作,作为招标人其决定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投资方及运营方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投标人(投资方及经营方)可以是独立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的企业,也可以是负责投资的公司及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2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条件:(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为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8、(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成员单位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含乙临/甲临);(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为 2 家公司组成,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人,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一个成员或全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牵头人在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得小于 70%) ;(5)无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指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诉讼或仲裁记录及其它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投标单位应出具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前往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
9、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参加报名。3本项目不接受下列企业的报名:(1)企业资质或范围不符合工程要求的;(2)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被主管部门取消经营权有效期内的;(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7 -(4)联合体一方与不同联合体成员组成一个以上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5)申请人所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通过年审。执照与资质证书如遇换证或年检,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凭证或证明。(6)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人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权代表预审申请人的。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a)
10、申请人的身份和组织机构,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b)申请人近二年介入的诉讼情况;(c)投资方、运营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协议(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方法,否则可能导致申请人被拒接报名及资格预审不予通过。4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符合性检查并满足所有的强制性标准,但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少于 5 家,否则将重新进行招标。 6资格预审的申请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本,副本必须与正本的内容完全一致,且应在封面上注明) ,递交到下述地址:递交地址: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工程交易中心 302室)
11、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602003999 传 真:0763-6896599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 年_8 月 10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过期不予受理。8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评定。资格预审的评定是依据上述提供的资料以及招标人可能要求申请人做出的澄清。申请文件中没有证据支持的业绩和其它资格水平不作为评定的基础。招标人保留对申请人所提供主要资料进行核定或要求澄清的权利。申请人所作的虚假、不真实的介绍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9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位通过资格预审并被确认为正式投标
12、人的申请人自身的资格预审结果。通过资格预审并被确认为正式投标人的申请人需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按第 7 条地址回复招标人(通过电传或传真) ,确认收到通知。投标邀请书将交至每位通过资格预审并被确认为正式投标人的申请人。- 8 -第 2 篇 投标人招标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 9 -表 A 强制性标准(基本资格)项 目 资格要求 实体要求 注册资本金在 1000 万元或以上。注:此表条件独立企业或联合体中的其中一方满足即可。表 B 强制性标准(诉讼和履约)项 目 诉讼和履约诉讼和履约投标人(如联合体的为任何一方)在过去两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其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有不良行为的
13、记载或存在违约违规行为受上级部门通报处理。表 C 强制性标准(基本资格)项 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成员单位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含乙临/甲临)。- 10 -第 3 篇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1 -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 (如联合体投标须盖牵头人章,下同)年 月 日- 12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书致招标人:清远市乐排河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此申请是由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
14、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你方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2)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
15、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人员方面的查询联系人 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财务方面的查询联系人 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代表:(签字) - 13 -职务: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附: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有关证明材料。14联合体协议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16、(投资方名称)、(运营方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1、(投资方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人作为本项目投资方,(运营方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作为本项目运营方,并以 作为本项目的牵头人。2、联合体有关规定如下:(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4)如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主
17、办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与业主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履行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b.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 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签订协议单位:投资方名称:(全称) (盖章) 运营方名称:(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15承诺书致: (招标人)我方承诺可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授权并要求有关的银行、商号、公司或有关部门,提供认为必要的任何有关信息,以核实
18、本声明及有关我们的能力和信誉。我方承诺,所呈报的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符合性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我们接受招标人对本项目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事项和时间安排,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并不作任何投诉。 申请人名称:(盖公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人职务: 日 期: 年 月 日16第 4 篇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评审方法17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资格预审评审方法招标人:清远市乐排河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
19、限公司二 O 一一年 月18资格预审评审方法一、评审原则1、本办法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准确的原则,以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2、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投标资格(1)通过符合性检查;(2)满足所有强制性标准要求;二、评审组织机构由招标人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职责包括:(1)符合性检查;(2)强制性标准审查;(3)澄清和抽查工作;(4)提出评审意见;(5)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确定初步评审结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6)处理资格预审过程中的有关投诉和其它重大问题。三、资格预审评审程序(1)发布预审
20、公告;(2)发售预审文件;(3)申请人编写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4)评审及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抽查;(5)提出通过资格预审名单;(6)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7)向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四、评审细则191、符合性检查主要检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和递交,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法的独立的法人地位,申请书所提供的数据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等,具有以下任一项不符合情况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1)申请书份数不符合要求或填报的内容不完整;(2)申请书未按规定进行合法签署;(3)申请人在递交截止日期以后提交;(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未提供或无效或不合法;(5)申请人未提供法
21、定代表人证明书;(6)申请人没有相应的资质;(7)申请书所报数据和证明材料不真实;(8)其它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情况。2、强制性标准审查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进行逐项检查,只有全部满足强制性标准的申请人才可能获得投标资格,强制性标准审查结果按附表填写。3、申请人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五、评审结果按上述评审办法,招标人确定通过符合性审查并满
22、足强制性要求的申请人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如通过符合性审查并满足强制性要求的申请人超过 5 家,则按附表三的择优表进行评分,选定前五名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各申请人的评审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将结果发送给申请人。20表 1 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汇总表申请: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序 号 申 请 人填表: 复核: 日期:21表 2 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申请: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序 号 申 请 人 结 果注:评审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填表: 复核: 日期:22表 3 资格预审强制性性审查汇总表申请: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序号 申 请 人 结 果注:符合性检查结
23、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填表: 复核: 日期:23表 4 资格预审符合性检查表申请: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申请书 申请人法人地位序号 申请人 密封情况申请书的份数签署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其他要求 结论不符合的具体说明:注:符合打“Y” 、不符合打“N” ;结论分通过和不通过。填表: 复核: 日期:24表 5 投标人强制性标准检查表申请: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满足或不满足(申请人序号)项 目实体要求 注册资本金在 1000 万元或以上。诉讼和履约投标人(如联合体的为任何一方)在过去两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其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4、或有不良行为的记载或存在违约违规行为受上级部门通报处理。基本资格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成员单位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含乙临/甲临)注:1.满足的打“Y” 、不满足的打“N” ;“/”表示无。2.此表的审核工作须对应前面的强制性要求开展。填表: 复核: 日期:25表 6 澄清或补充内容检查表(如果有)申请:乐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序号 申 请 人 需澄清或补充的内容 审查结果注:审查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填表: 复核: 日期:26第 5 篇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27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工 程 名 称 : 乐
25、排河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投 标 申 请 人 ( 盖 章 )审 核 确 认 :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接 收 资 料 人 员 与 投 标 申 请 人 代 表 对 以 下 报 名 资 料 共同 核 对 , 审 核 情 况 属 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审核情况序号 项 目 内页 码 报名提交资料 要求 招标人填写备注1 电子数据证书2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 下载)原件3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必须采用附件一格式原件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核查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核查6 企业营
26、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核查7 自有资金承诺书 原件8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核查9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件核查10 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 原件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4、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 , (一式 贰 份,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
27、以正本为准)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5、本表所要求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符” 。并提供原件核对。28附 件 一 :投 标 申 请 函致 : 按 照 资 格 审 查 文 件 的 要 求 , 我 们 递 交 有 关 资 料 文 件 , 以 便 贵 单位 审 查 我 们 参 加 项 目 投 标 资 格 。此 申 请 是 ( 单 位 名 称 ) 以 ( 人 名 ) ( 身份 证 ) 为 全 权 代 表 身 份 递 交 的 。我 们 保 证 所 有 提 交 的 资 料 是 真 实 可 靠 的 , 并 为 提 交 的 资 料 负 有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申 请 单 位 名 称 ( 联 合 体 ) : (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名 并盖 印 鉴 ) :申 请 日 期 : 二 一 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