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文化石采购合同编号:甲 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电 话: 传真:乙 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地块项目文化石(工程总用量约*平米)统一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产品价格、名称、数量及规格。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乙方企业标准,以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样品封样为准。文化石产品模型较多,封样之模型只代表该系列产品模型的一部分。三、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产品名称
2、 平面价格 拐角价格 数量文化石备注:1、本合同材料价格为甲方工地到货价,含开模、制作、检测、运输、保险、税金、货损、现场施工技术支持服务等验收移交前的所有费用。2、所需文化石数量:以各项目分批次提出的文化石需货计划为准,合同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为准。3、文化石规格、颜色以甲方确认为准,价格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价款暂定为*元,大写:*整,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和合同约定价格进行结算,但如果甲方需货量超过本合同暂定量的 30%,则双方需签订补货协议。1、按乙方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2、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支付 30%,乙方在收到文化石材料采购单之后安排生产;每批次货到工地
3、7 日内支付至 97%到货总货款(扣除第一次预付款),剩余 3%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完。四、交货地点交货期1、交货地点:*市(附后订单上需详细注明交货地点、交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交货期限:收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材料采购定单之日在 10 日到货,少量补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材料采购定单之日后 10 日内到货。3、乙方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到货日期。 4、货物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授权验收人签字为准。5、甲方现场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各种职能。6、乙方联系人: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期限:1、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等。2、按乙方提供的
4、封样为验收标准,货到工地当天当场进行数量清点及质量验收,质量异议期为两天。如为含缝系列产品,则每块文化石边与边之间的小缝隙的间距为 1.5cm;拐角在原角度基础上5 度作为验收标准。甲方须指定收货人及验收人 见采购单 ,如其他人员收货及验收须盖公章验收。六、运输及保险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输、装卸、保险、货损等相关费用。七、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产品包装:采用乙方厂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八、双方责任及订货要求甲方责任: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2、负责组织订货定单签发,货物验收;3、负责通知甲方联系方式的变更;4、负责提供乙方运输车辆所能到达之货物存放场所;5、按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超过异议期
5、仍未验收的,视为该批次货物全部验收合格。6、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已交付的货物,如因保管不善而导致货物遭受雨淋或者其它毁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责任:1、提供所供产品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所提供产品保证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产品的验收;2、按甲方提供订单及时生产并组织运输;3、免费提供施工的现场指导、施工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4、确保在甲方所在城市有适量的备货,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在 15 天以内;5、接受甲方考察人员对厂家以及生产工艺等的考察;6、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联系方式的变动;九、合同履行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如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供货规
6、格、数量和交货日期,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十、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延迟交货期不得超过 2 天,逾期不交货,第 3 天起由乙方赔偿甲方所欠货款总金额每天 1罚金以及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2、若文化石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 10 日内将该批不合格产品更换,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走,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该批不合格货物金额 10%罚金。3、甲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清单的正确性负责,否则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将供货期顺延;4、如不按期支付货款和运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停止发货或将供货期顺延。十一、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致使
7、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3、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5、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瘟疫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6、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
8、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二、纠纷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提请甲方签约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其他1、如甲方需要采购的材料在乙方经营范围内,而本协议书没有规定或没有确定价格,甲方有权利视乙方报价决定直接采用乙方产品;供货量按实结算。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来充抵。3、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本次文化石物资采购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价
9、格及合同条款等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双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4、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 8 份,甲方执 6 份,乙方执 2 份,具同等效力。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合同订立地点为*市。7、本合同签订时间:2009 年 10 月 16 日8、本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文化石材料采购。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税 号: 税 号:文化石 材料采购单供货单位: 收件人: TEL: FAX:采购单位: 联系人: TEL: FAX:工程名称: 部位: 编号: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123456789 合计供货时间:2009 年 月 日 供货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合同要求。提供文件:质保书、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收货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