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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医药企业财税与票据法律风险防范.pptx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1434534 上传时间:2018-07-17 格式:PPTX 页数:44 大小:609.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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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形势下医药企业财税处理和票据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姚岚律师简介,教育背景北京医科大学医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职业履历北京妇产医院:临床医生法国伊诺岱克:医药代表/医学支持 中国新兴医药:产品经理北京双鹤药业:市场部产品经理营销管理委员会委员输液事业部经理经济运行部经理发展规划部经理法律事务部经理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投资并购部合伙人 医药法律事务专家律师,执业领域,社会活动:北京律协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点睛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法律部专家律师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米内网)专栏作家搜狐网健康频道特约撰稿人,2018/7/17,Contents,目录,药品营销活

2、动法律风险特点差价率管控催生高开走票佣金制佣金制不同主体的法律风险分析商业贿赂法律风险分析与控制主要财税法律风险案例解析主要票据法律风险案例解除财税风险控制与票据管理建议,内容提要,药品营销活动主要法律关系,基于招投标的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基于职务授权的代理法律关系基于买卖行为的合同法律关系基于活动撰稿的劳务法律关系基于药效观察的劳务法律关系含蓄促销目的的捐赠法律关系,2018/7/17,价值链各主体利益实现的过程,问题1:医药代表与医生之间关系问题2:药店消费者与药厂之间关系,药品营销活动法律风险的特点,行业普遍行为多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违规列支项目多纳入费用税前抵扣企业制度对法律不允许的行为未明

3、确禁止商业贿赂风险中个人与公司的关系高开的税务风险票据杂乱的财务假账风险,2018/7/17,刑事风险天上来 云彩随时会下雨,某医药有限公司诉徐某某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2018/7/17,管控药品价格可采取的法律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药品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对期间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和流通差价率(额)进行调整。,2018/7/

4、17,差价率管控催生佣金制销售,底价,出厂价,采购价,批发,零售,实际结算价,佣金制销售的不同主体的法律风险分析,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协议约定商业渗透互持股权,资源配置,销售评估,信息咨询,市场研究,客户回访,心理辅导,营销培训,专业会议,设计新型服务型销售外包公司(CSO),药店促销员跌倒后的麻烦,什么是商业贿赂?,2018/7/17,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

5、、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虑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2018/7/17,第二条【基本原则】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八条【禁止商业贿赂】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

6、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第二十二条【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商业贿赂的行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

7、,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管理法: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药品企业、医疗机构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接受商业贿赂的执业医师可吊销执业证书。,20

8、18/7/17,2006反商业贿赂风暴主要事件,导火索2005年5月天津德普案;高官郑筱萸受贿罪中法律的艰难;典型重庆医院院长受贿案;体会扬州医药代表行贿案;影响医院患者家属上访;,2018/7/17,2018/7/17,商业贿赂中违纪、违法和犯罪的关系,违法,违纪,犯罪,2018/7/17,贿赂类犯罪的犯罪构成,2018/7/17,贿赂类犯罪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9、(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贿赂类犯罪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公务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10、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018/7/17,贿赂类犯罪刑法修订(2006年6月),2018/7/17,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

11、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受贿罪的行为表现(2007年7月),2018/7/17,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关于收受干股问题关于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关于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关于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问题关于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问题关于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关于收受

12、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关于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问题关于“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关于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问题,医疗机构商业贿赂犯罪的具体适用,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

13、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2018/7/17,2008年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意见,上药原总裁吴建文受贿罪,因受贿、挪用公款、贪污、隐瞒境外存款,涉案金额高达5100余万元,2000年以来,吴建文共受贿30多笔,涉案金额高达1187万余元。接受公司办公楼改建项目承包商郭某向他行贿20万元。向承包商郭某索贿12.8万元购买车位;当年又索取一辆价值51.8万元的丰田越野车;次年,再次向郭某索取100万元,用于在北京购房。吴建文的前妻刘某提供了不少细节:“2003年,在自己家一处正装修的别

14、墅里,行贿人吴某塞给我一个纸袋子,里面是20万元现金。”2003年,山东某医药公司董事长彭某向吴建文提供了130万元,为其在北京海淀区购买了两套房产。2007年,吴建文收受上海韦诺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石某提供的南京栖霞区一套房产,时价112.7万元。,2018/7/17,案发导火索:药害事件,行贿账单之孤证能否定罪?,药商王尊合本是一名结核病医生,后来下海做生意。代理甘肃歧黄药业生产的“劳克”牌结核丸。王尊合这个人有一个写日记的习惯,会将受贿人名称、药品名称、行贿时间、行贿方式(给付现金或者资金打卡)一一记录下来。检察系统的人盯王尊合很久了,因为有人举报王尊合行贿。在盯王尊合的过程之中,办案

15、人员发现王尊合写日记的习惯,并且随身带着U盘。检察人员抓捕王尊合的时候发现,王尊合的日记就存在U盘里,名字叫:结核丸资金流水账。有了流水帐,办案人员就方便多了,照单抓人。结案的时候发现,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5月案发,王尊合流水帐打印出来有88页,行贿金额高达307万元,王尊合拿下了8区县的结核病防治所以及一家医院。王尊合案中,结核病防治所跟医院涉案人员有16人,判刑的有13人,11人为单位领导,以所长为首的一把手有6人。还有2人为财务人员。王尊合的行贿方式很土,除了现金之外,就是送购物卡、电话卡、过节费、送剃须刀、香烟、买餐券等。,2018/7/17,医药企业行贿罪法律风险提示,上市公

16、司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正当利益和非正当利益。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受贿罪的主体扩展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关系密切人,增加离职的,退休的。公司、企业人员不论是索要还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只要是为他们谋取利益,无论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都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则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才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为人如果是被勒索而给予公司、企业人员以财务,又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行贿罪。受贿罪与行贿罪虽为对向犯,但不必然同时构成犯罪。我国法律规定的行贿罪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不同。,2018/7/17,刑事法律

17、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合资,买专利,不同营销方式贿赂类法律风险评估,向医师赠送印有公司标识的听诊器向医师赠送印有公司标识的旅行包资助医学会主办专业论坛设立冠名基金支持某协会开展医师培训,邀请医师参加产品推广会报销费用请医师讲课附劳务费请医师新产品应用总结付稿酬,资助3000元帮医师出版个人专著资助医师发表文章版面费2000元送节日购物卡2000元,送所有院领导节日购物卡5000元/人为医院主任以上专家购买商业保险招标前给招标办主任20000元见面礼,请医师全家假日旅游支出20000元送价值8000元的高尔夫球杆,2018/7/17,商业贿赂类法律风险的防范建议,企业管理层树立风险意识确定学术推广

18、的基本方针关键流程鼓励管控模式创新定期举办行业内职务犯罪实例讲座学会区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财务经理辞职风波,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第二百零二条 【抗税罪】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2018/7/17,吴金连逃避追缴

19、欠税案,2018/7/17,佛山市顺德区金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等偷税案,2018/7/17,偷税罪现已为逃税罪采取销售货物不开发票或少开发票的方法,开设帐外银行或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涉税案件一般调查对象: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外帐会计人员、内帐会计人员、开单人、开票人、发货人,留守人、仓管员。,姜某某逃税案,2018/7/17,曹伏明等受贿、行贿、逃税案,2018/7/17,2018/7/17,企业家应警惕的主要犯罪类型,2018/7/17,佣金制销售的主要财务与税务风险,资金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监管处罚的风险费用处理的票据风险涉嫌商业贿赂风险税务风险,2018/7/17,财务风险的高低依赖于其

20、他管理领域的风险管理水平,帐外小金库是否构成犯罪,2018/7/1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山东某中院院长贪污受贿罪无罪辩护成功,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认定为财务违规行为。国家公务人员有较大风险,2018/7/17,朱某某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姚某某虚开发票罪,2018/7/17,范某某非法出售发票案,2018/7/17,金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2018/7/17,上海首例持有伪造发票罪,2018/7/17,刑法修正案(八)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诈骗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

21、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参考标准:100份以上为“数额较大”;1000份以上为“情节严重”,即“数额巨大”,2018/7/17,结语Conclusion,新形势下财税风险控制与票据管理建议,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确定安全谨慎的销售模式主要业务流程法律风险规避式设计建立主要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定期举办行业内职务犯罪实例讲座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员工行为规范和制度告知程序,姚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5、12-15层100007TEL:8610-58137149MOB:13501165634BLOG: http:/ E-MAIL: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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