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21)编制,本标准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并与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270-2021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程和玉溪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等标准等相衔接。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
2、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章建设标准 第二条公共娱乐场所遵循“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的管理原则。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 (二)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三)营业期间
3、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四)制定员工发现、举报和消除火灾隐患奖励规定(如。发现电线陈旧、老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损坏;顾客乱扔烟头行为的致止及主动消除危险火源等)。 (五)营业结束指定专人负责清查,建立清查记录,消除火灾事故苗头。 (六)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第三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防火档案,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
4、防演练。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内应上墙悬挂以下制度、图示及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消 1防控制室系统报警点平面位置图、值班及工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消防控制室内应有及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消防设施一览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等资料,记录和表格应统一制作。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发生火灾时迅速有效处置。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并保持整洁。 第九条单位应组建义务消防队
5、,人数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第十一条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防火巡查宜采用电子巡更设备,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二)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三)照明、标志是否完好;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 (五)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六)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
6、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好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防火巡查落实情况; (八)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九)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十)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
7、完毕的进行确认;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外墙上应在每层设置外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应大于15.0m;每个外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5m2,且其短边不应小于0.8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2m。 第十五条使用人数超过20人的厅、室内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1.1m的疏散2走道,活动座椅应采用固定措施。 第十六条休息厅、录像放映室、卡拉ok室内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第十七条单位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
8、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第十八条各类灯具和音响设备的设备配线,应当采用穿金属管保护的铜芯导线或者护套为非燃材料的铜芯电缆,并按照不同的使用要求分别划分支路,分闸控制;移动式电具的引线应当采用坚韧的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九条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室内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第二十条场所内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第二十一条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容纳人员不能超过0.5人/平方米,影视放映场所容纳人员不能超过1人/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单位
9、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至少一次演练。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并明确分工协作;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公共娱乐场所要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大火控得住”。 (一)场所员工要熟练掌握灭火的基本方法,会使用本场所配(设)置的手提(推车)式干粉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火栓出水灭火。 (二)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值班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和启
10、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三)每年开展一次灭火竞赛活动,对获得名次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一)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二)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三)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四)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五)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第二十五条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
11、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第二十六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要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基本技能及火场逃生自救本领。 (二)每月第一周的周四开展消防演练活动中,加强员工逃生自救能力的培训,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三)熟悉场所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引导人员,
12、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口处距地1米的墙上配置防毒面具,发生火灾时供人员逃生使用,配置标准为场所容纳人数的20%。 (五)在疏散走道和安全保出口处靠墙适当位置设置毛巾盒和储水容器,发生火灾时在场员工指导顾客用水浸湿毛巾悟住口鼻迅速逃生,毛巾配置数量为场所容纳人数的80%。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通过张贴图画、悬挂标语、组织观看录像、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并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消防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
13、全的操作规程等;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五)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部位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 第三十条本标准未尽事项,按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识设置要求 (一)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
14、、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二)多层公共娱乐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着重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三)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应利用电子屏、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设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承诺的标识,并设置宣传单位安全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公共场所防火事项、火灾报警、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的标识。 (四)场所的营业吧台、工作间、消防控制室、办公室、配电室等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等标识。 (五)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使用明火”标识。 (六)公共娱乐场所包房的房门后中上部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 (七)公共娱乐场所内的消防设施标识应
15、使用发光型标识。 4 (八)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箱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九)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提示不得圈占、遮挡。 (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 (十一)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标明系统名称、使用编号、维保单位、检验单位、检验负责人、检验日期等内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应张贴在醒目且有人值守的地方。 (十二)场所设有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设备的,其标识设置还应参照消防控制室消防标
16、识化管理标准执行。 (十三)安全出口和疏散门附近应设置“严禁堵塞、占用、上锁和安装铁栅栏”等标识。 (十四)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十五)安全出口门上应设置“严禁锁闭”标识;常闭式防火门上应设置“防火门请随手关闭”标识;普通电梯应在电梯门及附近设置“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逃生”标识。 (十六)设有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的安全出口上部应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识,逃生门上方醒目位置应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十七)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维护保养时间。 (十八)消防水池醒目位置
17、应设置标识,标明取水口、容积。 (十九)消防车道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标识,标明“消防车道”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 (二十)消防安全宣传标识内容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更新。 (二十一)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的,应及时更换。 (二十二)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需要标明管理人、检查维护时间的,管理人变更及每次检查维护后,应及时注明。 (二十三)做好场所“三提示”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做到“七个一”(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走道每20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18、消防车通道每50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和“6本1册”的统一规范。 (二十四)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老员工每年至少进行2次培训,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二十五)场所积极订阅“火凤凰”和“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为员工提供学习消防的相关材料。 (二十六)场所设立1块不小于(1.5m1m)的消防宣传厨窗,适时更新宣传内容。 6 第二篇:消防安全知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
19、公众开放的人员集中、流动量大的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如一些影剧院、社堂的屋顶建筑物件是木质物件或钢质结构,舞台结构和木地板均是可燃的;道具和布景等可燃物集中;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使得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增大了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和后果。 2.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宜控制。
20、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从而引起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非常高,如碘钨灯具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背景等可燃物距离过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器设备、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和舞台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不当、使用不当,很容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往往需要各类明火或热源,如果管理不当会引起火灾。 3.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公共娱乐场所的歌舞厅、影剧院、礼堂等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有的处于垂直或悬挂状态)、空间巨大、空气流通快,加之
21、采用大量的可燃物料和可燃设备,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迅速、燃烧猛烈,极易造成房屋的倒塌,会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4.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承租的比例较大,工程新建时为其它功能,导致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时,在疏散距离、疏散宽度以及消防设施等方面很难完全达到国家技术标准。公共娱乐场所为隔音、保温的需要,往往采用全封闭的建筑装修形式,发生火灾后,烟气容易集聚,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时间较短,而且人员大量集中,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相互拥挤、争先逃生,无法及时疏散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5.管理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薄弱环节。 一是公共娱乐场所为劳动
22、密集型服务场所,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年龄轻、流动性强、文化水平低的现象,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和基本的消防知识技能,处置火灾事故、引导客人疏散的意识差、能力差。 二是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时间普遍不长,新场所开业、旧场所歇业较为频繁,由于仓促运行、磨合时间短,容易造成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或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火灾现场应急预案不熟悉或不演练。 三是公共娱乐场所普遍夜间营业时间长,场所密闭阴暗,导致安全疏散全部依靠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一旦设备、设施、标识故障,后果不堪设想。 四是公共娱乐场所为达到美观和渲染气氛的目的,在疏散通道摆放绿化盆景、雕塑等装饰用品,在走道空间悬挂各种美化挂件
23、,容易占用疏散通道、遮挡疏散标志,影响安全疏散。 五是公共娱乐场所的消费群体有特殊性,有相当数量饮酒、酗酒甚至神志不清者,这些人员反应迟钝、逃生意识和逃生能力差,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帮助搀扶难以安全疏散。 六是经营业主从经营管理方便出发,出现堵塞、锁死疏散通道等违法现象。 二、光顾娱乐场所注意事项 1.要掌握一定的自救逃生知识。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观摩、逃生演习、消防知识培训等,平时自己也要多学习一些逃生知识,这样在发生火灾时,才不会惊慌。在发生初起火灾时,能积极参加扑救并以最快速度报警;在火势已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乘烟雾不大时迅速离开,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免中毒昏迷,同时弯腰或匍匐前进向救
24、生通道口转移。假如安全通道被堵,可利用床单、窗帘等连接成绳索直接下滑或利用排水管等建筑物结构中的凸出物下楼。如上述条件不具备,应发出求救信号等候救援,切不可盲目跳楼。 2.进入娱乐场所,自己要有意识地了解其内部地形,熟悉所有通道的走向,不可只顾玩乐,对这些内容不闻不顾,以致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无路可逃。 3.遇险应沉着应付,果断行事。大部分人员在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时候,由于慌乱无章、不知所措,极易引发重大伤亡事故。一旦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地思考学过的消防知识,仔细观察事故现场,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逃生工具,紧张有序地逃生。 三、歌舞厅、卡拉ok厅火灾中如何逃生 1.逃生时必须冷静。
25、由于歌舞厅、卡拉ok厅一般都在晚上营业,加上进出顾客随意性大、人员密度高、灯光暗淡等特点,失火时人员拥挤,在混乱中易发生挤伤踩伤事故。因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安全出口方向,并采取一些紧急避难措施,才能掌握主动,减少人员伤亡。注意不要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遭遇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稳住双脚,一定不要采用体位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 2.积极寻找多种逃生方法。在发生火灾时,首先应该想到通过安全出口迅速逃生。特别要提醒的是:由于大多数舞厅一般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在逃生的过程中,一旦人们蜂拥而出,极易造成安全出口的堵塞,使人员无法顺利
26、通过而滞留火场,这时就应该克服盲目从众心理,果断放弃从安全出口逃生的想法,选择破窗而出的逃生措施,对设在楼层底层的歌舞厅、卡拉ok厅可直接从窗口跳出。对于设在二层至三层的歌舞厅、卡拉ok厅,可用手抓住窗台往下滑,以尽量缩小高度,且让双脚先着地。设在高层楼房中的歌舞厅,卡拉ok厅发生火灾时,首先应选择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屋顶和阳台逃生。一旦上述逃生之路被火焰和浓烟封住时,应该选择落水管道和窗户进行逃生。通过窗户逃生时,必须用窗帘或地毯等卷成长条,制成安全绳,用于滑绳自救,绝对不能急于跳楼,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3.寻找避难场所。设在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厅、卡拉0k厅发生火灾,且逃生通道被大火和浓烟
27、堵截,又一时找不到辅助救生设施时,被困人员只有暂时逃向火势较轻的地方,向窗外发出求援信号,等待消防人员营救。 4.互相救助逃生。在歌舞厅、卡拉ok厅进行娱乐活动的青年人比较多,身体素质好,可以互相救助脱离火场,或帮助长者逃生。 5.在逃生过程中要防止中毒。由于歌舞厅、卡拉ok厅四壁和顶部有大量的塑料、纤维等装饰物,一旦发生火灾,将会产生有毒气体。因此,在逃生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大声呼喊,防止烟雾进人口腔,同时用水(找不到水时,可用饮料代替)打湿衣服捂住口腔和鼻孔,并采用低姿行走或匍匐爬行,减少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四、何种公共场所尽可能不要前往消费 1.只有单一出入口、安全门上锁的场所。 2.位于
28、地下层的场所。 3.用大量易燃物装修的场所。 4.安全梯、通道、楼梯等阻塞,消防安全设备不合格的场所。 5.防火区域受破坏的场所。 第三篇: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效性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9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题注 内容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1999年5月25日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
29、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从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
30、施、消防通道、电源的火源管理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
31、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业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
32、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 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
33、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34、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5、的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36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篇: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梦幻天景ktv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灭火技能训练; 4、严格按照年度消
36、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二)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
37、位、完整;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四)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
38、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防火检查制度 影剧院、歌舞厅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关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
39、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五、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三)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
40、室值班记录上。 (四)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五)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六)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七)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
41、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八)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2、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一)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二)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三)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
42、养记录。 2、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4、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吕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5、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帮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有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3、;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五)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即使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44、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
45、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想到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宝石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6、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