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非银行金融机构组织法,第一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概述,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是指银行以外的各类金融机构。其与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1、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组织、营运以及监管,应依照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原则上不适用商业银行法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名称中不得含有“银行”字样;3、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不得吸收活期存款和办理转账结算业务。,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本分类按所有制划分:国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按组织体制和活动区域划分:全国性和区域性(地方)按业务性质划分:信用合作社、信托公司、证券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财务公司、保险类金融机构(保
2、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等。,关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2008-11-10保监发改20081396号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你筹备组上报的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申请书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二、核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四、公司住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层。五、公司的
3、法定代表人为肖其之。六、公司业务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请你筹备组凭此文件和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附件: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第一节 保险公司组织规则,一、保险公司的概念和组织形式保险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一般包括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三类。保险业的组织形式各国多遵循法定主义的原则。按保险法第条的规定,我国的保险公司应当采
4、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公司设立的条件()必须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保险法第72条规定,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最低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适当调高最低资本限额。,()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具有健全的权力、经营、监督机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应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应有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还
5、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如财务会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保险营销制度、代理制度、再保险制度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设立保险公司,对设立人来说,应经过筹建申请和正式申请;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来说,要进行相应的初步审查与许可审查二个阶段。,1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2拟设立保险公司的筹建据保险法第5条,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依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因保险公司所采取的组织形式的不同,其筹建内容亦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设立申请人应为以下行为:(1)由发起人制定保险公司章程;(2)认购保险
6、公司股份。,(3)组建公司机关 3正式申请据我国保险法75条,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亦依保险法与公司法的规定完成了保险公司的筹建后,若具备保险法第72条规定的设立保险公司条件的,应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文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其申请进行许可审查。,4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否则,保险公司不能进行登记与开展保险业务。 5保险公司的设立登记,三、保险公司的变更,按保险法第8条规定,保险公司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调整业务范围、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出资人或者
7、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等,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四、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保险法第条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保险法第条规定,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提取各项准备金、最低偿付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五、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
8、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兼营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 (三)再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前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分出保险; 、分入保险。,六、保险公司的终止及清算,1因解散而终止。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
9、散。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2因被撤销而终止。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依法撤销。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3因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
10、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劳合社 瑞士再保险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科隆再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机关管理岗位内设机构为15个部室。即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11、、财会部、计划统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部、审计部、再保险部、车辆保险部、市场开发部、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承保管理部、理赔管理部/法律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管理部。,第二节 证券公司组织规则,一、证券公司的定义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分类1、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按照证券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二、证券公司的设立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根据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
12、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纪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业务经营范围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市场上经纪商接受客户的委托,从事证券买卖,收取佣金的业
13、务。证券承销业务:是指在证券发行市场上承销商为证券发行人承销证券发行的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在证券市场上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账户为自己从事证券买卖、自负盈亏的业务。经纪业务与承销、自营业务分开。,三、注册资本证券公司经营前述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之一的(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四、
14、证券公司的登记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五、证券公司变更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国治理高风险券商 19家违规证券公司被
15、关闭(2004-2007.9),被关闭的证券公司列表1大鹏证券 2南方证券 3亚洲证券 4北方证券5汉唐证券 6五洲证券 7民安证券 8闽发证券9云南证券 10天同证券 11德恒证券 12恒信证券 13武汉证券 14甘肃证券 15昆仑证券 16广东证券 17天勤证券 18西北证券 19兴安证券7家公司被撤销,4家公司被撤销业务许可,14家公司和9家营业部被暂停业务。,华夏证券破产欠债66亿 华夏证券公司破产首次债权人会议本月17日的召开 成立于1992年10月,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全国性证券公司之一。1995年,华夏证券在证券交易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的排名中,已走在同行的前列,与南方证券、国泰证券这些巨无霸并肩,成为三大全国性证券公司之一。,申银万国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