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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doc

上传人:果果 文档编号:1396979 上传时间:2018-07-11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7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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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xxxx 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xx 煤矿2013 年目 录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1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4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9矿井水害防治隐患排查跟踪管理制度 .11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2矿井防治水检查与技术管理制度 .18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9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20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2地测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24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校验、发放及报废制度.251生产安全联席制度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地测科与技术科、调度室、安检科、掘进队等部门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

2、联系必须通过进行,有关安全联系必须以委托书、通知单、业务联系单、会议等制度进行,委托书应有总工、地测副总签字。一、测量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内容:1.凡大型贯通及重要工程,在采掘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进行复测复算,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调整检查中腰线。当贯通的两工作面(岩巷)相距 20m、普掘工作面(煤巷)相距 50m、机掘工作面(煤巷)相距 60m 前,测量人员必须以下发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和有关领导,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日常延深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 12 天通知地测科。 3.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技术科应提前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纸,地测科组织测量人员对

3、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贯通总结应有总工、地测副总签字,须经上级测绘部审批。 4.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老塘时,测量人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提前下发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25.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头暂不掘进或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地测科,测量人员将观测点测量到巷道迎头,地质人员根据巷道揭露地岩层情况进行地质编录,并及时绘图、填图。6.施工单位将开口巷道的有关设计资料提前 35 天向地测科提供,地测科给定开口方向和开口位置。重点巷道的开口设计所需

4、地测资料需提前 15 天向地测科提供。施工单位擅自开口,要求改线,地测科有权拒绝放线,并向总工程师汇报。7.施工单位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时,应密切配合。地测科应及时将地测成果资料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生产。 8.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校检。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科。9.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须事通知地测科。10.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部门必须妥善管理,发现或怀疑中腰线标志移动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凡破坏或喷盖测点者,每点罚款 50 元。11.变更设计,技术科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以便重新调整放

5、线计算资料。严禁在原始记录上乱补绘调正设计。二、地质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内容: 1. 地测科必须向掘进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技术科提交并经总工签字批准的委托书和3开工巷道的设计资料,地质人员编写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在接到委托书后 15 天内提交。2.地测科在每月月初编写地质预报,下发到技术科、施工单位、各个矿级领导等部门,以指导生产。预报内容应依据技术科编制生产计划的地点和范围进行编写,对生产造成影响,应采取针对性措施。预报结果无错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3.在巷道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有地质构造或煤(岩)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地测科组织人员进行

6、采集数据和地质编录,并及时建立与完善地质构造台账和素描台账。4.地测科人员积极收集井上、下有关地质钻孔成果资料,内容包括钻孔位置、深度、坐标、高程和相关图纸。三、防治水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内容: 1.采掘过程中所需地测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地测科应以书面预报或业务联系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科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2.在巷道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巷道内有出水征兆或淋水情况下,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并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当出水量增大时,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并做好撤离工作面准备。3.井下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要熟知透水征兆和避

7、灾路线,在发现有水害情况下,积极按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4.在巷道施工前面将遇见含水层时,地测科下发停掘通知单到4施工单位、钻探队,并向矿调度室和总工汇报,待采取有效地处理措施后才可以生产。5.在巷道施工到允许掘进距离位置时,地测科通知矿调度室、钻探队和施工单位,待钻探队打钻之后,地测科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到施工单位和其它部门,施工单位开始正常生产。6.钻探队每次打钻之后将打钻原始记录和钻探总结以书面形式汇报地测科,自己留一份。7. 地测科人员积极收集井上、下有关水文钻孔成果资料,内容包括钻孔位置、深度、坐标、高程和相关图纸。8.在矿井进行水灾救援演练时,施工单位等部门予以积极配合,最后要有演

8、练总结评价。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5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

9、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10、;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 、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6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

11、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

12、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相关科室、单位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7矿井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

13、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3、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4、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

14、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8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室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11、 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部门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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