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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孝道的陨落与救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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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传统孝道的陨落与救赎 张耀天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摘 要: 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给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带来了一定的刺激和冲击。“孝道”文化在当前存在被误读和曲解的现象, 考察中国传统孝道, 并对其提出批判性反思, 不仅有思想史研究的学术意义, 更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当代家庭关系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关键词: 传统孝道; 权力; 重建; 作者简介:张耀天,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哲学博士, 主要研究方向为周易历史哲学、中国古代堪舆思想史。收稿日期:2017-09-16Received: 2017-09-16“孝”,

2、 按许慎说文解字中所讲的初意是“孝, 善事父母者”。按照社会的发展规律, “孝”是人类最初、最本真的血亲行为, 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回馈。随着社会发展、文明进步, “孝”在中国语境下被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 被提升为一种“孝道”, 这是中华民族文明的特有道德形式, 同时也被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在中国, 孝道从来不是以单一家庭伦理调节规范出现的, 都是呈现出一种占据至高道德规范的价值观:中国哲学的底色是生命哲学, 如周易彖传中讲“天地感而万物生”, 天地生养万物, 宇宙生生不息, 人与自然呈现的是“天人合一”的和谐与融洽, 体现在家庭伦理关系上就是“孝”。“孝”尽管脱胎于自然关系, 但却被赋予了神圣

3、的生命意义。中国传统元典“十三经”, 相传为圣人所著, 其中就有孝经, “夫孝, 天之经, 地之义, 民之行也” (汉书艺文志) 。“孝”的神圣价值即体现于此, 它在中国传统语境下, 被提升到了“道”的范畴, 与性、命、天等形上学的范畴一样, 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核心1。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给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都带来了一定的刺激和冲击, 给社会普通公民带来的最大感受就是家庭生活方式的“剧变”:一是生活场景的改变。市场刺激社会流动性逐渐增强, 原本农业社会重土难迁所建立的“父母在, 不远游”的生活场景和传统政府强有力的户籍管理政策, 被家庭

4、频频迁徙、户籍频频改动所替代。“孝”所调节的核心关系就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 生活场景的改变导致当代人和父母的生活场景都发生了改变。传统的“孝”作为血亲伦理应当提倡, 但新式家庭关系的背景下, 这种单向的伦理规范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生活场景, 随之而来的是, 要构建一种双向、互动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二是生活关系的改变。传统社会所构建的社会关系体系, 一般家庭主要是处理亲友关系, 涉及士大夫阶层才会出现有关同僚关系的处理问题。而当代社会居民, 除了亲友关系、邻里关系, 更多需处理市场关系、工作关系以及互联网时代所产生的虚拟社交关系。中国传统社会的“礼”, 就是调节君臣关系和家庭关系 (如父子、兄弟、夫

5、妻乃至婆媳、姑嫂关系等) 的规范, 并逐渐被提升到纲常伦理。但这种调剂机制是否还能适用于今天的生活关系, 也是值得推敲和斟酌的。三是生活价值的改变。说到底, 就是在社会发展基础上, 人的生活幸福观, 或幸福感受、幸福体验的转变。如中国古代士大夫追求的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 或是尚书洪范:“五福:一曰寿, 二曰富, 三曰康宁, 四曰攸好德, 五曰考终命”, 这些传统的幸福感受或体验, 已经远离了当代人的生活。如长寿, 欧阳修写醉翁亭记的时候, 仅三十六岁, 即自称为“翁”;苏东写江城子密州出猎中佳句“老夫聊发少年狂”, 自称“老夫”的时候, 也仅三十八岁;再如, 温饱富足、身体康宁、好德

6、等, 在今天已经是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力。至于“考终命”, 得善终, 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流的今天, 也不再是遥远的梦想。“孝”在中国古代社会, 不仅是一个家庭、社会的伦理规范, 更被赋予了“忠孝”高度的政治学意义。随着传统社会语境下“孝”作为社会价值观的社会生态的消解, 今天所谈的“孝”或“孝道”, 更多是作为一种家庭规范背景。当代社会对“孝”的认知, 并不是完全割裂传统, 或是对传统“孝”的背离, 而是一种绵延流动的文化传承。但不可否认, “孝”所诞生的社会环境, 及在生活视野内的生活场景、生活关系和生活价值都发生了巨大改变。然而当前社会, 对“孝”的认知和“孝”所调节的两代人关系, 却发生

7、了极端的偏差:社会舆论上, 有把老人群体“妖魔化”的倾向, 占座冲突、广场舞冲突、“扶不扶”等偏执、不理性的标签, 都被贴到老人的身上;家庭内部关系处理上, 婆媳矛盾被夸大为“家庭战争”, 正常的经济问题被激化为“遗产恩怨”;社会现实上, 作为社会生产力的生力军, 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社会责任, 要承担事业追求、子女抚养等义务, 基本无暇照顾家中老人;而社会 80 后、90 后多为独生子女的现实, 更注定这一代人无法按照传统价值“尽孝”。这些都意味着, 依然作为中国主要社会伦理规范的“孝”, 在今天不仅要继续承担“教化”的社会功能, 更需要学界对这个范畴进行重新的反思和审订。一、中国传统语境

8、下“孝道”的言说对象今天所讲的“孝道”, 和中国传统语境下的“孝道”已经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前者更倾向是为一种行为, 是晚辈对长辈、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尊重。后者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 被赋予了更丰富的语言内涵, 这个概念基本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伦理生活的方方面面。笔者综合文献考察的成果, 借助历史研究的方法, 认为中国传统语境下的“孝道”, 其言说对象无外乎孝道 (形而上的“道”) 、孝礼、孝敬、孝法和孝惩四个基本领域。1. 孝道“孝道”, 不仅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性、基础性的伦理规范, 更是中国哲学或中国思想史的一个核心范畴,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语境下, 它被赋予了至高的形而上的

9、位格。中国哲学所秉持的生命哲学, 是“孝道”产生的哲学环境。天人合一的中国思想史起源认为, 天地生养万物, 人是天地人三材之秀、五行之灵, 人禀天地之气而生, 这个“孝”就是亲天地、亲父母, 是人对天地大道的履行。作为中国哲学教科书的周易, 经传全文均无“孝”字, 但萃豫蛊家人等卦, 却含有关古人对“孝道”的形上学问题的思考。如易传对家人卦的解释道:“家人嗃嗃, 未失也。妇子嘻嘻, 失家节也。富家大吉, 顺在位也。王假有家, 交相爱也。威如之吉, 反身之谓也。”在这里, 周易将家人关系, 比附到自然伦理上, 认为孝道、家道, 是天下大道。“王假有家”, 在易经中记载的是周王的一次祖庙祭祀, 在

10、易传中被引申为人与天地沟通之道, 国家的祭祀行为、晚辈对父母的孝敬, 都被纳入到天人之道的考察之中。这种观念, 发展到两汉经学时期, 在理论上被真正地提升为至高无上的“孝道”地位, 如彼时的董仲舒认为, “孝道”就是天地之本, 是天经地义的先验的大道:“何谓本?曰:天地人, 万物之本也, 天生之, 地养之, 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 地养之以衣食, 人成之以礼乐, 三者相为手足, 合以成体, 不可一无也。无孝悌, 则亡其所以生;无衣食, 则亡其所以养;无礼乐, 则亡其所以成也。” (春秋繁露立元神第十九) 董仲舒认为, 人的孝悌思想是无需证明的先验哲学。天地生人, 人为天地所, 所以人要回馈天地

11、;父母生人, 人为父母养, 所以人要孝敬父母。天地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这是自然秩序, 人类社会是建立在自然秩序的基础上, 所以“孝道”是根本大道, 也是其它各种伦理关系的基础。“孝道”至此被提升到了宇宙之本、人文之始的地位2。2. 孝礼左传文公二年曰:“孝, 礼之始也。”在儒家对世界的解释系统中, 孝是百善之首, 礼是社会的基本规范, 所以礼制的建立, 要以孝作为核心理念。孝, 作为一个人类伦理的基本行为, 随着历史的发展, 从“善事父母”的血亲行为, 逐渐被符号化、规范化、政治化, 这个概念在中国古代社会有被严重政治化的倾向, 进而成为一种礼制。孝的制度化、礼制化, 主要体现在政治生活中。

12、如大学中讲:“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在中国传统礼制社会和家国同构的政治生活中, 治理国家和治理家庭有同质化的内容, 所以儒家经典认为, 孝顺的人一定忠君, 尊重长辈的人一定尊重长官, 在家里爱幼的人一定可以服众、帅群。这个观念也被制度化到政府的管理工作中, 如中国古代社会选拔公务人员往往以孝德作为一个主要标准, 在科举制度建立之前, “举孝廉”成为除门第、出身选拔官员之外的一个主要途径。孝被礼制的一个严重后果在于, 作为一个基本家庭伦理的范畴, 被严重泛化, 并且背离了其适用的范围, 同时被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活所利用。如礼记中讲:“祀乎明堂, 所

13、以教诸侯之孝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 所以教诸侯之弟也。祀先贤于西学, 所以教诸侯之德也;耕籍, 所以教诸侯之养也;朝觐, 所以教诸侯之臣也。五者, 天下之大教也。”天下的大教就是“孝”, 天下大教有五种基本形式, 这五种形式最后指向“孝”:天子祭祀明堂, 就是要教化诸侯皇子以孝为本;老人被供养在太学、大学, 就是要教育世子、贵族, 如何尽人臣之道;把先贤圣人也都供奉到国家的宗教场所里, 是要诸侯皇子要有怀德之心;天子春耕、供奉先农坛, 是告诉诸侯要守土有责、爱护民众;对天子的朝觐之礼, 就是要教化诸侯常有人臣之心。所以, 天下的大教是“孝”, 这个“孝”最后被提升到了皇权政治的高度。“孝”确是

14、人间大善, 教化为本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 借助孝的礼化, 降低政权更迭的风险、最大程度实现政治生活的平稳, 这些都无可厚非, 但关键在于皇权政治本身的血腥和残忍, 每次政权的更迭、夺嫡的故事, 都是对孝礼的最大背叛与讽刺。3. 孝敬中国古代社会生活, 和今天的社会生活, 孝道和普通人最接近的行为就是孝敬。尚书酒诰就讲:“肇牵车牛, 远服贾用, 用孝养厥父母。”这里是讲, 殷商部落的人, 远行贸易, 通过生意上的赢利来孝敬父母。作为儒家经典的尚书, 对这种孝敬父母的商业行为持肯定态度。再如尚书康诰:“矧惟不孝不友, 子弗祗服厥父事, 大伤厥考心。”意思更为直白, 孝敬父母就不要让父母伤心。这些普

15、适于人类美德的观念, 在今天看来, 已经具有穿越时空的语言魅力。孔子则通过具体的生活行为, 对孝进行了界定, 即把“孝”定义为“孝敬”。论语为政中记载了子游向孔子问孝, 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 是谓能养。至于犬马, 皆能有养;不敬, 何以别乎。”孔子用朴实的语言界定了对“孝”的定义, “孝”就是孝敬, 如果对老人仅仅是赡养而无孝敬之心, 养老和养狗养马有什么区别呢?诗经小雅蓼莪中有云:“无父何怙, 无母何持, 出则衔恤, 入则靡至。父兮生我, 母兮鞠我。拊我畜我, 长我育我, 出入腹我。”在普通人的生活世界中, 父母之恩就是一种天然的、自然的、自发的情感, 任何语言对它的界定, 都无法表达这

16、种原始的情感冲动。孔子用“孝敬”来解读“孝”, 是最贴近生活、贴近认知的定义。34. 孝法和孝惩根据今天的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 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社会治理方面, 一直都有“纳孝入法”的倾向和事实。夏商时期对“纳孝入法”问题, 并没有细化, 仅仅作为一种法制理念进行考察, 如吕氏春秋引商书:“刑三百, 罪莫重于不孝”。不孝的行为尽管作为国家法制的严惩对象, 但究竟应该如何严惩, 并无具体规范。西周则正式开启了“纳孝入法”“纳孝入刑”的先河, 周礼地官大司徒有载:“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 二曰不睦之刑, 三曰不婣之刑, 四曰不弟之刑, 五曰不任之刑, 六曰不恤之刑, 七曰造言之刑, 八曰乱民

17、之刑。”今天看来, 这“八刑”都是对道德行为的惩罚, 其中“不孝”“不弟”和“不恤”专指家庭关系, 尽管西周在刑罚涉及上强调“慎刑”, 但是也可以看到中国古代社会治理上对道德行为的严惩。到两汉时期, “纳孝入刑”在西汉统治者“治以黄老”和“以孝立国”的基本国策, 更被具体细化, 此后中国古代社会对孝行的考察不再仅仅局限于道德自责, 而是被纳入到法律惩戒的领域。鉴于本篇篇幅, 此文不再累叙。此外, 中国古代社会对不孝行为的惩罚, 还体现在社会舆论和“宗教制裁”上。如中国古代民间社会对孝子文化的舆论传播, 二十四孝是中国元朝成书的一本宣扬传统儒家孝道的蒙养读物, 这个读本的特征在于不仅文字通俗,

18、并且有插图、绘本, 易于在民间社会传播, “郭巨埋儿”“卖身葬父”等故事在民间社会广为流传。此外, 佛教、道教把因果报应等宗教因素, 也参杂到对社会伦理的行为评判中。由此以来, 作为伦理行为的孝道, 不仅要接受“现实世界”的法律和舆论的评判, 也要接受来自“神圣世界”的制裁。二、中国当代“孝道”适用的反思与批判对传统“孝道”的研究, 其目的在于探索这个文化心理构建的历史溯源, 并寻找“孝道”诞生的历史背景和时代发展之间的差距。“孝道”作为血亲人伦的第一要义, 是一种可以跨越时空限制、具有普适性的价值诉求, 但如同中国传统社会所倡导的忠义、亲亲相隐等道德规范一样, 承认其普适性的同时, 也要承认

19、传统价值认知和当代价值认知的差异性。如果深化对“孝道”的理解, 或仅传播“孝道”, 即可以教化世人、处理家庭矛盾、导人向善、导人向孝, 那么这个社会所有人仅需坐而论道、大谈孝道即可。哲学的功能, 不仅在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 更在于批判问题、解决问题。中国当代“孝道”问题, 已经成为一个涉及普通社会公民身、心、灵及幸福感受的问题。第一, 社会舆论上, 已经出现对“孝道”认知否定的倾向。社会舆论呈现出一个对中国老人形象否定的倾向, 中国老人不再是一个温文儒雅的智者形象, 反而被媒体和舆论塑造成为抢占广场舞场地、被保健品广告蒙蔽、公共场所大打出手的非理性和反社会的形象。加之许多所谓的“国学传播”对

20、“孝道”的误读, 把“孝道”的人伦实践, 贴标签为洗脚、忍顺等早在“五四运动”时期即被国人批判的奴化行为。这些社会舆论呈现出的导向, 不仅深化了国人对“孝道”的误读, 更强化了否定“孝道”的倾向。第二, 具体实践上, 按照中国传统“孝道”对子女的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青年人距离基本“孝道”的要求都很遥远。市场经济加速了人口的迁徙和流动, 如果说中国传统社会选择家庭聚居的原因, 和“土地殖产”密切相关, 那么今天分散型的家庭结构则是建立在“资源殖产”的基础上。比如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 农业生产收益相对较低, 省城引资新建“富士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群, 当地年轻人选择背井离乡, 以期实现更高

21、的经济收入及解决养老养家问题。这个行为本身无可厚非, 但是却带来了具体的“孝道”伦理实践问题, 比如“父母在, 不远游”的原则问题, 比如亲赡父母的实践问题, 同时这个行为彻底地否定了民俗社会对“二十四孝”美好理想的向往。作为道德标准或伦理规范的“孝道”, 如果被肆意拔高到一个遥不可及的位置, 最后带来的结果只能是这个标准被彻底“神化”, 或是被彻底摧毁。美国当代心理学家科尔伯特认为, 人的道德认知是阶段型发展的, 比如有些伦理规范是一种普遍公正的基本原则, 在原则上建立的这种关系协调原则, 双方都是公平的、对等的, 对任何一方的命令式要求, 都会摧毁这种伦理规范。“孝道”在当代的履行也是如此

22、, 如果作为一种绝对命令去要求伦理的实践, 最终只能摧毁这种美德。第三, 普通人的具体体验和感受上, 中国传统“孝道”呈现出极强的远离世俗生活的神圣性。“二十四孝”中大多数行为, 在中国物质贫乏、兵荒马乱的封建社会历程中, 呈现出特有的人性光芒, 这种人性的神圣之光, 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优良品质, 并且依然感动着今天的年轻人。但这些行为今天看来, 多数只能存在于神话世界, 或不能作为具体行为的基本规范。但由于社会对“孝道”文化的误读, 导致究竟何种“孝道”实践为合理合情这个基本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产生的后果是社会对于“孝道”实践群体性失落。对“孝道”感受的集体性负罪感, 不仅无助于问

23、题的解决, 更带来了新的伦理实践上的恶性循环。“孝道”所秉持的性善论底色, 在世界文明发展历程中, 给人类群体性的自我救赎, 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孝道”给人的日常生活赋予了至高的价值意义, 普通人通过日常的“孝道”实践, 也可以成贤成圣。先秦儒家的以“仁”一以贯之, 仁就是“亲亲”, 就是孝敬。4在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看来, “孝道”的实践, 是贴近“仁”的行为, 一个人只要行孝, 也就具备了践行其它美德的基本品质。所以, 在先秦儒家的体系中“孝道”是道德的基本行为, 换而言之, 就是一个道德门槛。两汉经学对“孝道”的改良, 固然有教化润民的良好初衷, 但它的恶果在于颠倒了先秦儒家对“

24、孝道”的认知层级, 把“孝道”肆意拔高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神诫”的位置。如此以来, 普通人对“孝道”的履行, 产生惶恐的个人体验, 同时形上学的定义也模糊了先秦儒家对“孝道”生活化的描述。如此以来, 生活化的“孝道”, 被遗失到经学的讨论中。在今天, “孝道”的实践受到了来自于更多领域的冲击, 如市场经济对家庭结构的冲击、西方民主家庭观对中国“家长式”家庭管理的冲击, 再加上当前社会对“孝道”的误读, 都使普通人带着“原罪”进行或张或伸的家庭伦理履行。这些都意味着, 真正意义的当代“孝道”建设和研究才刚刚开始。三、中国当代“孝道”文化的重塑与救赎当代“孝道”其实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

25、就是要处理血亲体系中的代际关系。从哲学或思想史的角度出发, 这个问题要有一个宏观的视角, 即“道归道, 人归人”。换而言之, 传统“孝道”中神秘体验、天人合一等经学的体验, 回归经学的讨论, 作为思想史研究的范畴;而当代“孝道”的建设, 应该作为一个当代思想史研究的范畴, 作为出发于生活经验、生命体验、生存境遇考虑的一种伦理规范。它既反映了当代社会代际关系, 同时表征了当代人对个体生命的直观感受。作为处理“代际关系”伦理范畴的“孝道”, 不仅其效用的语境发生了改变, 就其核心关心的对象而言, 也发生了改变。子女是“孝道”履行的主要责任个体, “孝道”对象是父母。中国传统社会中老人或父母的形象,

26、 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第一, 是经济关系的改变。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关系是建立在以土地为核心的基础上。西周以来, 土地、爵位等经济关系的代际传递上, 除皇权、诸侯是坚持嫡长子继承外, 民间社会一般是诸子均分的民俗。所以, 中国古代老人或父母作为“家长”的身份, 不仅有血缘上的合法性, 更具有坚厚的经济话语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 经济权力的更迭速度很快, 年轻的子女在经济上并非是相对劣势, 大部分家庭反而子女较为强势。作为社会意识的“孝道”, 其效用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第二, 社会关系的改变。中国古代社会家国同构的社会格局, 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核心, 在家庭格局

27、中父权具有绝对权威。这种权威, 不仅体现在伦理规范上, 而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如秦律中规定“父而赐子死, 尚安敢复请?”父权在家庭中被提高到了无上的法律地位。而当今社会的家庭关系只是诸多社会关系的一元, 同时家长的权威也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家庭私法的悠久传统, 在今天也是代际关系紧张的主要心理原因。第三, 文化关系的改变。中国古代社会是定居式的农业社会, 生活经验的积累是智慧的象征, 人的长寿意味着社会生活经验、游历经验、农事经验的丰富。中国古代老人的形象, 如周公、姜尚、老子、孔子, 包括民间传说中的智叟、愚公等人, 都是为人师表、长者之风的形象, 代表着道统的传承、文化的绵延。但今天互

28、联网时代的知识传播, 老人的文化形象被彻底颠覆, 文化代际的“反哺”反而经常发生。老人由于丧失了对互联网时代话语权技术的掌握, 也就是失去了学习和发声的权力, 在部份媒体形象上成为愚昧、乖戾和落后的代名词。第四, 权力关系的改变。鉴于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话语权力丧失, 中国社会的家庭权力结构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中国传统“孝道”原有权力倾向于父母的结构, 不仅在当代社会没有实现“矫枉过正”的平衡, 反而发展到另外一个极端, 即子女开始掌握家庭结构的权柄。笔者在现实生活中, 经常见到“低眉顺目”的婆婆公公, 跟着一对子女, 带着孙辈的孩子。而这一幕, 在一百年前的晚清, 两代人的权力身份恰恰相反。这

29、些都意味着, 中国传统“孝道”已经进入到一个类似“因果报应”式的恶性循环。思想史的研究, 或哲学的研究, 尽管应该和现实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 但也要通过哲学的思辨体系, 为现实生活提供可行的思想性依据。在今天, 中国传统“孝道”已经进入一个死胡同, 它既不能被作为思想史的素材辩证解读, 也不能成为调节当代社会关系的伦理规范。但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及中国人心理认知结构的主要构成, 对“孝道”的哲学重塑, 不仅涉及到传统文化现代化的问题, 同时无疑也是一条“原罪”式伦理的自我救赎之道。笔者认为, 传统“孝道”融入到当代社会, 在哲学领域中, 必须从五个

30、领域或方面进行重新塑造。一是传统“孝道”要适应从形上学层面到生活哲学层面的转变。论语中孔子对“孝”的解释, 都是充满了生活的、活泼的气息。两汉经学之后的“孝道”体系建设, 是为了实现儒学政治化的发展趋势, 把大量的“天人合一”的形上学要素杂糅到“孝道”中。最本真的生命体验, 被异化到“神学”的层面。今天, 这种形上学的“孝道”更无助于当代人的生活幸福感受。二是传统“孝道”中的先验性必须逐渐过度到合理性的语境中。作为基本人伦的孝, 是一种人类本能的感觉。这种本能性, 既可以接受人类自然性的考验, 也可以承受人类社会性的考察。但中国传统“孝道”对孝行为不可言说、不可讨论的命令式语言逻辑, 蒙蔽了人

31、类理性好奇对孝的探索, 反而把人性中最朴实的情感格式化、模式化。说卦传中讲:“昔者圣人之作易也, 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参天两地而倚数,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 发挥于刚柔而生爻, 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 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传中讲, 即使是探索天地智慧的周易, 也是来自于生活理性, 是和顺道德、言说理性、穷理尽兴的实在之学, 而非玄学。5“孝道”在中国当代社会, 更不能仅停滞于形上学理讨论, 而应该过度到合理性的语境中, 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三是当代“孝道”要实现代际关系从单项命令到双向体验的构建。现在有关“孝道”的核心问题, 不是存在合法性的问题, 而是发展合理性的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下, 传统

32、“孝道”发生的社会基础已经不复存在, 需要重新审视这个社会意识。当前社会上对“孝道”的认知, 存在两种极端化的思维, 一种是神圣化, 任何人都不容置喙, 以道德杀人;一种是否定化, 给传统“孝道”贴上专制、封建的标签。最合理的态度是, 对“孝道”产生的历史环境进行分析, 来塑造今天的社会美德。传统社会单向度的命令式道德语言, 也要发生改变, 和谐的代际关系不能是一个具有严重不平衡性质的天平, 而应该是动态的、双向调整的、具有生命力的社会意识。四是当代“孝道”要协调好道德原则普适性和特殊性关系。传统“孝道”中有关人伦天性的论述、有关家庭伦理的论述, 在今天看来, 依然是处理社会关系、处理人我关系

33、的圭臬。但是, 诸如三纲五常、父令子行等已经背离民主化家庭发展趋势的“条目”, 应该大胆剔除。此外, “孝道”的适用范围, 不能无限放大, 不应该泛化为一个道德的“万能律法”, 否则阳光的道德反而可能会堕落为道德的阴影。再有就是, 诸如二十四孝孝经等民俗史或思想史的文献读本, 要辩证地去看, 属于历史研究范围的, 不应该作为一个道德规范进行推广。五是当代“孝道”的权力结构要完成从必然性到应然性的转变。社会提倡“孝道”, 并不是要证明“孝道”是天经地义的、绝对必然的, 而是证明“孝道”作为一种文化现象, 是社会优风良俗和社会善治的象征。“孝道”的讨论, 也应该发生在非罪化的语境中发生。只有对道德

34、问题讨论的“非罪化”, 才能真正解决道德问题。“孝道”不再是一种必然责任, 而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真实情感流露, 是一种应然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从思想史或哲学史的角度,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回顾中国传统“孝道”的发展历程, 笔者发现两汉经学对“孝道”的政治化改造, 事实上背弃了先秦儒家对“孝道”范畴的生活化理解。当作为伦理规范的“孝道”, 被抬高到经学的地位时, 原本和谐圆融的生活气息, 被严肃的政治话语所打破, “孝道”被异化成为一种权力语言, 并成为此后主宰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发展的主流思想。但不可否认的是, 传统“孝道”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凝聚家庭、国家的一个主要社会意识, 其发挥的

35、巨大社会效应, 已远远超乎“孝道”作为伦理规范的作用。传统“孝道”的泛化, 给现代家庭结构的建设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因素。在远离历史宏观话语的日常生活中, 传统“孝道”笼罩下的家庭建设, 已经成为当代代际关系恶化处理的一个主要因素。时至今日, 社会、家庭依然需要“孝道”作为社会伦理的基本规范, 但传统“孝道”的失效、当代“孝道”的重塑, 都需要一个长期的、理性的过程。参考文献1张立文.中国哲学的创新与和合学的使命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3 (01) . 2张立文.中国哲学的“自己讲”、“讲自己”论走出中国哲学的危机和超越合法性问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3 (03) . 3姜日天.孔子的“仁”和“礼”J.孔子研究, 1996 (06) . 4杨庆中.论孔子仁学的内在逻辑J.齐鲁学刊, 1997 (01) . 5张耀天.试论周易历史哲学的天命观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 2013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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