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姚秋莲,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认识与救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药物的矛盾反应,药物是医生治病的法宝,药物出现与治疗目的相悖的作用,甚至导致病情恶化,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统计数据,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130万余份,统计数据,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130万余份,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其中,抗感染药物占化学药的47.6%,抗感染药物的不良反应,数量排名首位:头孢菌素类,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医疗纠纷案例一 医疗事故的惨剧,2001年1月,卢翠平因感冒到村卫生室服下4粒阿莫西林,当晚,卢翠平感脸发烫、身上瘙痒难忍。第二天到县中医院诊断为“
2、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皮试阴性后,静脉滴注。在输液过程中,卢翠平感到身体明显不适全身起疱疹,昏迷16天。 后续治疗的医师形容说:“她的表皮已经像煮稀饭时上面的一层米膜,轻轻一吹就能移动。同时消化道出血、肝损坏、指甲全部脱落,嘴唇粘膜眼角膜损坏,判决:县中医院在药物发生反应后,又将余液输完,违返诊疗常规,该行为与原告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案例二 医疗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2.23,2.24,3.7,3.8,3.9,医疗纠纷案例二 医疗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1998年8月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患者系利福平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并最终导致死亡,医院挽救积极,虽存在一些
3、不足,但均不是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该案不属于医疗事故。,2000年6月北京市法庭司法鉴定:“被告医院经治医生对被高云龙用药过敏史未予足够重视,用药不够慎重。用药前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充分,没有做好充分必要准备。用药后对病情变化未予足够的重视,未能密切观察病情,未能及时把握病情变化,虽然抢救处理原则正确,但抢救处理中经验不足,出现种种处理不当。,家属提出责任医生张玉兰应负刑事责任,医疗纠纷案例二 医疗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2001年4月16日,张玉兰被逮捕。4月21日,获准取保候审。,2002年1月16日法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张玉兰无罪,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概 念,药源性过敏反应,药源性
4、过敏反应,输液反应,输液反应与药源性过敏反应的区别,严重过敏反应,一种与致敏物质接触后迅速发作的严重的、潜在致命的全身性过敏反应。,严重过敏反应与过敏性休克的关系,过敏性休克只是严重过敏反应的一种表现,还有一部分患者并无休克表现,诊断严重过敏反应,休克或低血压并不是必备条件,诊断名称的关键在于是否最大程度利于医生诊治及降低患者死亡率,严重过敏反应的诊断标准,符合三标准 中的任何一项,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再认识,概念要点,过敏性休克的不常见药物,病例一,病例二,教 训,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临床表现,过敏性休克的诊断,不必依赖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根据过敏源接触史、临床特征即可诊断。,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急救,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急救,措 施,措 施,措 施,措 施,措 施,措 施,措 施,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急救,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