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最新贷款评审手册目 录1评审综述篇第一章 评审总则第一节 目标、原则和任务第二节 贷款评审制度体系第二章 评审机构职能第一节 评审部门和评审指导部门第二节 评审管理部门和风险边界判断部门附件11总行企业局指定客户名单第三章 评审流程第四章 评审人员职责2项目开发篇第一章 项目开发程序第一节 项目开发流程第二节 项目开发原则与目标第三节 项目的开发管理第四节 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第二章 项目储备管理第一节 项目储备库组成及入库条件第二节 工作程序第三节 储备项目质量分类第四节 信息发布第五节 优质项目流失预警(承诺未贷项目)第三章 财务顾问与技术援助第一节 财务顾问第二节 技术援助附件一:对借
2、款法人借款申请的基本要求附件二:项目推荐意见基本内容格式3评审与决策程序篇第一章 贷款评审程序第一节 贷款评审工作流程第二节 贷款评审计划第三节 组织贷款评审第四节 评审调查与评审谈判第五节 评审部门合规性审核 第六节 评审部门审议第七节 贷款评审报告的报送第二章 评审报告合规性审查第一节 审查的要求第二节 合规审查的分类第三节 审查程序第三章 贷款风险边界判断和独立判断意见第一节 资产负债边界判断第二节 信用风险边界判断第三节 项目贷款法律风险边界判断第四节 项目外汇贷款独立判断意见第五节 项目贷款独立判断意见第四章 贷委会审议第一节 贷款审议审批流程第二节 贷委会组成第三节 贷委会委员职责
3、第四节 路演审议第五节 汇总报告第六节 贷委会常设委员会审议第七节 例外审议第八节 评审与信贷的衔接第五章 贷款审批第一节 贷委会审议会议纪要审批第二节 贷款承诺第三节 贷委会审议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第四节 贷款承诺后的材料移交附件3-2-2评审报告合规性审查合格单附件3-2-3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评审报告补充内容通知单附件3-2-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评审报告退回通知单附件3-3-1项目贷款资产负债边界审查报告附件3-3-2项目贷款信用风险边界判意见附件3-3-3项目贷款法律风险判断意见附件 3-3-4项目外汇贷款独立判断意见附件3-4-1项目评审路演情况汇报4评审管理篇第一章 贷款评审计划管理第一节
4、 评审计划管理目标与原则第二节 评审计划管理第二章 贷款承诺管理第一节 贷款承诺方式第二节 贷款意向函第三节 贷款准承诺函第四节 贷贷款承诺函第三章 外聘专家管理第一节 外聘专家的分类与管理第二节 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第二节 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节 外聘律师第四章 资质管理第一节 独立委员资质管理第二节 评审人员资质管理第五章 贷款利率管理第一节 贷款利率政策第二节 实行优惠利率的基本原则第三节 实行优惠利率的具体要求第六章 贷款期限管理第一节 定义与原则第二节 贷款期限分类控制标准第七章 贷款优先等级管理第一节 指标体系与等级确定方法第二节 贷款优先等级的使用第三节 贷款优先等级的管理与实施第八
5、章 贷款条件变更管理第一节 贷款条件变更分类第二节 贷款条件变更的处理权限第三节 贷款条件变更的工作程序第九章 评审和审议动态管理第一节 评审和审议动态管理的目标第二节 评审和审议动态的内容第三节 评审和审议动态信息的发布第四节 填报评审动态的要求第十章 贷款评审档案管理第一节 目标与原则第二节 职责分工与工作要求第三节 工作流程和归档内容第四节 档案整理规定5通用贷款评审篇上 篇贷款评审报告基本结构及版式要求第一章 评审报告基本结构第二章 评审报告版式要求第三章 评审报告正文构成第四章 复议贷款评审报告的编写第五章 谢绝贷款评审报告的编写第一节 编写顺序第二节 正文基本结构下 篇贷款评审报告
6、编写内容及要求第一章 借款人评审第一节 评审内容第二节 要求第三节 风险点提示第四节 简化评审规则第二章 项目风险评审第一节 项目政策、技术及完工风险第二节 资金风险第三节 市场风险第四节 财务风险第五节 项目风险评审小结第三章 偿债能力评审第一节 评审内容第二节 要求第三节 风险点提示第四节 简化评审规则第四章 信用结构评审第一节 政府信用第二节 企业信用第三节 市场信用第四节 违约风险分担机制第五节 信用结构评审小结第五章 贷款风险度量和贷款贡献度评价第一节 评审内容第二节 评审方法第三节 要求第六章 评审谈判、“三师”意见第一节 评审内容第二节 要求第七章 结论及建议第一节 评审内容第二
7、节 “结论及建议”评审要求6行业贷款评审篇第一章 电力、水利项目评审第一节 电力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二节 水利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二章 公路、民航、水运项目评审第一节 公路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二节 机场项目贷款评审要点第三节 航空公司项目贷款评审要点第四节 水运项目贷款评审要点第三章 铁道、轨道交通项目评审第一节 铁路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二节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四章 石油、石化煤炭项目贷款评审要点第一节 石油、石化项目评审重点第二节 煤炭项目贷款评审要点第五章 供水、供热、供气、公共设施、房地产、环境保护项目评审第一节 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二节 城市供热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三
8、节 城市供气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四节 城市公共设施项目贷款重点第五节 其它房地产行业项目贷款评审要点第六节 环境保护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六章 农业、林业森工项目评审第一节 农业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二节 林业行业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七章 旅游、教育项目贷款评审第一节 旅游项目贷款评审要点附件671国家级AAAA级景区名录附件672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第二节 教育项目贷款评审要点附件675国家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附件673教育部所属高校名单附件674关于“211工程”大学和名单第八章 钢铁、有色、黄金、化工、医药、建材项目评审第一节 钢铁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二节 有色金属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三节 黄金项目
9、贷款评审重点第四节 化工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五节 医药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六节 建材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九章 电信、广电、电子、机械、汽车、纺织项目评审第一节 电信项目评审重点第二节 广电网络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三节 电子行业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四节 机械项目贷款评审重点第五节 汽车行业贷款评审第六节 纺织项目贷款评审重点7专业贷款评审第一章 银行人民币贷款招投标项目评审第二章 银团贷款(人民币)第三章 外汇贷款评审第一节 外汇贷款评审概述第二节 自营外汇贷款评审第三节 转贷款评审第四节 外汇银团贷款和银行招投标项目外汇贷款评审第四章 软贷款评审第五章 高科技创业贷款评审第六章 打捆项目贷款评审第一节
10、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第二节 交通类项目第三节 上下游产品类项目第七章 担保业务评审第一节 开发银行开展担保业务的目的和意义第二节 开发银行担保业务的主要类型第三节 担保业务的对象及要求第四节 担保业务评审报告编写第五节 关于担保收费第六节 担保业务评审的决策程序第八章 管理资产业务第一节 在评项目的联合贷款业务第二节 信托业务介绍第九章 基金投资评审1 评审综述篇本篇重点阐述了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工作的基本目标、原则、任务和制度体系,介绍了开发银行贷款流程、评审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和评审人员职责。鉴于开发银行项目开发与管理体系具有相对完整性,项目开发工作相关内容在本手册第二篇系统介绍。第一章 评审总则第
11、一节 目标、原则和任务一、基本目标贷款评审和贷款审议构成了开发银行贷款评审体系的重要支柱,其基本目标是:按照开发银行战略和经营目标,在适应市场竞争和符合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从而为开发银行提供充足、优质的增量贷款和管理资产来源。其中,贷款评审阶段和贷款审议阶段的目标各有侧重。贷款评审阶段: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抓住好客户和好项目;通过准确识别风险,客观度量风险,以及通过贷款产品设计优化,控制信贷风险;为贷款审议和决策提供客观真实、客观、完整和准确的依据。贷款审议阶段:分析判断信贷风险;提出决策建议,为高效率、高质量贷款决策提供支持;评价评审质量。二、基本原则开发
12、银行贷款评审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服务于开发性金融目标的原则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工作以开发性金融理论为指导,通过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改造、中小企业发展、“走出去”战略实施等,实现开发性金融目标。(二)审慎性原则贷款评审工作要坚持审慎性原则,通过不断提高信贷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完善风险度量技术,创新风险管理技术,防范信贷风险。(三)服务客户原则贷款评审是为客户提供系列金融服务的重要过程。这是一个帮助客户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融资方案、信用结构、信用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康、稳定银企关系的过程;也是一个推动法人建设、信用建设
13、、治理结构建设和现金流建设的过程。(四)分离操作和明确责任原则根据中长期贷款业务的特点,开发银行通过将贷款评审与信用评审、贷款评审与贷款审议、评审审议与信贷管理在机构设置和操作上分离,并明确各机构和岗位的职责,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贷款评审与决策的公平性和独立性。(五)整体性原则贷款评审是从项目开发到完成贷款回收的信贷循环中一环,贷款评审时需要对整个过程的整体性进行通盘考虑,为后续合同签订、提款、贷款回收等工作奠定基础。三、基本任务贷款评审和审议工作的基本任务如下:任务一: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任务二: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任务三:为后续业务奠定基础。第二节 贷款评审制度体系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工作经过多
14、年的改革与完善,已经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贷款评审制度体系。一、评审责任人制和评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实行评审责任人制和评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以落实贷款评审责任,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评审责任人不仅需要负责项目贷款评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组织撰写报告、向路演会议报告和回答质疑等工作,还要为贷款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评审部门一把手对贷款评审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评审报告的质量和结论负责。二、评审平台制度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工作设立支持平台,其作用是对贷款评审报告合规性审查,组织开发银行贷款委员会独立委员(以下称独立委员)路演审议会议,汇总路演、风险边界、贷款评审和外聘专家意
15、见并向贷款委员会常设委员会(以下称贷委会)报告,负责贷款评审方法和标准管理,以及评审人员和独立委员培训、资质认证等工作。三、独立委员路演审议制度开发银行贷款审议实行独立委员路演审议制度。独立委员通过电子路演方式对项目进行审议。这是开发银行贷款决策体系中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开发银行实现贷款审议的民主化、公开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四、贷款风险边界判断制度开发银行实行贷款风险边界判断制度,即由综合计划局、信用管理局和法律事务局分别对贷款的资产负债风险边界、信用风险边界和法律风险边界进行独立分析判断,分别出具风险判断意见。五、外聘专家制度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实行外聘专家制度,即要求评审部门外聘会计师、律师和
16、行业专家(通称外聘专家)参与贷款评审工作,外聘专家对贷款提出独立意见,评审报告需对外聘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予以说明。六、集体审议、行长决策制度开发银行贷款实行集体审议、行长决策制度。贷委会根据贷款评审报告、路演审议结果、风险边界判断意见、合规性审查结果、外聘专家意见等工作成果,贷委会常设委员进行集体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后由行长对贷款进行审批。七、资质认证制度开发银行对评审人员和独立委员实行资质认证制度。经考试考核认定具备资质后,评审人员和独立委员才能正式参与评审和路演审议工作。第二章 评审机构职能第一节 评审部门和评审指导部门一、分行开发银行各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为属地项目的贷款
17、评审部门,其贷款评审相关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本分行贷款评审计划。(二)负责组织属地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三)参与总行评审部门(包括企业局、评审一局、评审二局、国际金融局,下同)评审的分行属地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四)负责报送贷款评审报告,并向路演审议会议汇报贷款评审情况。(五)负责落实相关项目合同签订前的贷款条件变更工作。(六)负责报送贷款评审动态信息。二、总行企业局开发银行总行企业局为指定大型客户(见附件11)和高新工程项目的贷款评审部门,其贷款评审相关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本局贷款评审计划。(二)负责组织指定大型客户(其控股公司的评审工作由属地分行与企业局协商确定评审部门)、高新工程
18、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三)负责报送贷款评审报告,并向路演审议会议汇报贷款评审情况。(四)负责落实相关项目合同签订前的贷款条件变更工作。(五)负责报送贷款评审动态信息。(六)负责石油、铁路行业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技术发展状况和市场的调查研究,制订发布石油石化、铁路行业评审标准和指导意见。三、总行国际金融局总行国际金融局为开发银行部分外汇贷款业务的贷款评审部门,其贷款评审相关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本局外汇贷款评审计划。(二)负责组织本局直接承办的外汇贷款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三)负责报送本局评审的外汇贷款评审报告,并向路演审议会议汇报贷款评审情况。(四)负责落实相关项目合同签
19、订前的贷款条件变更工作。(五)负责报送本局评审项目的贷款评审动态信息。(六)负责分析、研究外汇信贷市场发展形势,负责研究制订外汇贷款项目评审指导意见。(七)负责指导全行外汇贷款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八)负责对非本局评审的外汇贷款项目提出独立判断意见。四、总行评审一局总行评审一局为负责有关贷款项目开发、评审技术指导、特定项目贷款评审,监督评审质量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行业为:电力、煤炭、石油石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轨道交通等行业和教育、旅游产业化,其中石油石化、铁路行业的调查研究、信用评级、制定发布行业评审标准和指导意见等行业综合归口管理工作由企业局负责。其贷款评审相关职责如下:(一)负责对
20、口行业(除石油石化、铁路)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技术发展状况和市场的调查研究,制定发布行业评审标准和指导意见。(二)负责对口行业贷款评审技术指导,监督项目评审质量。负责对总体评审质量不高的分行(确定程序见评审管理局职能)提交的对口行业的贷款评审报告提出贷款独立判断意见,此意见与贷款风险边界判断意见一并提交贷委会审议。(三)负责对口行业重大项目、重要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跨区域项目、跨行业项目、开发银行新业务领域内项目及总行领导特批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四)负责研究开发金融新产品及新的业务领域,并指导分行实施。(五)负责在项目开发、评审过程中开展财务顾问工作。(六)负责对分行进
21、行评审培训,提高分行评审水平。(七)负责行业专家资质审查和专家入库工作,配合业务发展局组织召开对口行业的专家咨询会。五、总行评审二局总行评审二局为负责有关贷款项目开发、评审技术指导、特定项目贷款评审,监督评审质量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行业为:城建、水利、电信、农林、原材料、机电、轻纺及其他行业。其贷款评审相关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口行业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技术发展状况和市场的调查研究,制订发布行业评审标准和指导意见。(二)负责对口行业贷款评审技术指导,监督项目评审质量。负责对总体评审质量不高的分行(确定程序见评审管理局职能)提交的对口行业的贷款评审报告提出贷款独立判断意见,此
22、意见与贷款风险边界判断意见一并提交贷委会审议。(三)负责对口行业重大项目、重要项目、高技术含量项目、跨区域项目、跨行业项目、开发银行新业务领域内项目及总行领导特批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四)负责研究开发金融新产品及新的业务领域,并指导分行实施。(五)负责在项目开发、评审过程中开展财务顾问工作。(六)负责对分行进行评审培训,提高分行评审水平。(七)负责行业专家资质审查和专家入库工作,配合业务发展局组织召开对口行业的专家咨询会。六、总行投资业务局(一)负责指导、参与高科技创业贷款项目的评审工作。(二)负责制定和发布高科技创业贷款项目的评审标准。(三)负责财务顾问管理工作。第二节 评审管理部门和风险边
23、界判断部门一、评审管理部门总行评审管理局为全行贷款评审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订、落实全行贷款评审计划,协调项目评审流量,协调、指导、监督各评审部门的贷款评审工作,确保全行贷款评审量、发放量目标的实现。(二)协调全行评审工作,对评审过程实施动态管理。(三)组织贷款委员会独立委员电子路演审议会议。(四)负责贷委会日常工作。(五)负责全行评审方法、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六)负责贷款评审报告的合规性审查工作。(七)配合相关部门培训、管理全行贷款评审人员、贷委会独立委员。(八)每年年末根据贷款委员会纪要,对当年所有贷款评审报告质量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将评价为一般、较差和退回项目最
24、多的五家分行报行领导,作为当年总体评审质量不高分行的建议名单。(九)负责合同签订前的贷款条件变更管理。二、贷款风险边界判断部门开发银行贷款风险边界判断部门为贷委会成员局,包括总行综合计划局、信用管理局和法律事务局,各部门的评审相关职能如下:(一)综合计划局负责具体项目贷款的资产负债风险边界判断和利率优惠判断工作。(二)信用管理局负责具体项目贷款的信用风险边界判断工作。(三)法律事务局负责具体项目贷款的法律合规性边界判断工作。附件11总行企业局指定客户名单第三章 评审流程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的评审业务简要流程图示如下:第四章 评审人员职责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实行评审责任人制和评审部门一把手责任制。具体
25、项目的贷款评审工作由评审责任人、评审部门负责人、评审报告执笔人、评审报告复核人及其他评审人员共同完成。评审报告执笔人不得兼复核人。一、评审责任人职责(一)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的贷款评审调查工作。(二)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的贷款评审谈判工作。(三)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的贷款评审报告编写,确保按时、保质提交评审报告。根据本手册要求,对评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四)负责组织向路演审议会议汇报具体项目的贷款评审情况,回答独立委员质疑。(五)负责落实贷委会对具体项目提出的贷款条件,落实有关合同签订前的贷款条件变更工作,推动信贷合同签订工作。二、评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或分行评审工
26、作目标的实现。(二)负责配备具体项目的贷款评审人员,贷款评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三)负责对贷款评审报告的质量把关,并对评审报告的结论负责。三、评审报告执笔人职责(一)负责贷款评审的资料收集、信息分析、评审报告撰写等工作。(二)参与评审调查和评审谈判。(三)负责评审报告归档和移交工作,并保存评审工作底稿。(四)负责完成评审责任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评审报告复核人职责(一)负责对贷款评审报告主报告、附表、附件、相关评审资料、工作底稿予以复核,对评审报告的合规性负责。(二)参与评审调查和评审谈判。(三)负责完成评审责任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其他评审人员职责(一)参与评审调查和评审谈判。(二)负责
27、完成评审责任人分派的工作。2 项目开发篇项目开发是指项目开发主体根据国家经济政策,结合地区、行业和企业经济发展规划,捕捉企业客户发展信息,对客户及其潜在贷款需求提前介入、初步筛选和跟踪培育的过程。项目开发也是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全面的、一体化的服务的过程,是开发银行加强金融服务的重要方面。本篇主要介绍了开发银行项目开发的目标、原则和工作流程;项目储备库管理、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等。第一章 项目开发程序第一节 项目开发流程第二节 项目开发原则与目标一、项目开发原则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积极开发和培育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规范标准,明确责任,动态管理,跟踪服务。二、项目开发目标(一)建立能够保证充足的优质
28、项目来源的运行机制(二)提高储备项目质量,防止优质项目流失(三)建立长期稳定客户群基础上,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四)调整和完善开发银行资产结构(五)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第三节 项目的开发管理一、项目的开发业务发展局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项目开发储备总量目标和行业、地区结构控制目标,提出年度的我行项目开发指导意见,各项目开发单位根据指导意见进行项目培育工作。业务发展局负责项目储备库及技术援助贷款的管理,并归口管理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二、推荐入库各项目开发单位项目根据开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项目是否开发、推荐入库。对于确定开发、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提出推荐入库意见,报送业务发展局。要点:(一)
29、经业务发展局核查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登录入库;(二)行长专题开发项目直接入库;(三)优质项目直接入库。注:对于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各开发部门应进行初审,评审局和分行应将初审通过的项目送国际金融局审查。对于国际金融局开发的项目,国际金融局在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征求评审局的意见。三、评审项目提取各评审部门(含分行、企业局、评审局及国际金融局等)从近期项目开发储备库项目中提取项目,提出评审计划建议,评审管理局下达评审计划或评审通知单。第四节 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 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是国家开发银行进行项目开发、信用评审、贷款评审、合同谈判和第一笔贷款发放等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组原则上按客户组建,视不同项目的
30、需要调整或充实相应人员。一、工作组人员组成原则上工作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必要时可设副组长)、客户业务人员、评审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需要聘请财务顾问时,应同时提出人选建议,需要外聘“三师”的工作组,可以在工作组开展工作前或工作进程中提出人选名单。二、工作流程(一)提出组建建议各分行、企业局、评审局、国际金融局和投资业务局应根据客户和项目的需求及时提出工作组组建方案的建议,主送业务发展局、抄送信用管理局、评审管理局和其他相关单位:1、新开发项目的工作组组建方案应作为项目推荐意见的必备附件。2、重大项目应在项目筹划阶段提出工作组组建方案,进行重点开发,组建单位在推荐该项目入
31、库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组调整意见。(二)组织协调及报批总行业务发展局及时将有关单位推荐的未入库项目登录储备库,同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有关工作组计划、目标和人员组成,提出初步组建方案转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业务发展局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协商结果,起草关于组建第批项目开发评审工作组的建议,报主管行领导审核。(三)发文人事局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审查联合工作组人员组成,下达任命通知。由总行部门或分行独自组建的开发评审组,总行部门或分行可直接发文,并报总行人事局和业务发展局备案。第二章 项目储备管理开发银行项目储备管理遵循“规范标准、明确职责、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为目
32、标。第一节 项目储备库组成及入库条件一、项目储备库组成根据储备项目的成熟程度不同,项目储备库分为项目开发储备基础库(以下简称为“开发库”)和项目规划储备基础库(以下简称为“规划库”)。 二、项目入库基本条件类别开发库储备项目具备条件规划库的储备项目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基本条件1、向开行申请贷款并基本具备评审条件,根据项目的进度,可在一、两年内安排评审。2、项目符合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开行信贷政策。3、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复或上报待批。4、项目法人落实,建设方案和实施时间基本确定。5、项目资本金已明确来源,出资方式及比例符合国家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1、经过信
33、用评审并给予信用承诺,但近一、二年内不实施的项目。2、项目已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省市政府未来五年发展规划中。3、项目借款法人有使用开发银行贷款的意向,或我行重点跟踪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4、我行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国家大型企业集团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协议项目。第二节 工作程序一、项目入库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开发进展情况和基本条件,确定是否推荐入库。对于确定推荐入库的项目,提出项目推荐意见并将有关信息登录开发银行项目储备库,并向业务发展局报送项目的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格式见附件2.1和2.2)对拟推荐进入规划库的项目,开发单位直接将项目录入规划库,无需出具相关的材料。规划库内的项目在具备开发库的条件
34、后,项目开发单位应出具书面意见推荐该项目进入开发库。正常情况下,开发库的储备项目由规划库的项目培育成熟后得来。项目开发推荐单位应注重对储备项目的跟踪培育,及时反馈项目变化情况,并提出储备项目登录内容的书面调整意见。二、项目出库储备库项目存在下列情况,应予以出库:(一)经评审,已确定承诺贷款。(二)经评审,已确定谢绝贷款。对于因贷款条件不具备而被谢绝贷款的项目,开发推荐单位如果认为必要,可以继续跟踪培育,当有关条件落实并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后,可以再次进入项目储备库。三、项目清库储备项目如存在下列情况,应予以清库:(一)不符合开发银行信贷投向和结构的要求。(二)地区承贷能力不足。(三)信用结构、
35、风险结构不合理。(四)其他不符合项目储备条件的情况。注意:1、对于已被清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进入项目储备库。2、项目开发单位向业务发展局提出清库意见,抄送评审管理局和有关评审局及分行,外汇项目同时抄送国际金融局。第三节 储备项目质量分类储备项目质量分类只针对开发库内项目。储备项目质量分类按照项目的竞争强度和客户及项目的重要程度,即国家开发银行项目竞争形式分类与项目排序指导意见(草案)(开行 2003172号文,以下简称竞争排序)进行划分,可分为A类、B类和C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A类项目B类项目C类项目1、按竞争排序划分为一类项目2、评价分值在70(不含)100;1、按竞争排序划分为二、三
36、类项目2、评价分值在50(不含)-70(含);1、按竞争排序划分为四、五类的项目2、评价分值在050(不含)。储备项目的质量分类可以随项目实际培育情况,参照竞争排序的结果定期调整。如竞争排序重新修订,则储备项目质量分类标准重新确定。第四节 信息发布业务发展局定期向全行有关部门分类公布储备项目清单及项目开发评审阶段的贷款优先等级。储备项目公布范围1、向行领导以及综合计划局公布项目储备库全部项目清单。2、向评审管理局、投资业务局、信贷管理局公布开发库项目清单。3、向国际金融局、企业局、各评审局公布其对口行业的全部储备项目清单。4、向各分行公布其对口地区的全部储备项目清单。注意:项目储备清单未经允许
37、,不得对外披露! 第五节 优质项目流失预警(承诺未贷项目)一、工作目标建立预警监控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优质项目流失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化解。二、基本原则对项目从培育、储备、承诺、合同谈判到贷款支付的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关注在各个阶段项目流失的可能性。三、监控范围(一)已经承诺但尚未签订贷款合同项目;(二)已经签订合同但支付尚未结束项目。四、工作流程(一)各项目预警监控责任人对所管辖的项目进行动态监控,分析流失所处的阶段类别、产生的原因和发展变化趋势,提出化解建议等,并填制国家开发银行项目流失预警监控周报表,上报业务发展局。(二)业务发展局将监控责任人上报的情况汇总,通报各评审部门、评
38、审管理局和信贷管理局,定期对全行项目的流失预警监控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材料报送行领导和有关部门。(三)各评审局对项目流失情况要及时研究,协调各项目开发单位提出对策和化解方案,总、分行联动,做好促进流失项目的转化工作,并及时向业务发展局反馈信息。(四)评审管理局和信贷管理局分别对贷前和贷后项目流失预警和华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协调和指导。第三章 财务顾问与技术援助第一节 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是指从财务的角度为客户咨询、以创造价值的工作。财务顾问业务包括为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结构、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财务顾问和为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融资提供策划和操作的企业并购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业务是开发性金融的
39、重要组成部分。一、财务顾问业务功能(一)早期介入开展财务顾问可以从政府和行业的产业规划、地域规划、城市规划方面介入,利用我行拥有的行业和专业优势资源,以介入规划为契机,为政府和行业部门提供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通过财务顾问工作,共同开发和培育重点客户和项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争取最大限度获得客户和项目的信贷份额。(二)防范风险财务顾问在项目开发评审中的核心问题是信用建设,实质内容是构造优质的融资结构和信用结构,帮助客户设计项目的财务结构和融资方案,传播信用观念,建立信用结构,促进信用建设。(三)扩大规模财务顾问业务促进在政府信用、政府协调和我行开发性金融的组合与客户和项目之间架起了桥梁
40、。通过财务顾问业务不但推动实现项目建设,而且也推动了体制建设,支持了社会经济全面健康的发展,同时促进我行资产规模的快速发展。(四)自身建设通过整合行内资源、实行总分行联动,为客户提供了满意的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提升了我行的信誉和地位,同时推动了我行自身的管理和建设。二、财务顾问业务程序我行财务顾问业务在项目开发评审中的操作主体是各评审局、企业局、国际金融局和各分行。投资业务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并提供技术支持。财务顾问业务操作主要程序:(一)财务顾问业务立项开发银行与客户签订财务顾问合同作为财务顾问项目的立项。1、总行各局为操作主体的项目已组建“项目开发评审组”项目未组建“项目开发评审组”的项目
41、由担任组长的单位(各评审局、企业局、国际金融局、投资业务局)牵头,依据我行颁发的财务顾问合同框架文本(开行发200350号)与客户进行财务顾问合同谈判,并负责起草签报,会签法律事物局,报请行领导审批。审批后即获得授权,代表我行与客户签订财务顾问合同,并报投资业务局备案。应组建“财务顾问工作组”,由担任组长的单位完成审批立项工作。审批后即获得授权,代表我行与客户签订财务顾问合同,并报投资业务局备案。2、分行为操作主体的项目分行担任“项目开发评审组”组长或尚未组建“项目开发评审组”而担任“财务顾问工作组”组长的项目,由分行依据我行颁发的财务顾问合同框架文本与客户进行财务顾问合同谈判,双方达成的财务
42、顾问合同对框架文本第七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条款无实质性修改的,各分行行长代表我行与客户签署财务顾问合同,并报投资业务局备案。如合同内容对上述三项条款有实质性修改,则需报送投资业务局,由投资业务局办理审批立项事宜。(二)开展工作财务顾问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发评审组”或“财务顾问工作组”按照财务顾问合同的规定,与客户商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项目开发评审组”或“财务顾问工作组”应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实施计划的要求,完成财务顾问报告(咨询建议书)和其他确定的服务。(三)财务顾问报告审批1、总行各局为操作主体的项目由总行有关局担任“项目开发评审组”或
43、“财务顾问工作组”组长的财务顾问项目,财务顾问报告在组内审查的基础上,报请主管行领导审批。2、由分行担任“项目开发评审组”或“财务顾问工作组”组长的财务顾问项目,财务顾问报告由分行组内审查后,报请分行领导审批。三、财务顾问服务对象与内容我行财务顾问服务的客户主要有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和企业(项目)两大类。(一)地方政府1、在制度有缺损、市场有失灵的情况下,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完好的投融资体制和信用体系,用开发性金融产品支持“两基一支”和高科技产业以及地方政府优先发展和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行业和领域,以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推动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政府信
44、用为基础的开发性金融借款主体,发挥政府组织和协调能力,实现政府关注的热点领域项目开发建设。3、介入地方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的编制,提供对规划的咨询意见;密切与政府的交流和沟通,了解融资需求;寻找和开发出潜在的重点项目进行项目储备和项目培育,使“青苹果”变成“红苹果”。(二)企业客户1、为客户提供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货币及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方面的信息和建议。2、根据客户和项目的资金需求,帮助设计不同产品期限组合的融资结构,使项目资金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成本低廉。 3、按照项目的风险状况,设计项目信用结构。从自身信用、市场信用、政府信用、资本市场出口等多方面完善信用结构,以锁定项目风险。4、以改善企
45、业经营,保证资产质量和还贷为目标,推动企业治理结构建设、法人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5、提供包括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资产重组和置换,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资本运作方面的投资建议。四、收费管理目前我行财务顾问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开发和培育优质贷款客户,为信贷业务服务。只要保证贷款的承诺和发放,原则上不收取顾问费用;若没有使用我行贷款,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收取顾问费。第二节 技术援助一、技术援助贷款的目的技术援助贷款是为了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帮助受援对象做好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的贷款支持。开发银行通过提供技援贷款介入地方规划和重大项目前期,目的是促进我行与地方政府或大企业客户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提高规划和项目开发水平,加快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