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3,服务外包业务学习资料,服务外包的通用定义,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1,第1页,专业术语解释,2,离岸(国际)外包是指外包转移方(发包商)与其外包承接方(接包商)来自不同的国家,外包工作跨国完成。客户在国外 。,发包商:是指将生产或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以合同约定方式委托给其他专门或专业公司完成的组织,包括政府机构、社团、企业等。接包商:承接这些合同的组织。,在岸外包是指外包转移方(发包商)与其外包承接方(接包商)来自同一个国家,外包工
2、作在国内完成。 客户在国内,在岸合同金额是指接包商与国内发包商签订的合同金额离岸合同金额是指接包商与国外发包商签订的合同金额在岸执行金额:是指接包商与国内发包商签订的合同中已经交付的合同金额离岸执行金额:是指接包商与国外发包商签订的合同中已经交付的合同金额,第2页,服务外包的分类定义,3,信息技术外包(ITO)是指企业向外部寻求并获得包括全部或部分信息技术类的服务。包括系统操作、系统应用服务、基础技术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BPO)是指企业将自身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化服务提供商,由其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等。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3、知识流程外包(KPO)是指知识产权的研究和工作、产权和财务、分析学、市场研究和数据管理和规定制订等外包业务。包括法律文书处理、会计事务处理等。KPO不对客户作出建议和推荐,只提供一些选项;具有最高的附加值。,第3页,国家对服务外包业务范畴的界定,4-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一)软件研发及外包,1、软件研发及外包,第4页,国家对服务外包业务范畴的界定,4-2,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一)软件研发及外包,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第5 页,国家对服务外包业务范畴的界定,4-3,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一)软件研发及外包,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第6 页,国家对服务外包业务范
4、畴的界定,4-4,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一)软件研发及外包,第7页,国家对服务外包业务范畴的界定,4-5,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一)软件研发及外包,第8页,国家发展服务外包的 政策措施,第9页,部委政策,5-1,2010年度国家服务外包扶持政策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和培训机构须具备的条件(一)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3.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50万美元,
5、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70%以上;4.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第10页,部委政策,5-3,支持的标准和支持方式(一)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一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
6、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三)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11页, 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第12页,1.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2.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认证。3.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购置必要的设备
7、。 4.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对省商务厅组织的年度计划内重点境外服务外包专场对接会发生的场租费等公共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参加活动的服务外包企业人员的国际交通费、境外住宿费等按国家标准给予一定的资助;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或境内全国性重点服务外包展览会的展位费、为展示浙江省服务外包整体形象而发生的公共布展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5.支持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 6. 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中介机构发展。 7. 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对全省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配套政策,6-1,(一)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第13页,1. 对省内具有一定出口实绩的文化出
8、口重点企业,图书报刊互联网出版物、影视作品与节目、动漫游戏音像制品等文化出口产品而投入的翻译费、外语配音费等给予一定的资助。2. 对省内具有一定出口实绩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定的境外推广发行图书报刊及互联网出版物、影视作品与电视节目境外落地播出、商业演出与商业艺术展览项目,给予赴境外人员国际交通费、境外住宿费一定的资助。 3. 对省内具有一定出口实绩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参加境外出版、影视、动漫、文化艺术等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国际展(博)览会的摊位费、展播费,及境外推广发行而产生的节目频道费、主机托管(租用宽带)费等给予一定的资助。4. 对省内具有一定出口实绩的文化出口重点企
9、业,开拓国际市场而在境外设立的专卖店(柜)的场地租赁费给予一定的资助,配套政策,6-2,(二)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第14页, 杭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第15页,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7-1,根据杭州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专项用于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第16页,扶持对象(一)对服务外包企业扩大离岸服务外包规模的奖励;(二)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及认证升级的资助;(三)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市场的资助;(四)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资助;(五)对服务外包园区建设的资助和奖励;(六)对服务外包骨干企业的奖励;(七)促进全
10、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公共布展和广告宣传等费用。,配套政策,7-2,第17页,配套政策,7-3,(一)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每出口1美元(以结汇凭证为准,下同)奖励人民币0.02元;上年度有出口实绩且当年出口额超上年的,每超过1美元人民币0.03元的奖励。(二)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且独立纳税的服务外包企业,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的地方分成部分,扣除当年企业获得的地方财政各类资助、奖励资金后,以项目资助的形式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在100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外包企业,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的地方
11、分成部分的50%,扣除当年企业获得的地方财政各类资助、奖励资金后,以项目资助的形式用于扶持企业发展。(三)根据产业规模和增长幅度,每年评选服务外包企业前十强(以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系统数据为准),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四)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入选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公布的“中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名单的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入选“中国服务外包成长型企业”名单的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五)本办法实施后新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当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以结汇凭证为准,下同)达到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落户当年起两年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累计达到1000万美
12、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落户当年起3年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累计达到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万元。,(1)服务外包企业业务方面:,第18页,配套政策,7-4,(2)开拓国际市场方面:,(七)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和市外经贸局组织的在境外举办的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展览会、咨询会和峰会等,对其摊位费、门票等给予100%的资助;参加在境内举办的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展览会、咨询会和峰会等,对其摊位费、门票等给予70的资助。单家企业参加一次展会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八)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外包服务专业人员协会(IAOP)、印度软件业
13、和服务公司协会(NASSCOM)等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专业组织,对其缴纳的会费给予一次性40%的资助,单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第19页,配套政策,7-5,(3)服务外包企业自主创新、品牌及标准化建设 1、对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认证(PCMM)、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认证(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费用,享受国家和省级资助外的差额部分由杭州市给予一定资助。,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