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材定购合同 石材定购合同 甲方(供方):_ 地址:_ 电话:_ 乙方(需方):_ 地址:_ 电话: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订购的石材产品名称、单价及异形加工费详见如下: 石材异形加工费用为:合同总价以乙方在订购单上确认实际订购数量乘以本合同约结算单价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时间: 1、甲方必须确保表面光洁度在80度以上(光面板),几何尺寸厚度按国际标准允许(1.5毫米),确保大面积基本无色差。 2、交货时间以甲方收到80%预付货款之日起, 日通知乙方来厂验收。 三、验收、提货方式: 1、甲方负责装车,运费、卸车费用由乙方
2、自理。 2、石材是天然产物,色泽花纹可能有差异,请客户在提货时当场验收。出厂后如有破损毁坏,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_元订金后,甲方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实地测量所需石材尺寸。( 注:此订金冲抵最后一笔货款) 2、甲方测量尺寸填写订购单经乙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货款(含加工费)80%后,甲方安排下料生产。 3、乙方验货签收后,付清余款,方可提货。(货款未付,一律不予提货) 五、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购买甲方石材的,视为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