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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资”监管促进农村和谐.doc

上传人:陈十三 文档编号:12671625 上传时间:2022-03-25 格式:DOC 页数:53 大小:7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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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加强“三资”监管促进农村和谐 近年来,江西省弋阳县纪委立足实际,围绕上级统一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在“制度+程序+监督+特色”模式上大做文章,建立起了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公开透明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体系,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严格要求,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文章。全县各乡镇(场)机关和基层站所都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规范运行,切实落实财经纪律。加强了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级各项强农惠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严厉打击自行设立账户和私设“小金库”

2、行为。健全了审批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做到收入入账及时,支出发生有据。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 二是结合实际,做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理“程序”规范文章。明确规定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开竞价、招投标等方式进行。本着依法、实用、简便的原则,根据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涉及金额的大小,分别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村组所有经济活动都签订了正式、规范的合同,杜绝了以口头协定、个人协议等形式代替的现象。 三是创新机制,做好农村权力运行体系“监督”推行文

3、章。围绕实施有效的权力监督,通过健全载体,延伸范围,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络。在全县各乡镇(场)建立了投诉监督站,行政村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将全县114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试点村小组干部纳入了监督范围。在开通监督电话、监督电子信箱基础上,又在全县各行各业和基层村组聘请了308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积极参与行风政风评议、述职述廉和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同时,还在全县114个村支部设立了村级纪检委员,聘请了信访信息联络员,各试点村也成立了理财监督小组,进一步畅通了监督渠道。对凡是举报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构成违纪违法的,坚持从重从快处

4、理,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四是阳光理财,做好全县村务委托双代制“特色”文章。为推动村小组财务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从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在全县200多个新农村建设点实行了村小组财务委托“双代”制。即村小组会计业务委托乡镇经管站统一代理,村小组所有集体收入委托村委会统一代管。“双代”制的实施坚持了权属不变、群众自愿、财务公开、一事一议、民主理财、责任追究六项原则,使村级财务重大开支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得到了有效监督。另外,村级监理员每季度负责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级财务公开清单和凭证进行审核,并向村民报告监督工作情况,真正实现了“阳光财务”。(来源:中国反腐网) 武鸣县强化措施加强农村集体

5、“三资”管理 来源:武鸣县纪委2021-04-15 武鸣县抓住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从机制建设入手,探索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的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构,完善管理办法。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民政、国土、农业、财政、林业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组。各镇也相应成立管理工作小组,由镇财政、农经部门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各村都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具体指导各镇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6、,各村成立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查,报请村民代表审议后进行公开,全县218个村(社区)都设置有村务公开栏,制定了村务公开目录,每年在公开栏张榜公示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以及各种征地补偿费、承包金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清产核资。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减少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每年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或村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进行年度审计,重点抓好资金管理、票据审核、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对届满的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组成村级资产清理工作组,对群众反映强烈、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清理整顿。

7、各村(社区)资产得到了清查,产权界定和债权债务得到了核实。如太平镇自2021年以来累计重估入账固定资产856万元,清理回收债权86万元,消减债务482万元。 (四)创新机制,探索长效管理办法。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积极在3个镇、16个村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一是建立备案制度。各村对本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摸底、登记、审核、造册,并上报所在镇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二是建立“三资”预算制度。如有支出计划,各村在经过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提出用款计划申请,上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由过去先花钱、后记账转变为现在的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三是建立村组统一银行账户和报账员制度。取消各村

8、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取消各村原有银行账户,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村账专户”,村组所有资金集中在“村账专户”里,一村一账,分户核算,统一管理。 在推行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有利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如城厢镇大皇后村2021年推行“村财镇管”委托代理制后,盘活了“三资”,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年集体经济收入由原来的 30万多元增加到2021年的60万多元。(信息员宁盛) 农村“三资”在阳光下运行绍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

9、管理工作纪实 作者:佚名出自: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时间:2021-10-20:大中小 如今,在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农村,民主理财已成为一种常态,大到重大工程建设及投资项目,小到一包烟、一张纸的支出,都必须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参与审核。这是绍兴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后发生的可喜变化。 “村级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绍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晓认为。近年来,绍兴县委、县政府创新体制机制,优

10、化载体手段,着力探索推进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体制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第二季度老年人生活补助款30250元、房屋收购款33000元、一季度残疾人岗位补助款1200元”近日,绍兴县兰亭镇新陈村报账员陈香红来到设在兰亭镇政府内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把当月该村收支进出的20多张发票交给代理人员。经过初审,确定财务凭证无误后,代理员将新陈村6月份的资金、资产、资源情况进行了记账汇总,这些数据将被录入全镇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随时接受村民查看。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2021年起,绍兴县在自愿委托、“六个不变”(村级集体经济所有权不变、村级集体资产使用权

11、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村独立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财务接受业务指导和管理不变、财务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和上级审计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会计代理制,通过各村委托代理、建章立制、公开招聘代理会计、实施会计电算化等举措,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同时,强化了会计的审核监督,较好地改变了过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面广量大、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低的现象。 为规范农村“三资”的运行,绍兴县实行了支票户管理,规范了银行账户设置,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在明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6项民主管理基本程序的基础上,规定了农村“三资”管理操作流程,实现了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

12、。同时,该县还专门建立了县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三资”管理的辅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镇(街道)也相应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目前,该县19个镇(街道)已全部建立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98名代理服务人员。 制度保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随着农村改革的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加速推进,绍兴县农村“三资”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串标等行为;部分村合同签订随意,个别村干部签订长期低价租赁合同,为自己及亲戚谋取利益;个别村随意分配集体资金,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部分村资源性资产底

13、数不清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绍兴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绍兴县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绍兴县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在出台相应意见办法的同时,建立并执行“三资”登记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制度、招投标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审核反馈制度、动态报告制度、审计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 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绍兴县又专门出台了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引导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村级经济合同签订、村级支出、财

14、务公开等事项,明确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 监管得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绍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试点镇兰亭镇农村“三资”管理代理服务中心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触摸屏上,笔者随便点开了兰渚山村6月份的村级招待费用明细公开表,看到上面清楚登记了4笔共计1605元招待费。而在代理服务中心的一块液晶显示屏上,各村固定资产均用照片的形式登记上传,一看就有直观认识。“过去,由于农村三资管理上存在缺陷,导致农村干部违法违纪事件时有发生。推行三资代理服务以后,村干部的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了,人民群众也更加放心满意了。”兰亭镇纪委书记董江兴告诉笔者。 绍兴县明确规定了农村“三资”

15、代理服务中心14项基本工作职能,要求各镇(街道)代理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村级“三资”重大事项的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及时了解村级“三资”动态,每月核对村级货币资金余额,每季度盘点村级库存现金,并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领用与核销的管理,加强对农村“三资”原始资料及大额资金支取的审核,对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及违规支出报销入账等问题,发出审核反馈意见书,督促其及时纠正、整改。去年以来,全县各镇(街道)会计代理站拒绝入账票据228张,金额130万元,补办手续后入账票据621张,金额1207万元,发出票据审核反馈意见书102份,涉及金额256万元。 为强化审计监督,绍兴县采取县级直审

16、的办法,有序推进农村审计工作,并开发应用绍兴县农村“三资”计算机管理系统, 强化电子监督,使绍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事后监管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从而促进了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今年以来,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件同比下降19.1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年平均增幅达11.65%,全县已有100个村成为县级以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拥有的资金、资源、资产的简称,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资源包括村集体拥有的耕 地、水面、山地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其他资源等;资产包括应收款、投资、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未列入

17、固定资产的基础设施等。 农村集体“三资”,在公社化时期,得到了较好的管理,实行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过分强调分的层面,削弱 了统的层面,对“三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造成大量集体“三资”的流失;引发了大量纠纷和上访,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痛定思痛,总结经验和教训,整合原来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终于把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提到了议事日程。笔者就近年来实施“三资”监管方面的一些规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意见谈谈我的看法。 一、监管现状 (一)成立机构 在乡镇成立公有资产监管、会计服务和委托招投标等三个中心;在村委会成立公有资产监管小组。 (二)清产核资 由村公有资产监

18、管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村集体拥有的“三资”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清产核资报表一 式三份,报乡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和会计服务中心各一份,村留底一份; (三)建立台账 乡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根据村级清产核资报表中的资源、资产存量和经营状况建立资源、资产台账,录入电脑。 (四)成果利用 村委会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对资产盘盈、盘亏,应收款项中的呆坏账、资源、资产的处置等情况,履行法定程序后,形成决 议,报会计服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五)公开招标 村委会遇到资源、资产的处置、生产经营项目和工程发包时,必须由村两委提出方案,组织评估、预算,给出标底,提交村 民(户代表)会议或村民

19、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制资源、资产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领导审批后交乡镇委托招投标中心,由招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中标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在招投标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村委会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合同除乙方所需的份数外,还要8份,其中:村3份、三个中心、审核会计和公(见、鉴)证机关各1份, (六)互动联动 三个中心对发生资源、资产处置的村,应进行相关的登记和账务处理。由招投标中心填制公有资产、资源处置结果备案表, 传给会计服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并在该表签署账务处理结果后,传给监管中心进行台账增减登记后,在该表上签署登记结果后,由监管中心存档。 (七)公布 监管中心每年进行一次资源

20、、资产处置和到期收回的清理,并在台账上进行增减登记,实行滚动管理,年终或次年一季度内, 将一年的资源、资产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户代表议事点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薄弱环节 (一)清产核资不彻底 2021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发现,部分乡镇的部分村在清产核资时,工作不够细,只对账面资产进行了清查,没有对 账外资源进行清查摸底,造成家底不清。 (二)清产核资成果没有得到利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科目的盘盈、盘亏没有进行账务处理,导致科目的账面值与公有资产管理台账不符;对 债权债务中的呆账坏账没有进行核销,账面上仍然保留了大量不存在的资产和呆账坏账。 (三)没有

21、履行民主程序 部分村在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等科目进行清产核资盘盈、盘亏的增加和核销时没有履行民主程序。 (四)没有对资源、资产变动进行滚动管理 部分乡(镇)、街道三个中心没有互动联动、一体化运作,资源、资产处置后,没有在资产管理台账上进行登记,年底也 没有进行公布,无法反映资源、资产的真实情况。 (五)没有责任追究制度 虽然制定了以上的七项做法,但乡村没有按规定做时,没有监督,没有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造成做好做坏一个样。 三、改进意见 (一)村级从以下方面加强“三资”监管 1.进行清产核资补课成立村公有资产监督小组,在原有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补课,缺什么补什么。不能只清

22、查账面财 产,还应当对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水面、山地、矿产等资源的存量、经营方式、承包经营者姓名等进行清查摸底。清产核资结果应进行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户代表议事点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按规定程序处置资源、资产在资源、资产的处置上严格按以下程序执行:村两委提出处置方案;经村民代表或户代表 会议讨论通过;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后;向乡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提出处置申请;经乡镇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由乡镇委托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如果要变更,必须按原发包、处置、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3.加强合同管理村级要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对村集体签

23、订的所有合同进行管理。对本村的所有合同进行一次彻 底清理,将已履行完毕的合同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对未到期和虽已到期但尚在履行的合同复印一份,原件归档,复印件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备查;启用合同管理台账,未到期和虽已到期但尚在履行的合同在合同管理台账上逐份登记应收应付款物、已收已付款物;发生收、付款物时,随时登记合同兑现情况,年终进行合同兑现清理,及时催收合同欠款。合同履行完毕,收回经营权的资源、资产,应及时向乡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报备。 (二)乡镇从以下方面加强“三资”管理 1.整合机构“三资”监管机构的“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委托招投标中心”和“会计服务中心”等“三个中心”。纳入乡 镇机构改革范畴。

24、由市纪委牵头,联合村务公开、组织、监察、财政、民政、林业、农业、国土、水利、矿管等相关部门向市委打报告,将乡镇公有资产监管“三个中心”合并,设立“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简称“中心”)。“中心”整合牵涉乡、村公有资产管理的乡镇财政所、经管站、林业站、土地所、司法所、水利站、矿管站、会计核算和服务中心、委托招投标中心等分散的力量。主要履行乡、村公有资产监管职能,负责乡、村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公布核实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按规定程序处置乡、村两级、特别是村级公有资产。对乡、村公有资产实行滚动管理。年底将公有资产滚动管理结果在乡镇和村组公布。“中心”下设统计、评估、招投标、会计等四个职能科室。各司其职、

25、互动联动,对乡、村公有资产实行滚动管理、定期公布。 2.安排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配备办公设备乡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应给每个科室安排一个办公室、还要安排一个招投标 会议室,每个办公室应配备一个档案橱、按人头配备电脑和办公桌;会计室还要按核算单位配备档案柜;招投标会议室要有监控摄像。办公经费由财政保证。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中心工作 人员在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关的从业资格。 4.履行职责利用清产核资成果。“中心”主任要根据村委会上报的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等科目 进行清产核资盘盈、盘亏的增加和核销报告进行审

26、查,对符合财经法规规定和符合法定程序的申请予以批准,交由会计室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中心”对村级清产核资的各类资源、资产进行电脑录入,建立电子台账;发生资源、资产处置时,评估室负责对村集体资 源、资产的评估或对村委会提交的评估价进行审核;监管中心主任负责村委会上报的资源、资产处置申请表的审核,交领导审批;招投标中心负责负责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布结果和签订合同的指导、见证,合同除乙方需要的份数外,还应该有8份(村主任、合同管理员(存档)、报账员(出纳)各一份,乡镇三个中心、审核会计、公(见、鉴)证机关各一份),填制资源、资产处置备案表;会计室负责处置资源、资产的资金缴存、会计核

27、算,并在资源、资产处置备案表上签署会计核算结果;统计室根据招投标中心和会计室签署了意见的资源、资产处置备案表进行台账登记、滚动管理;年终对各村公有资产的滚存量进行公布。 三、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由县级纪委牵头,与村务公开办、监察局、农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邵 武市公有资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制度应包括各站所各岗位和村“三资“监管小组的职责和违反岗位职责应承担的责任。 四、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未形成习惯之前,要象组织部监督村务规范化建设一样,建立督查考核评分 制度,根据责任追究制度,由市纪委牵头,抽调市村务公开、监察、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人员,组成公有资产检查组,

28、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公有资产监管大检查,督促乡镇、村强化公有资产监管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查出问题或出现因“三资”监管不严而引起的上访,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公有资产的监管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建议实行电算化在乡镇,没有专职人员从事“三资”监管,绝大多数是兼职,没有时间保证,导致存在以上的薄弱环节。 现在已经开发出了“三资”管理软件,建议购买软件,实行电算化管理,即可节省时间,又可以使“三资”管理规范化。 邵武市农业局高级农经师欧启发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

29、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三资”监管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既是搞好农村民主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村级集体财务委托乡(镇)代理”制度,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但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30、和监督机制,造成我市部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不良债务增多,影响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3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

31、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的工作重点 (一)完善农村“三资”的监管服务平台。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

32、责对乡(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实施日常性监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在建立“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基础上,成立“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和“乡(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形成农村“三资”监管办公室总协调,“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和“乡(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为依托,对农村“三资”监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以下简称“一办三中心”)。“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和“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具体业务依托在乡镇经管站;“乡(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具体业务依托在乡镇司法所。 (二)明确农村“三资”监管权

33、限和范围。乡镇本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集体资产由”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统一集中监管。乡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基础设施、道路、农田水利设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的公用事业项目(总造价在3万元以上、50万以下不存在复杂技术难度或特殊要求),以及村级资产对外承租、出让标的在3万元以上等项目都进入“乡(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三)建立农村“三资”监管的三级体系。一是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村“三资”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二是乡镇成立农村“三资”监管办公室,由乡镇长任主任,纪委书记、分管社会事务和

34、农业的副书记、副镇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经管站、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研究本镇内农村“三资”管理各项事宜,对预算、审核、备案等事项监督把关;三是各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任召集人,村务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严格农村“三资”监管四项程序。一是实行“三资”集体决策制。农村“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账员在报账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携带有关会议记录、协议、合同等材料,经“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会同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验,符合程序和有关规

35、定的才能由“乡镇会计服务中心”随票据一同入账;二是实行“三资”预算制。所有支出实行预算制,改过去的“先花钱、后记账”为“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三是实行“三资”审核制。所有大额度资金支出、大型资产处置、资源租赁承包转让等必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才能入账;四是实行“三资”变动备案制。各村的资产、资源的处置结果报“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备案、保管,实行动态管理。 (五)规范农村“三资”监管的五项管理制度。一是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实事求是地界定所有权。一时难以界定的,通过协商逐步解决,如果出现产权纠纷,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裁定。在此

36、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三资”台账,开展产 权登记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小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各地要参照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招投标和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制定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完善评估制度。集体资产产权发生转移变更时,必须经过农业(农经)部门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公开市场交易原则合理确定价格。四是落实年检制度。每年农业(农经)部门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状况进行检查,实行年检备案。五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财务预决算、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收益分

37、配等制度落实到位。 四、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从事这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办公设备等。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纠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的违纪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参与,将其纳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能力。民政部门负责监督村级组织履行民主议事程序,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审计部门要支持农业(农经)部门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力度;

38、财政部门要将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农经)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统一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应结合农村综合改革,整合现有的人力资源,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硬件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制度约束、有人员监管、有场地办公,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相关工作机构能够协调运转。“一办三中心”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总体协调指导;“乡

39、(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履行对农村基层“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和资产处置情况,加强日常性监控,实现“资金、资产和资源”能够合理有序地流转;“乡镇会计服务中心”、“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应充分履行职责,将委托的资金和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加强服务,为村级组织的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 (三)坚持试点先行。各县(市、区)应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贯彻落实,按照“先试点、后推行”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先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进行试点,原则上,各地应在2021年第三季度前完成12个乡(镇)的试点改革工作,明年全面推行,明年底前在全市各乡(镇)形成一个相对

40、比较完善的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体系。县(市、区)各街道、社区“三资”监管工作遵照本意见执行。 中共三明市纪委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农业局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监察局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7日 近年来,江西省弋阳县纪委立足实际,围绕上级统一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在“制度+程序+监督+特色”模式上大做文章,建立起了权责明确、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公开透明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体系,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严格要求,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文章。全县各乡镇(场)机关和基层站所都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规范运行,切实落实财

41、经纪律。加强了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级各项强农惠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严厉打击自行设立账户和私设“小金库”行为。健全了审批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做到收入入账及时,支出发生有据。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 二是结合实际,做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理“程序”规范文章。明确规定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开竞价、招投标等方式进行。本着依法、实用、简便的原则,根据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涉及金额的大小,分别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确保公开

42、、公平、公正。各村组所有经济活动都签订了正式、规范的合同,杜绝了以口头协定、个人协议等形式代替的现象。 三是创新机制,做好农村权力运行体系“监督”推行文章。围绕实施有效的权力监督,通过健全载体,延伸范围,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络。在全县各乡镇(场)建立了投诉监督站,行政村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将全县114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试点村小组干部纳入了监督范围。在开通监督电话、监督电子信箱基础上,又在全县各行各业和基层村组聘请了308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积极参与行风政风评议、述职述廉和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同时,还在全县114个村支部设立了村级纪检委员,聘请了信访信息联络员,各试点

43、村也成立了理财监督小组,进一步畅通了监督渠道。对凡是举报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构成违纪违法的,坚持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决不迁就。 四是阳光理财,做好全县村务委托双代制“特色”文章。为推动村小组财务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从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在全县200多个新农村建设点实行了村小组财务委托“双代”制。即村小组会计业务委托乡镇经管站统一代理,村小组所有集体收入委托村委会统一代管。“双代”制的实施坚持了权属不变、群众自愿、财务公开、一事一议、民主理财、责任追究六项原则,使村级财务重大开支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得到了有效监督。另外,村级监理员每季度

44、负责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级财务公开清单和凭证进行审核,并向村民报告监督工作情况,真正实现了“阳光财务”。(来源:中国反腐网) 武鸣县强化措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来源:武鸣县纪委 2021-04-15武鸣县抓住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从机制建设入手,探索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的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构,完善管理办法。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民政、国土、农业、财政、林业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组。各镇也相应成立管理工作小组,由镇财政、农经部门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各村都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

45、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具体指导各镇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各村成立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查,报请村民代表审议后进行公开,全县218个村(社区)都设置有村务公开栏,制定了村务公开目录,每年在公开栏张榜公示财务收支、债权、债务以及各种征地补偿费、承包金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清产核资。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减少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每年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或村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进行年度审计,重点抓好资金管理、票据审核、资产管理

46、和财务监督。对届满的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组成村级资产清理工作组,对群众反映强烈、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清理整顿。各村(社区)资产得到了清查,产权界定和债权债务得到了核实。如太平镇自2021年以来累计重估入账固定资产856万元,清理回收债权86万元,消减债务482万元。 (四)创新机制,探索长效管理办法。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积极在3个镇、16个村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一是建立备案制度。各村对本村的资产、资源进行摸底、登记、审核、造册,并上报所在镇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二是建立“三资”预算制度。如有支出计划,各村在经过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提出

47、用款计划申请,上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由过去先花钱、后记账转变为现在的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三是建立村组统一银行账户和报账员制度。取消各村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取消各村原有银行账户,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村账专户”,村组所有资金集中在“村账专户”里,一村一账,分户核算,统一管理。 在推行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有利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如城厢镇大皇后村2021年推行“村财镇管”委托代理制后,盘活了“三资”,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年集体经济收入由原来的30万多元增加到2021年的60万多元。(信息员宁盛) 农村“三资”在阳光下运行绍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纪实 作者:佚名出自: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时间:2021-10-20:大中小 如今,在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农村,民主理财已成为一种常态,大到重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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