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规范、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三里畈镇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代理实施细则和农村集体 “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财政所设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组和其它单位委托的资金帐务。第三条:农村集体 “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中心会计、中心出纳、代理会计(专管员) 。第四条:村不设主办会计和出纳,只设 1 名报账员。第五条:村成立财务管理
2、民主理财小组(35 人)。第二章 财务管理第六条:村级财务实行群众监督公开管理的原则。坚持村级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度。每周二为村报账日,报账员必须按时到财政所 “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严禁包包帐和断头帐的情况发生。第七条:严格报帐程序。1、村报账员按时将本村发生的收入、支出到“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各项收入等款随时存入服务中心存款专户,坚决杜绝坐收坐支和白条抵库。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村报帐员申报,服务中心根据该村业务量的需要,核准给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2、村报帐员报帐的收、支凭证,必须有经手人或证明人说明事由,村主任签字和理财小组印章等要素齐全,方能送报。
3、第八条:严格票据管理。村级收款收据必须使用财政所发放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只能由村报帐员以一换一的方法消号换据领用,严禁其他人员领据收款和代收款项不按时进账。第九条:强化支出监督管理。村级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督的正规发票,专项工程建设要使用税后发票,做到“四有” (即:有事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村主任审批、理财小组印章) ,当月度支出当月度入帐报销。对无钱支付且必须支出的,健全手续后作应付款报账处理。当月不入账的开支,服务中心将作过期报账处理。历史移留的未报账开支必须交群众代表会通过,才能入账报销。第三章 岗位职责第十条: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一、服务中心主任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
4、策、法规、制度;遵守党纪政纪,坚持原则,廉洁奉公。2、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工作,检查和监督“三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3、监督、审核服务中心财务收支。4、全面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二、服务中心副主任职责1、协助中心主任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监督和检查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3、负责服务中心各项业务工作指导和事务管理。4、具体负责服务中心财务收支的审核和监督。5、负责村级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检查和督导各村按时搞好财务公开。6、协助主任做好农村招投标管理工作。7、查处财务违规违纪问题,维护服务中心形象。第十一条:服务中心会计职责:1、严格遵守财经纪
5、律,认真执行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2、指导村报账员规范操作,对原始单据的报账,严格把关。3、负责检查、审核村报帐员的报账是否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4、审核无误的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交分管人员进行复审。同时,将收、支情况和有关财务信息反馈到村,督促财务公开。5、保管好村级财务当案资料,确保安全完整。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出纳职责:1、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2、负责按时与村报账员搞好往来结算。3、负责分村设置代管资金帐户。4、负责对村报账员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票据有权拒绝报账,并履行报告制度。5、报账员搞好财务收、支报帐表,将收入、
6、支出进行分类,填制收入、支出凭证。6、 按时核对现金、存款余额,确保资金安全、有序。第十三条:代理会计(专管员)职责1、督促村报账员按时报账;2、审核村报账员报账的“五要素” ;3、填制好报账凭证;4、监督村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5、检查核对好村使用的各项收款票据;6、配合好中心的其它工作。第十四条:村报帐员职责:1、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负责有关票据的领用、开票和保管,并按要求及时核销,严禁私自购买或印制收款票据,严禁私设“小金库” 。3、 确保村内各项收入及时入帐,严禁漏报、少报或挤占、挪用。4、搞好村内各项日常收支单据的收集和归类, 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把关,确保报账手续齐全
7、,即支出事由清楚,有经办人或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加盖的印章。5、收支票据进行合理的分类、整理,填报一式三份报账单,报服务中心,与中心出纳搞好往来结算工作,核对代管资金余额。6、准确、及时地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第十五条:村民主理财小组职责:1、监督本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农民负担以及“一事一议”等专项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2、检查审核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3、检查会计科目的核算和资金的运动情况。4、审核本村财务收支。5、搜集、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定期以会议或公开栏的形势向群众公布账务。第四章 报账程序第十六条、报账流程(一)、代理会计(专
8、管员)与村报账员的报账代理会计(专管员)按时与村报账员结算报账,代理会计(专管员)必须把好审核第一关。按规定不能入账或要素不齐的票据坚决不能入账。村报账员报来的凭证代理会计(专管员)必须做好审核工作,并将数据核对无误后交分管人员复审。(二) 、中心出纳与报账员的结算 1、中心出纳将报账员交来各村报账的各种原始凭证,重新审核和核对余额,并进行分类填制会计凭证。2、凭证规范。记帐日期、凭证编号、凭证张数、会计分录均要填写完整、准确无误、中心出纳在“出纳” 、制证位置签字或盖章后方能交中心主办会计做账。3、村报账员报账时现金必须结零,有现金收入的及时送存银行专户,中心出纳做好各村代管资金账。4、中心
9、出纳按季核对好银行存款以及各村代管资金账户余额。(三) 、中心会计与中心出纳的结算1、中心会计将中心出纳交来各村的原始凭证以及会计凭证进行全面审查、复核。2、中心会计根据记帐凭证分别按时登记手工账(总账、分类账)和微机录入。第十七条、帐务监督1、专管员(代理会计)审核好报帐员交来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业务的“五要素” ,再由分管人员(中心副主任)复审交中心出纳。2、服务中心出纳将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分类,编制好记帐凭证,并在出纳、制证位置签字或盖章。3、服务中心出纳将记帐凭证交中心会计复核,复核无误后在稽核位置签字或盖章。4、服务中心出纳开具结算单,并与报账员核对余额双方签字或盖章。5、服务中心会
10、计将中心出纳交来的凭证进行复核,看金额是否正确、要素是否齐全、分录是否合理。6、服务中心会计审核无误后开具结算单并在结算单上双方签字。7、服务中心会计在记帐凭证的“记帐” 、 “会计主管”位置上签字或盖章。第十八条、账务处理1、服务中心会计根据中心出纳编制的会计凭证记入手工帐,并及时录入到会计软件中。2、每月打印一份各村的电子帐本归档。3、每月末将各村收支情况打印一份财务公开榜,交村理财小组张榜公布。4、填写会计凭证封面要素,粘贴会计凭证封面并归档。5、将本次发生额上传上级主管机关。6、将本次收付凭证装订成册。 7、负责年终村干部工资打卡发放。8、搞好收益分配,核算各村当年盈亏情况。9、将本年
11、度和累计业务上传上级主管机关。10、写出本年度农村财务管理的总结报告。 第五章 奖惩制度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报账责任金制度。对从各村书记、主任、报账员个人应得工资中每人拿出 360 元作为报账责任金分项考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服务中心可视其情节从责任金中直接扣除。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1、报账不及时的,村内未结账的或主任不按时审核签字的,以及不按时组织理财小组审核的,分次扣村书记、主任责任金。手续齐全后,报帐员不按时报账的分次扣责任金;2、私设小金库的;3、违纪乱开支并强行要求入账的;4、个人经手财务形成包包帐的;5、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第二十条: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或不执行
12、财务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进行分类处罚。1、服务中心会计。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手续不全,明显不能入帐的,仍给予报销的,每一笔给予 1050 元的责任处罚,并限期追回支出款项。2、服务中心出纳。因工作失利,导致重领、冒领的,由当事人限期追回,并给予每一笔 1050 元责任处罚。3、村报帐员。不按时报账的每次处罚 50 元;收款收据管理不善导致丢失或损坏的每份罚款 50 元;未经许可给他人代开收据的每笔罚款 50 元,并限期追回开出的收据款;村收取的现金不及时送存服务中心的按金额 50%的罚款。第二十一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对有关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做账,导致管理混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