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受理制度为规范落实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和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举报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 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视群众投诉处理工作。可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二)补贴机具质量投诉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括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的争议投诉。对农民投诉多、 “三包 ”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 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价格虚高、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
2、问题,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对有关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将上报上级部门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三)认真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办理上级批转的群众信访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无故推诿正常的投诉举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各级农机、财政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购机手续、发票等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1、补贴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有失公平正义、履行职责不力的。2、经销商不具备经营资格,违法违规经营,或所售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的。3、违规倒卖补贴机具、倒卖补贴名额,违法套取补贴资金的。4、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举报电话:0998-258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