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分包合同名称:达海工业园 A1-16 线屋面漏雨缺陷处理劳务分包分包项目编号: 分包合同编号: 承 包 人: 攀 钢 集 团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劳务分包人: 签订时间: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达海工业园 A1-16 线屋面漏雨缺陷处理 劳务作业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 总包工程名称: 达海工业园 A1-16 线屋面漏雨缺陷处理 。总包工程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 达海工业园厂区 。劳务分包作
2、业范围: 透明瓦、屋脊瓦、防水堵头拆除安装 ,漏水点处理 。1.2 开工日期:按甲方与业主要求的网络工期执行。完工日期:按甲方与业主要求的网络工期执行。2.合同价款2.1 本合同含税暂估价为 万元(大写: ),其中:税前暂估价: 万元(大写: )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额 万元(大写 ) 。本合同结算值以实际结算为准。注:本合同值计价依据是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6349 号) 。2.2 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值按承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量乘固定单价确定。固定单价不含税。固定单价详见附件一2.
3、3 该合同价包含完成相应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所有风险。3.履约保证金、安全抵押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劳务分包人必须缴纳合同额 7%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包含合同额 2%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合同额 5%的其它合同履约保证金。3.1.安全风险抵押金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劳务分包人必须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 劳务分包人必须缴纳 万元(大写: )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合同含税暂估值的 2%缴纳。如劳务分包人在承包人有可支付工程款,可申请从中抵扣,但必须经承包人审批同意,并由承包人财务部门完成账务处理。(2)工程竣工结算 30 日后,由劳务分包
4、人出示安全抵押金收据,承包人财务部门凭劳务分包人所提供的收据及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门开具的返还手续,予以无息退还。2(3) 劳务分包人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混乱,或不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监管,承包人可以按不高于 60%的比例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4) 劳务分包人在分包项目实施过程中,重伤 1 人并负主要责任的,承包人扣该项目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50%;重伤 2 人并负主要责任的,承包人全额扣除该项目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5) 劳务分包人在分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负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除应承担法律、法规或政府规定的罚款及赔偿外,承包人全额扣除其所缴纳的该项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6)
5、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经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承包人财务执行。3.2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劳务分包人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 劳务分包人必须缴纳 万元(大写: )作为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含税暂估值的 5%(缴纳。如劳务分包人在承包人有可支付工程款,可申请从中抵扣,但必须经承包人审批同意,并由承包人财务部门完成账务处理。(2) 竣工结算前,劳务分包人应结清其自行采购、租赁的用于本工程的各类材料款、各类租赁费等款项,并出具结清相关款项的书面承诺。工程竣工结算 30 日后,由劳务分包人出示工程履约保证金收据,承包人财务部门凭劳务分包人所提供
6、的收据及承包人工程分包主管部门开具的返还手续,予以无息退还。(3) 劳务分包人不按约履行本合同,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予以没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另外赔偿损失。3.3 民工工资保证金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劳务分包人必须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1)劳务分包人严格按国家、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关于对民工工资的相关管理规定, 向承包人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万元(大写: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分包工程合同含税暂估值的 %缴纳(不低于 2%) 。如劳务分包人在承包人有可支付工程款,可申请从中抵扣,但必须经承包人审批同意,并由承包人财务部门完成账务处理。(2) 分包工程结算完毕 2 个月以后,由劳务分包人出
7、示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及提出返还申请,并出具没有拖欠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承包人财务部门凭劳务分包人所提供的收据及承包人分包主管部门开具的返还手续,予以无息退还。(3) 因劳务分包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致使政府部门划拨承包人缴存于专用账户的3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可不经劳务分包人同意,直接用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补足专用账户空缺。不足部分,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视为已向劳务分包人支付。(4) 劳务分包人因拖欠工资,发生五人以上(含五人)群体上访、罢工闹事或发生治安事件一次,考核三万元整;事态严重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考核十万元整;考核资金从其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
8、扣除。如受到政府的处罚,所有损失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承担。发生本条所约定情形,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5)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除,经承包人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执行。3.4 劳务分包人必须参加政府规定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强制性保险,由劳务分包人委托承包人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劳务分包人同意承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其保险费,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和金额按:按合同暂估值进行测算,每 4 万元折算为 1 人,收取分承包商 150 元/人的保险金。同时劳务分包人必须购买“建筑施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不得低于“60+6” ,劳务分包人必须在进场施工前办理保险,劳务分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
9、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劳务分包人负责补足。4.质量标准与质量缺陷责任的确认4.1 按施工图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要求。4.2 按规范进行质量检查验收。4.3 工程实行质量保证,其保修期为三年4.3.1 保修期的起算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4.4 质量缺陷责任的确认发生质量缺陷事项,经双方认可的具备检测能力第三方进行检测,若由承包人所供材料原因引起,则承包人承担全部保修费用并支付相关检测费,承包人不扣减劳务分包人质保金,若由劳务分包人施工原因引起,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保修费用并支付相关检测费。若劳务分包人未支付相关费用,则承包人先行支付并从劳务分包人质保金中扣除。
10、5.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5.1 安全文明施工5.1.1 劳务分包人必须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承包人安全部门对劳务分包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图进行审核签订(见附件)。劳务分包人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备案可查(备案内容:教育时间、授课人、授课内容、受教育人签字的记录)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4害防护教育后方可上场施工。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必须按承包人规定标准穿戴劳保用品并遵守承包人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并将有效证件送承包人项目部备案,安全部门进行监督检查。5.1.2.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
11、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5.1.3.若本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并自行承担相关政府机构的处罚等事故费用,同时按照承包人与业主的承揽工程合同相应条款处理;劳务分包人职工发生人身伤害的,其劳动、民事赔偿费用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5.1.4.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同时必须遵守承包人现场施工文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5.1.5. 劳务分包人用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如违反,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5.1.6. 劳务分包人指派的专职安全员必须现场跟班履责。5.1.7 劳务
12、分包人应听从承包人指挥。劳务分包人负责安装和拆除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 ,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扫、美化,材料整理、归堆,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管理,需要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负责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5.1.8 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治安事件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处罚、赔偿等)由劳务分包人承担。5.1.9 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都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2 环境保护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分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劳务作业现场环境。对劳务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劳务分包人应当遵守承包人关于劳务作业现场环
13、境保护的要求。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5导致劳务作业暂停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由劳务分包人承担。5.3 生活后勤保障5.3.1 劳务分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5.3.2 劳务分包人的 (生活住宿等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提供 ) 6.进度和工期6.1 方案劳务分包人应当根据承包人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修订劳务作业方案,劳务作业方案应包括劳动力安排计划、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计划等。6.2 进度保障当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要求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限期增加人、财、物的投入
14、。整改后,劳务分包人仍不能满足承包人的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将分包工程部分或全部收回,甚至解除合同,劳务分包人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其相应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劳务分包人全额赔偿。6.3 工期延误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劳务分包人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按签约合同总价(暂估值)的 0.1 %计算每日的逾期违约金,从结算值中扣除。劳务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或减轻劳务分包人继续完成劳务作业及整改的义务。7.材料、机械设备7.1 承包人供应材料、机具:工程所需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 。劳务分包人供应材料、机具:无。 7.2 承包人提供材料按照图纸及施工规范核定
15、工程量进行供料,劳务分包人超用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负责。若需要承包人提供,劳务分包人须承担该部分材料的采购费用、运输费用及 3 %的采管费用等。劳务分包人自购材料,运输、使用、保管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发生的损耗、量差、价差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7.3 劳务分包人提供的材料按规定送检,按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样品、合格证和复检报告。7.4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机具、设备、材料,并接受承包人随时检查其机具、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因劳务分包人保管不善、不合理使用造成机具、设备、材料丢失、损毁的,劳务分包人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作业期限延误等责任。8.计量与支付关于计量程序的约
16、定: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分公司主管科室负责人、承包人分公司主6管经理签字确认并盖章后作为计量依据。以上约定的盖章签字缺一不可,签字盖章不全不作为工程量计量依据,视为该签证确认无效。8.1.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1) 本工程无预付款。(2) 付款方式:采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劳务分包人收取最后一笔款项时,应出具本工程款的款项已结清并收取完毕的书面承诺。(3)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作量在每月 20 日前报承包人审核,劳务分包人按照承包人审核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 %) ,送达承包人财务部门,承包人财务部门挂账,次月按承包人审核值的 80 %支付。(4)分包工程款拨
17、付至合同暂估值(含增值税)的 80 %时停付。除质量保证金及审计预留金外剩余款在 工程竣工结算后一年内,无息支付。(5)在承包人未收到业主付款时,劳务分包人承诺不要求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并承诺放弃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8.2 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都应当支付至劳务分包人的基本账户。劳务分包人的基本账户为: 9.验收与交付9.1 劳务分包人应参加与其劳务作业有关的材料检验,并及时提出检验意见。9.2 劳务分包人应参加与其劳务作业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并承担相应整改责任。9.3 工程施工完毕后,劳务分包人申请完工验收。承包人组织验收。9.4 分包工程自完工验收合格至移交承包人的期
18、间未能保持质量合格状态的,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劳务分包人负责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和延误的工期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给承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5 劳务作业交付劳务作业交付条件与日期的约定: 按甲方项目部要求 。10.工程结算10.1 工程竣工并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根据本工程施工内容、计价原则及合同约定在十四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书)报送承包人审核。承包人在收到资料齐全的结算资料后二十八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劳务分包人逾期不报送结算报告(书) ,承包人可书面催告,劳务分包人收到承包人催告后在十四天仍不办理,则劳务分包人承诺可由承包人单方面
19、办理结算,7该结算值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值,劳务分包人对此无条件遵守。10.2 在办理结算的同时,劳务分包人应对结算值作书面承诺。10.3 结算单经承包人项目所在单位的主管经理和劳务分包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结算办理完毕。10.4 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受到的经济处罚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在结算时,从劳务分包人的结算总价中扣除。10.5 承包人财务部门按合同结算值(含增值税)的 2%作为审计预留金,承包人内部纪委(监察部)审计时,劳务分包人必须根据审计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接受质询等;发现有减少量和降低合同约定标准等原因导致工程价款不实时,承包人有权扣回多计款项。
20、待承包人纪委(监察部)审计完后,由承包人纪委(监察部)出具同意支付的书面通知,承包人财务部门接到纪委(监察部)通知后才能支付审计预留金。10.6 工程结算后,承包人财务部门按分包人结算值(含增值税)的 5 %扣留结算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满 3 年后 30 日内,工程未发生质量异议情况,劳务分包人提出申请,承包人审核后无息退还。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企业询证函只视为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视为双方对债权债务金额的最终确认,但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清。11.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1.1 承包人责任11.1.1 承包人派 邓 少 林 (身份证号码
21、:510402197311075517 )为项目经理; 邓 少 林(身份证号码: 510402197311075517 )为工程负责人; 黄 巍 (身份证号码:51012419880224203X )为材料员。11.1.2 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份。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2 劳务分包人责任11.2.1 劳务分包人保证具有承揽本工程的相应企业施工资质标准,否则,承包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11.2.2 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劳务分包人承包该工程。发生以上情况,经承包人查实,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
22、支付劳务分包人及实际施工人所有工程款。若不足以弥补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另行支付损失金额。11.2.3 劳务分包人派 (身份证号码: )为项目负责人;派 (身8份证号码: )为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长期驻守施工现场。11.2.4 劳务分包人派 (为材料员身份证号码: ) ,负责该工程材料的收发、领用、保管等相关工作。11.2.5 劳务分包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管理,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安全员实行原件押证管理,分包工程完工后三十日内退还押证原件。11.2.6 劳务分包人负责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合同
23、终止日内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11.2.7 本工程交付业主前,劳务分包人须留必要的看守,直到承包人通知劳务分包人可以撤场。11.2.8 劳务分包人必须严格履行廉洁协议书中的所有条款。11.2.9 劳务分包人严格按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的相关管理规定,与其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每月及时足额支付用工工资,并于每月 25 日之前将上月的工资发放书面提交承包人。11.2.10 劳务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用工人员建立相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劳务作业通知后 7 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劳务分包人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
24、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并同时提交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10.2.11 若因劳务分包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成为被告的,视为劳务分包人根本性违约,承包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劳务分包人除承担承包人损失外,还需支付合同总价(暂估值)的 10 %作为违约金。12.违约责任12.1 若劳务分包人质量达不到要求,劳务分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的要求限期整改,工期不予顺延。限期整改以两次为限,若劳务分包人未限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只办理经验收达到质量要求部分工程的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
25、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劳务分包人全额赔偿。12.2 如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有权建议劳务分包人限期增加人、财、物的投入。施工进度仍不能满足承包人的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将劳务分包人承建的分包工程部分或全部收回,并有权解除合同,劳务分包人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其相应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给承包人造成其它损失的,劳务分包人全额赔偿。912.3 因劳务分包人原因中途终止合同,劳务分包人已施工完的本工程内容按承包人签证办理结算,劳务分包人承担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损失费在办理结算时一并扣除。劳务分包人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12.4 劳务分
26、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服从承包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等不合规定情形除外) ,否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停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相应损失。12.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组织符合工程要求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劳务作业人员进场的,或未与其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每发现一起,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劳务分包人拒不整改或发现达三次以上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2.6 因劳务分包人对外涉及诉讼或仲裁(含劳动仲裁)纠纷,导致相关司法部门给承包人下达协助扣押或扣划劳务分包人款项的,承包人依法协助。对此,劳务分包人承诺:承包人可依法
27、将其交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应收款等各类款项用于协助,劳务分包人在承包人有多个独立核算项目时,劳务分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口头或电话通知后三日内向承包人书面提出协助款项的分配安排,否则,同意由承包人自行决定或按各项目应付款项的比例安排用于协助。劳务分包人充分知悉依照法律规定无权向承包人提出任何异议,自行解决不利影响,并不得因此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12.7 分包人按承包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对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因分包人增值税发票开具原因导致承包人损失,由分包人承担。12.8 其它违约责任: 。13.争议的解决方法双方约定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协商、调解未果的,向承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它约定14.1 劳务分包人已理解承包人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含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承担相关责任。14.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 五 份,承包人持 四 份,劳务分包人持 一份。14.3 劳务分包人必须与承包人签订廉洁协议书。14.4 生活住宿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责,生活水、电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施工用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