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局办事承诺工作制度3篇 公路局办事承诺工作制度第1篇 为了加强路政队伍建设,端正行风,规范我局公路路政管理依法行政,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承诺内容、标准和时限 (一)进行公路试刹车、堆物作业、接线接坡、挖掘公路、跨越公路、设置非公路标牌、建造临时性建筑和设施等项目的申请: 1、不需要现场勘察或上级批准的,当日答复; 2、需要现场勘察的,3日内答复; 3、需要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15日内答复。 (二)路政案件处理 1、发生污染、侵占、损坏、破坏路产的违法案件、不涉及行政处罚的3日内结案; 2、损坏、破坏路产程度较重,需要聘请有关专家鉴定(论证)的,15日内结案; 3、因污染、侵占、损坏、破
2、坏路产而扣留的生产工具、运输工具等经营设施,结案后完好归还当事人;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路政处罚,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15日内组织听证,并提前7日告知当事人。 (三)公开办事制度 1、当事人可就下列有关问题进行查询、咨询,有关人员应该予以耐心解答:(1)申请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驳回申请的理由;(2)在污染、侵占、损坏、破坏路产案件中,有关赔偿、补偿标准及合理性;(3)其他任何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2、来访、来信、来电(除匿名信外)举报违法行为的,3日内进行现场察看,7日内反馈。 二、违诺处罚 1、在申请项目的审批、路政案件
3、的处理过程中,由于路政部门的原因造成拖延时间、不能兑现上述承诺的,延误1天,由责任人补偿当事人误工费30元; 2、当事人发现公路补偿、赔偿、收费超过标准的,可向原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经查实后,超收的款项加倍返回,责任人员承担造成的全部费用; 3、违反第(三)第2点规定的,由责任人补偿当事人50元至100元。 4、路政员在审批处理和执行路政案件时发生吃拿卡要现象的,视情节给予扣除13个月奖金、警告、记过、直至调离路政岗位。 三、投诉程序 为了保证上述各项承诺的有效履行,特设投诉监督电话: 公路局办事承诺工作制度第2篇 为了严格考勤纪律,充分调动路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年终考核提供依据,制定本考勤
4、制度。 一、路政大队内勤路政人员为考勤登记员(参加分局统一考勤除外),负责对路政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如实登记路政人员的出勤情况,月底根据考勤登记表做好出勤统计,为路政报表提供准确数据并立档存查; 二、每天必须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要向分管领导阐明原因; 三、路政人员因公出差、外出办事,巡路实行先申报、后审批制,无故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每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工资)10元;全年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10次或旷工3天的,取消资格,20次或旷工6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按单位相关制度处理,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
5、行。 公路局办事承诺工作制度第3篇 一、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残疾人实施保障的优惠政策,积极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三、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务求文明、优质、高效。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来访来信件件有答复、有结果,做到政府、残疾人和家属三满意,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残疾人办证监督与管理,办理残疾人证不收费,实行优质无偿服务,做到随到随办。 六、不搞吃、拿、卡、要,树清政、廉洁行风。第 4 页 共 4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