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分析【摘 要】随着互联时代的到来,我国现有的互联金融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几种主要的经济运营模式。互联金融在兼备诸多的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例如,金融监管不够彻底,与之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金融监管力度不到位等一系列的问题。互联金融监管体系迫切需要进行完善修整。为此,笔者在文中对于互联金融监管的相关内容进行简单的分析。 . 【关键词】互联金融 问题 监管 大量的调查数据表明,截止至 2014年 12 月,我们国家中的民数量规模已经高达 7.68 亿,互联的普及率也随即飙升至 63.5%。互联的迅猛发展,进一步保证了互联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人们在利用
2、互联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降低自身的经济成本的同时,也逐渐产生一种新型的金融形式并互联金融。但是,当前阶段,我国现有的互联金融在实际发展监管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笔者在文中对于互联金融监管进行简单的分析。 1 我国互联金融监管的实际发展现状 1.1 我国颁布的相关监管监管法律存在滞后性 当前阶段中,我国现有的互联金融中极具创新性的商业产品、企业经营模式、企业单位机构正如雨后春笋般飞速发展。我国监管部门颁布的立法内容,无法及时的包括所有的互联金融中涉及的所有产品。为此,监管部门想要真正建立全面统一的监管体系比较困难。监管部门无法及时在金融风险发生之前就预测到风险。为此,我国的监管部门对
3、此种问题一直采取的是热切关注却并没有实际进行彻底的监管。我国颁布的相关监管的法律存在非常严重的滞后性。 1.2 监管部门的监管态度不能够完全适应互联金融的发展状态 当前阶段,过去传统的监管部门的监管态度不能完全适应互联金融行业的实际发展状态。传统的金融监管内容中具有大量的立法规章制度用来确保传统金融的发展稳定性、持续发展性。对金融行业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违规操作活动、具体惩罚举措以及金融发展风险的预防等内容全部都做出了精准的指明。但是,如果将过去传统的金融监管法律法律直接应用于新型互联金融行业之中,是完全不相匹配的。与传统的金融发展进行比较,现在新兴的互联金融的运营模式、经营
4、手段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创新,金融行业的发展范围、具体的经济环境等内容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监管的内容、监管的对象主体等内容已经远远超出过去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范围。 1.3 互联金融监管的具体范畴定义存在不足 当前阶段,互联金融行业中的各项发展数据都是由互联线上进行数据传输、资金的传输和数据备份。互联金融的具体发展范围也在逐渐发生一些变化。我国现有的监管部门的监管业务范围被广泛定义后,这一系列全新衍生的业务会导致金融监管部门不得不进行法律条例的更新。假如,金融监管法律存在与实际互联金融发展发展节奏不一致的情况,就会造成互联金融发展中存在诸多的风险,进一步的危及到整体的互联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除此之
5、外,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一个金融企业或者一项工作是否违法是一项比较困难的事情。不仅需要进行先行判断企业的合法性、还要对金融企业的整体发展数据。信息、资金资源等内容,进行彻底的收集、调查研究、需要及时进行公示活动。但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数据往往存在被提前修改、编制的问题,这也无疑加大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困难。 2 互联金融监管的具体举措 2.1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需要立即进行完善相关的法律条例 互联金融是互联时代发展趋向是衍生产物,是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的。为此,国家进行大力的支持互联金融行业的经济发展。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具有双面性的,互联金融也无疑是一把“双刃剑” 。当前阶段,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部门需要
6、针对完善关于互联金融的专门法律法规,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互联金融监督管理体系。逐渐放松对于互联金融实际经营管理地域的限制,全面强化互联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和相关的风险控制法律。不断加快制定互联金融监管部门的具体制度和国家发展的标准体系,由于互联金融自身囊括的内容太多,在制作体系的过程中应该从发展中整体的角度来具体分析总结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条例。除此之外,我国监管部门需要进行修缮已有的互联金融与之相关的法律内容。及时优化法律用以适应互联金融的实际发展现状,最大限度的降低监管法律存在的滞后性带来的不良经济影响。 2.2 我国需要组建专门的互联金融监管部门 首先,我国需要不断提升互联金融的经济市场的门槛要求
7、。不仅可以极大的保证互联金融企业的综合实力,从根本上提高互联金融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标准。其次,我国需要组建专门的互联金融的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出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作用。在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将金融和互联机构的业务运行和资金等方面的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最后,则是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于互联金融络平台资金的管理力度,全面组建完整的科学的资金安全监管体系,时刻监控资金的动向,最大限度的确保资金的安全。 2.3 不断加大对于互联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的重视 我国现有的监管部门需要在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的前提条件下,专门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互联金融消费者消费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进一步实现消费者在进行
8、互联金融各种的资金纠纷案件中可以有法律的依附和支持。监管部门需要不断加强对于互联金融行业自身的自控性,科学完整的推进整个互联金融行业的正规发展和和互联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的完整统一。全面实现互联金融行业的透明化,不仅是金融财务发展数据透明化,风险的相关内容也需要及时进行公开。以消费者和市场资金的投入者的资金安全为重要监管内容,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精准的掌握资金交易中双方的财务信息,从根本上降低互联金融行业中风险的发生率。 3 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金融的飞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但是互联金融发展过程也隐含了一些问题,为此,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必须要予以重视并进行彻底的监管。最大限度的保证互联金融经营和合法性和安全性,最终实现互联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