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聘用员工合同安吉县启迪家具有限公司聘用张良军为企业管理人员,现安排工作为:(1) 、国内外贸业务、跟单、联络;(2) 、协助采购工作;(3) 、协助建立生产部门操作规范、纪律管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工作,经双方约定同意如下:一、 聘用时间为三个月(即 2011 年 11 月 3 日至 2012 年 1 月 28 日止)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贰年。贰年后另议。二、 聘用期间工资为 3000 元/ 月,如三个月合格后继续留用工资为3500 元/月(并且前三个月一次性共补助 1500 元,在第四个月工资中发放) ,如贡献突出工资可适当上浮,如不能留用的不予补助。三、 公司希望张良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听从工作安排及调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把工作做好做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团结一致,相互配合。动脑筋想办法,出点子,带头克服困难,使企业更好的发展壮大而努力。四、 聘用期内确定具体的工作事宜,充分发挥其特长。五、 每月休息两天,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其他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安吉县启迪家具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聘用员工签字:201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