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象是物的外在形态和像貌,设计就是计划和创作。形象设计的定 义就是艺术加工物像的计划和创作行为。形象的设计涉及面广,与工艺美术、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密切相关。 通常所说的形象设计主要是针对人或物的外表进行包装和塑造。形象设计分类主要包括了个人形象、群体形象(含城市形象、国家形象)和以人为核心的外在景观。单以个人形象设计来说,设计师通过对个人进行包装和塑造后所呈现的整体效果为个人形象设计。这主要包适个人的发型、化妆、服饰及仪态的设计。个人形象设计随着人们精神需求和审美要求而不断攀高,需要设计师与时俱进。人的审美进程由最初对人的第一特性的崇拜发展到对人的第二特征的欣赏,随着人类精神生活的提高,又注
2、重人的第三特性的追求即对气质和品味的追求,这种追求尤其表现在现代人的审美观上。个人形象设计的本质是对个人形象的完善和提升,帮助个人提高自信,追求品味,找到自我,而不同于文学艺术形象的塑造,也不是模仿和复制。个人的形象设计是一门综合艺术。主要表现在发型、化妆、服饰及仪态等方面,具有知识的多学科性和多技能的专业性;又因个人的形象又是千差万别的,受个人的生理性和社会性的差异以及环境的变化等条件所制约,这就决定了形象设计要求以生理性和社会性相结合,把握动态的多样性原则,合乎一般美学原则。生理性表现在人的自然本色,要扬长避短,做到形象要合体;社会性表现在人的社会活动范围,做好角色变换,形象要合适;动态性
3、表现在环境的变化,形象要与之和谐。个人形象设计主要借助形式美和情感美来实现。形式美的基本原理和法则是对自然美加以分析、协调、利用;它也是形态化了的反映,从本质上讲就是变化和统一的协调;同时是贯穿个人发型、服饰、化妆、造型众多艺术形式之中的法则。主要有色彩、造型、比例、均衡、视错、节律、强调等几方面的内容。情感美的基本原理是求真求善,合乎社会道德准则。其基本法则是强调仪态与道德的协调性,使个人振作起来,自信起来,积极行动起来,成为一个社会的鲜活的形象。统一和协调是形象设计的灵魂。没有统一和协调是不可能让形象生动起来的,要想个人形象生动起来,就要做到形象的由内到外的统一和协调,如果脱离形式美和仪态
4、美,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形象设计。形象设计的最高境界为自然,最高标准为形神兼备,最终目的为满足社会与人的精神需求。随着经济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个人形象设计的审美也随之发生变化,对形象设计的要求将呈现多元化。随着形象设计事业的发展,一个民族性与国际性相融的生动局面将随之逐渐形成,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将是一个无比美丽的世界。形象设计既抽象,又具体,需要我们学习相关理论和掌握相关技能。一个多学科,多技能的综合艺术工作既美好又艰巨,需要我们一代人的努力,让我们发挥各自的特长和聪明才智,脚踏实地,为实现形象设计事业而努力奋斗!现今的中国社会与二十多年前相比,变化完全可用“天翻地覆”这四个字来形容。无论在
5、物质上或精神上,整个社会都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和生气。人们不仅用勤劳和智慧积累了物质财富,而且随着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活动的日益频繁,人们也感受到了美的多样性,逐渐对自己的形象、对生活的环境,有了新的要求。这种要求还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细致,越来越完美化。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大的活动空间,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有一个自己的行业组织,以利于我们不断地完善美学知识,提高交流层次,为形成完整的行业结构体系作好准备。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们感觉到自己在形象认识上有一个飞越性的提高:用色要用属于自己的颜色、款式要用属于自己的款式、发型设计的依据、服装面料的选择、皮肤护理的要领、形体保健的重点、社交礼仪的运用。以前无法综合的各种元素,都能按照比较科学的原则,进行合理搭配。因此,我们在对自己或他人进行形象设计时,就不仅仅只看到局部因素,而会根据被设计对象的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中找到较为协调的装扮规律,最大限度地展现人物的魅力与风采。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这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只要我们本着积极的健康、向上的宗旨,用心地做好我们的“美丽事业”,将来的路会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