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1*工程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上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 00 六年九月十九日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2邀请投标通知书_公司:一、 *绿化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开始,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施工投标。二、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 元,售后不退。四、请投标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五、招标单位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
2、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代表人准时出席。招标人:上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电 话: * 联系人:* 2006 年 9 月 20 日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3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内 容 规 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绿化工程;建设地点:*;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总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 ;招标内容:绿化苗木组织、栽植,及二年期养护和维护管理; 承包方式:包植包活,包工包料;要求工期:20 天。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3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元(现金、汇票或支票)4招标时间安排出售标书时间:2006 年 9 月 20 日下午 3 时至 5 时;购买标书地点
3、: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招标文件释疑时间:2006 年 9 月 20 日下午 3 时至 5 时;招标文件释疑地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日期:200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 时开标时间:200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 时;投标地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5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 30 天内有效。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4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5* 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目录一、工程综合说明二、招标要求三、投标人资格四、招标文件五、投标报价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七、投标保
4、证八、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九、投标书的密封和提交十、现场察勘和标前会十一、合同价格及工程款支付方法十二、工程结算十三、工程监理十四、开标评标十五、结算、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十六、其他附件:1、投标书2、法人授权书3、投标辅助资料4、投标书附录5、招标说明6、招标图纸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6一、工程综合说明1.1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1.2 招标内容:绿化苗木组织、栽植,及二年期养护和维护管理;1.3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1.4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1.5 发包方式:绿化苗木包植包活,包工包料;1.6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1.8 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图纸植栽苗木表) ;二、招标要求2.1 招标工程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本工程施工所有的苗木品种、规格都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规定要求,若说法不一,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确认的解释为准;(3)本工程施工必须遵照执行现行的绿化施工技术规范。2.2 招标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为 20 天,逾期违约金为 2000 元/ 天(以合同开工、竣工日期为准) 。2.3 投标项目经理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是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中标后必须由投标项目经理亲自在现场组织施工,禁止挂靠单位投标和中标后转包或由其他项目经理替代在现场组织施工。如有违反,经有查实,招标
6、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和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完成中标工程的全部施工管理任务,施工中不得变换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项目经理不能在施工现场管理,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增加一名项目副经理,并报招标人同意。三、投标人资格3.1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足够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及有能力承担本工程施工且有类似工程施工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7经验的企业法人;3.2 投标单位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3.3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
7、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招标文件4.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澄清文件及补充文件。4.2 招标文件的澄清4.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于 2006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 时到 3 时在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答疑,答疑会结束后组织现场踏勘,并将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4.2.2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4.3 招标文件的修改4.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任何时候
8、,发包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4.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五、投标报价5.1 投标人应按招标图纸中植栽苗木表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备注内容,填报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5.2 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决定,不受外界因素制约,但应考虑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以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5.3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材料、人工、机械费以及项目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其他一切税费,主要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8
9、包括工程所需的苗木、劳务、机械、质检、缺陷修复,二年内的养护管理以及对未成活苗木的更换并最终确保成活率 100%等所有费用。5.4 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投标总价中标,固定单价承包(含税)的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应为招标图纸中所有工程数量与相应细目单价乘积之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投标单位如有投标降价函,必须附有相应的单项报价。5.5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单位据此计算工程项目上的单价、总价、税金等各种费用,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
10、价和总价,招标是指绿化苗木从起苗、运输、及到项目区定点施工以及土建部分的全部工作,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5.5 报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植栽苗木表及招标澄清内容;踏勘现场后了解的现场施工条件;市场苗木行情;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等现行国家园林绿化验收、养护标准。六、投标文件的编制6.1 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安排时间及时向招标单位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
11、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通知书;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9(2)投标书;(3)投标书辅助资料;(4)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代码证,法人委托证书,拟承建工程项目经理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 ,近两年工作业绩及获得荣誉证书, (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全部装订在正本内) ;(5)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含网络图)以及人员的资格和简历;(6)投标报价表、苗木单价分析表、主要苗木用量汇总表;(7)绿化苗木采购的组织情况;
12、(8)园林部分的材料采购组织情况;(9)付款承诺:对支付工程款时间、比例的承诺或要求;(10)其它认为需在投标书中说明的事宜;(11)简要施工方案:其内容应有工程概况和施工准备表、劳动力及机械进场计划表、主要材料(含周转材料)进场计划表、工程进度计划表和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及针对本工程实际施工中主要重点、难点并简要拟定出相关的施工方法。七、投标保证7.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汇票或支票)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7.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予以退还(无息) ;7.3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
13、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7.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导致招标单位招标不成;(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3)违法违纪、扰乱招标开标施工一切活动的。八、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8.1 投标人应按第六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上海 *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10为正本,一份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8.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
14、(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8.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或是投标人必须修正的错误;有改动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九、投标书的密封和提交9.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1)招标单位的名称;(2)投标的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9.1.2 投标文件必须在封条齐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9.1.3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9.2 投标截止时间9.2.1 投标人应在 200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应面交;9.2.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9.3 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 9.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