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综合评价表上报单位(章)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1)未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或未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的,扣 1 分 1 (2)未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或未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的,扣 1 分 1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会计机构及人员设置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2、委托合法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会计事务(3)未委托合法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会计事务的,扣 1 分 1规模小、会计业务量少的单位可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
2、,委托代理会计事务(4)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 1 人扣 2 分 2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记账、出纳等人员 (5)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扣 2 分2应当具备中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同时还应具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经济业务较小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初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二)会计人员任用1、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用应符合规定条件(6)会计人员未进行继续教育的,扣1 分 1 (7)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扣
3、 1 分1 一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15 分2、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8)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的,扣 1 分1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以及总会计师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也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会计、出纳工作。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9)未按要求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岗位分工不明确、不正确的,扣1 分1 3、应按有关规定
4、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岗位的设置还应当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严格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规定(10)出纳人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的,扣 2 分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等账簿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记账人员不得兼任稽核、采购员和保管员工作;稽核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信息系统操作员的工作。开通使用网银账户转账的单位,不得一人办理网银转账业务的全过程。(11)会计人员离职(包括临时离职)、离岗等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或移
5、交手续、资料不全的,扣 1 分1对实行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当移交备份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及用户操作手册等各种会计档案资料等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4、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12)接管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另立新账的,扣 1 分 1 (13)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处理方法违反规定的,扣 2 分 2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14)未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的,扣 0.5 分;未按制度规定科目进行核算的,每发现 1 笔扣 0.1分,扣完 1 分为限1(1)随意增设、合并、更改
6、、简化总账科目名称,未到财政部门备案的;(2)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应设置明细帐未设置的二会计账证与会计核算50 分(一)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15)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核算不规范的,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2 分为限2 同类型错误只扣一次 (16)财物的增减、收发和使用核算不规范的,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1分为限1 (1)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的;(2)随意改变确认方法的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17
7、)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不规范的,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长期挂账超过 3 年不清理的,扣 1分2(1)长期挂账(超过 3 年)不清理的;(2)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债权、债务的(18)收入、支出核算不规范的,各扣 0.5 分;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不规范的,扣 1 分2(1)随意改变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2)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的;(3)推迟或者提前确认的;(4)随意调整结余的计算、分配方法;(5)虚增或隐瞒结余的(19)会计凭证必须合法、真实,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的,一票否决 (20)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每发现 1 笔
8、,扣 0.5 分,扣完2 分为限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相关责任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1)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没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收款证明的,每发现 1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 二会计账证与会计核算50 分(二)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相关责任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
9、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22)职工借款,未按规定账务处理程序办理的,扣 0.5 分 0.5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23)原始凭证有错误的,未按照规定重开或更正的,扣 1 分 1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刮擦、使用药水消除等。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办理:凡是金额有误的原始凭证,必须重新填写;文字和数量错误的,可以由开出单位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相应的公章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24)收付款原始凭
10、证未加盖收讫、付讫及附件专用章入账的,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应根据情况及时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讫”、“附件”、“作废”等印章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25)原始凭证出现的其它不合规问题,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2 分为限2 (1)无特殊原因,以传真件、复印件为原始凭证的;(2)白条;(3)其它 (26)发生销货退回的,未按规定账务处理程序办理的,扣 1 分 1发生销货退回的,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已开具发票的,必须作废原发票或开红字发票。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
11、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27)记账凭证填制发生错误,未按规定方法更正错误的,每发现一笔扣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1)随意涂改记账凭证的;(2)红字更正法或补充登记法使用错误的;(3)填制会计凭证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复写的凭证除外)或者铅笔书写(28)记账凭证摘要、科目、金额、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不符的,每发现 1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 (29)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的,每发现1 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 二会计账证与会计核算50 分(30)记账凭证上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主管人员等未签字或盖章的,每发现 1
12、 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1 手工和打印的记账凭证均应签字或盖章 为限(31)记账凭证不按期装订、封面项目填写不全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 (32)除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或单独装订保管),未附原始凭证的扣 1 分;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的,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1.5分为限2.5 重点检查随意调账、记账无原始凭证或说明的 (33)记账凭证上出现的其它不合规问题,每发现 1 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
13、34)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实行会计电算化除外)。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违反规定的扣 2 分2 (35)未按规定设置明细账的, 每一账户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 1 (36)未按规定设置备查簿的,每一种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 1总账应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经济业务的时间顺序逐笔、逐日登记;现金日清月结,每月盘点核对现金余额;月末按开户行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其他账簿应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或者记账凭证登记二会计账证与会计核算50 分(三)会计帐簿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
14、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37)账簿装订不规范的,扣 0.5 分;账簿启用未附启用表的,扣 0.5 分;启用表内容填制不全的,扣 0.5 分1.5(1)封面项目填写不齐全;(2)启用表项目填写不齐全;(3)无目录;(4)未按顺序编定页码(38)未按规定定期结账或擅自提前或延迟结账的,扣 0.5 分 0.5 (39)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实物、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未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扣 2 分2 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0)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违反规定的扣 2
15、分2 (四)财务报告 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41)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违反规定的扣 1 分1(1)按规定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2)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分立时,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42)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而未审计的,扣 2 分2 (4
16、3)会计报表勾稽关系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 2 分。 2 (44)会计账簿和报表不一致的,扣1 分 1 (45)年度财务报告无分析说明的,扣 1 分,;季度财务报告未有分析说明的,每次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2 二会计账证与会计核算50 分表和现金流量表。定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6)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扣 1分1 (47)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扣
17、1 分 1会计档案包括:(1)会计凭证、账簿、报表;(2)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3)会计档案保管、移交、销毁清册;(4)会计软件、介质存储的会计数据;(5)重要合同等其他资料(48)未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的,扣1 分 1会计期末,单位应当将办理完毕结账工作的各种账簿按年编号,并按照保管年限归档或者立卷装订成册。日记账和总账应当单独装订立卷,明细账则应分类装订立卷(49)未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的,扣 1 分 1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修改、拆封和抽换。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法律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借出(五)会计档案 单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
18、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50)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未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扣 1 分 1采用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定期检查,定期备份,防止由于存储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51)销毁会计档案必须严格规范,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进行,擅自销毁会计档案的,一票否决 (52)未配备专门或主要用于会计核算工作计算机的,扣 1 分 1 (53)未制定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制度的,扣 1 分 1 (54)财务软件未设定操作人员各自的操作权
19、限和密码的,扣 1 分 1 (55)未进行会计数据备份的,扣 1分 1 实行双备份,采用移动硬盘及其他备份等 三会计电算化5 分实行电算化的单位要符合制度的统一规定/电算化管理办法、电算化工作规范(未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本项不评价,也不扣分)(56)实行会计电算化,未按规定打印、装订凭证、帐簿的,扣 1 分 1 (57)单位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纠正的,或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的,一票否决(1)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的;(2)违反规定,擅自增设、调整收费项目和内容的;(3)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58)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20、的单位,未向受委托的会计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扣 2 分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59)年度终了前,未按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执行财产清查制度的,扣 1 分1 (60)对审批手续不符合内部财务制度的财务收支,未退回更正的,每发现1 笔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限1 四会计监督8 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
2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61)对财政、税务、审计等国家机关的监督及社会中介机构的依法审计采取拒绝、隐匿、谎报等手段的,扣 2 分2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62)年度内单位受到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罚的,扣 2 分 2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所得财物、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63)未建立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
22、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五内部会计管理制单位应当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64)未建立执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标准;岗位人员和具体分工;岗位轮换办法和考核办法等(65)未建立执行账务处理程序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设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和
23、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等(66)未建立执行稽核制度的,扣 2分 2主要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方法等(67)未建立执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等(68)未建立执行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印鉴管理人员的确定,预留银行印鉴或支付密码的分离管理,印鉴使用登记及责任制度要求等度建设22 分算的组织形式等(69)未建立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职
24、责分工;预算编制依据、程序、内容和方法;预算执行和控制;预算调整;预算考核办法等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评 分 标 准标准分说 明 扣分实得分备 注(70)未建立执行计量验收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等五内部会计管理制度(71)未建立执行财产清查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财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财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等(72)未建立执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的,扣 2 分 2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
25、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建设22 分(73)未建立执行货币资金使用和支票管理制度的,各扣 1 分 2(1)单位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的;(2)大额现金不及时存入银行的;(3)不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4)一人保管支付款项的全部印章的;(5)支票购买、领用无登记、领用、签发制度的;(6)对签发的支票不核对、不清查的;(7)未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的;(8)未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程序的。合计 100 说明:1、备注内容包括:检查文件文号、凭证编号、说明或备注工作底稿编号;2、评价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单位制度、有关资料、各执法部门的检查决定或结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交接单、财务报告或分析等;3、 “”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一票否决项目。